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赏

真宗景德元年闰九月四日,诏河北诸州军曰:「国家重慎戎事,每诫边臣,常令固守封疆,不得侵越境土。盖欲安民息战,岂思黩武穷兵 而契丹唯务贪残,不遵理道,有志但同寇贼有志:疑当作「有事」。,无名辄犯边陲,想于人神,皆所愤怒。今已遣上将,大益精兵,命诸路齐驱, 期尽戮。其间窃虑有漏其戎寇,劫掠居民,其逐处如有强壮及诸色人能为首领,纠集愿杀蕃贼者,并仰所在官司策应照管,觅便掩杀。如活擒到契丹,每人支钱十千,斩其首级,每人支钱五千。如生擒十人已上、枭十人已上首级,计数赐与外,仰所在给公据,当议更加酬奖。其俘获之物,并给本人,所在官司,更不得辄行讯问。如得近上首领职员者,除行恩赐外,仰官司以闻,当议量所擒杀到蕃戎职位,优与录用,无致疑虑。即不得缘此诏旨,将不是契丹及北界贼人以(边)[邀]旌赏,辄便杀害。并仰官司子细验认,犯者并仰依法断之。若官司不切明辨,致有枉害平民,因事彰露,应干系官吏,重寘之法。」

十一月,环庆等路总管张斌等言:「沿边熟户蕃部有活捉得贼人,割到耳鼻并夺得马,及收阵之后,赴本属呈纳官中(倒)[例]纳下,却量支价钱。其捉到人并斫到耳鼻,亦(倒)[例]敌;得马却给与,活捉到 支赏赐。其衣甲纳官。乞自今如蕃部与蕃贼

人、割到耳鼻,亦别定赏给。所有夺到衣甲器械,即纳官,据色件多少支茶彩。」从之。

三年八月二十七日,诏:「自今沿边斩获蕃寇首级,须辨问得寔,当于杀戮者,许依前诏给赏。如其非(礼)[实],即以军法论。」先是,真宗谓知枢密院王钦若等曰:「累有人言西路沿边州军有能枭取为恶蕃族首级者,赏赐等级,素有条约。然恐因此害及平人。思之,逐处虽有次第部辖之人,岂容枉滥。然言者既多,亦宜过慎,可遍指挥沿边诸处。」故有是诏。

四年七月十二日,诏曹利用等,将士立功者,不须给贴付之,第据功状迁补。内殊异者以名闻。先是,雷有终平西川,给立功人数仅七千,帝以行赏既广,即失于惩劝,故申条约。

战,有乞觅首级以冒恩赏者,当行军法。」从之。 仁宗康定元年十二月四日,中书枢密院言:「请令陕府西都总管司,今后应与贼兵

二年正月,知庆州范仲淹请给枢密院空头宣及宣徽院头子各百道,以备赏战功。从之。

八月,鄜延路总管司言:「近诏逐路总管司,自受降下行军赏罚敕命后,如有捉杀西贼立功或(所)[斫]到人头耳鼻及有伤中,并入贼界打夺人口、烧荡族帐,但系得功者,并仰(柝)[析]以申陕西都总管司。缘本路至都总管司急递亦往还踰旬,乞依诏命外,其伤中人数只就本司旋定轻重。内禁军人员兵士,依近降例支给,蕃、汉弓箭手,即依旧例,更不申都总管。所贵伤中之人,早得支

赐。」诏陕府西都总管司详所奏指挥。

二十二日,诏:「河东元昊入寇麟府,所过城寨有能出奇设伏掩击者,量功优奖之。军马或致伤折,亦勿加罪。」

庆历三年二月,枢密院学士杨偕言:「窃见新定行军约束,贪争财物赀畜而不赴杀贼者斩,又合战而争它人所获首级者斩。是知临战之际,恐其错乱行伍,故争财物与争首级同。然又有斩首受赏之条,使其众必争之。古者虽有斩首几千级,盖是 举斩获之数,非赏所获首级以诱士卒之乱也。自刘平、石元孙之败,多因争首级之故。请自今杀贼之后,计所获首级以本队论赏。」从之。

八年正月,降空名告敕宣头子三百道下河北宣抚司,以备赏战功。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诏环庆经略司:「自来豪富之(之)民及官员子弟、门客、举人等,依倚兵官,幸此边事,托名 用,欲求恩赏。令陕西沿边诸路每有战获,并须体量寔状,结罪保明以闻。如有诸色人潜行贿赂于兵官、战士处,收(卖)[买]首级虏获,或称临阵得力之类,妄侥求恩赏者,并须觉察闻奏,乞行重断。亦许诸色人陈告妄冒之状,如得寔,其告事人当优加酬赏。」

二月十二日,宰臣韩琦,言:「访得延州东路都巡检燕达等败贼于怀宁;其蕃官及首领等例各以亲(所)[斫]到首级论功,皆不知官员将校与蕃官首领,并统计手下人杀获与输折人数,较计赏罚。所是人员兵士杀到首级,惟得支赐,其转资

者只该说临阵对贼,先锋驰入、陷阵突众为奇功,及生擒贼人、斫动贼寨之类,方得此赏,即不载主将亲见阵前 命得力及全队入贼,因而得胜,各与转资明文。望再申明增立赏格,下逐路经略司,庶得兵官将校与蕃官首领各知只以率众破贼、手下人都得首级计功,长行、兵士等亦以敢战 命、阵前得力、全队胜贼者各得转资,不争首级,动取胜捷。」从之:一、使臣人员兵士阵首用命,出于众人、主将亲见者,具功状姓名闻奏,当议优与转资。一、全队率先用命入贼、主将亲见者,具功状闻奏。全队人员兵士 与转资。若因而破贼者,优与转资。一、临阵对贼,矢石未交,先锋驰入陷阵,突众贼徒,因而破贼者为奇功,或寇贼坚锐,城池险固,山林阻隘,道路遥远,又救兵不继,若此之类,既胜(胜) 敌,难易相远, 不可以常格酬叙,委主将临时录奏,不次迁转。

敌、斫到人头、合该转补者, 可于奏到三日内出给宣头。」 二年二月十六日,诏:「今后陕西诸路沿边兵校,如有因与贼

三年十月二十五日,陕西宣抚使司言:「近来诸路有得功将士多是不依元降赏罚格,疾速依公定夺闻奏,朝廷只凭逐处奏状推恩,虑逐路淹迟启幸。」诏本司指挥逐路经略司, 依行军赏格施行。立功将士应合酬叙者,皆令主将于贼退后诸军未散时,对众遂定,直言斩获中伤次第,务从简速。一、将士得功,主将实时对定,明

