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八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八

  北魏二〈甲子元曆法〉

曆法典第八卷

曆法總部彙考八

北魏二

甲子元曆法

「上元甲子以來至《春秋》魯隱公元年,歲在己未」,積二 十九萬二千七百三十六算上。

甲子之歲,入甲戌紀已來,積十二萬四千一百三十 六算上。

「上元甲子以來,至大魏興和二年,歲在庚申」,積二十 九萬三千九百九十七算上。

「甲子之歲入甲戌紀」,至今庚申,積十二萬五千三百 九十七算上。

元法:一百一萬一千六百。〈三統之數〉

統法,三十三萬七千二百。〈二紀之數〉

紀法,十六萬八千六百。〈千蔀成紀日數至十〉

蔀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

三十乘《章》歲得日月,餘皆盡之年數。

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

「三《十乘章》歲」 ,得此數。

日法,二十萬八千五百三十。

三《十乘章》月,得此數。

氣時法,一千四百五。

小二分度法得一時之數。

章歲,五百六十二。

二十九章:十一年減,閏餘二萬一百七十八年減。右一閏月。

章閏,二百七。

五百六十二年之間月數;

章月,六千九百五十一。

五百六十二年之月數并閏,

章中,六千七百四十四。

五百六十二年月除,閏月數。

周天,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

度法,通度內斗分之數。

通數,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

日法,通二十九日《內經》月餘之數。

沒分,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

餘數通《經》沒六十九,內分五萬七千一百八十四,得此數。

餘數,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

度法,通一年五內斗分之數。

沒法,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

一年之同成甲之外分數,

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從「斗量周天」 ,至此不成度之分。

虛分,九萬七千八百八十三。

經月二十九日外,少此不滿三十日。

《小分》法二十四。

二十四氣,除周天分之數也。

歲中,十《二》。

十二月之中氣

會數,一百七十三。

月一出一入黃道之日數,周髀六二十三分,月之二十也。

會餘,六萬七千一百一十七。

百七十二日外不成日之分。

《會通》,三千六百一十四萬二千八百七。

以日法通百七十二,內會餘之數。

會虛,十四萬一千四百一十三。

會餘之外,不成度之數。

周日,二十七。

周天用日月行數

周餘,十一萬五千六百三十一。

《周天》用日,外及本處。

通周,五百七十四萬五千九百四十一。

《日法》,通二十七內分。

周虛,九萬二千八百九十九。

用餘外不成日之數

小周,七千五百一十三。

月一日行之數

月周,二十二萬五千三百九十。

通小周內度數

朔朢合數,十四。

半經月日數

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

半經月日餘

入交限數,一百五十八度。

月出入黃道,減半月之數。

度餘,十一萬六千五十八度。

減半月小餘之數

《推月朔弦朢術》第一:

推積月

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章月乘之,章歲 如一」,所得為積月,不盡為閏餘。閏餘三百五十五以 上,其年有閏。餘五百一十五以上,進退在天正十一 月前後,以冬至定之。

推積日

術曰:以通數乘積月,為朔積分。日法如一,為積日,不 盡為小餘。以六旬去積日,不盡為大餘。命大餘以紀。 〈今命以甲戌紀〉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

求次月朔

《術》曰: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十一萬六百四十七,滿除 如上,命以紀筭外,即次月朔日。其小餘滿虛分九萬 七千八百八十三者,其月大;減者,其月小。

求上下弦朢

術曰:加朔大餘七、小餘七萬九千七百九十四、小分 一,小分滿四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滿六 十去之,命以紀筭,即上弦日。又加,得朢、下弦後月朔。

《推二十四氣》閏術第二。

推二十四氣

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餘數乘之,蔀法 如一,為積沒,不盡為小餘。以六旬去積沒,不盡為大 餘。命以紀,筭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日。

