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九

  ○群臣叙迁 流内铨 流外出官 文散官 武散官 爵 勋 功臣检校官兼官 试秩 绍兴以后阶官

  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

  诸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

  大理评事

  诸寺、监丞

  大理款丞有出身转殿中丞,元出身转太子中舍。内带馆职同有出身,或转太子中允。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中书堂后官,转太子右赞善大夫。

  着作佐郎有出身转秘书丞,内第一人及第太常丞;无出身转太子左赞善大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特旨转秘书郎、着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太常、宗正、秘书丞,着作郎,秘书郎

  殿中丞

  太常、国子博士

  左、右正言

  监察御史

  后行员外郎

  左、右司谏

  殿中侍御史

  中行员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

  侍御史

  前行员外郎

  后行郎中

  中行郎中

  右常调转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叙复人自水部转。水部 司门 库部 虞部 比部 驾部 屯田 都官 职方

  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读,侍讲,天章阁侍讲,崇政殿说书、开封府推官、府界提点,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点刑狱,提点铸钱监,诸王府翊善、侍读、记室,中书提点五房公事堂后官转左曹。膳部 仓部 考功 主客 金部司勋 祠部 度支 司封

  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开封府判官,左曹转左名曹。内无出身只转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任三司副使,知杂,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转左名曹。工部 刑部兵部

  带待制已上职,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仍隔一资超转。中行郎中转左、右司郎中。

  礼部户部 吏部

  前行郎中

  左、右司郎中

  卫尉、司农少卿

  光禄少卿

  太常少卿

  司家卿

  少府监

  卫尉

  光禄卿

  秘书监

  中书舍人

  谏议大夫

  给事中

  太子宾客

  工部侍郎

  礼部侍郎

  刑部侍郎

  户部侍郎

  兵部侍郎

  吏部侍郎

  左、右丞

  工部尚尚书

  礼部尚书

  刑部尚书

  户部尚书

  兵部尚书

  吏部尚书

  太子少保

  右仆射

  太子少傅

  左仆射

  司空

  太子少师

  司徒

  太子太保

  太子太傅

  太子太师

  太保

  太傅

  太尉

  太师治平三年,翰林学士贾黯奏:"近者皇子封拜,并除检校太傅。臣按官仪,自后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之所师法。今皇太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莫甚于此,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臣愚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叙迁改授三公之官。"诏候将来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师官。

  宋初,台、省、寺、监官犹多莅本司,亦各有员额资考之制,各以曹署闲剧着为月限,考满则迁,庆恩止转阶、勋、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监门卫将军魏仁涤为右神武将军,水部员外郎朱洞为都官员外郎,监察御史李铸为殿中侍御史,以仁涤等掌麹蘖、领关征外有羡也。自是,废岁满叙迁之典。是后,多掌事于外,诸司互以他官领之,虽有正官,非别受诏亦不领本司之务。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时议以近职为贵,中外又以差遣别轻重焉。

  武臣三班借职至节度使叙迁之制

  三班借职

  三班奉职

  右班殿直

  左班殿直

  右侍禁

  左侍禁

  西头供奉官

  东头供奉官

  内殿崇班

  内殿承制副使,有战功,并谓曾经

  供备库使

  礼宾副使

  西染院副使

  东染院副使

  西染院使

  东染院使

  西京作坊使

  西京左藏库使

  崇仪使

  如京使

  洛苑使

  内园使

  文思转

  六宅使

  庄宅使

  西作坊使

  东作坊使

  左藏、内藏、左右骐骥、宫苑使

  皇城使

  遥郡刺史

  遥郡团练使

  刺史

  团练使,遥郡防御使

  防御使

  观察使

  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转横班例

  通事舍人

  东、西上閤门副使

  引进副使

  客省副使

  西上閤门使

  东上閤门使

  四方馆使

  引进使

  客省使

  右内客省使至閤门使谓之横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谓之东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谓之西班,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迁之制)

  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太子右监门率府率

  右千牛卫将军

  右监门卫大将军

  遥郡刺史

  遥郡团练使

  刺史

  团练使

  防御使

  观察使

  节度观察留后

  左、右卫上将军节度使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节度使兼侍中。

  内臣自皇城使特恩迁转例

  皇城使

  昭宣使

  宣政使

  宣庆使

  景福殿使

  延福宫使

  入内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北班内品

  后苑散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

  入内内品

  贴祗候内品

  祗候小内品

  祗候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品

  祗候殿头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待班

  黄门

  高班

  高品

  内侍殿头

  内西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

  散内品

  北班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

  内品

  贴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侍班

  黄门

  高班

  高品

  殿头

  内西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祐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着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祐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着作佐郎。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着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