具姓名申奏,不得以随身牙队及亲识移换有功人姓名,致抑压先锋远探及临阵 命之人。如士卒显有功 ,为人移易抑压者,许经随处官司自言。

六年七月十六日,诏:「诸色人杀熟户以邀功赏者, 斩奏。仍许人陈告,每名转一资,赏钱百千,无资可转,更支三十千, 先以官钱给,后于犯人催理入官。如军人陈告、事干本营者,送别指挥。」先是,边吏多杀熟户,诈为首级,吏不能知而无辜死者众,故为之禁。

十月二十九日,诏枢密院重修行军赏格,与中书详定进呈。

十二月三日,诏:「诸奏赏功内,将官使臣并具元将出战兵甲若干队,每队若干,获到首级及输失之数闻奏。」

七年三月二十九日,熙州王韶言:「今月十七日,走马承受公事张佑斋到敕字黄旗付本司,告谕熙河路将士,如能协力一心用命,大破贼众,广有斩获,当此收复河州,倍加酬赏。士皆感(旧)[奋],军声大振。」

七月三日,诏:「破荡踏白城一带作过蕃部押队使臣,各计所部人数并获到首级,以十分为率,九分以上为优等,五分以上为第一等,三分以上为第二等,一分至不及分若无获者, 为第三等。优等迁六官,余推恩有差。

十月一日,中书、枢密院言:「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同奉诏,取索诸军自来出战有杀获功劳该转资之人,委随处当职官子细呈验。如委是少壮,各具姓名、得功次数,置簿抄录讫,仍别开坐保明以闻。」

八年五月十二日,诏:「诸功赏未经酬叙逢格改者,若新格轻,听依立功时;若重,听从重赏,入编敕。」从中书刑房所定也。

,酬奖迁遣官,方理为战功,着为令。 元丰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审官西院言:「磨勘供备库副使刘希奭历任,两以边功迁官,在格当异常调。」诏希奭与转七资,仍诏自今身经战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权发遣鄜延路钤辖曲珍乞德顺军界祖父弓箭手地,改正户名,不可则乞输钱。诏曲珍累有战功,其地四顷半特赐之。

四年三月十一日,诏泸州将官等第迁官,或减磨勘。诸军弓箭手、义军勇敢效用、招安将等获级、重伤迁资,轻伤赐帛有差,获首领者迁两资,获乞弟叔目募级迁三资,赐绢五十。以韩存宝(年)[申]明功状也。

五月二十七日,都大经制泸州夷贼林广言:「差(借)[使]者史利言赍文字付乞弟,以取王宣下落蛮兵士,及以说谕为名,阴视(近)[进]兵之路,勇劲可嘉。」诏史利言迁一官。

七月二十一日,诏在京每年秋差官阅赏军银器,宜以去年所用数为额。自今更不差使臣,止付管军臣僚,令于年内亲依画一阅赐所支银器,并以群牧同封桩支。

二十三日,诏鄜延、环庆、泾原、熙河、麟府路各给诸司使至内殿崇班敕告百,东头供奉官至三班奉职宣头二百,鄜延路别给三班借职至殿侍军大将札子百。如军前有 命奋力,可以激励众心者,随功大小补职,书填给付。

八月六

日,上批:「西贼犯绥德城,本城杀逐退散,其有功之人,速依格推赏外,获级者每级加赐绢十匹。自今应边寨杀获准此。」

二十二日,诏中书降 牓西南蕃罗氏鬼主下蛮首领沙取,若能谕乞弟早降朝廷,当厚加爵赏。如未肯降,能掩杀赴官,即赏真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锦五百疋、彩绢五千匹,更当优加官爵。其不得力蛮兵,赏盐一百斤、羊百头。如杀到乞弟下蛮兵,每级赏绢二十匹,夷兵十五匹,小头领三十匹,大头领六十匹。其逐处部族、都大头领亦重赏。

十一月九日,内降赏功格:一、主将计功,大小听裁。一、走马承受公事计主将成功、大小听裁。一、军中掌机宜官计主将成功,大小听裁。一、逐军将副通计所部之兵除亡失外,以所获分五等:即斩级计分及一千以上,仍每百级加赐银绢五十匹、两。官各转〔资〕,银绢共赐。九分以上第一等五官,七分以上第二等四官,五分以上第三等三官,三分以上第四等两官,一分以上第五等一官;七厘以上减四年磨勘,五厘以上减三年磨勘,三厘以上减二年磨勘,一厘以上减一年磨勘,不及厘支赐绢十匹。一、部队将、押队诸色人,应手下有汉蕃兵马,计分推赏加赐。准将副例,惟赐不共贼中任事首(首)[领]听裁:大首领(调)[谓]正监军、伪置郡守之类。四官,赐绢五十疋,次首领谓副监军及贼中所遣伪天赐之类。三官,赐绢三十匹;小首领谓钤辖、都头、正副寨主之类

两官,赐绢二十匹;蕃丁一级转一资,赐绢二十匹。(二)[一]敌获贼强壮蕃丁一名,各赐绢一十匹。一、新归顺之人立功,随状依格倍赏。一、五等杂功: 敌捉获强壮蕃丁一名,转一资,赐绢二十匹。一、当战轻重伤一次,非 、当战重伤一次,转一资,赐绢一十匹。一、凡减年者,并依条比折。敌;偷乱贼寨,首先得力之人;躬亲督励兵众入阵破贼,阵前贾勇士卒,破贼得力;催驱阵队,攻破城池;逢贼引人,撞阵破贼;驱拥人马,向前破贼。下项为一等,减四年磨勘: 下项为一等,转一资;临机献谋,致军兵获胜;身先士卒,摧锋陷阵;率先入贼,冲阵破贼,苦战力敌;先锋引路,争险夺隘,设伏邀截,杀退贼众,最为得力;率先夺渡过河、率先登城用命无磨勘人支绢二十匹。能获贼窖,济接粮草,供馈不乏,能预探贼马下寨去处,致大军掩击成功、烧荡不顺族帐、首先得力之人。下项为一等,减三年磨勘:无磨勘〔人支绢〕一十五匹。阵前及马前使唤,破贼得力;管押般运,裹送催驱,给纳粮草,别无不前;应副军期事件,随军诸般干当事件得力;阵前帐前主管金 ,传呼号令、排布阵队;阴阳官占望 课,能获应验;随军主簿。下项为(第)一等,减二年磨勘:无磨勘人支绢十匹。亲兵使唤最是得力;管干下营壕寨,制造攻城器具、桥梁、 管干官及作头,随军医人,出取箭头。并医过人数。随军行遣人吏,随军干当事衙校,主管随军器甲