求次氣術

術曰:加大餘十五、小餘三千六百八十四、小分一,小 分滿小分法二十四,從小餘;小餘滿蔀法,從大餘一, 命如上,筭外即次氣日。

推閏

術曰:以閏餘減章歲,餘以歲中十二乘之,滿章閏二 百七得一,月餘半法以上亦得一月,數起天正十一 月,算外,即閏月。閏月有進,即以無中氣定之。

推閏又法

術曰:以歲中乘閏餘,加章閏得一,盈章中六千七百 四十四數,起冬至,算外,中氣終閏月也。盈中氣,在朔 若二日,即前月閏。

冬至,十一月中。

《小寒》,十二月節。

大寒,十二月中。

《立春》,正月節。

雨水,正月中。

驚蟄,二月節。

春分,二月中。

《清明,三月節》。

《穀雨》,三月中,

《立夏》,《四月節》。

小滿,四月中。

芒種,五月節。

《夏至》,五月中。

小暑,六月節。

大暑,六月中。

《立秋》,《七月節》。

《處暑》,七月中。

《白露》,《八月節》。

《秋分》,八月中。

《寒露》,九月節。

霜降,九月中。

《立冬》,十月節,

《小雪》,十月中

大雪,《十一月節》。

《推合朔卻去度表裡術》第三:

推合朔卻去交度

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又以所入紀交會差分并 之。」

甲戌,紀交會差分二千六百五十二萬二千六百四十九。

以《會通》去之,所得為積交。不盡者,以日法約之為度, 不盡者,為度餘,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卻去交度 及度餘。

《甲子紀》。〈紀首合朔日月合璧交中〉

《甲戌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會差:一百二十七度, 度餘三萬九千三百四十九。

《甲申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裡〉  交會差:八十一度 度餘一萬一千五百六十一甲午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裡〉  交會差:三十四度, 度餘十九萬二千三百一十三。

《甲辰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表〉  交會差:一百六十二度, 度餘二萬三千一百二十二。

《甲寅紀》。〈紀首合朔月在日道〉   交會差:一百一十五度, 度餘二十萬三千八百七十四。

求次月卻去交度

術曰:加度二十九,度餘十萬六百四十七,度餘滿日 法從度,度滿會數去之,亦除其會餘,即次月朔卻去 交度及度餘。

求朢卻去交度

術曰:加度十四,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滿 除如上,即朢卻去交度及度餘。

推月在日道表裡

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又以紀交會差分并之,倍 《會通》去之,餘以《會通》減之,得一,減者,為月在日道裡; 無所得者,為月在日道表。」

求次月表裡

《術》曰:「加次月度及度餘,加表滿會數及會數,餘則在 裡;加裡滿會數及會餘,則在表。」

推交道所在日

術曰:「以十一月朔卻去交度及餘,減會數及會餘,會 餘若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法乃減之。又以十一月 朔小餘加之,滿日法從度餘為度餘,即是天正十一 月朔前去交度及餘。如曆月大小除之,起天正月十 一月,不滿月者為入月,算外,交道所在日。又以歲中 乘入月小餘,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即交道所在」 辰。其交在朢前者,其月朔則交道,朢則月蝕。交在朢 後者,其月月蝕後朔交會。交正在朢者,其月月蝕既 《前後朔》交會,交正朔者,日《蝕既前後月朢》皆月蝕。

求後交月及日

術曰:以會數及會餘加前入月算及餘,餘滿日法從 日,日如曆月大小除之,起前交月,算外,即後交月及 日。以次放之。

推交會起角

《術》曰:「其月在外道,先會後交者,虧從東南角起;先交 後會者,虧從西南角起。其月在內道,先會後交者,虧 從西北角起;合交中者,蝕之既。其月蝕在日之衝,起 角亦如之。」

推蝕分多少

術曰:「其朔朢去交度及度餘如入交限數一百五十 八度、度餘十一萬六千五十八半以上者,以減會數 及會數餘,餘為不蝕度。若朔朢去交度如朔朢合數 十四度、度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以下者,即 是不餘度。皆以減十五,餘為餘蝕分。朔朢去交度盡 者,蝕之既。」

