基撰

声闻地第十三。初瑜伽处种姓地第一者。十七地中。声闻地第十三。此即简前生后。初瑜伽处等。简余二乘。三乘皆有初瑜伽处故。瑜伽有四不同。此为最先故言初。瑜伽是观行。种姓是观行种子。种子能为现行观行。作所依处。故言初瑜伽处种姓地。此初瑜伽中。有四地故。次颂文云姓等是一。世间出世间。种姓地名。先姓等者。姓中有四种。谓自性。安立。诸相。数取趣。此种姓有四种不同。故言姓等。

论云此地略有三谓种姓趣入及出离想地。此地总是三。言想者。以想能起言说。言说即名。从因为名。故言想。此中义者。此地略有三种。一名种姓。二名趣入。三名出离。今顺结颂法故。想字在下。又想即是名 上来既列三地名竟。下结言此名三地。

论解种姓中。云有种子法由现有故者。种子法。即涅槃证之种子 由现有故。简当有义。现简于当。有简于无 若尔胜军当有此如何通。解曰。由现有烦恼等障可断故。亦名现有。此三家义。任应叙之。

论次下。言便有堪任便有势力者。有说。堪任谓姓种姓。势力者习种姓也。今思不是。所以者何。姓种姓本有。何劳言遇缘。故云非也。今意者。堪任。谓有种姓习种姓。势力。道种姓也 能得。谓得有余 能证。无余涅槃也。能生现行故名种子。梵本云驮都。此云界。是因义也。梵云涅缚婆转。此云姓。是体性义也。据义各别。此解种子。明三家义如先叙。

论答种子在一相续中文。云若法异相俱有而转见彼各别种种相续种种流转如是种子非于六处有别异相等者。此中意。初翻解。后正解。谓若法下至种种流转。此翻解。此中意。若种子与六处所依各别。相可种种相续种种流转。如十色处八识处。如是种子。非于六处有别异相。故知在一相续。如摄论中解。此中不如菩萨。故不言六处殊胜。但言六处也。

论云达须蔑戾车。此云乐垢秽正至即四果。可谓正行正至也。

论解胜处净信中。云前行增上诸清净信者。谓信是见道入相之前行。

论解法教久住中。云当知说彼胜义正法作证道理等者。此意。明正法五百内。由有正法作证。

论解意律仪中。防护乃至所有贪忧。此忧非五根起。以忧代苦。其意说苦也。

论食知量。云为断故受为令新受当不更生者。为断故上受。新上受。更不生。又为断故苦受。新苦受。更不生。

论若往若还等至二十四等当广解。

论乐远离中。无倒修治初业地已者。谓修治初发心业。即出家等是 边际卧具者。极恶卧具名边际也。

论云如水所生杂秽?牛螺音狗行。述曰。佛法如水。破戒比丘。如水上众多杂秽?牛。又如狗高叫。似吹螺。明然有狗行。破戒亦尔。喻之。

论曰若生无暇若有纵逸者。生难处者。是依梵本。云生无暇处是。谓在此处无暇能入道。如世言无暇作此事。

第二十二卷抄

论。解出世间离欲中云。自能离系自能解脱者。得无漏智等。离有漏系。即无间道。断彼烦恼得无为时。起胜解数。自得解脱。即解脱道也。

论解戒律仪中。今此义中唯依苾刍律仪说善能防护等者。何故不说苾刍尼等也。以不能入圣道故。多分成熟具戒法者。苾刍有故。余则不然。是以不说。

论云于所应行于如所行者。谓所应行事。简诸恶有者不应行事 于如所行者。即如余善丈夫所行。如是而行也。

论曰若于如法宣白加行住慈悲心展转与欲者。此即为法事时。如理白众。应住慈心受彼人欲。

第二十四卷抄

论谓夜四分中过初一分是夜初分等者。彼土世俗。昼夜各立四分。佛法昼夜各立三时。以三时摄四分。从初向后过初一分。名初时。从后向前过后一分。名后时。中间二半分。名夜中时。其昼亦尔。此中顺世俗。

论云言经行处者谓于广长称其度量乃至相应身.业西方食多苏乳。其食难消。为一处所。量无大小。或露或隐。于中往来拟行消食处所。于此中来去。所有如法之身业也。

论解宴座中。结跏趺坐端身正愿安住背念 加趺。容貌敦肃。简异空坐不能跏趺。如下三十云。有五复次。释身生轻安等 端身。解身疲劳。表意正念。由端直故。不为惛沉睡眠之所缠扰。不为外境散动故 正愿异耶愿。心无异恶 安住背念。心得涅槃。念求出世违背生死。故言背念。所背生死之心。安住无漏涅槃之念。故能断金刚般若云。住对面念。此对面念。即背生死念欣涅槃。如第三十自当广说。有二复次解。一如前解。二谓住定故背不定。故涅槃念心无异念。则不起过。常以正念为对面。而安住之 解顺障法中。云谓净妙想。谓顺贪盖。瞋恚相顺彼瞋盖。黑闇相顺惛沉睡眠盖。亲属国土不死。寻思顺掉举盖。追忆昔时笑戏等。顺恶作。及以三世等。顺疑。

论答于经行时从几障法修其心中。云以有明俱心及有光俱心者。谓水火。星月。药草。珠宝。是明缘。此明之心名明俱心。唯日一种。是光缘。此光心名光俱心。以日能发光隐蔽处而令见。余月等不尔。