什物,别无散失,部领照管运粮人夫,别无逃避。下项为一等,减一年磨勘:无磨勘人支绢五匹。踏白白旗子,卓望贼马无虞;小壕寨亲兵、急脚子传送机密文字无虞;兽医随军医疗鞍马,不致死损。

二十五日,种谔言米脂川败西贼有功人,令学士院降诏,赐谔银、绢各二千匹两。其获级诸军等,依格酬奖,遣干当御(学)[药]院刘惟简往延州,赐行营经略副使以下茶药,传宣抚问汉蕃将士,及等第支赐禁军都指挥使钱七千、绢七匹,都虞候以下有差。其下军卒支绢或紬一匹。

十二月二十六日,泾原路经略司言:「右侍禁鲁福随彭孙至鸣沙川遇贼,凡三战,皆重伤,乞优赐推恩。」上批授合门祗候,赐绢百匹。

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枢密院都承旨张诚一言,今后诸军因功或捕贼换大小使臣者,许带旧请受。从之。

四月二十七日,诏讨乞弟将校依本等推赏,兼功人并累赏。初,中书枢密院言:「姚兕当减磨勘四年,缘皇城使改官不用减年,当至元丰六年七月迁遥郡防御使。内殿承制秦世章当迁三官,先坐打誓不实被(刻)[劾],及破乞弟,会迁一官。如京副使张仲安、刘甫各当迁一官,不能戢士卒,杀人夫为贼级,候奏功取旨。王光祖当减磨勘三年,坐打誓不实被(刻)[劾]敌被 ,及昨破乞弟,当减磨勘四年。供备库使高遵治、西京左藏库副使张寿当减三年,东头供奉官杜议当减四年,各坐杀降人级作

劾。」诏姚兕迁遥郡防御使,秦世章、张仲安、刘甫并如前诏。王光祖通用减磨勘七年、迁一官,更磨勘二年。高遵治、张寿、杜议候案上取旨。

同日,降告七十五道、敕三十道、宣四百八十七道、札子八十六道付沈括,赏曲珍出塞时立功将官,有轻重未当者以闻。

五月四日,诏:「引战环州弓箭手都指挥王隐旧病在目,因夺隘力战,箭中左目,与三班借职,给俸禄终其身,并与引战支赐,仍许子孙承袭。」

五月七日,都大经制泸州夷贼林广上讨荡蛮贼军员等部领获首级并权队将获首级人功状。诏成队二十分与转六资,内一资支绢十五匹,其余分厘,并依部队将例;不成队人依陕西格推赏。

六月十四日,林广言:「准御前札子,封付臣赏军功告身、宣等。臣契勘随军出入与不顾死亡用命之人恩赏即无等差,并引战拥队将校等队下获级所得酬奖,比韩存宝奏功推赏不同。」诏引战拥队七级与迁一资,每加等推赏,至五资止,余资止赐绢。

十九日,诏:「将兵皆计所部多寡,所亡所获,比折分厘足赏。比闻诸将讨贼,多率众以自卫,及至奏功,即减数以就赏,显属侥冒。自今出战,先以所部兵多寡奏。若上功状,即计所部人所获级以闻。」

七月八日,尚书司勋言,梓州路转运司保明泸州应副军期官等出界冒险,以至荡平,实有勤劳。诏:「入箐逐等并依林广下干当公事军主簿例,优等不理选

限试监簿,依特奏名同三礼推恩摄官。出界、入箐第降一等,第三等升半年名次,界首逐等升一季名次,军大将并比折减磨勘,年内勒停人候叙用日准此。入箐在夷界死各赐绢百匹,入箐回死六十疋,出界回死四十匹。」

二十三日,诏彭孙功与罪相当,其赏罚各不行。时孙出界亡失正军,当降两官,斩获首级,当升两官,以功赎过故也。

二十九日,诏应缘支给军赏物帛乞取者,论如何仓法,与者不坐。

八月二日,泾原路制置司行营总管刘昌祚言:「昨本路兵出界,每遇大敌,常获全胜。后诸将听高遵裕节制,但聚为一军,不往来外援,致师老退还。臣蒙恩薄责,累及诸将,盖各有亡失分数。缘内有攻城伤残饥殍拖后人数不少,即非战败计失。伏望矜察,量推恩赏。」诏磨隘得功将副,朝廷于赏格特加一等;其亡失人兵,会计分数等〔第〕降罚。

九月十五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定西城遣译语彭保六人入界刺事,得赏有劳。诏并迁一资,人赐绢二十匹。

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河东路经略司言,左藏库使薛义出界,败贼于葭芦西岭。诏迁皇城使。乙屈先降引路,迁两资,赐绢五十。夺印诸军,依轻伤格(门)[斗]下缴覆。义所部三千三百四人,除折亡失并老小外,计履六十九级履:疑当作「获」。。诏义止减磨勘三年。

五月六日,诏供奉官郭惟贤部九十骑获级五十六,身重伤,及先锋破贼左藏库副使高永翼部五

十二骑,获级一百二,各迁五官。余迁官赐绢有差。赏从訾虎部兵出界功也。又诏高永翼以两(员)[资]官迁皇城使贵州刺史,余三资许回授五服内亲。

闰六月五日,诏:「熙河兰会路安抚司近遣杨吉等出界讨贼,冒险过河,兵少而斩获多,令制置司于赏格外优赐之。其沈溺人厚加抚恤,给马外赐绢十疋。」鄜延路经略司上战功也。

十四日,泾原路略使卢秉上姚麟胠乙丑部诸将讨堪哥平功状。诏斩获一级迁一资,重伤迁一资;获强壮蕃丁一名迁一资,赐绢二十匹。主将东上合门使、英州刺史姚麟降敕奖谕,赐银绢六百;阵将崇仪使张世矩等八十四人迁一官,三人减磨勘三年,一人减磨勘三年此处两句均言「减磨勘三年」,必有一误。,走马承受二人各银绢五十,管机宜文字官一人银绢二个二个:疑作「二十」。,诸班直各绢十匹,诸军敢勇、效用、弓箭手、蕃兵等绢五匹。部队将四十二人,十一人迁一官,三人迁两官,一人迁三官,余减磨勘年赐有差。

九月十八日,知延州刘昌祚言:「第二将彭孙所请获级伤中赏绢,准朝旨相度等第裁减事,乞且依元立赏格施行。」上批:「军赏之行,所加者众,患在数易,以惑士心。如昌祚之言甚允,宜依所奏,他路可并准此。」