《推合朔月蝕入遲疾曆盈縮術》第四

推合朔入遲疾曆

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分,又以所入紀遲疾差分并 之。」

《甲戌》紀遲差分二日三十五萬三千一百九十一。

以《通周》去之,所得日餘,周不盡者,以日法約之為日, 不盡者,為日餘。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月十一月 合朔入曆日。

求次月入曆日

術曰:加一日、日餘二十萬三千五百四十六,日蝕滿 日從日法,日滿周日及周餘去之,命如上,算外,即次 月入曆日。

求朢入曆

術曰:加日十四日,餘十五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半,滿 除如上,算外,即朢入曆。

《日月行遲疾度》:〈及合〉      損益率。

盈縮并率          盈縮積分。

一日十四度。〈四百二分〉     《益》,七百五十七。

盈初

二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十四分〉  《益》,六百八十九。

盈七百五十         。盈積分二萬一千一十。

三日十四度。〈二百四十六十一分〉 《益》,六百一十七。

盈,一千四百三十六      。盈積分四萬一百三十。

四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分〉    《益》五百四十五。

盈二千六十二        。盈積分五萬七千二百。

三十二

五日十四度。〈一百一十一分〉   《益》,四百六十六。

盈二千六百七        盈積分七萬二千三百。

六十

六日十三度。〈五百二十二分〉   《益》,二百一十五。

盈三千七十三        。盈積分八萬五千二百。

九十四

七日十三度。〈二百九十六分〉   《益》八十九

盈,三千三百八十八      。盈積分九萬四千三十。

八日十三度。〈六十八分〉     損,一百三十九。

盈,三千四百七十七      。盈積分九萬六千五百。

九日十二度。〈四百八十六分〉   損二百八十三。

盈,三千三百三十八      。盈積分九萬二千六百。

四十九

十日十二度。〈三百七十九分〉   損三百九十。

盈三千五十五        。盈積分八萬四千七百。

九十四

〈十一〉日十二度。〈三百六十七分〉損五百二。

盈,二千六百六十五      。盈積分七萬三千九百。

六十九

〈十二〉日十二度。〈一百五十一分〉損六百一十八。

盈,二千一百六十三      。盈積分六萬三十六。

〈十三〉日十二度。〈四十分〉   損,七百二十九。

盈:一千五百四十五      。盈積分四萬二千八百。

八十三

〈十四〉日十一度。〈五百一十五分〉損八百一十六。

盈八百一十六        。盈積分二萬二千六百。

四十九

〈十五〉日十二度。〈三十八分〉  《益》,七百三十一。

縮初

〈十六〉日十二度。〈一百二十三分〉《益》六百三十六。

縮七百三十一        ,縮積分,二萬二百九十。

〈十七〉日十二度。〈三百一十一分〉《益》五百五十八。

縮:一千三百七十七      ,縮積分,三萬八千二百。

二十

〈十八〉日十二度。〈二百二十四分〉《益》,四百四十五。

縮:一千九百三十五      ,縮積分,五萬三千七百。

〈十九〉日十二度。〈四百三十五分〉《益》三百三十四。

縮二千三百八十       。縮積分,六萬六千五十。

〈二十〉日十二度。〈五百五十五分〉《益》,二百一十四。

縮二千七百一十四      ,縮積分,七萬五千三百。

二十九

〈二十一日〉十三度。〈一百三十八分〉《益》七十九。

縮:二千九百二十八      ,縮積分,八萬一千二百。

六十九

〈二十二日〉十二度。〈二百七十分〉損六十三。

縮三千七          縮積分,八萬三千四百。

六十二

〈二十三日〉十三度。〈四百三十二分〉損,二百二十五。

縮二千九百四十四      ,縮積分,八萬一千七百。

一十三

〈二十四日〉十四度。〈三十三分〉 損三百八十八。

縮:二千七百一十九      ,縮積分,七萬五千四百。

六十八

〈二十五日〉十四度。〈一百九十四分〉損,五百四十九。

縮:二千三百三十一      ,縮積分,六萬四千六百。

九十九

〈二十六日〉十四度。〈三百一十九分〉損六百七十四。

縮:一千七百八十二      。縮積分,四萬九千四百。

六十一

〈二十七日〉十四度。〈三百三十六分〉損七百一。

縮一千一百八        。縮積分,三萬七百五十。

周日,十四度。〈三百七十九分〉   損七百三十四。

縮:四百七          縮積分,一萬一千二百。

