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十一月在名古屋市政会讲──

今天得到有名之名古屋市,又得到市议会来与诸君聚谈,荣幸何似!而见诸君之踊跃欢幸,则又征诸君对于佛法之精进。未讲佛法与吾人之关系以前,且先谈佛法大旨:

佛法是觉悟的而非迷昧的,是平等的而非阶级的,是慈悲的而非暴厉的。以正觉之智慧,与平等之大悲,为佛教根本精神,发而为救世利人之事业,此为学佛者之正当生活。佛法建立于正觉、大悲上,故其施设亦不离正觉、大悲。吾人生于人世,当谋人世幸福,人世的幸福,当于正觉、大悲中求。

夫人之所以为人,即有超过非人之特点,即佛教所谓之大智大悲。故忿争、愚痴之心,非人类所应有。人能本此超非人之特性而行,则不良之行为可以除,人类得以安宁,而人格亦以完备。佛法中首先戒杀,以残杀有失人德,人能不杀,则人世间之战争可弭。然而人生之保持者为衣食住,而人世之攘夺者亦唯衣食住,当知衣食住三,各有分齐,不可以强盗之手段而侵夺之。各安其分,勿事争执,此佛法所以有不盗之戒。以之而行,则人格之安宁,得子孙之继续;盖人伦存于夫妇之道,此我佛之所以戒邪淫也。人各有志、有心、有思想,彼此不知而能表现其志其心其思想者为言论,故所发之言不可虚妄,此佛法谓不两舌、不妄言、不绮语、不恶口,此之四戒,为佛法人乘正宗,此吾人之所当注意,盼诸君实行之,而高尚之人格可以养成。但人以食色为性,若不克除其贪心、嗔忿争斗心,则发必扰乱社会。最先尤应戒除痴邪心,而后方可去种种过恶,恶既除,善斯生,此即佛法与吾人做人之标准,亦佛法与吾人之现在关系也。

人格既成矣,而人生不过百年,纵可一生幸福,亦是转眼空花,所谓幸福,等于痴人说梦。能与吾人以究竟幸福者,唯我佛法。立吾人之真生命,非父母所生,亦非现在而有,所谓前前际,后后际,无始无终,而现在生存之色身,殆业力之暂现耳。若能豁通三际,则人生之大可以证,而真正究竟之幸福以之得。然以心若猿猴之人类,更以外境之牵缠,引发业力,以之而变化流动──所谓眼随色转,耳随声转──,傥无主宰于其中,则危险滋生,而真人生之幸福亦不可得。佛法有救脱此危险之方,曰一句弥陀,染念俱净,能行斯坐斯而念到无所念,与弥陀之愿力相接触,引生万善、脱离众苦、而人生之究竟幸福以之永存!

以此观之,佛法能与吾人以道德之标准,永久之幸福,于过去现在未来获福无量;祝诸君精进,获此无量之福!(满智记)(见海刊六卷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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