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三年十一月)

一、党务: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二时开第二次地方全体大会,同志十三人,又新介绍同志三人,共十六人。第一组因吴同志辞组长,故未开一次会,殊属失当,此后仍请吴同志负责进行。第二组虽开过几次会,亦未见精彩,以后希努力。党费务于本次大会后一星期内由组长收齐汇交。

二、劳动运动:理发会已就绪。自王同志去青岛,彼方面劳动界中已着手活动,现正努力进行。张店方面已由同志联络路工十余人,不久即可成会。津浦路亦有一车务工人与我们联络,将来一定也有头绪。不过最近胶济路全路工人因待遇不良,要起大风潮,这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

三、将来进行计划:(一)关于党务方面,要通告青岛方面同志迅速发展一地方,张店方面亦然。努力发展,使山东成立一区。(二)关于劳动方面,先以全力注意胶济路,因有机可乘也。胶济路组织好了,则青岛工人与沿路矿工即不成问题。(三)关于国民革命方面,要督促国民党正式成立山东支部,大加扩充起来,藉以改造腐败的学生会。(四)关于宣传方面,努力扩充《向导》报及各种宣传品,并相机组织研究主义的团体。

又,对于最近发生的事件,由学生会发起的国民大会——于十四号开,决计一致加入,并主张不承认北庭,打倒国贼梁如浩,严惩猪仔议员,追悼留日被害同胞。

(原载中共中央三届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材料之“各委员报告”部分,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至二十五日)

(1)本文系1923年11月中共中央三届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材料。王尽美参与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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