九十七

推《合朔交會》月蝕定大小蝕。

術曰:以入曆日餘乘所入曆下損益率,以小周七千 五百一十三除之,所得損益盈縮積分,為定積分。積 分盛者,以減本朔朢小餘;縮者,加之。加之滿日法者, 交會加時在後日。減之。不足減者,減一日,加日法乃 減之,交會加時在前日。月蝕者,隨定大小蝕餘為定 日加時。

推加時

術曰:「以歲中乘定小餘,日法除之,所得命以子,算外, 朔朢加時有餘不盡者,四之,如法得一為少,二為半, 三為太。半又有餘者,三之,如法得一為彊。半法以上 排成一,不滿半法棄之,以彊并少為少彊,并半為半 彊,并太為太彊。得二彊者為少弱,以之并少為半弱, 以之并半為太弱,以之并太為一辰弱,隨所在辰而」 命之,即其彊弱。日之衝為「破月」,常在破下蝕。

《推日月合朔弦朢度》第五。

推日度

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日,以日度法一萬六千八百 六十乘之,滿周天去之,餘以日度法約之為度餘,命 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分。」

推日度又法

術曰:「置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斗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以冬至去朔日數減一,以減周天度,冬至小餘減斗 分,斗分不足減者,減一度,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如 上,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及 分。」

求日次、月次日所在度。

《術》曰:「月大者加度三十,月小者加度二十九,次日者 加度一。宿次除之,逕斗除其分。」

推合朔日月共度

術曰:以章歲五百六十二乘朔小餘,以章月六千九 百五十一除之,所得為大分,不盡為小分。以加夜半 日度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命如上,算外,即所求年天 正十一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合朔日月共度」 又法:

術曰:加度二十九,大分八千九百四十五,小分六千 九百一十九,小分滿章月從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 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算外,即次月合朔,日月共 度。

推月度

術曰:「置入紀以來朔積日,以周二十二萬五千三百 九十乘之,滿周天去之,餘以日度法約之為度,餘為 度分,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 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度又法

術曰:以小周乘朔小餘為實,章歲乘日法為法,實如 法得一為度,不滿法者,以章月除之為大分,餘為小 分。所得以減合朔度及度分,筭外,即所求年天正十 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求月次月度

術曰:「月小加度二十二分七千三百七十三;月大加 度三十五分一萬三千五百八十三。分滿日度法從 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筭外,即月次月所在度。」

求月次日度

術曰:加度十三分六千二百一十,分滿日度法從度, 除如上筭外,即月次日所在度。

求弦朢日所在度

術曰:加合朔度七,大分六千四百五十一,小分三千 四百六十一、微分二,微分滿四從小分,小分滿章月 從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度,命如上,筭外,即上弦日 所在度。又加,得朢、下弦後月合朔。

求弦朢月所在度

術曰:加合朔度九十八、大分一萬一千六百九十五、 小分五千二百二十五、微分一,滿除如上筭外,即上 弦日月所在度。又加,得朢、下弦後月合朔。

斗二十六度  牛八度    女十二度 虛十度    危十七度   室十六度 壁九度。

「北方元武七宿」,九十八度。〈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奎:十六度。   婁:十二度。   胃:十四度。 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   觜:二度。