论。答于宴坐时修心中云。谓或观其骨。或观其锁。或观骨琐间。

论又曰贤善定相者。谓断此四盖之定相。名贤善定。

论。解疑盖差别中云。于过去世为曾有为曾无者。此中所为。初言不如理思。则三世皆举下。疑三世有及有因缘。三世皆举。唯疑有无中。唯于过去不言现未。有何意也。述曰。如广论有略影显之。前后皆举三世。此中唯举过去。影解现在未来。论略故不说 又现在现有。不可疑有无。未来法不定。有无难推。又今谓得正见。未来果断故。不须疑未来有无。过去不同现未。故偏疑有无。其实通三世。

论我于过去为曾何有云何曾有。此中二思。一思过去曾有何法。二思过去之法从何而来。即初问法体。后问法用。过去既然。二世准此。

论又为护持诸卧具故顺世威仪等者。此中意。于初夜分。由尽经行故。后夜分不令经行。初夜经行。不令远去。或至书经行处。恐贼盗失卧具。所以进卧具令经行。又虽是夜中。威仪须正。故顺世仪初夜经行。又世俗初夜经行。合僧初夜经行。此顺世仪故同初夜。经行有二因缘。一护持卧具。所以不远。顺世仪故。书分经行。

论解思惟起想巧便而卧中云。如林野鹿者。野鹿恐人伤杀。眠不安隐。有巧便宿。人当今卧时亦尔。

论云后夜者谓四分中过后一分名夜后分。夜中但有四分。而过后一分。即令至明。如何是夜。此中言。过后一分者。谓四分中入后一分名过。非后一分已无名过故。过有二种。一才入名过。即此论文是。二事了讫名过。如明过夜。此中入故名过。若堪三时摄四分。此后分即后时。夜四分中。向前取过一分名过。后一分向前过。非向后过也。故中夜文。云于夜中分夜四分中过于一分。此乃中时。过初时一分。复次中时中时既摄分。成亦过一分。即取第二分之多。第三分之多以成中分时也。

论解往还正知而住中。有四句义。一自往还正知。二所应往还正知。三往还知时。四如是如是应往还。此中。第二所应往还。及第四如是如是应往还。何别。即下重释中。云如其色类动止轨则礼式威仪应往还此。即与前别。第二但彼家属等。可应往还。五种家不可往还。后第四。设应往还家。自有轨则礼式。可往还。无即不可往还。以此为异 其下睹瞻等门。皆有四。准此作法。第二句皆同。彼家可尔不可尔。第四句。能显第二句可尔中出离。

论僧伽胝者。此云上衣。即上着之衣。如外垣墙。此衣亦尔。最在外着。最向上着。名为上衣。

论。或六十牒下至九牒者。此中诸部无此衣。此论据合。上极六十牒。九牒诸部共许或且作是说。言六十牒。或更得多极一百五十牒。问。

论各有中衣若有下衣者。述曰。中衣即殟呾罗僧伽。先云郁多罗僧伽也。亦云七条。今云中衣。在大衣下五牒上。名中衣。亦名中拥。能拥身而处中故。下衣即五牒也。最在此下故。重辨三衣之法。又衣有中下。故名中下衣。若尔何故无上衣。明知此中三衣为论。上衣即僧伽胝也。

论啖尝中。何故饼等为啖。乳等为尝。可咀嚼名尝。不可咀嚼名啖。以饼等实食。可[嗹-车+庚]嗍名啖。不可[嗹-车+庚]嗍名尝。或且泛尔言啖尝无异。须世俗情而建立故。

论释次第中。不应往处复有家一向诽谤不可回转。谓决定无亲情。或善根未熟人。

论解如何应往中。云不堕山峰。山之与峰。云何名堕。此中堕者。谓堕住。非堕落。不令堕山峰也。

论应随月喻者。谓月能清凉益人。入施主家。身有清凉。益于施主。亦如月也。

论自持心中。云非不慧舍广说乃至要当速疾而非迟缓者。此中意。各往施主家。何必要望施。非不慧施。而即往也。不应如此不慧施。谓悭不施。若不施不往。不应作此事。非不慧施而即不往。若往时乃至速疾不得迟缓。

论曰不应开纽者。谓不应不系纽。法师云。衣下有纽。不应开应系之。亦应不应 不轩不磲。衣不?烈。

论。不如象鼻者。谓不垂袈裟角如象鼻。应搭膊上 如多罗树房穗。树开出房穗。衣角亦尔。皆不应龙首。谓虽搭膊上。不得角头高如龙首。不得烦兔。袈裟置曲肘中。如豆团相似。问。

论不应啮断而食其食者。谓令手搩食。

论解往还等次第中。始从谓如有一依止如是邨邑等下。至如是乞已出还本处。解往还二法。应自已知往还等。各有四作法。今且作往还。往等次第法。下至睹等即不具作。准往还等可知。准睹中少分亦作。余寻读配 又于如是下至不可回转。解不应往处。次下至或商主家。解可应往处 次下至若忿竞时亦不应往。解时应往 次下乃至坚执缅羞而受用之。解应如所往。

上来已解往还讫。次下复于已往或正往时等。乃至能摄梵行能令诸恶寻思现行以来。明睹瞻二法。于中有二。一明应睹。二明不应睹。明应者。谓复于已往以下。至不应观视以来。类说明是不应睹。以下是应睹。

