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传记

敬乡录 [ 吴师道 ]

十四卷。元吴师道撰。本书为补宋洪遵《东阳志》中所记人物之缺而作,始自梁朝,迄于南宋末。每人皆先述其事迹,后录其诗文,并间有吴氏考证、按语。体例略近元好问《中州集》,但元氏借诗以存人,吴氏则因人以存诗文,故或有仅载篇目而不录原文者。其编辑宋人小传,是在《宋史》未成以前,故记载多有异同,亦有《宋史》不载之事。于史颇资参考。有清李小雅抄本,缪荃孙、瞿熙邦校并跋,四册(现藏北京图书馆)、《四库全书》本。此外,近人张钧衡撰《考异》一卷,《辩疑》一篇,收入《适园丛书》第一集。《续金华丛书》 (史部) 亦有《敬乡录》十四卷附《考异》一卷本。 查看详情>>

典故纪闻 [ 余继登 ]

笔记。明余继登著。十八卷。是书选录明开国至隆庆历朝故实,意在提供历史经验。按冯琦序谓作者的初衷为“取法于远,不如近也”,故“凡关国家大政大本则书,非大事而于世为急则书,非大非急,而为异闻见则书,非异而事所从起则书。”卷一至卷五为太祖朝事,卷六卷七为成祖朝事,卷八至卷一○为仁宗、宣宗两朝事,卷一一至卷一三为英宗、景帝朝事,卷一四至卷一六为宪宗、孝宗、武宗朝事,卷一七卷一八为世宗、穆宗朝事。然亦往往因细大不捐,未免类似于《起居注》或某朝实录加以“润色之词”,而受到《四库全书总目》的指摘。但仍不失其史料价值,对于了解明代文学和文化思想,亦可供参考。如卷二明初朱元璋反对“深怪险僻用语”,“雕刻为文”。卷一○记宣宗言“朕于取士,不尚虚文”,对明初文风有影响。卷一七记嘉靖时出现“创为异说,诡道背理,非毁朱子者”。文学风气之大变,至如卷一八所云:“文藻竞工,览者每为所眩。”书中每有许多寓言或故事性的记述,清隽可读。有万历间初刻本,清光绪间《畿辅丛书》据以重刻,民国间收入《丛书集成初编》。1981年中华书局点校排印。 查看详情>>

史记疑问 [ 邵泰衢 ]

三卷。清邵泰衢撰。《史记》成书后,班固议其宗旨,刘知几议其体例,而邵泰衢引异议一一论断。如说《高祖本纪》里,解纵罪人,坦然回沛,与情理不合;李陵得里言杀匈奴万余人,太夸大了,等等。《疑问》参审勘察,比较准确。《史记疑问》原来本与《檀弓疑问》合编,而今《檀弓疑问》编入经部。《史记疑问》属史,编入史部。有钞本、康熙刊本。 查看详情>>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 [ 周绍良 ]

周绍良主编。199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收出土唐代墓志四千余通,系录文加标点断句而成,附有较详细的人名索引。200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又出版周绍良、赵超主编的《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收入1948年以后出土或新发表的唐代墓志一千五百六十七通。 查看详情>>

宋辽金夏元史 [ 邓之诚 ]

《宋辽金夏元史》是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邓之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原为作者在北京大学的授课讲义,本书以纪事本末体为主,通过辑佚的方法梳理了宋辽金夏元的史实、制度、学术、文学、风俗、宗教等方面的历史,辅以图表,内容丰富,体大精深,厘清了从宋至元这一时期多民族间不断融合的进程。 查看详情>>

杨勇悫公奏议 [ 杨岳斌 ]

本书不分卷,杨岳斌撰。岳斌初名载福,字厚菴;湖南善化人。由行伍,迭有军功,受知于曾国藩,与彭玉麟共治长江水军。清同治间,历升至陕甘总督。光绪十年法军侵台湾,命帮办福建军务。乃于是年秋在湘募勇成军,十二月至闽,翌年正月渡台,绕往东海岸埤南登岸,至三月下旬始抵台北;时已停战,旋即和成,遣撤募勇同籍。后卒,谥“勇悫”。本书“奏议”凡四十一件,均为赴援台湾前后之折片。按“杨勇悫公奏议”全帙不止此数,此祇取其中十五、十六两卷,并录原书卷首“国史本传”及“杨勇悫公神道碑铭”两文列于正文之前。 查看详情>>