十二月三日,蕃官左侍禁朱泥迁四资,赐绢五十匹;悖乜癿尾迁三资,绢三十匹;乙乙唛迁两资,绢二十匹。轻重伤并依格。夺得马给马外,赐绢十匹。鄜延路经略司上战功也。

七年

二月一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制置使李宪上兰州城守追败西贼功状。诏:「保全一路有劳,降敕奖谕银绢三千,将校等(遣)[迁]资有差,余以格推赏。阵亡诸军赙绢,军员三十匹,下至递铺二十匹。」

三月十一日,诏刘祚昌:「本路士气自永乐不守以来,折索摧丧,非往日之比。近闻诸将互出,颇获贼级,军气少振,宜有旌别,特以气作之。今赐乡紧丝战袍、红丝勒帛、金线乌梢弓、虎纹革长靬、银缠捍枪、朱漆圆排、金(渡)[镀]银装手刀各五十,宜择众与之,人量所宜赐之。」

十二日,诏支内藏库绢十万付环庆路经略司,为军兵赏。

五月一日,诏鄜延、环庆、泾原、熙河兰会、河东路各给空名宣、札子二百。

四日,诏知延州刘昌祚:「去月癸巳西贼犯安塞堡。第五将以少击众,获其酋豪。除朝廷已特支外,可以经抚库金帛或御前降去银器先赏众亲见用命有功之人,其谍知贼马信验者优予酬奖。」

十九日,皇城使、忠州刺史吕真领嘉州团练使,西京作坊使米斌为内园使、雄州刺史,内殿崇班张仲元为内殿承制、合门祗候。以上批「安塞败贼,寔由吕真斥候明审,米斌得以收汉蕃入保。安塞被围,即领所部应援,与副将合力驱除。虽斩获不多,亡失过甚,存心忠勇,不以彼我为念,宜奖之以劝协力国事者。斌等单孤一寨,守兵不满千人,却贼数万,斩获著名凶悍酋豪十数。贼丧气逃遁,与前后出寨俘老弱不同,

可优厚推恩。」故也。

七月九日,鄜延路经略司言:「种谔上大军出界进讨上:据文意疑当作「率」,分遣诸将收夏州,至上书平白池等处,有功人内第一等将副乞推恩。」诏李浦迁一官,赵守忠、李思古已死,迁官恩赏,每资赐绢五十,赵守忠百五十、李师古五十,给其家。

二十三日,给空名宣札三百,付熙河兰会路经略司。

八月一日,侍禁杜能自陈有边功,御延和殿引见,赐人马甲一联。

九月一日,给李元辅经制绢五千,付秦凤路经略司以赏功。

二十二日,环庆路经略司言:「殿直柴植等三人同讨吴八章等寨,获三百级,无亡失,蕃官例各转资。」诏令减磨勘二年。

敌者,人支绢十匹,运什物者七匹,城下供馈杂役者男子五匹,妇人三匹。 十月十二日,诏定西城守城汉蕃诸军并百姓妇女城上与贼

十一月一日,诏泾原、熙河、兰会路赏功宣诰入急递。

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熙河兰会经略制置使司言:「昨朝廷所降空头宣诰等,有未书填,乞回纳。」从之,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依此。今后得功人,并自朝廷推恩。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六日,枢密院言:「武臣战功酬奖,不以诸司使副大小使臣,每一资于见任官上改一官,内皇城使一资,遂转遥郡刺史,或除入横行,并合门使以上,每一资亦转一官,比之使臣,轻重未均。」诏:「合门副使、左藏库副使以上,每资转一官;客省副使及皇城使以上,每三资转一官。以

上应减年者,并回授有服亲。应转资,每转资一官或循一资,不得转至朝奉郎,及诸司副使并幕职州县官改官应减年人,对减磨勘年限不同者,依赏格准折。」

同日,枢密院言:「元丰四年陕西、河东兵进讨,权宜重立赏格,诱激将士。获(给)[级]敌,尚用此格。除所立功状尤异,合临时取旨推恩外,今别修立捕获赏格。」并从之。 重伤等第转资外,重加赐绢;及捕获分厘杂功五等之赏,并特优厚。昨日还塞后来遇巡绰探事之类,逢贼

八日,枢密院言:「走马承受近年遇军行,多以亲戚请托,侥幸功赏,欺罔百出。欲乞随军出入人不以将功 大小,不得陈乞推恩,违者以违制论。有能觉察军中将帅赏罚不当,申奏功状不寔,并密具闻奏,朝廷根究得寔,当优与推恩。及走马承受亲戚、门客、亲随等,并不许随军 用,虽着功劳,亦不在酬赏之限。如故隐匿、因而酬赏者,犯人决配;走马承受若知情官司并除名。许人告,以犯人所受恩泽充赏。」从之。

二十四日,诏今后蕃官立功优异者,方取旨差充本族巡检,仍当三资,令枢密院遵守。

三月五日,枢密院言修定监司按土兵赏格。从之。

二年六月十二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西贼寇定西城,权监押吴猛等战死。」诏猛及死事兵校等第推恩加赐。其轻重伤中人,令经略司依条施行。

七月四日,枢密院言:「殿前马步军司每年按阅诸军,支赏银未有定

限。」诏以十分为率,选应赏人无过三分,岁止一次。

八月八日,河州川寨战守有劳汉蕃官兵迁官资、赐帛有差。

九月十五日,泾原路经略司言,夏人夜遁,赐将帅兵民银钱、绢袍带有差,仍(捉)[促]具功状以闻。

三年五月十六〔日〕,诏赐熙河兰会路银绢各五万,鄜延路绢八万,泾原路绢七万,环庆路绢五万,秦凤路绢八万,并以防秋备军赏也。

四年八月六日,诏:「战阵立功人犯罪应追降,及准例入重者品官并转三官,文臣与换武臣,选人与改官,未授品官人得奉职,知、令、录,将校并转三资,军人得正副指挥使,为第一等。并转两官及循两资。白身人得判司、簿、尉,借差已下得借职,殿侍大将已下得差使,将校并转两资,军人转军使都头,为第二等,转一官循一资。殿侍大将转借职,借差转差使,白身得未入官名目,文臣减三年、武臣减四年磨勘,将校转一资,军人转副都头兵马使,为第三等。第一〔等〕人三次,第二等人两次,第三等人一次。有犯,各取旨。其逐等人即犯公罪徒已下、私罪杖笞情轻者,不以次数,并准此。」