參:九度,

「西方白虎七宿」 八十度。

井:三十三度。  鬼:四度。    柳:十五度。 星:七度。    張:十八度。   翼:十八度。 軫:十七度。

南方朱雀七宿,一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度。   亢:九度。    氐: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東方蒼龍七宿」 ,七十五度。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分度之四 千一百一十七」,通之得六百一十五萬八千一十七, 名曰《周天》。

《推土王滅沒卦候上朔術》第六。

推土王日

《術》曰:置四立大小餘,各減其大餘十八、小餘四千四 百二十、小分十八、微分二;「大餘不足減者,加六十乃 減之;小餘不足減者,減一日,加蔀法乃減之;小分不 足減者,減小餘一,加小分法二十四,乃減之;微分不 足減者,減小分一,加五,然後皆減之,命以紀筭外,即 四立前土王日。」

推土王又法

術曰:加冬至大餘二十七、小餘六千六百三十一、小 分六、微分三,微分滿「五從小分,小分滿小分法從小 餘,小餘滿蔀法從大餘一,命以紀,筭外,即季冬土王 日。」

求次季土王日

術曰:加大餘九十一、小餘五千二百四十四、小分六,

小分滿「小分法從小餘,小餘滿蔀法從大餘,大餘滿考證六十去之,命以紀,筭外,即次季土王日。」

推滅沒

術曰:因冬至積沒有小餘者,加積沒一,以沒分乘之, 以沒法八萬八千四百一十七除之,所得為積日,不 盡為沒餘。六旬去積日,不盡為沒日,命以紀,筭外,即 所求「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沒日。」

求次滅

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餘五萬七千二百四十四,沒 餘滿沒法從沒日,沒日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筭外,即 次沒日。餘盡者為滅。

求次沒

術曰:加沒日六十九、沒餘一萬九百一十五,沒分六 萬二千二百八十五,沒分滿沒法從沒餘,沒餘滿蔀 法從沒日。命起前沒月,曆月大小除之,不滿月者,即 後沒日及沒餘、沒分。命曰如上,筭外即次沒日。

推四正卦

術曰:「因冬至大、小餘,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 事日夏至,即離卦用事日秋分,即兌卦用事日中孚」, 因坎卦。

求坎卦

術曰:加坎卦大餘六、小餘一千四百七十三,小分十 四、微分四,微分滿「五從小分,小分滿小分法從小餘, 小餘滿蔀法從大餘,大餘滿六十去之,命以紀,算外, 即復卦用事日。」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

十二月,《屯》《謙》《睽》《升》《臨》。

正月《小過》,《蒙》《益》《漸》《泰》。

二月,《需》《隨》《晉》《解》《大壯》。

三月,《豫》《訟》《蠱》《革》《夬》。

四月:「《旅》《師》《比》」、《小畜》,乾。

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姤。」

六月,《鼎》《豐》《渙》《履》《遯》。

七月,《恆》《節》《同人》《損》《否》。

八月,《巽》《萃》《大畜》《賁》《觀》。

九月,《歸妹》《無妄》《明夷》《困》《剝》。

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

四正為方伯,《中孚》為三公,《復》為天子。《屯》為諸侯,《謙》為 大夫。《睽》為九卿,《升》還從三公,周而復始。

九三應上九,清淨微溫陽風,九三應上六,降赤決溫 陰雨,六三應上六,日澤寒陰雨,六三應上九,麴塵決 寒陽風,諸卦上有陽爻者陽風,上有陰爻者陰雨。

推七十二候

術曰:「因冬至大小餘,即虎始交日。加大餘五、小餘一 千二百二十八、微分一,微分滿三從小分,小分滿小 分法從小餘,小餘滿蔀蔀法從大餘,大餘滿六十去 之,命以紀,筭外,依次候日。」

