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四月在黄陂木兰女学讲──

吾人因何而讲究佛法耶?因吾人既已受得人身,常遇困苦拂逆之境,若欲解脱出离,则有讲求佛法之必要。此不但讲求佛法为然,凡吾人所云为动作,皆因解决现前困境而发动,如饥求食,寒求衣,住求房屋等。又因求食遂连带求榖米而讲农作烹饪等事。人生之苦多矣!自呱呱堕地后,必有生活之能力乃能求得衣食住,故幼年必须研究种种学问,学习种种技艺;又有老病衰弱等苦,此属于自身者也。又天灾水旱、猛兽毒蛇、瘟疫、饥馑、险巇坎坷等,此种种苦恼属于自然界者也。人生不能单独生活,必赖群众共相维系,乃能共同生活;因此需要,遂又发生种种盗贼战祸、制牵连累、妒嫉毁辱、争夺谋害等等苦恼,此属于人为界者也。

婴儿出胎即哭,可见人生忧苦与生俱来;此一声之哭,即表示其当时所感最为痛苦,且似自知后此之苦方接踵而俱来者,此为生苦。童年时代种种生活皆不能完全自主,故一般童子之心理,多以为迨我成年便觉快乐。及至成年,则由壮而老,遂又感受种种痛苦,如六根渐坏,身体衰弱不能享受人生圆满之幸福,此为老苦。若壮年时四大轻安,环境顺适,似足称为乐矣,乃忽焉疾病发生,身体上感受种种痛苦,而与老年、童年时无异,此为痛苦。吾人有生必有死,此死之一关为人人所不愿到,而又为人人所不能免。及至大命将倾,莫可奈何!最后一棺附身,万事皆已!面对此死魔终无术逃避,此为死苦。

生老病死四苦固为人人所同具而不能免,此外则恩爱者欲求其常聚,乃事实之结果往往而有生离死别等事发生,而演为爱别离苦。又人所爱护之物而终久不能保持存在,当其损坏亡失之时,则对于所爱之物亦感受一种爱别离苦。恩爱之反面为怨憎。吾人对于所怨憎之人,或厌弃之处所事物,常不欲其聚会;乃事实往往不然,如冤家聚头,仇人见面等事,此为怨憎会苦。

前说人生在世因欲维持其生命,及发展其种种乐欲,故有衣食住、名誉、光荣、威势、权利等等要求,人人如是向前驰求,不能无冲突制限,所以往往求而不得;此求而不得之情事,亦能使吾人感受苦恼,是为求不得苦。

求不得之反面尚有所谓舍不得苦者,如人因饥寒而求衣食,傥有人知求食之苦由于饥饿,而欲将此饥饿舍却而卒不可舍,推而至于生老病死等皆欲舍而不得,是为舍不得苦。

总之、吾人既落形气之中,头出头没无往非苦,总前八种痛苦观之,可知吾人之一生无时不沉沦苦海中,故欲求出离解脱此各种苦恼,而须研求佛法。盖纯正之佛法,乃可以指导吾人出脱苦海永得安乐之方法也。何则?前之诸苦非是天造地设,亦非自然化生,且非决不可出离,乃由因缘聚合而成之果。故欲免除苦果,须依佛法上所说苦果之因缘,而不再作此能感苦果之因缘,则可免苦矣。

吾人若能确信万法皆由自心所造,万法又不能超出因果律,故从此一心自造善因则可不感恶果。盖前说种种苦痛乃由自心所造成,非从外来;仍可由自心改造而出脱也。吾人灵明之心以向来未觉故而起贪、嗔、痴等惑,复由此迷惑而起种种行业,行业既起自然而感受苦果,故欲免苦,须先将此一心上所俱起之根本无明及三毒烦恼磨治尽净,方能断惑止业则苦免矣。此贪、嗔、痴之三毒,不但能使吾人生时发生现行之惑业,傥不磨治尽净,虽色身死灭而此心中之三毒,仍能起惑造业而为苦果之因。三毒既为众苦之因,欲免苦须断三毒。然则何法以对治三毒,断除三毒乎?佛法一大藏教,法门无量皆为演说戒、定、慧三德以治除贪、嗔、痴三毒;即戒以治贪,定以治嗔,慧以治痴。然戒定慧之理,非一二言句所能宣说,佛有方便法门,即以念西方阿弥陀佛名号为方法,念念相续,勤行精进,信愿往生极乐世界,此念佛之念头即是戒、定、慧,即能治除贪、嗔、痴,若念到一心不乱乘愿往生之时,即是真正永久越出苦海之时也。简便易行,愿听众谛信之!(王净元记)(见海刊三卷十一期)(附注) 出“前川听法纪闻”之三,原文无题。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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