五年三月四日,荆湖南路安抚钤辖谢麟言,处置邵州管下蛮贼毕。诏第其功为五等,转官、减年磨勘、支赐有差。所部人获级,更不推赏,器械估价给直。

九月二十二日,措置荆湖北路边事司言,渠阳寨主李备申,蛮贼犯边,借差杨晟经等掩获有功。诏与等第转资及补军校。应该赏

人其借职已下,令给降付身文字,依陕西例。

七年二月六日,枢密院言:「诸探报多不寔。缘赏轻无以激劝,欲令陕西、河东经略司各以本司封桩或军赏钱物给充探事支用。其沿边州城、堡寨将副旧得支用者,亦约数均给。若探报有功,或报不以寔,并量事轻重,随宜赏罚。事理极重,合从朝廷赏罚者,奏听指挥。」从之。

绍圣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诏西(经)[京]左藏库副使贾宗元有战功,与转七资。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户部于内藏库支银绢各五千匹两,度牒二千,付锺传,除赏激汉蕃弓箭手及往来干边事,佗毋得关给。

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陕西、河东路赏功,并依元丰赏格推恩例,经略告谕汉蕃将士等。」

五月二日,诏:「陕西、河东路经略司探事人所报有寔,优与支赏。如止于近边探听,撰造事宜,规图恩赏,严行惩诫。」

八月四日,诏:「西贼寇顺宁寨,诸将获级,其合该赏人内尤异者,当于新格外更与优恩。」

八日,枢密院言:「元丰朝旨:不得以老少妇人充级。已录送陕西、河东经略司照会。日近诸路累有斩获首级,窃虑犹有夹带,致误朝廷推赏,无以激劝寔 之人。」诏逐路经略安抚司子细识验保奏,违者依法施行。

四(月)[年]二月二十九日,诏:「皇城使已上、因战功试转资者,许回授五服内有官亲属转一官。如功状优异,即取旨,许回授白身亲属与借职。」

三月八日,吕惠卿言:「敕牓内(招)

招到钤辖、都头、正副寨主之类与左侍禁,事体未便。今欲于钤辖都头下随所管或将带人户多少,于右侍禁,以下至副兵马使,相度等第安排,仍依元丰年例降空头宣札赴本司,候有投降,一面书填给付。」诏:「今后应有似此之人,仰经略司勘酌合得名目,等第安排,并其余招纳到合该推恩首领,除东头供奉官以下至都头兵马使。共赐空名宣札二百道,委帅臣一面书填给付讫以闻。河东、陕西诸路亦依此。」

十一月十五日,诏:「自今陕西、河东路随军官员使臣等,非有经略司文移差借者,虽立功应赏者勿推。如在军显有武勇人,从经略司审察有功 者,依格推赏。」元(祥)[符]元年六月九日,诏:「应轻重伤,并令诸路走马承受依条点检觉察施行。应以首级诈首领钤辖之类妄求恩赏,据所冒合转资数,并依以老幼妇人首级妄冒施行。」

十月四日,鄜延路经略吕鳪卿言:「将兵入界,或受降或战杀,全系兵将官临时处分。若于阵前生降到人户,不优与推恩,即恐他日讨荡之时,不肯全活,却致族帐尽为仇敌,不肯归降。欲将出界阵前生(虑)[虏]到老小妇女,每五人理一级转资,其生降到壮人,每名依斩获例推恩。」从之。

二年三月十八日,引见殿前马步军司拣到散祗候王贵,射弓加力应法,换左班殿直,仍减磨勘三年,赐袍带。贵自陈曾随军入西界,眼下中箭,得轻伤酬奖,乞改作重伤。上谓李

宪等曰:「眼下中箭,可得为轻伤邪 」诏送枢密院改正。

四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汉蕃官弓箭手并诸军蕃兵等有功未赏,而身亡或阵亡,子孙若兄弟之子,合皆承袭推恩者。旧例:汉弓箭手承旧职名,蕃弓箭手、蕃官承新职名,理有未均,欲自今悉因旧职名推恩。应承袭准此。其未授赏者,每一资赐绢二十匹,功状优异者取旨。」从之。

三年四月六日,诏诸路赏功有大转官资,许举觉改正人吏而支赏钱。

二十二日,诏熙河、奏凤西路冒赏功例降两官外,并与叙复,路分以上降一等差遣。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八月二十九日,鄜延经略司奏「本路自绍圣以来,前后所奏功赏,例多妄冒。其间有冒二(十)资至一十资已上,至有小使臣转皇城使, 用转诸司使副者不少。及环庆路勘会到自 用之类推恩,最高者止于右班殿直。上件诈冒功赏,并系帅臣保奏不寔,致误朝廷推恩。」〔诏〕吕鳪卿可落观文殿学士,刘安降充东合门使、饶州刺史,张诫降充左藏库使、衡州刺史。

敌,逐次斩获,乞推恩。」诏:「内减年人年限不同,依条比折。其审官未有磨勘年限人,令经略司寄籍,候再立功,通计推赏,仍先次告示知委。」 崇宁三年八月七日,枢密院札子:「王厚奏去年十一月内河南蕃贼攻围作过,寻差兵马前去,逢贼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王厚:「夏贼不恭,自陕以西,兵未得解。诸路斩级,动以千计虽(思)[魁]虏离叛,

义所当诛,然四海生灵,皆朕赤子,锋镝之下,各为其主,膏身草野,朕所尽伤。累降指挥,不吝金缯爵赏,广行招约,庶保生全,而有司论赏招降之格轻于斩获,是使人乐于杀人而怠于生致,甚非朕好生不杀之意。其令诸路,每遇出兵,先以招纳赏格说谕,差人俾人投顺。自今招纳到一名,依斩获一级推赏,不分首级及蕃丁。」

大观二年正月二十七日,诏:「武士能立战,多以功次至使副者,吏部尚(书)循常格,未得亲民,甚失劝奖之意。自今虽未历监当,并与亲民以上差遣。」

政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诏:「边庭之士,有触锋冒矢、义不及顾,与敌人争一旦之命、获级陷阵、拓地伐国者。自祖宗以来,功居上游,着为甲令,即与恤养惸独、收藏遗骸,重轻有间矣。今夏羌弗庭,西陲震武,介胄之士,宜有激励,所有前降因臣僚奏请民功在战功之上指挥,更不施行。」

七年八月二十日,诏:「泸南城寨招安把截将之类,以年劳累迁都史并蕃官夷界巡检等,旧法,须候立功,方得迁转及出官。若不生事,功何由立 甚非绥靖之策。今后如寔历五年满日,能弹压边界,别无生事,将(安将)合出官者特与出官。其蕃官巡检等,与转一官,量增盐彩。稍有生事,重行典宪。」