冬至,    虎始交,    芸始生,      荔挺生。 小寒,    蚯蚓結,    麋角解,      水泉動。 大寒,    鴈北向,    鵲始巢,      雉始雊。 立春,    雞始乳,    東風解凍,     蟄蟲始振, 雨水,    魚上負冰,   獺祭魚,      鴻鴈來, 驚蟄    始雨,水    桃始華,      倉庚鳴。 春分,    鷹化為鳩,   元鳥至,      雷始發,聲。 清明,    電始見,    蟄蟲咸動,     蟄蟲啟戶。 穀雨,    桐始華,    田鼠化為鴽,    虹始見。 立夏,    萍始生,    戴勝降桑,     螻蟈鳴。 小滿,    蚯蚓出,    王瓜生,      苦菜秀, 芒種,    靡草死,    小暑至,      螳蜋生。 夏至,    鵙始鳴,    反舌無聲,     鹿角解。 小暑,    蟬始鳴,    半夏生,      木槿榮。 大暑,    溫風至,    蟋蟀居壁,     鷹乃學習。 立秋,    腐草化為螢,  土潤,溽暑,     涼風至, 處暑,    白露降,    寒蟬鳴,      鷹祭鳥, 白露,    天地始肅,   暴風至,      鴻鴈來; 秋分,    元鳥歸,    群鳥養羞,     雷始收聲, 寒露,    蟄蟲附戶。   殺氣浸盛,     陽氣日衰。 「霜降,    水始涸,    鴻鴈來賓。」     〈雀入大水化為蛤〉 「《立冬》    菊有黃華。   豺祭獸。」      「水始冰。 小雪    地始凍。」    〈雉入大水為蜃〉 「虹藏不見 大雪」,    冰始壯,    地始坼,      鶡旦鳴。

推上朔

《術》曰:「置入紀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六律乘之,以六 旬去之,不盡者,命以甲子筭上,即上朔日。」

《推五星見伏術》第七:

「上元甲子」以來至「《春秋》魯隱公元年,歲在乙未」,積二 十九萬二千七百三十六筭。

「上元甲子以來至今大魏興和二年,歲在庚申」,積二 十九萬三千九百九十七筭。

木精曰歲星,其數六百七十二萬二千八百八十八。 火精曰熒惑,其數一千三百一十四萬九千八十三。 土精曰鎮星,其數六百三十七萬四千六十一;金精曰太白,其數九百八十四萬三千八百八十二。 水精曰辰星,其數一百九十五萬三千七百一十七。

推五星

術曰:「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減一,以周天乘之,為五 星之實。各以其數為法除之,所得為積合,不盡為合 餘。以合餘減法,餘為入歲度分。以日度法約之,所得 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晨夕合度筭及度餘。 其金、水,以一合日數及合餘減合度筭及度餘,得一 者為晨,無所得者為夕。若度餘不足減者,減合度算」 一,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 滿宿者,筭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晨夕合 度及度餘。

徑推五星

術曰:「置上元以來盡所求年,減一,如法筭之,合度餘 滿日度法加合度筭一,合度筭滿合終日數去之,亦 以合終日餘減合度。若不足減者,減合度筭一,加周 虛積年,盡所得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冬至後最夕 合度笇及度餘。」其求水及命度,皆如上法。

求星合月及日

術曰:「置冬至去朔日數,減一,加合度筭冬至小餘,以 加合度餘,合度餘滿日度法去之,加合度筭一,合度 笇變成合日筭,合度餘為日餘。」命日起天正十一月, 如曆月大小除之,不滿月者,筭外,即星合月及日。有 閏,以閏計之。

求後合月及日

《術》曰:以合終日數及合終日餘,加前入月筭及餘,餘 滿日度法後日一日,如曆月大小除之,起前合月筭 外,即後合月及日。其金、水,以合日數及一合日餘加 之,加夕得晨,加晨得夕也。

求後合度

術曰:以行星度餘加前合度及度餘,度餘滿日度法 從度,命起前合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筭外,即後合 度餘。逕斗除其分,其分四千一百一十七。