  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任内有班行举主三人,磨勘引见,改换班行。

  差摄:

  长史、文学 两举进士 三举诸科 特恩与摄官

  已上,广南东路长史、文学与举人,中半差摄;西路长史、文学七分,举人二分,特恩摄官一分。

  试补:

  正额及额外摄官并试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摄。内试不中及不能就试者,并在试中人之下。

  解发:

  入额人一任实满四年与解发。如差监当、监税,即以二年为一任,理两摄,并解发赴铨。海北摄官差往海南,减一年。犯公罪展摄二年,监当亏少课利罚半月奉者,添摄一任,罚一月奉者添摄两任。

  流外出官法

  尚书省

  门下省中书省

  御史台

  三司

  开封府

  殿前司

  马步军司

  入内、内侍两省

  大宗正司

  三班院

  审官院

  九寺

  诸监

  群牧司

  客省

  四方馆

  閤门

  太常礼院

  审刑院

  秘书殿中省

  起居院

  崇文院

  三馆

  秘阁

  军头引见司

  皇城司

  内东门司

  管勾往来国信所

  翰林司

  内藏库

  御药院

  御书院

  进奏院

  进厨

  金吾街司、仗司

  秘书监

  大卿、监

  秘书少监,太常、光禄少卿

  少卿、监

  带职郎中

  前行郎中

  中行郎中

  后行郎中

  带职前行员外郎前行员外郎并

  带职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员外郎

  带职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

  带职博士,左、右正言,监察御史

  太常博士

  国子博士

  太常丞

  秘书丞

  殿中丞,着作郎

  太子中允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

  秘书郎,着作佐郎

  大理寺丞

  诸司监丞,节度、观察判官

  大理评事,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并两使职官,防御、团练判官,令、录未及三考

  初等职官,知令、录未及三考

  判、司、簿、尉

  试衔齐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

  右文官换右职者,除流外、进纳及犯私罪情重并赃罪外,年四十以下并许试换右职。三班使臣补换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许试换。已上并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已上原换官,取旨。

  绍兴复修试换之令,淳熙增广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换官之格,列而书之,以见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换官。仍政和旧制,则不书。

  诸训武郎至进武校尉,不曾犯赃私罪及笞刑经决而愿换文资者,听召保官二员,具家状连保状二本,诣登闻鼓院投进乞试。准此,即授小使臣后未及三年,授进武校尉后未及五年,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下授使臣、进武校尉;若保甲及试武艺并进纳、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诸武臣试换文资,于《易》、《诗》、《周礼》、《礼记》各专一经,仍兼《论》、《孟》;原试诗赋及依法官条试断案、《刑统》大义者,听。

  换官:尚右,训武、修武郎换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换从义郎。文林、从政郎奏换忠翊郎,未满三考成忠郎。从事、修职换成忠郎,未满三考保义郎。迪功郎换成节郎,未满三考承信郎。将仕郎换承信郎,侍右,从义郎换宣义郎。秉义郎换承事郎。忠训郎换承奉郎。忠翊郎换承务郎。成忠郎换从事郎。保义郎换修职郎。承节、承信郎换迪功郎。进武校尉、进义校尉换将仕郎。荫补换使臣。承奉郎换忠翊郎。承务郎换成忠郎。文林郎换保义郎。从事、从政、迪功、通事郎换成节郎。登仕、将仁郎换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开府仪同三司 特进 光禄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 银青光录大夫 正奉大夫

  中奉大夫 太中大夫 中大夫

  中散大夫 朝奉大夫 朝散大夫

  朝请大夫 朝奉郎 承直郎

  奉直郎 通直郎 朝请郎

  宣德郎 朝散郎 宣奉郎

  给事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务郎 儒林郎 登仕郎

  文林郎 将仕郎

  右朝官阶、勋高,遇恩加八大夫。

  武散官三十一

  骠骑大将军 辅国大将军 镇国大将军

  冠军大将军 怀化大将军 云麾将军

  归德将军 忠武将军 壮武将军

  宣威将军 明威将军 定远将军

  宁远将军 游骑将军 游击将

  昭武校尉 昭武副尉 振威校尉

  振威副尉 致果校尉 致果副尉

  翊麾校尉 翊麾副尉 宣节校尉

  宣节副尉 御武校尉 御武副尉

  仁勇校尉 仁勇副尉 陪戎校尉

  陪戎副卫

  右文散官阶上经恩加一阶,郎阶上京朝官加五阶,选人加一阶,武散官冠军大将军、使相、节度使起复,改授游击将军,虽中书主事、诸司吏人加授,亦无累加法,馀不常授。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九品已上服绿。