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诏:「淮西捉杀盗贼并擒获贼首,生致阙下,一行捕盗官等,经述冬夏,宣力劳若,可依逐项推恩。内见任人差遣依旧第一等统领捉

杀官。」

宣和三年二月二十九日,尚书省言:「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童贯奏:臣措置两浙凶贼,应遣发将兵,并系宣抚司授以方略。所有逐路监司、守倅并州县官、巡尉捕盗应合推恩人数浩澣,务要行赏均当。若不经由宣抚制置司考验诣(赏)[实],窃虑诸司将目前小 张大事体,便行保奏,有害用命寔立功 之人,兼恐泛滥,别有夹带,希冒赏典。伏望特降睿旨,应诸司申奏今来捕贼功状,并从宣抚司覆寔保奏推恩。如宣抚司巡历别路措置,即本司牒制置所保奏,或诸司已有保奏,见在朝廷者,亦乞降下本司考验施行,所贵革去冒赏之弊。」从之。

同日,尚书省言:「威武军承宣使、同知入内内侍省事制置谭稹奏:契勘青溪群贼烧劫州县,自大兵下江浙,分布讨杀,随贼所向、朝夕暴露。用命(旧)[奋]身者,盖以今来赏典甚优,平日抚养之厚,激励所致。比年诸司多以纔见少有杀获,便即铺陈次第,奏乞推赏,先及守臣或职事官。臣窃谓官有常职,而士卒寔皆 命。以今贼势凶逆,动即拒敌,若有杀获,理宜先赏战士,庶几激劝众心。臣欲望圣慈特赐睿旨,将今后有司应奏乞杀获贼徒推赏之人,并令宣抚、制置两司同共覆寔,先赏战士。所有守臣命官等,并次第具的寔取旨施行。若有劳绩显著,即令两司先次保奏,听旨施行。所贵爵赏不滥,凶孽早平。」诏从之,令三省、枢密院遵守。

闰五月十五

日,诏:「江浙方贼等作过,其官员、军兵并 用诸色人获级、重伤、捕获等功赏,并依陕西、河东见行条格体例施行。」

六月二十二日,福建路转运司奏:「乞准尚书省札节文,福建路提点刑狱俞向奏:为本路不住分擘官兵于界首把隘,及出界前去衢、信州策应捉杀有获功人,乞出给空头告 下本司,候事毕推赏。所有已降赏格,合给钱绢金银,乞下转运司以诸司钱桩办。勘会立功人自合从宣抚司、制置所保明推赏,其合用钱绢、金银已降指挥,委郑可简专一应副。本官自合那融支拨。契勘本路差那官兵,召募枪仗手,于本路界界首把隘,及出界前去所有在衢、婺州获功之人,多是就近(甲)[申]信州出给公据之类。盖缘该处官司惟贪己功,务杀获数多,更不审寔,例皆给与照据。若尽凭外路给到公据,令本路依数支,不唯见在钱物有限,应副不足,兼恐他路官司以支费不系本处财用,各无勒借,多有伪冒不寔。除已奏闻,欲乞应本路差出在别路立功之人,并从元给据官司路分给赏施行。诏:「应获功人,令所在官司子细勘验诣寔给据,不得稍涉诈冒。如违,当议重行典宪。」

九月二十九日,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童贯奏:「近据刘韐申:自睦寇猖獗,杭州失守,越州止隔一水。有本州岛贡士钱则忠、学生林知言陈状,乞部辖巡防,召募到一千六百人,自部领分头守御巡防,使居民安堵,显见逐人用

心有劳 。钱则忠拟补承信郎,差充新昌县尉兼主簿,林知言拟补承信郎,差充嵊县尉。」诏依所奏施行。

四年七月十五日,诏东南功赏及阵亡恩泽,限十日结绝。

二十二日,枢密院言:「宣抚司申:统制王涣申,前去收复处州,其获级有功合转资、别作施行外,其余一级合支绢七匹。刘仪、张彦忠各三级,今比拟支绢共二十匹;何择五级,今比拟支赐绢三十五匹。关请施行。」从之。

昨收复乐清县日,拘收到贼人遗下耕牛五千六百余头,给与人户,每头钱一十贯文,计钱五万六千余贯,于条即系赃罚之物,欲将上件钱取会本路予给应阵亡军民。」诏依。 五年六月五日,两浙提刑王仲闳申:「伏

十五日,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童贯、河北东路宣抚副使蔡攸奏:「勘会河朔自兵兴到今来抚定燕地,寔周一载。委监司等分等应办,并无阙误。今分定等第,伏望特赐推恩。」奉御笔:「第一等升一职,转两官,无职可升人转三官;第二等升一职,转一官;第三等转一官。已上无职人除初品职,有止法人转行并转可升者,比附施行,内不曾入燕官与比入燕官轻重稍异。」

十二月二十九日,枢密院言:「比来诸路差赴河北统押兵马将官,多指射官司人吏充吏职。使臣以管勾文字为名,兼充阵前使唤,冒滥恩赏,于军情未便,实害军政。契勘其河北及诸路自来未有条禁,兼使臣充吏职之人,亦未有

该载,不许差随军使唤约束。」诏遇军行,其人吏及使臣充吏职之人,止许随军行遣文字、衙校随军勾当外,即不得差充阵前使唤,部辖人马。虽立到功劳,亦不得奏推赏。

六年四月三日,枢密院奏:「诸军出战被伤,合保奏推恩。访闻将司隐落,不为保明,甚非劝功激励之意。」诏今后战伤人并据实以轻重开具,违者以违制论。

十八日,诏:「比年禁军出戍,因战亡殁及有未知存亡人,本辖官司牒报住营去处,只称收身不到,不即指定战殁或系逃走。如委实战殁,其家合该支赐赠之类,既无明报,使官司不能依条例支给。昨虽降御笔处分,(今)[令]依旧接续支破一季。缘季限之外,家属即便失所,诚可矜恤。可今后应战殁之人,并须以寔勘验战殁或逃亡,关报住营去处,更不得称收身不到。如违,以违制论。」

八月十八日,收复燕云赦:「应昨收(覆)[复]燕云路命官等:被差把隘口之类,别无透漏 虞,与比附部押兵夫等例推恩。应昨抚定燕云将佐、官属、军兵等立功,应合推赏而有司漏落之人,仰赴所在自陈。如有据验,并疾速保明闻奏。」