又不应摇身摇臂摇头等下。至端严而坐以来。总明屈申二法。此中但判不应。不明应事。准上作之。

又不应开纽不轩不磔下。至若坑涧处若崖处以来。明持衣持钵二法。于中有二。初明持衣。次明持钵 不应开纽下。至而被法服以来。明衣。以下明持钵。

又应次第受用饮食下。至不应啮断而食其食以来。明食饮啖尝四法。此中总明非别明。任文思之。

又从施主家还归住处于昼夜分以下。至时时停住而习经行以下。明行住二法。

又如是于自所居住处自院自房下。至如法寝息以下。初明坐卧二法。于中有二。一明坐宿卧 从如是于自以下。至而宴坐以来。明坐。以下明卧。

又于昼日分及夜初分以下。至或为修断闲居宴默以来。略明语默二法。于中有二。一语。二默。准文可知。

思惟法时。乃至无间修习殷重修习以来。广明语默。文亦有二。准上可知。

次又于极热分时下。至皆悉除遣以来。解于劳修。

论又于善品先未趣入以下。乃至如是名为正念而住以来。此中意明未成熟但名正知。成辨以去名正知而住。准文思之。此乃师未作。

又当知此中若往等下。明行住二法。摄前诸门。此能摄之法。非前行住。谓住行事名行。非住行名行。住处名住。非前云住。故得摄法也无妨。

论若卧若默若住时意业者。此中卧应在身业中。以卧时思先明相故名意业。非卧者是意。

论依行住时有四业。正念为一。不放逸为一。应作而作为一。于现后无罪为一。为得未得集资粮为一。今如文而配也。

第二十五卷

此二十种想。如杂集抄及大智度论。

论又能证得三果不言第四果者。以漏尽通即第四果中成故。合说而此不论。

论三神变。一神力神变。即身通。二记说。即他心通。知他心而记别故。三教道。即漏尽通。可谓三业也。如杂集第一卷抄。

论解教授教诫。与多余处别。谓四教授业。此中总明。余更别论。四教授等无违。如明四教授等义。说勘。

论宣说相应助伴随顺清高等者 相应。谓与理相应。即缘如是智也 助伴。同时心心所法也 随顺。即有漏加行智。随顺正智故 清高。简浊乱语也 有用者谓得涅槃相称不相违语也 应顺名句等。所有语言。

论由彼成熟如是八支者。谓即又此言论应时而发以下是。或前初解若能谏举中八者是问。

论曰当知由此因缘故者。即次前四又字是也。

论曰正士者。谓四向。正至。谓四果 云何名为闻思正法者。谓闻慧。次下广解思慧。于下别解契经。谓长行者是。如对法论第十二抄广解。此中十二分教。并藏收所以等 未了义者。法师云。非经未了。谓听者未了。此未之所闻也。

论曰由三量故如实观察谓由至教量故者。先云圣言。今言至教者。即至极之教。以理至极无问内外。皆名至教。先云圣言者。即不如此。三十二种言中。圣言有十六。何必要是佛语名圣言。以先相言圣者。即佛菩萨等。今言至教者即无所简相。

论由彼诸法本性应尔。谓无始来 自性应尔。不待众缘 法性应尔。法相道理。

论或即如是或异如是或非如是者 或即如是。谓火等以暖为相。火自性 或异如是。能烧是火之用也 或非如是。谓用炎赫等。是取之相而为火也 又或即如是。谓火以暖为性。或异如是。谓用炎炽。是相异于火体为火。或非如是。谓非不以暖为火。

论云淫女巷论。谓淫女多居细小巷中。说淫女行淫之事。

论解施中。云教引利益安乐何差别。述曰。说乐名教。身作劝名引。

论曰是诸菩萨所现行事非此义中意所许施等者。此中意。明菩萨用前有情数物施时。必须所用施之情。欢喜方用之施。非是彼生嫌恨。菩萨欲得自意所许即用之施。长读下文。

论文云马瑙采石者。即一物。以马瑙石有采文故也。此一段文问。

论何相施中。云无贪俱行思等。此问施体。此论以无贪俱思所发身语业。与对法相违。如彼抄会。

论云或自相续或他相续者。或自施或劝他施。此施广同杂集。

论云为庄严心者。谓得无漏心 为助伴心者。谓滋无漏作意等。

论解成熟妙慧中。云俱生觉慧加行觉慧。即生得善方便善也。

论解十二杜多中。与十二杜多经似相违。来问堪杜多先云斗薮。斗薮尘垢也 又云。洗除身心也。亦云修治其心也。三衣如前已释。三安怛婆参者。安怛名内。婆参是衣。此衣通前二衣。应皆云三。

论云毳衣者。即细毛曰毳。无问鸟兽之细毛。皆云毳。恐三衣以无价叠等为。故。

以毳毛为之也。十二杜多。食四。衣三坐。五今列名及下解中。分为十二。以别开常期端坐处如常坐为二。此但是一常坐不卧。如十二杜多经说。下除障及广解中。虽更别开别除障。而仍是一。

论解柔和中之如是六种可乐可爱等者即六和敬也。前三业为三。和同受用为一。同戒见各为一故六也。和同受用中。初总解。凡所欲食下。解和同。如法所获下。明受用。又此中别解六杂住。临时别解。

