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安座下:兹由吴校长来,商定关于大雄中学之事务,由校长聘座下为事务主任,月薪肆百元;并由校董会委兼会计监督,则系义务,负责依收支预算施行。如有超过,则须与校长陈明校董会,始得开支。另由校长委余自力为会计员,办理写账制表册等,月薪贰百元。并委金剑管理员,真容兼庶务员,协办事务,月薪壹百元。所有会计员、庶务员,均在事务主任领导下办理其职务,希禀承校长以襄成良美之校风为主!校董会董事长太虚。卅二年二月二十六日。(稿存止安法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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