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甲  习俗的迷信非佛教  乙  佛教的消极非本质  丙  空与唯识等亦附加义二  析名  甲  万有  乙  因与缘  丙  生三  立宗  甲  各因引果之先后熏起续断与唯识  乙  众缘合成之违顺消长泛要与皆空  丙  因缘生存之主伴摄入同异与圆中四  破邪  甲 不平等因  乙 无因偶然  丙 偏因或缘五  结论  甲  正明万法因缘有  乙  尽除迷信成正信  丙  信行因果得圆成

  一、引言

  佛教之来中国,已有一千九百余年;尤其是云南的佛教,是印度阿育王时代已传入。故云南之佛教历史已在二千三百多年以上。所以现在中国,从通都大邑到穷乡僻壤。均散布有信祟佛法之徒众,及有很多代表佛教的寺庵僧尼。佛教在中国曾有过极昌明的时代,而对中国固有的文化之贡献与影响都甚大,至唐宋已经发挥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近今研究中国文化者皆离不了佛学的因素。

  甲、习俗的迷信非佛教  自清季废科举兴学校维新变法以来,一般新学人士即诋訾佛法为迷信,使佛教于无形中受了莫大的打击,大有使佛教的学说被推出于中国知识界的趋势。实则许多被指斥为迷信的事物,与佛教本身全不相涉,殆若风马牛之不相及。一般认为迷信的,不外各地方所崇拜的鬼神偶像,及化烧纸钱等等风俗习惯,皆误为佛教所造成,其实这在佛教原有的教理和制度上并没有提倡过。此种俗习之起源,多由于中国古来的所谓神道设教思想之遗传。因为佛教在别的国度里流传时并不如此,并没有像在中国的许多不经的俗习,这是可以作反证的。由此我们知道中国古时遗留下来为现在诟为迷信的风俗,无非历代统治者的帝王,欲借此使人民生一种希望或畏惧,因此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与镇慑。其用意在巩固其统治权,以使之补助政治法令所不逮。可是在今世科学的眼光看来,不免有愚弄人民之嫌。但此并非出于佛教,故以前中国的佛教僧徙,也不过适应于吾国的习俗而如此,亳不影响到佛学的真理及其原有价值。

  乙、佛教的消极非本质  古今一般人士看见各地寺僧遁在山林,往往即据之以为佛教是非人生的,乃是山林隐遁的,与社会人生不相关联的,是所谓出世逃世的消极佛教。因此即以为佛教对于有为的青年人,及对社会国家负责任的人皆不宜接近,尤其不必去研究;但为一班退休的老年人及无知妇女的崇信物。因此,乃欲举佛教而摧毁消灭之。其实,这也非佛教的本质。佛教教理上所谓五乘──人、天、声闻、缘觉、菩萨及佛者,此中第一步就是教人在世做人,然后才能谈到超人的天及出世的声闻缘觉菩萨等四乘,故学佛以做人为基础。其余四乘也不尽出世,出世只是修学佛法的一种过程。乘、即是车的意思。五乘、是说由这五种不同力量的人,依这五层的车路前进。这样看来,佛法并不是非人生的,也并不尽是远俗离世的。如在暹罗、缅甸、西藏等处,即是用佛教学理为治国及待人接物的处世学问。而佛教在中国专被用来做出世的修行者,这是因为中国已有儒教学说治国经世的缘故。如此说来,佛教之退处山林,也完全是中国的环境使然,并非自身的本质如是。所以我们可以说佛教是非消极的,是有为青年人及现对社会国家作大供献者的人都可以研究的。

  丙、空与唯识等亦附加义  其次,以为佛教说一切皆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等等、即误解佛法是偏向空寂偏重精神的宗教,与现代科学的物质文明相背驰。其实佛教说一切皆空,有时也说非空、也说非有非空。即空即有。其说空者、无非是就一法或万法作一种理性的说明,须在讲到相当的地方乃适用的一种术语:讲唯识也是如此。此种术语,只是佛说因缘所生法上的附加义。扼要的说来,佛教唯讲万有(万法)皆因缘所生:这才是佛教的真正本旨。