  《元丰寄禄格》以阶易官,杂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初,因刑部尚书邓洵武请,又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阶。政和末,又改从政、修职、迪功,而寄禄之格始备。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

  新官 旧官

  开府仪同三司 使相谓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或同平章事

  特进 左、右仆射

  金紫光禄大夫 吏部尚书

  银青光禄大夫 五曹尚书

  光禄大夫 左、右丞

  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议大夫 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

  通议大夫 给事中

  太中大夫 右、右谏议大夫

  中大夫 秘书监

  中奉大夫

  中散大夫 光禄卿至少府监

  朝议大夫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

  朝请大夫 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 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 后行郎中

  朝请郎 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 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 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

  承议郎 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 太常、秘书、殿中丞,着作郎

  通直郎 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

  宣教郎 着作佐郎,大理寺丞

  

  宣义郎 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承事郎 大理评事

  承奉郎 太祝,奉礼郎

  承务郎 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

  承直郎 留守、节察判官

  儒林郎 节察掌书记、支使,防、团判官

  文林郎 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

  从事郎 防、团推官,监判官

  从政郎崇 录事参军,县令

  修职郎 知录事参军,知县令

  迪功郎 军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主簿、尉

  国朝武选,自内客省至閤门使、副为横班,自皇城至供备库使为诸司正使,副为诸司副使,自内殿承制至三班借职为使臣,元丰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协忠、翊卫、亲卫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自太尉至下班祗应,凡五十二阶。

  新官 旧官

  太尉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协忠大夫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中卫大夫 引进使

  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

  中亮郎 客省副使

  中卫郎 引进副使

  翊卫郎

  拱卫郎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武功大夫 皇城使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武功郎 皇城副使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敦武郎 内殿承制

  修武郎 内殿崇班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忠训郎 左侍禁

  忠翊郎 右侍禁

  成忠郎 左班殿直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承节郎 三班奉职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下班祗应 殿侍

  元丰官制定,有请并易内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阶。

  新官 旧官

  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

  左侍禁 内西头供奉官

  右侍禁 殿头

  左班殿直 高品

  右班殿直 高班

  黄门 黄门

  祗候侍禁 祗候殿头

  祗候殿直 祗候高品

  祗候黄门 祗候高班内品

  内品

  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

  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

  新官 旧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军器库使

  保和大夫 西绫锦使

  保安大夫 榷易使

  翰林良医 翰林医官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军器库副使

  保和郎 西绫锦副使

  保安郎 榷易副使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副使

  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品之高下为准:高一品已上为行,下一品为守,下二品已下为试,品同者否。绍圣三年,户部侍郎吴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监之制,有行、守、试三等之别。元祐中,裁减冗费,而职事官带行者第存虚名而已,请付有司讲复旧制。"从之。四年,翰林学士蒋之奇言:"所谓试,则非正官也。今尚书、侍郎皆正官,而谓之试,失之矣。如以其阶卑,则谓之守可也。臣请凡为正官者皆改试为守。"崇宁中,吏部授选人差遣,亦用资序高下分行、守、试三等。政和三年,诏选人在京职事官,依品序带行、守、试,其外任则否。宣和以后,官高而仍旧职者谓之领,官卑而职高者谓之视,故有庶官视从官,从官视执政,执政视宰相。凡道官亦视文阶云。

  爵一十二

  王 嗣王 郡王 国公 郡公 开国公 开国郡公 开国县公 开国侯 开国伯 开国子 开国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馀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已上封公,一千户已上封侯,七百户已上封伯,五百户已上封子,三百户已上封男。见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