嘉定县乙酉纪事 [ 朱子素 ]

一卷。明朱子素撰。《嘉定屠城纪略》 《纪载汇编》本改名为《东塘日札》,《痛史》本转作《嘉定县乙酉纪事》,为同书异名。所记时日,略有参差,或为传抄之误。而《东塘日札》载侯峒曾溺水不死,被清兵引出所杀等条,《嘉定屠城纪略》皆失载。《嘉定屠城纪略》于殉难诸人,举其姓氏者仅侯峒曾等七人,而《嘉定县乙酉纪事》则有缙绅、孝廉、贡元、太学生、诸生七十八人,盖为续访所得,随时增补。又记周荃降清,为密受钱谦益旨,《嘉定县乙酉纪事》 不载,盖为钱谦益客所删。可见《嘉定屠城纪略》皆是奋笔直书,未曾修饰。从而判定《嘉定屠城纪略》为初本,《东塘日札》为改本,《嘉定县乙酉纪事》为再改本。 查看详情>>

江上遗闻 [ 沈涛 ]

《江上遗闻》是一部由清朝沈涛所著的书,此书共一卷内容。该书真实、生动地记载了清初江阴士绅、百姓反抗清朝发令的悲壮事迹。今据民国年间排印本整理。 查看详情>>

辟韩 [ 严复 ]

严复撰写的政治伦理论文,1895年3月发表于天津《直报》。韩指韩愈,辟韩就是批判韩愈颠倒君臣、君民本原关系的谬论,阐明君臣、君民的真正的关系。严复认为一国之中应以民为主,民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相为生养,因有相欺相夺而不能自治,故出什一之赋以置其君,使之作刑政、甲兵,以锄强梗;君不能独治,于是增其臣而助治,所以,民不出什一之赋,则君无以养,君不能替民锄其强梗则可以废。他指出:“民之自由,天所畀也。”(《严复集》)人人都有自由之权,民立君臣,是为了“通功易事”,互相合作,选择“公且贤者立而为之君”,君臣刑兵都是“缘卫民之事而后有。”(同上书)“国者,斯民之公产也;王侯将相者,通国之公仆隶也。”(同上书)但中国的实际情况则相反,“秦以来为君,正所谓大盗窃国者耳,国谁窃,转相窃之于民而已”。“既已窃之矣,又惴惴然恐其主之或觉而复之也;于是其法与令猬毛而起,其什八九皆所以坏民之才,散民之力,漓民之德者也。”“斯民也,固斯天下之真主也,必弱而愚之,使其常不觉,常不足以为,”而后“可长保所窃而永世。”(同上)严复以西方“天赋人权”理论为武器,揭露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及其纲常名教的反人道性,在当时思想界有着巨大的启蒙作用,引起了封建顽固派的恐慌。张之洞曾命人作《辨<辟韩>书》进行反扑。 查看详情>>

台案汇录己集 [ 佚名 ]

本书分八卷,为清代台湾关系档案汇录第六集,称为「台案汇录己集」。全书所收一百三十三件档案,分别选自「明清史料」丁、戊、己三编及「史料旬刊」。此类文件,系属关于所谓「匪乱」、械斗以及命盗诸案。前三卷共收四十五件,殆全为涉及几次较大变乱之资料。其中关于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事变者八件(内有四件为朱一贵及其伙伴并家属供词,雍正十年吴福生事变者二件(内有一件为吴福生等供词,乾隆二十三年至三十四年黄教事变者二十七件,六十年陈周全事变者七件,道光十二年张丙事变者一件(此件原应收入「甲集」卷二,因遗漏附列于此)。此外,尚有两件大案,乃为乾隆五十一年至五十三年及嘉庆五年至十三年之林爽文事变与蔡牵事变;另分别辑为专集,见第二○○种「台案汇录庚集」篇与第二○五种「辛集」篇。后五卷共收八十八件,依次由雍正至道光朝先后编列:若按内容分析,以强劫财物、杀伤事主之盗案为最多,斗殴伤命、纠众械斗或结会坚旗等案为次,私筹钱文、私造炮位、伪造牌札、贩运私盐、男女通奸以及兵丁逞凶杀人之类为再次。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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