七年五月九日,德音:「京东、河北路州县:昨平燕日充 用人,河北逐路各有立到功劳累及三资已上,其所补名目,缘有司不通知,祗各于 用上出给公据,致隔岁月,未被恩泽。许经所在自陈,仰逐路帅臣互相关会姓名,具实审察,类聚逐次所立功劳,分明开说,申枢

密院,当议一并推恩。

六月十四日,诏:「比缘攻讨西贼,及江浙、河北调发军马立功者众,虽已推赏,尚虑其间有本路功状未到,攒造差舛,会问稽留,已隔岁月,致竭力 命之人久阻升迁。可下逐路帅司,详具有功军兵三年未经推赏者,依元攒功状别保奏。有伤中未请支赐者,限一月令逐州军依数支给,不得留滞,庶称劝奖激励之意。」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减掖庭用度、侍从官以上月廪,罢诸兼局。有司据所得数拨充诸路籴本及募兵赏军之用。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赦书:「应将佐、使臣、军员、兵级有功或能着显效者,仰守御宣抚使司疾速保明闻奏。应今来召募差发人兵,州县官有率先办集并人数最多去处,及曾被攻围州县镇寨官吏将佐等,能防护城池粮草、并安存民户、不致散失者,并仰逐路监司保明闻奏。京城守具楼橹修全了当,官吏作匠等,(今)[令]所属疾速保明奏闻,并议推恩。京城守御官兵,仰守御使司具有功人保明推恩。」

三月五日,诏:「正月七日夜,金贼攻宣泽门。九日,攻安肃、通天、景阳、安泰门。二月二日至八日,攻咸丰门。其逐处官吏当日分守御者,增倍推恩。」

十四日,诏曰:「朕初嗣历服,适丁艰难,赖天之灵,敌人悔祸。永惟士夫,擐甲胄,冒矢石,捍寇勤王,朕甚嘉之。其令有司寔录立功将士以名来上,毋以爱憎为高下,务在必当,庶几赏不踰时,感励思奋,协

图康功。今后非有军功战功及实有劳绩外,并无恩幸非泛转官赏赐。布告远迩,使明知朕意。」

二十一日,诏扈从行宫将校军兵赍银绢前去等第支赐,内在泗州驻札人仍各与转一官资,扈从往还渡江人转两官资。

九月十四日,枢密院言:「诸路立功将士,祖宗旧制,并系帅臣或主将等画时具将佐、使臣下至兵卒所立功劳,开列等第保奏。枢密院既得旨,即据职次给降付身。比年以来,多因先以统制兵将官奏捷状便行推赏,逐官既已迁官,其余动经岁月,方以上闻。枢密院又将其间使臣札下吏部,副将下刑部,军人下军马司,弓箭手之类下本路,再行勘会,或致经历一二年间,方以三两名申院。不唯寔立功者久不沾恩,虑亦别生奸弊。」诏:「今后应战功酬赏,并仰帅臣等限五日内将应干立功人自将帅下至卒伍,逐一开具所立等第、职次、军分,一时保奏,即不得用情,致有漏落不实。候到,令枢密院所奏功状,以立功等第取旨并推恩,给付付身、宣札、告命等,类聚,差使臣赍往军前给赐。」

十八日,枢密院言:「陕西河东立功将士,自来诸路帅司具到功状,朝廷已降推恩指挥,下吏部勘会。缘本部各随官分关诸案行遣,多致散漫。是以动经岁月,有失朝廷激励将士之意。」诏令吏部内选各摘那人吏,专一置案行遣,仍仰自今后每旬具承受到文字及给降过付身公据数目闻奏。河北

逐路依此。

闰十一月十三日,选间使赍蜡书往诸道召勤王兵,白身及有官人皆招募,与官或带阁职。书词云:「宜疾率众,不限万数,倍道前来。南道总管张叔夜率先勤王张叔夜:原作「张叔平」,据《宋史》卷二三《钦宗本纪》改。,至之一日而除延康,又二日除资政,又三日除枢密院签书资政院签书:原作「枢密院签书」,据《宰辅编年录》卷一三改。。诸路兵若能速来,不以官职尊卑,亦当优加劝赏。监司、帅守能奋力为国之人,即速团结军民,以救国难。其所用资粮,逐急权那应副。虽于法有碍,亦许支用。有能纠集差部辖之人,许以便宜,随功等第借补,文官自迪功郎至宣教郎,武官自副尉至从义郎。候到阙,给告正授,有官人令加借。」十五日,虏以洞子屋负土填壕,募能焚之者,赏绢二千疋、银五百两,白身补秉义郎,有官人转七官。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四日,诏:「自今有能收复河北、河东两路州郡及救解急保全一方,功 显著,除本处节度、观察、团练、防御使,依方镇法。」

九月十八日,诏;「近来军兵多因溃散及避(逃)罪逃窜,却缘(请)[诸]处召募,并不显军额,逐急投充 用,以应一时之选。偶因功赏,补授副校尉及使臣了当,陈乞称元系某处军分职名,情愿不就校副尉及使臣名目,只乞于已前军额名目上一并改转。可将应今日以前似投充(校)[ ]用、获功补转之人,愿依旧军额者,每两资止当一资收使,其一资人更不许换。如日后更有如此投充 用获功之人,更不推恩。」

十一月七日,臣寮言:「累年以来,

保奏功赏类多不实。如江浙、山东之捕盗,关陕、两河之边事,有司出给文据,冒滥不一。今若一 止绝,恐有实立功绩之人或生怨望;若尽行推赏,又恐冒滥既众,名器益轻。愿自建炎以前应干功赏照验未经厘革、未经施行者,累迁不得过三官;合循资之人,亦以五资为限。其余建炎以后并依条例施行。」从之。

二年正月十三日,臣寮言:「自数十年来保奏功赏,例多不实,或亲戚之私,或权贵之荐,或医巫、卜祝之徒,或工商皂隶之贱,未尝临阵遇敌,辄冒功赏。军士怨愤久矣。乞戒谕差出并见今统兵将官,务在体国尽忠,如敢循袭前例,辄保奏不实者,官员坐欺罔之罪,军曹司等编配远恶州军。许御史台觉察弹奏。所有沿边州军及应干保明功赏去处依此。」从之。

二月十三日,诏权发遣濮州杨粹中除直(阁秘)[秘阁],以粹中率官吏、军兵守城御贼故也。

三月十二日,诏知江州陈彦文除龙图待制,以彦文遭贼兵张遇攻围,极力守御故也。

七月十六日,诏:「诸帅臣并应统制、统领兵将官,今后遇攒功状内有一名累次立功之人,于本名下只作一项开排立功次数、因依,保明陈乞。」以兵部尚书卢益言,功赏文字内有一名累次立功者,却作数项开说,致行遣差(牙)[互]推恩名目重迭故也。