第二十六卷

第二瑜伽处

论云七生等人者。如对法论抄广说。

论曰家家谓天上从家至家等者。二说。难陀云。人天二趣若往若来。正法藏云。二生家家。唯于天上。二生往来。一间中唯受天有。与对法相违。如彼会。

论云时解脱。五或字。即五人次第配之。

论又此贪缠住在身中经文相续。乃至为可爱法之所制伏不能制伏彼可爱法者。此中意。明为贪缠故。为境制伏心。非心能伏境 如贪下瞋慢中文。准此应释。下广问解中。不解等分薄尘行者。以上具明故又略不说。

论云今此义中当知唯说声闻乘愿声闻种姓等者。此中明声闻地故。唯取声闻即种姓人。

论解有分别无分别影像等中。如对法第十一抄会。此中法师云。有无分别皆见道前。事边际。在见道。所作成辨。在无学道。此中相违如彼释。

论云彼于尔时于所知事如现领受胜解而转虽彼所知事非现领受和合等者。此中意。明同分影像。其定中所知事。如现领受。相似其实定中。未现领受前实境。又非与外境相似之物。于定中现。然与外实境相似。领受胜解故。名所知事同分影像。

论又亦名三摩地口者。境能生心。如瓶口出物。

论。解所作成辨中。云诸缘影像所有作意皆得圆满。乃至得转依故超过影像等者。此中意。即有无分别影像。皆未证真。有影像入见道。名事边际尽如所有性。今至无学所作成辨。得转依。证圆无漏。超过影像。则无漏心。无影像也。对法云。无分别影像者。谓内真证智。及后所得者。此从因为名。名无分别影像。其实二智以无漏故。皆无影像。有无分别。或定或慧。对法论文虽具。而影像文不具。西方既释有三。此之取义任意。其无漏心有影像之解释此文 超过影像者。此超有漏法执影像。非无漏心。无有影像 又无影像义。取此文为证。详彼文如彼论 此文即证因无漏心有影像。果无漏心无影像。隽师义。

论云因果相属事者。即此中行因。得果。所作成辨事。

论云若乐通达者。谓断欲界欲 又谓入见道 及乐解脱以下等。是名修道。

论曰又彼苾刍于时时间全心寂静于时时衣增上慧等者。此中前解定境与外境相似。此文以下。后似前故。言于时时间。

论云一切粗重悉皆息灭随得触证所依清净等者。此解四清净。一身净。此中号所依。二所缘。三心。四智见清净。

或骨或琐或复骨隙。且解曰。骨谓骨余处。琐谓骨相连处。或复骨琐者。谓总合观。

论云若身若心不平等受受所摄者 受所摄。谓同时诸身业语业等。

论解五种贪。一于内身欲身欲贪者。于内身初起欲界微欲。故名欲欲。次起欲界重贪。故名欲贪。又内身是自所欲之法。故言于内身欲。于内身欲上起欲。即能欲之心。此名欲贪。初欲字属所欲。第二欲字。属能缘。第三欲字结名。

论云若于青瘀等作意思惟于显色贪令心清净若于变赤作意思惟于形色贪令心清净。述曰。贪白红显色。以青瘀等。对治于形色起长短方圆等贪。以除去皮肉对治。若小乘云。变赤相者。死尸初青后赤。变作赤血身。以除形色贪。大乘解。先皮肉等色赤。除去皮肉形色。名变赤也。即变者赤也。

论云皆依四种憺怕路者。憺怕寂义二释。一置死尸处寂寞。无人法故名憺怕。往彼处所故名为路。二涅槃寂静名曰憺怕。作不净观能得涅槃。故名为路。

第二十七卷

论曰云何缘起缘性等者 缘性。四缘也 缘起。十二因缘也。

界差别不论十八界者。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虽地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

论解外地界中。云非亲附非执受者。若内地界。亲附所依。近在本识。能有执受。今外地界非。

论内风中。云有胁卧风等者。此风住胁间而得卧等。

论解断大刀风者。风如下下小之刀。能伤于人 有毕钵罗风者。法师云。人有此风色如黑点。有云。毕钵罗。即人食毕钵罗也。此风辛楚。由如毕钵。

论外风中。云有毗湿婆风有吠蓝婆风毗湿婆风者。此云工巧风。能成万物。旧云毗首羯磨风。吠蓝婆此云旋风。旧云旋岚风也。

论云多罗掌者。谓西方有树。状似此间芦树叶。人趣裁去四边散叶。但取苗如鹅掌许大为扇。名多罗掌。

论云离一合相者。即计为我。其实诸界为身。计为一合之我。今离此相也。即般若经。云如来说一合相等者是。

论云阿那波那念者。阿那名持来。波那名持去。持来者入息。持去者出息。亦名持息来持息去也。

论云中间入出息者。谓入出二息中间。虽息未入出。其间亦有微细息。转名中间息。

论云始从齐处乃至面门或至鼻端等者。其息唯至齐处齐下。更无出处还复。乃至从口出及鼻端出也。

论息因缘中。云一牵引业即先世业二齐处孔穴。或上身分所有孔穴者。谓齐中有小孔穴。或上身分。有口鼻等孔穴。

论息所依中。或依身门。或依业。或依孔穴。故言如其所应。所应依处皆依也。

论若唯依身而息转等者。此中意难。非唯依身而息得转。如入无心定等时。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转故。非唯依身而息得转。