  勋一十二

  上柱国 柱国 上护军 护军 上轻车都尉 轻车都尉 上骑都尉

  骑都尉 骁骑尉 飞骑尉 云骑尉 武骑尉

  右骑都尉已上,两府并武臣正任已上经恩加两转,文武朝官加一转。武骑尉已上,京官加一转,朝官虽未至骁骑尉,经恩亦便加骑都尉。

  功臣

  推忠 佐理 协谋 同德 守正 亮节

  翊戴 赞治 崇仁 保连 经邦

  右赐中书、枢密臣僚。

  推忠 保德 翊戴 守正 亮节 同德

  佐运 崇仁协恭 赞治 宣德 纯诚

  保节 保顺 忠亮 竭诚 奉化 效顺

  顺化

  右赐皇子、皇亲、文武臣僚、外臣

  拱卫 翊卫 卫圣 保顺 忠勇 拱极 护圣 奉庆 果毅 肃卫

  右赐诸班直将士禁军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检校官一十九

  太师 太尉 太傅 太保 司徒

  司空 左仆射 右仆射 吏部尚书 兵部尚书 户部尚书 刑部尚书 礼部尚书 工部尚书 左散骑常侍

  右散骑常侍 太子宾客 国子祭酒 水部员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枢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枢密使除节度使加太傅,初除宣微、节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书左仆射,特除并换授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书,诸司副使加右散骑常侍。除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宾客;副率已上并三班及吏职、蕃官军员,该恩加国子祭酒。四厢都指挥使止于司徒,诸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军头止于司空,军班都虞候、忠佐副都军头已上止于左、右仆射,诸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止,遇恩则或加阶、爵、功臣。

  兼官四

  御史大夫 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监察御史

  右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军头等,经恩加兼监察御史,馀经恩以次迁入。

  试秩

  大理司直 大理评事 秘书省校书郎 正字 寺、监主簿 助教

  右幕职,初授则试秘书省校书郎,再任至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掌书记、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评事,又加则兼监察御史。亦有解褐试大理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者,谓之试衔。有选集,同出身例。

  绍兴以后阶官

  元丰新制以阶易官,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大观、政和相继润色之。绍兴举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为左,馀人为右。浮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阶官并去"左""右"字,今任子、杂流,惟纽转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带贴职,则超资。自开府至迪功,序次于后。

  文阶

  开府仪同三司

  特进

  金紫光禄大夫 银青光录大夫

  光禄大夫 宣奉大夫

  正奉大夫 正议大夫

  通奉大夫 通议大夫

  太中大夫 中大夫

  中奉大夫 中散大夫

  朝议大夫 奉直大夫

  朝请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 朝请郎

  朝散郎 朝奉郎

  承议郎 奉议郎

  通直郎 宣教郎

  宣义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务郎

  右四年一转,无出身人逐资转,有出身人超资转,至奉议并逐资转,至朝议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转。内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转。

  承直郎 儒林郎

  文林郎 从事郎

  从政郎 修职郎

  迪功郎通仕郎

  登仕郎 将仕郎

  武阶

  武阶旧有横行正使、横行副使,有诸司正使、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行正、副亦然,于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绍兴,始厘正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协忠大夫 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卫大夫

  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 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

  右并政和新置。内通侍大夫旧为内客省使,国朝未尝除人,自易武阶,不迁通侍沿初意也。转至中侍,无磨勘,特绋除。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

  武显大夫 武节大夫

  武略大夫 武经大夫

  武义大夫 武翼大夫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 中亮郎

  中卫郎 翊卫郎

  亲卫郎 拱卫郎

  左武郎 右武郎

  右自正侍至右武,旧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从绍兴厘正书。

  武功郎 武德郎

  武显郎 武节郎

  武略郎 武经郎

  武义郎 武翼郎

  训武郎 修武郎

  从义郎 秉节郎

  忠训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义郎

  承节郎 承信郎

  右并五年一转,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进武校尉 进义校尉

  下班祗应 进武副尉

  进义副尉 守阙进义副尉

  进勇副尉 守阙进勇副尉(以上无品,二校尉参

  吏部,下班参兵部,以下并参刑部。)


  内侍官十二阶,并政和旧制。

  医官 政和既易武阶,而医官亦更定焉,绍兴因之,特损其额。旧额和安大夫至良医二十员,绍兴置五员;和安郎至医官三十员,置四员;医效十员,置二员;医痊十员,置一员;医愈至祗候、大方脉一百五十员,置十五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医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

  翰林医效 翰林医痊

  翰林医愈 翰林医证

  翰林医诊 翰林医候

  翰林医学

  右医正而止,十四阶,并政和制,馀续增焉。

  《宋史》 元·脱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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