  二、析名

  佛经所用名词,往往精深细微,一般人甚不易解。所以今讲“万有皆因缘所生”,不能不略说本题的几个重要名词。

  甲、万有  这一名词,在佛教经中原不常用,应当用“万法”才合。因有字的意义,尚不及法字的意义来得宽广,万理万事万物皆不出乎法字的范围。然佛教中也有用有字的地方,如一种宗派立名一切有,是专门讲一切皆有的,即所谓万法皆有。但以有遮空,其义已狭。或说三有,所谓欲有、色有、无色有,三有或析为九有、二十五有,此与吾国通常以宇宙内外事事物物名万有相同。此取通俗易知,故用“万有”一名。

  乙、因与缘  这在佛经中分得甚为精细,有所谓六因·十因、四缘、二十四缘者。现在限于时间不能一一说明,但就因缘二字说之。因者、为构成一切事事物物即万有的主要因素,所谓质的方面的东西。譬如花的种子一样。缘者、乃事事物物的条件凑集助成主因的东西。譬如只有花的种子是不能生出花来的,必须借助于水土日光等物,乃有生起花来的结果。试看现在供在这讲台上的盆花,这是一个活的举例。佛法中这样的事例是推用得很广泛的,所谓万有万法各有其种子之因,亦各有其凑助之缘。而缘又有顺逆的分别,遇顺缘则生长,遇逆缘则衰灭。

  丙、生  生、是对住、异、灭而言的。佛法中常讲此生住异灭的四相:生是说事物的初生,住是已生后的存在,异是存在中的变易,灭是变坏到消灭。此生字是狭义的。又或有单用生灭二字者,生字对灭字而言,此生字可包括住异在中,是广义的。今言万有皆生于因缘的生字,也是广义的生,如中山哲学上所谓宇宙以“生”为重心的生字所表现的意义一样广泛。

  三、立宗

  依上面的解说,对于万有皆因缘所生之义,可分如下的三点说明。

  甲、各因引果之先后熏起续断与唯识  应知宇宙间万事万物皆各有其主因以引起各别的成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先因后果,因引果生,果又熏成因种。如寺院中之烧香,由香的燃烧以熏留香气。曾现的心境,留在心中,虽经多时而此已熏成之习气不失,等到后时遇到机缘仍可发现。此即所谓熏成种子复起现行之一例。由此因果果因相续,例如外国输入一种胡桃种子到中国来,栽种生果,果种相续到今。但如有同样而较优良之新种输入,或遇天灾等大逆缘,则亦有断灭的时候;所谓适者生存,或归淘汰。佛教的法相唯识宗,是专为阐明这种因果相续的道理而发展成的。由种子依持说到藏识,以成立万法唯识,使众生循之修行,渐去凡劣而臻至善净佛圣;明有善因必可成善果。

  乙、众缘合成之违顺消长泛要与皆空  从众缘合成以观万事万物,遇著顺缘便生长,遇著逆缘便衰灭。犹如人遇到适宜的乡土便生活得顺利,走到水土不服的瘴地便生病乃至于死;但能懂得其发瘴之时间性亦可为预避之方以资进退者,则在例外。不但人是如此,宇宙间万事万物的顺缘逆缘与生长消灭莫不如此。泛言之,我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语默动静,无一不与万事万物为缘而互通消息;更推广论之,山间的一草一木,海洋中的波涛与空气,天上的星球运行,无不与每一物互相为缘以致其违顺消长的。虽然此中所谓缘,亦只就其重要与次要者分别言之,即是直接因以成果者为重要的要缘,反之,间接不切要与泛远的则为次要的泛缘。如是,众缘合成之物,分析观之只是众缘而实无此物,此佛经中所以处处明万法皆空的所由。空之定义是众缘合成中毫无固定物体的说明,言其没有固定独立的实体存在。推广言之,即所谓一切法自性皆空。法性空慧宗备明此义。