论若唯依心而息转者。此中意难。非唯依心而息得转。入无色定。彼息应转义。

论若唯依身心而转者。此中意难。亦依孔穴业等。而息得转。非唯依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时无息义故。论言闭尸等位。

论云若是处转若。乃至转若如所转若时而转等者。此结上义 若是处转者。标上诸孔穴即粗孔细孔等也。即息于是所转也。若乃至转者。即牒说齐孔穴。乃至齐处即息入身。乃至齐处转也 若如所转者。牒上入出息。以一为一等。其余息时。如所顺逆等转也。

若时而转者。即牒上若时行者以一为一等。乃至十十为一。时节长短相续等名时而转。即尔所时数息应转也。后成熟故不牒。

十六胜行故名总缘。缘诸谛故。此中初总缘念 若长短下。方别举十六。下门中方解十六。依四念住。古来四四配之。一观息长。二观息短。三观息遍身。四观息除身行。此四观身。五观喜入出息。六观乐出入息。七观心行出入息。八观息除心行息。此四观受。九观心入出息。十观喜悦心息。十一观制持心息。十二观解脱心息。此四心行。十三观无常息。十四观断息。十五观离欲息。十六观灭出入息等。此四观法行。

论解身四中。第四重解息除身行者。身行谓出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

论又即如是觉了喜者觉了乐者等者。此中解心行。

或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当有无我当有无色等者。此见谛名暂妄念生。非六十二见中见也 若依是六十二见中见者。我当有。是常见。何处见谛人起妄见无文修道起常见。今此处即现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见谛故无妨 若尔前见谛者作此十六胜行。如何得起常见等。义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见谛者。据见谛人为论。非通凡夫。其实通凡夫。此起常见等即为胜。

论有相想等。如对法抄解。

论解苦苦中。以七苦为苦苦故者。据实为论。余处唯说前五为苦苦者。以从增上苦说苦苦。第八苦通三苦可会之。此以通三受苦取蕴也。

第二翻解除生苦。余六苦亦是坏苦。以老时坏于少等故。前六俱坏苦。此中以烦恼及坏心为坏苦。乃至非想亦有。余论文唯言乐处故。至第三定以下。又彼有文。至上地今起烦恼心为坏苦即是也。

第二十八卷

论解增上慧学中。云谓于四圣谛如实知见名增上慧学者。此据唯无漏慧说名慧学。非名有漏。

若次前解定学中。初一翻。唯约四无漏静虑说定学。何以得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静虑能最初入圣谛现观正性离生非全远离一切静虑能成此事等者。此则覆解前一翻释。唯依四禅说名定学 第二释。又诸无色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学。即无色定及色界所有余有漏等持等至等。皆名定学。此乃通漏无漏。何故慧学唯无漏。定学通漏也。义曰。其定亦唯无漏。前言又无色定者。取无漏定言及余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学者。此即四静虑能引发通之无漏定也 定学现唯无漏。慧学义齐。亦无妨。又定通漏无漏。慧亦尔。此据无漏胜者语。不同定具作法无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有戒定故。前解为胜。以取无漏慧为学故。又何妨慧学唯无漏。戒定通有漏。宽狭不齐无妨。

论下说十违逆等法中。云今此义中意取能断思惟诸法瑜伽作意障碍法者。即解例前光明中。虽有四种。意取法义。二光明能断思惟瑜伽时障碍法。

论云退失所得瑜伽境者。即有漏禅定等是也。

论云回转弟子者。随彼教故名回转。

论云方便有四。一尸罗。二念。三无放逸。四定慧。如文可解。

论因缘相中。云又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学知乱相也。此乃法师之义。又勘上下不然。下远离中。皆言由因缘。故知此因缘。即生贪等之因缘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缘 或功用所作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乱 若毗钵舍那下。明不乱因缘 极猛盛观后因缘相者。即修集资粮。于最后成满之因缘。下定中准知。

论解狭少胜解中。云谓及狭少所缘意解胜解者。依下结文。云所缘狭少故。此即欲界。若色界名广大所缘 无量。谓无色界。

论云于其所作成辨时转者。谓所成辨彼所依清净。所依清净故。令遍满爱乐清净故。言成辨时转。

三十七品菩提分法。广解如对法抄。

列名七觉支等中。皆有等字者。法师云。此等觉即谓如来七支。能因成等觉故。皆有等字。若尔后八支圣道亦尔。前五位内难此义妨故 有义七觉在见道。八正在修道。见道无相。修道分别。分别故有相。无相故平等而觉故言等觉。此义上下无妨。

论解四念住身中。云三十五种身名身色者。此中约色身名身。通举祖父国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来。皆望男女之所祭祀。皆有此愿。乃至上祖故。言祖父国。广释如智度论。

又论云中身表身下文。云劣身中身。二中身何别。内身名中身与表身相对。处中名中身。三品相对也。

论解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种受者。法师云。即初三位各为三位。故九也。此九摄一切受尽。更无别开余门也 又释。九种者。乐等三受为三。四乐身等三受。五乐心等受。六有味。七无味。八依耽嗜。九依出离。合为九。开即十也。

论云云何为法。故前明心。此数明法。贪毗奈耶等者。毗奈耶。名调伏。即无贪调伏贪也。贪毗奈耶。即无贪也。

论云如是诸受若随顺涅槃等。谓诸无为随顺决择。谓诸无漏心法。若随于界。谓三界有漏名爱味。若上界二性有漏法。乃欲界闻思。出家人等。依出离受。若下界二性法。及五贪欲之体。名耽嗜。