歲星:合終日數三百九十八,合終日餘一萬二千六 百八,周虛三千二百五十二,行星三十三度,度餘九 千四百九十一。

歲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六日、日餘六千八百四, 行星二度、度餘一萬三千一百七十五。晨見東方。順, 疾,日行五十八分之十一,五十八日行十一度。順,遲, 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五日而 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復留,二十 五日。復順,遲,日行九分,五十八日行九度。復順,疾,日 行十一分,五十八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 十六日、日餘六千八百四,行星二度、度餘一萬三千 一百七十六,而與日合。

熒惑:合終日數七百七十九,合終日餘一萬五千一 百四十三,周虛一千七百一十七,行星四十九度,度 餘六千九百九。

熒惑晨與日合,在日後伏,七十一日,日餘一萬六千 一,行星五十五度、度餘一萬三千九百四十三。晨見 東方。順,疾,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日行 一百一十二度。順,遲,日行十二分,九十一日行四十 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 七,六十二日退十七度。復留,十一日。復順,遲,日行十 二分,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復順,疾,日行十四分,一 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 七十一日、日餘一萬六千二,行星五十度、度餘一萬 三千九百四十三,而與日合。

鎮星:合終日數三百七十八,合終日餘九百八十一, 周虛一萬五千八百七十九,行星十二度,度餘一萬 三千七百二十四。

鎮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八日、日餘四百九十,行 星二度、度餘六千八百六十二。晨見東方,順,日行十 二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而留。不行,三十六日而 旋。逆,日行十七分之一,一百二日退六度。復留,三十 六日。復順,日行十二分之一,八十四日行七度。在日 前,夕伏西方,順,十八日、日餘四百九十一,行星二度、 度餘六千八百六十二,而與日合。

太白:合終日數五百八十三,合終日餘一萬四千五 百二,周虛二千三百五十八,行星二百九十一度。〈亦日 一合日數〉度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亦曰一合日數〉 「太白,夕與日合,在日前伏」四十一日,日餘一萬五千 六百八十一,行星五十一度,度餘一萬五千六百八 十一,夕見西方。順,疾,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三,九十一 日行二百一十二度。順,遲,日行一度十三分之二,九 十一日行五度。順,大疾,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 日行三十三度而留。不行八日而旋。逆,日行三分之 二,九日退六度,在日前,夕伏西方。伏六日,退四度,而 與日晨合。

太白,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六日退四度,晨見東方。逆, 日行三分之二,九日退六度而留。不行,八日。順,日行十五分之十一,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順,疾,日行一 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五度。順,大疾,日行 一度十三分之二,九十一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 後,晨伏東方。順,四十一日、日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 一,行星五十一度,度餘一萬五千六百八十一,而與 日夕合。

辰星:合終日數一百一十五,合終日餘一萬四千八 百一十八,周虛二千四十四,行星五十七度。〈亦曰一合日數〉 度餘,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亦曰一合日數〉

辰星:夕與日合,在日前伏,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 百四十八。夕見西方。順,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 日行二十四度。順,遲,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而 留。不行,四日,在日前,夕伏西方。逆,十一日退六度,而 與日晨合。

辰星:晨與日合,在日後伏,十一日,退六度。晨見東方 而留,不行,四日。順,遲,日行七分之五,七日行五度。順, 疾,日行一度三分之一,十八日行二十四度。在日後, 晨伏東方,順,十七日、日餘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行 星三十四度、度餘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八,而與日夕 合。

五星曆步

術曰:以術法伏日度及餘,加星合日度及餘,餘滿日 度法一萬六千八百六十得一,從令命之。加前,得星 見日度及餘。以星行分母乘見度分,日度法如一,得 一分,不盡半法以上,亦得一。以加所行分,分滿其母 得一度。逆順母不同,以當行之母乘故分,故母如一, 為當行分。留者承前,逆則減之。伏不盡度,除斗分,以 行母為率,分有損益,前後相御,十四。

求五星行所在度

術曰:以行分子乘行日數,分母除之,所得即星行所 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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