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有穷民李智,与同村张义缔生死交,昼则向街头谋食,夜则同止一室,友恭之谊,同胞不啻也。有棍徒王某利之,欲以义、智为爪牙,而义、智不从。王忿侮之,因二人同心,不至已甚。未几,王卒,而义忽病,昏迷中语“王某鞭我”。智视义,果遍体青紫。智虽痛恨,幽明殊途,无可如何。三日而义亦卒,智哀哭营葬之。夜梦义曰:“吾弟害我矣!葬我处违王某坟不远,渠不惟役我若仆,少不如意,辄痛杖我。且曰:‘今止汝一人,诟辱杀残由吾也!’”智醒,大怒。早诣义墓,叩祝起,自经于树。乡人哀其志,葬智义墓侧。至夜,邻人遥闻三更后有喧呼訇击之声。天明,王某尸骸悉掘扬于外。王家人掩之,至夜复然。王乃移厝他处。

虚白道人曰:自经以济死友之难,闻者咸以轻生非笑之。夫非笑诚是也。然患难不相恤,五伦中何需朋友矣?若李智者,其事虽不足为训,而足以敦薄俗焉。

此事可与羊、左之传并传。王萱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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