论云如是六心当知皆是行时所起。谓前六心皆行作时起名行时。非住行等名行时。行时既尔。住时准知。如前已说。未住定时起名行时。住定时起名住时。

论云依净盖等者。此中解住时十四心。未得定无间道。住加行道中。名净盖地。起八种心。依定无间道。断烦恼结。起彼六心 问曰。何故前八名净盖。是定加行非无间。后六是净。或一定一无间道。义曰。且如贪瞋痴。为所治盖。无贪调伏等为能治。即六合取。三所治即三盖也。此乃行时。下是住时八种。若略若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乱。若下若举下。即惛沈。举即举相。若掉离掉。掉即掉举。若寂静若不寂静。谓恶作名不寂静。善作名寂静。又疑不寂静。决定名寂静。又合取前能治道名寂静。合前所治名不寂静。此即各别有对治。名净诸盖地。盖即五盖。后之十八种。总相而言。非别有所治。得后六时。要须得前。诸盖净已方能入根本定 若尔所治能治要须同时。何故盖为加行道。定为无间道。义曰。且如前能治寂静道等。若加行道。诸盖伏非永断。又前能治伏时为加行道。所治灭与无间道同时。为无间道所断。要所治灭能治生故。

论云从盖得解脱已证入根本定。无间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别有对治故。加行道分别观心也。后无间道总相观。或言无间道。又未必明方便。无间道前之八心。所治皆是盖。别有所治。后之六种。虽非除盖。总断诸烦恼如此分别。此方便无间次第。八唯伏惑。非是无间。

论结法念住中。云若能如是如实遍知诸杂染法自性因缘过患对治是法念住者。此勘上文。无别解此四种。但有自性及过患对治。无别因缘。若准上举。所治盖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处有结。过患名过患。故前能治道名对治。又无别解因缘文。若义立无妨。谓六行时中三不善根。名诸惑之因缘。因缘生诸惑也。又即自性之种子名因缘也。又因何处。缘何处。而生自性即名因缘。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处即名因缘。

论初解受心法念住中。此中意。若缘内身生受心法念。缘此受心法。是名内受心法观。如内外等亦尔。此中缘身。无简能造所造总缘。若下第四唯能造非所造。故别也。

论第五解修身观中。云若缘无识身色于过去有识等者。此中意。明见死尸于过去世曾有识时。此现尸名外。当有识时名内。缘现有识身未来无识身。内外亦尔。以现有识未来无识。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无异。乃至过去亦尔。

第六解中。云若缘自中身者。即自内身名中身。即自内中身也。

论断四倒中。解身不净之意。说不净相应四憺怕路者。论第二解倒中。云受苦乐者。依下覆解中。云于心意识执我遇者我事愚故立心念住。即此计心以为我也。与前第一相违。如对法第一第十卷抄解。

论解念住义中。云念慧二法是自性。与对法同。小乘唯念为自性。今大乘兼取二法。为念住自性也。诸心心所为助伴体。故言相杂。

第二十九卷

论云云何名为一切善法。谓若彼对治等者。此初句谓总。能治下二句是别。能治言彼者。即别之彼也。谓彼盖结也。又前解不善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对治也。下二句别出能治。初句即总也。

论解策励中。云若缘过去不现见现在现见事境者。何故不言未来。又过去非现见。已生未生皆不现见。可言不现见。现在有未生不现见法。云何现在名现见也。义曰。过去现在所有未生。皆在未来故。不言未来也。举过现即兼未来义。若缘现在现见境。而起未生法。取境名现见。非现在未生法名现见也。

论唯由分别力生非境界力者谓于住时思惟过去等者。谓不行于境界。无境界行。但缘过未故名为住。亦分别力境界力者。即行于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界力生时。必有分别故。无此偏句。分别即心。而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约过未生。第二俱句现在境起。与前第一翻解策励精进同。

论云律仪断者。律仪名防过。防已生恶令不增长故。如对法抄说。别解由十因缘戒善清净。谓前二十卷。有十顺学法。一离母邑。二离爱着。三离懈怠。四离我见。五离段食味。六离言论爱。七离十一过。八离定味。九离散乱。十忍辱。四神足体是定。从因为名说欲等也。又定为神通之足。故名神足。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即心王也。法师云。又或是定。如对法抄。

论。云彼由如是四三摩地增上力故已远诸缠复为永害一切一切恶不善法乃是正修习时有八断行为欲永害诸随眠故为三摩地得圆满故差别而转等者。此举欲明八断行所由。此八断行。旧名八业资粮。举欲明意中开二门。一为断随眠。二为定圆满。准下释二种能断随眠。故下文云由二因缘于随眠断分别了知。谓由现见思。及由不现见舍故。由此因缘能断随眠。准此卷初解策励中。云若缘过未事境。名缘不现见。若缘现在事境。名缘现见境。此义即思唯现在。舍通过未事境。若尔何故解舍中。云谓行过未现在三世。随顺诸恶心平等性。且分思为一世。舍为二世。其实如对法第九卷云。对治谓思舍。乃至已生沉掉能远离故。即通断三世。思舍二法既名断随眠。余六准知三摩地圆满。又下文云若今所说八种断行于为永断所有随眠圆满成辨三摩地时一切总名欲三摩地。勘此总文。即似八种俱有二功能。又摄四瑜伽。四瑜伽皆断随眠故。又思能发身口。生善身语业。息恶身语。身语是色。故思从色得名现见思。舍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现见舍。未必与是卷初文同。其八断行。即二十八卷。四瑜伽能断随眠。即欲精进信方便也。对法虽有四种相摄。而全不同。不可会之。其此中次第。与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次第。如文前后相生。其四瑜伽中信为初。对法亦同。故彼论文。信为欲因。义曰其欲精进时不离信。信念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欲等。今以不离信故。故说信于后。此对法文自会。四瑜伽说生次第故。故信为初。