  丙、因缘生存之主伴摄入同异与圆中  须因缘齐备以生存的万有万法,每以一法为有力能持之主,则其余诸法皆为无力相资之伴,要得主伴关系(主因助缘)全备方能完成其生存。此说在中国自创的华严宗、天台宗及禅、净宗特详讲之。所谓一法摄尽一切法;举宇宙间所有诸法,法法皆可为主,而又皆可为伴。譬如以现在显现在诸位面前的讲桌为主例而言,此桌是在云南省城的昆明,云南是中国的一地方,则此桌便和整个中国社会国家发生关系,而国家社会又依地球太阳系全宇宙为它落脚存在之缘。推开去讲,不论精神的物质的任何一个成法为单位,皆可互为主伴相摄,同时又互相入。虽然,这主伴相摄互入的万有万法,以之相互摄属时,固可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但亦并不拢统。因为,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人的方面,有善、恶、贤、愚;在整个宇宙方面,有精神、物质、非精神或非物质;在国群方面,有社会、国家、民族、方土···各各判然有其同异,纤毫不混。现在须要就此特别讲明者,这是佛教中明因缘生法最圆满中正的教理,也是中国佛学的特色,应当促起世人注意的地方。

  四、破邪

  不过,在世间一般的学说或宗教裹,也多有讲因果道理的,初看好像与佛学上讲的因果论颇为相像,但是细究起来则大谬不然。一切谬说,可归纳为三种邪谬的因果论法。

  甲、不平等因  如说宇宙间森罗万象的事事物物,皆有一创造主宰者为“因”,以使之生,以使之灭;但彼主宰者之自身,则并不要“因”,亦无生灭:此种所说“因”甚不平等。万有要因,彼也要因:彼不要因、万有也不要因,故其所说之因,于理不可通。其他与此相类似的哲学上科学上,或偏执物质,或偏执精神以为因的很多很多,如说虚空一元、电子一元等。此等说法,用佛理观之,皆讲不通。此种不平等的因果论法,正是一般人误认佛教与摧残佛教的根源所在,世人应注意其偏谬而打倒之。

  乙、无因偶然  其次,又有人认宇宙间的事物现象皆是自然如此的,所谓不邀而至;或认事物现象如风吹叶落一样,风不过偶尔一来,是偶然如此的。此是庸愚懒惰思想的起源,中国国家衰败之所由。佛教之被利用为逃避现实的工具,及其自身之遭到非常的摧毁者,大都缘于此种观点的作祟,亦应郑重的予以打倒。

  丙、偏因或缘  说偏因者,如佛教中的一切有宗,及世间哲学的命定论者、目的论者,皆过于偏执因而落于有边了;或偏执缘的,如哲学的偶然论者、机械论者,及佛教中一切空宗,则又过于偏执缘而落于空边了。都急须加以纠正,使之消归因缘生法的中和实相。

  五、结论

  复次,由上斥除不平等的一因,及无因、偶然,并纠正偏因或偏缘的各种因果法的理路看来,即可得到如下的结论:

  甲、正明万法因缘有  即证明万事万物都须因缘具备方可生存的道理,这是佛教中的正常的因果论,即佛教的本质。因此、所以前面说空与唯识义,亦不过借以说明或证明宇宙真理的工具。

  乙、尽除迷信成正信  用这正常的因果论──即佛法的本质,可以打倒一切偏执的学说与迷信,如打倒坚执上帝或电子等的一元论者的深固的迷信等。而成立事皆可验理无不通的因缘生法之正信。

  丙、信行因果得圆成  此正常的因果论即佛学的本质,推广应用,能令现世一切合理的科学哲学或政治学说社会学说皆达到究竟圆满。且今中国精神总动员的目标是:“民族至上,国家至上;军事第一,胜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若能正信此所说因缘生法确为普遍的真理,举国家民族为主,则遍摄遍入一切以为伴,历之三世无不通,行之十方无不准,民族国家乃能真成其至上。而军事胜利之第一,赤得成真实无谬;思想能力不期其集中而自无不集中矣。“苟非至道,至德不凝”,世间的英雄豪杰,往往中途消极,不能永久真积极,若能定志于此竖穷三际横遍十方的因缘生法真理,必能建成万古不朽之功业。

  (月沧、大慧合记)(见海刊二十卷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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