论得神足名因缘中。云彼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还等名神足。定界果也。欲等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

论解五根中。云乃至其慧唯能起出世间法为其增上等者。此中解根义。增上者是根。信有二增上。一能生出世间法。而为增上。二次第能生后法。为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义。故精进等前亦作法。今慧但有一义。唯于能起出世间法而为增上。无能展转而生后义。

论曰当知此中定根定力即四静虑。乃至证不还果等者。此中初二果。唯得未至。向前次第至不还。得四静虑。发生神通。故此偏说。不说第四果。非次第故。又影显故。又略不说故。四静虑中发生神通。如意是不说余定。

论曰即由如是诸根诸力渐修习等便能发起上中下品顺决择分等者。此中根力如中边论。根在暖顶。力在后二位。今即乃言由此根力故。发生决择分者。此根力是别。决择分是总。以别发生总。故名发生。即俱时非异时。前后发生名发起故也。有人欲得见道前有无漏者。如论次下。别由根力无间发生出世无漏圣法。故知已前此有漏。不可言无漏。

论云若如法求衣服饮食等。乃至供身什物于追求时者。此即追求时所求也 若往若还下。乃至或于住时。此乃住处时所作也。与二十二相违。可勘之。

论云由四念住增上力故得无颠倒九种行相所摄正念能摄九种行相心住是名正念正定者。此中意。由四念住为因。生定心俱时九种念。九种念即与安住念等与定九种同。俱以九种。皆是定为助伴。定亦九种。以正念定为能摄。助伴以者为非所摄。此中念摄相违。如对法抄会。

论解不还果中。云唯于天有当可受生者。其一间人在天上。于人中受一有。不还更生天上。亦名不还。此中据人中作法。此从果为名。因时未名不还故。

论云又于此中贪瞋痴慢等。乃至若由所缘差别势力勤修加行者。此中意。贪瞋痴等人。此有对治。先于五停心观。名定由所缘差别势力。随贪行者。作不净观。勤行修习心方安住。等分行人一切具有。随所作行。皆得修行也。如下论文。如等分行人。于五停心其心安住。非净其行。有人云亦断惑非也。旧说数息息观除觉观二品。今唯除觉。故唯言寻思行。非除伺也 问曰。何以故。不除。以伺于说审缘故。寻则散乱。故说除寻。

论答等分行等人行相中。云如贪行人所有行相一切具有然等分行人非上胜如贪行人遇缘。即起贪即名贪行者。此等分人亦尔。随所遇缘即起贪等。即名贪行者。与贪等相似。

论解异熟障中。云若生处者。谓随生处 圣道依彼不生者。即三恶趣 于是生处异熟果生。谓恶异熟于是处生。非圣道依也。

论解最初清净中。云由十因缘戒善清净如前应知者。如二十八云由十法顺彼法。一者离母邑等。如前说。其活道沙门。以道活命。名活道也。

论云若无如来及诸菩萨为菩提故。乃至诸声闻永持三藏者名说道沙门者。此且约无佛菩萨时声闻为论。若佛菩萨在。此声闻众即名胜道。诸佛菩萨名说道沙门。今无佛菩萨时。声闻名说道。令正法眼不断种故。

论解坏道沙门中。云由彼破坏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等者。此中意。谓戒为正道根本。今破戒故名坏道根。

论云世尊依彼作如是说乃至于外沙门婆罗门教空无所有等者。此中意。明四种声闻。世尊依真教有。彼作如是说。有其外沙门等教。是邪教。乃至坏道。亦无所有。要受真戒方生坏故。彼既邪戒。设坏非坏道。

论解婆罗门中。云名想婆罗门者谓诸世间由想等想假立言说名婆罗门者。此中有释。如刹帝利。父母为立假号婆罗门。体是刹帝利。想号婆罗门故。又由想者。谓名等想者。谓诸世间等同此想号婆罗门。下第三真善婆罗门也。婆罗门名真净者。净其意志故。如前已释。

论解梵行中。云断梵行者谓诸圣者得不还果等者。此中何故不明初二果。又前第二梵行。何故不论离色无色欲。义曰不言初二果。以离欲界全分欲为论。对暂时断梵行。成暂时梵行。唯言欲界故。又何故前第二中。不言色界等欲者。此影显。准知如阿罗汉及不还果。当知世间道亦对为论。应言离有色无色欲。此影显义无违 言毕竟者。以无漏道断种故言毕竟。非无学果名毕竟。

论解苾刍中。云自称等者。初谓常乞食等。

是自称苾刍。谓破戒者但自称苾刍 名想苾刍。即未受戒者。但有苾刍名想。而未有戒。

论曰善知瑜伽即善知方便者。以知行与理相应。因智行能与果共相应。故知名方便。即亦号相应也。

论曰若诸所有补特伽罗相未成熟等。乃至第二根虽成熟而未善知善巧方便等者。此二何异。义曰。前总未种善根。第二虽种少分。未善巧方便为异。

论云由三因缘空无有果。谓无漏道果。非世间果。何以得知。下云虽得定而无教授。即真教授不随故无无漏生。故空无果也。

第三十卷

此第三持。初一行颂。于中大意有二。初列总三门。二于第三门。别开为五。今此颂四句有二十字。上之八字列总三门。下十二字别开为五。往庆问为一。寻求是第二。方安立为第三 就安立中云复在五门。护养为一。出离是二。境性是三。障净为四。修作意是五 就下长行中。即分为三 初从若有自爱下。乃至解四处讫以来。名往庆问 第二从如是正念别师处已以下。明第二寻求 将请问时下。明请问法用 如是请已善达瑜伽以下。明第三安立。将明安立。且明师安立弟子法用 诸瑜伽师下。明安立法用。

论。云如是问已彼若云尔次后复于四种处所以四因缘应正寻求。初一因缘寻求四处。于利根人。更作下三因缘。寻求四处所。于钝根人更作 何以得知者下。发生三因缘。寻求四处所中自生起。所以论验三乘种姓中。不言闻三乘法。而雨泪等者。此且据决定性人。

论。验行中。云若有贪行彼闻为说巧妙言。论便发最极清净爱乐等者。此中意。由贪行者贪富乐。闻说佛土七宝所成净妙言论。发最极净信等。非外欲境。名为净妙。以不能发最极净信故。更别以欲等行为信情欲取。

论解痴中。言如说钝根彰行亦尔者。即钝根人。为说粗法。励力寻求方能解了。此痴行者。闻涅槃等言说。变坏怖畏。说后邪授而不怖畏。如钝根人励力方了。

论。云于四处所以四因缘正寻求已复于五处如应等者。此下明安立中五门。护养定等。即初中颂所列者是 云何护养。即第一 云何远离。即第二 云何心一境性。第三。

论此中解无罪适悦相应。云又由彼念于所缘境无有染污极安稳住熟道适悦相应而转等者。此中意。以能除染故。得极安稳。成辨之道。适悦自体。而与相应故名无罪。

论解九种心住中。云未必是定中心。但以住一缘即是也。以最初敛心等。未必得定故。故前言是奢摩他品类。非皆奢摩他也。如对法论抄会之。

论解寂静中。云谓有种种欲恚害等诸恶寻思贪欲盖等诸随烦恼令心扰动者。此乃举过患方生厌故。言贪欲盖等。诸随烦恼者。如对法第七云有烦恼。皆随烦恼。其根本惑亦随烦恼。有随烦恼非烦恼。谓二十种等随惑。但随他生。非是根本。今贪欲等。有随他起时故。名随烦恼也。

论解此九定与六种力相收中。云初由听闻思惟二力数闻数思等。乃至等遍安住。此中若最初。由听闻等二力。即唯第一内住。第二等住。第三第四安住近住。由忆念力。即初二力摄二种文中。复云及即于此相续方便澄净方便等遍安住。即似并取第三安住。前解安住。明知亦初二力下。第三第四同忆念力云何通。述曰。其实第三安住。是初二力收。忆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由忆念力安住于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法是忆念力。即唯近住一种。是忆念力 又解。论云初由听闻思惟二力。即内住是初唯一。内住并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忆念力。如下言调顺寂静是二种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知收二种。非安住于近住中解 若尔何故言及即于此相续澄净方便等遍安住之言。述曰其安住通三力。若观未成。即初二力收。若观行成。即忆念力收。以最初录心于内时。系即相续澄净方便。复非已得安住。此乃初作安住观心。后忆念力安住。观成方忆念力。又等遍安住之言。即但等住一种。非取安住。以等遍于诸粗动法等。安遍之。非取安住为初二力。

论云三门六事摄慧四种毗钵舍那者。此慧一一皆通三门六事。

论释寻思理中。释法尔道理。云成立法性难思法性安住法性等者。如所作性故。还成立声无常。此为成立法性。如业药草咒术。是难思法性。谓法尔种子三乘差别性。名安住法性。

论云何勤修不净。此第四净障也。

论云恶嗅生嗅者。变坏故嗅名为恶嗅。如粪秽等。才生便嗅名为生嗅。如韭䔉等。

论云谓从血罐者。此首为[日*云]为血罐也。以能成熟血故。

论解时中。云此净色相于现在世虽有净相于未来世不当不净如今现在外不净色。无有是处者。此中意。明今时净色。于未来世必当不净。其既观外有不净境。观内身云若未来世即为净。内身若不当不净。如今现在。外不净一种。无有是处。必当不净。不云当不净也。

论解寻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俗胜义及以因缘观待道理寻思于理者。此前解内无我是胜义。又如说言乃至谓青瘀等乃至骨锁。此为世俗。今我此身。先业烦恼之所引等。是因。父母不净和合生等。是缘。今结随言便。非依次结 又依次结思准可知。

论。解证成道理中。云谓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对治法可于能治所缘境界烦恼当生者。此中意云。外不净境名能对治。治欲贪故。由缘外不净色故。必能治所缘净境烦恼当生。谓立量云。缘不净时必能治欲贪。以缘能治故。如缘无相时能遣有相。

瑜伽师地论略纂卷第八

旹享保八年(癸卯)五月十四日一交加点毕

沙门高范(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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