三年二月十六日,德音:「应州县今来曾经金人攻围,能坚守不去,致一州一县保聚无虞,仰帅臣或监司具状

保明申朝廷。元守城官吏等,并各特与转三官资。若金人经过去处,虽不被攻围,而能保守不致残破,亦各与转一官资。」

四月八日,赦书:「应旧行赏典除捕(资)[盗]军功、战功、阵功殁于王事之家、恩泽外,并权住行遣一年。其未经推赏之人,候到驻驿处驻驆:疑有误。,委省官四员,限一月施行。今后功赏应经历处,各限三日与决行下。」

四年正月十五日,诏:「两浙东路制置使张俊本军人马在明州,率先出城与金人迎敌,杀死金贼不知其数。奇功军兵,各与转七资,余各有差。」

五月十七日,臣寮言:「枢密院每遣讨贼,即给印薄一面,号曰功罪簿,以授将臣。凡有功罪,悉书于簿。日奏功,即以其簿缴纳于枢密院。后不得续有添差姓名。」从之。命尚书省行下诸路帅臣根究死事之臣,杀贼之民,考验诣实,类申朝廷,以加劝恤。诏令三省条具以次施行。

二十九日,诏金房州安抚使王彦特补正右武大夫、忠州防御使。以宣抚使司言永兴军路部将似达结连军兵,杀害本将张顺,不(捷)[克],部领人兵作过,至五月二十六日侵犯金州界。王彦于黄冈岭活捉似达等三人,并叛兵四百余人故也。

七月八日,诏:「武经大夫、荣州团练使孔彦舟生擒到僣号妖贼锺相等,与落阶官,除利州观察使。」

十一月一日,诏:「诸军今后保明无照验功赏,不得更有保明。令三省、枢密院遵守。」从臣寮请也。

八日,诏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刘

子羽转三官,新除礼部侍郎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寮言:「夫春官贰卿,自非文学优长、练达典故者不在兹选。今子羽以(募)[幕]府军功得之,于事不类,望追寝,优进子羽阶官。」故有是命。

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京畿提刑、兼权京城副留守赵伦及京西南路提刑、权知唐州胡安中,并在境内措置,保守一方军民安堵,及奏报金人动息,各特转三官。内赵伦于横行上转两官、遥郡上转一官,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二月二十四日,诏:「今后将士立功,量高下拟定合转官资,或初补名目,先次给与照会文字,申朝廷审度迁转补授,庶得信赏,有以激劝。」

五月十日,诏新差知卢州王亨除兼合门宣赞舍人。以和州无为军镇抚使言其奋发忠义,生擒贼首李伸故也。

十九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忠勇统制张荣与金贼大战,剿杀万余人,并夺到衣甲等,乞优异推恩。」诏管辖、修武郎李横等二十四人各转三官,次头首有官借补从义郎,吕庄等二百六十七人各两官,将佐等无官借保(保)义郎;陶仙等三千七百三十八人各一官,并于正职名上收使;白身人依 用法。

八月三日,山东统制忠义军马范温言:「金贼渡河,温等遁居牢山。继闻本路从逆,遂率众船入海,据守福岛,每遇金贼接战获功,无以激劝,固当随宜借补加转。望给降告 补正官资。温不敢自行借补官资外,元有正官加借

官资三员、借补官资三百七十五人,今差统领官王交、参议官李植等赍表赴朝廷投进。」诏特依,范温补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李植补承务郎,杜伯材补秉义郎,曹纲补忠翊郎,张千等七人并补忠训郎,乔信等三人并补忠翊郎,李进等二人并补成忠郎,刘旺等四人并补保义郎,范晟等五人并补承节郎,刘彦等四人并补承信郎,段伟等三人并补进武校尉,范雝等九人并补进义校尉,刘勋等二十一人并补下班祗应;韩存等以下一百四十人并补进义副尉,陈通等以下一百六十五人并补守阙进义副尉,刘德等一十二人并与补正,仍降敕书奖谕。

十八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今〕来防江委曾宣力及出战立功人,轻重分为三等,乞推恩。第一等二千六百八十人、两处立功人各与转三官,一处立功人各与转两官。内王德除遥郡(战)[观]察使,依前拱卫大夫。第二等七千九百七人,各转两官。第三等九百八十九人,各与转一官资。内重伤人及阵亡,并依格推恩。」诏特依选人比类施行,碍止法人依条回授,白身 用〔军〕民义兵、签军等,并依陕西 用法迁转;阵亡军民、义兵等,令本路帅司依自来条例施行。

敌杀败,弃头不斫,杀死掩入河湖,不知其数。再遣王德、郦琼等 二十八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昨遣发统制官王德等前去扬州以北讨杀金贼,到邵伯以来逢金贼,

过江,令直入承州,金贼知觉,前来迎敌,杀死金贼二千余人,及活捉到女真等。」诏第一等各与转三资,第二等、第三等各与转两资,(今)[令]札付尚书兵部,疾速指挥施行。」

十月十八都省言:「近降指挥,权住收接常程文字,其新立功赏,自建炎三年十月以后实有军功、事状明白无可疑者,自合收接行遣外,其余不急之赏,并无文书照验,难以取证于保任者,并候来春考核实伪行遣。」

十一月二日,诏令尚书省出榜都门晓示:「应有劳绩功赏、整会迭转授之人,今后并仰经所辖官司陈诉,从本处勘会诣实,关申所属施行,即不得依前越诉。如违,重行典宪。」

十二月十四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可特与恩泽三资,奏补本宗或异姓有服亲。以招安贼盗,保护浙西一路故也。

十七日,制置山东忠义军马范温言:「有登、莱、潍、密四州差发大兵,会凿小高毕、郭参寨北军人马来相攻击。温亲手斩获蕃官首领一名,敌人惊溃,夺到甲马,差官属李植等五十九人同赍谢恩表,管押北军千户田干并甲马等诣行在。」诏:「范温忠节显著,特与转武功大夫、遥郡刺史,依旧兼合门宣赞舍人。其管押到蕃人参议统领官使臣各与转一官资;忠义长行、梢工、水手合转两官,蕃人田干送神武中军收管。参议军事李植、统领官杨辟、使臣王保等一十九人,忠义长行使臣王政等七人,梢工姚士宁等二人,

水手于世等三十四人。」

二十三日,诏:「今后应保明功赏及陈乞恩泽之类,并仰保奏官司取索初补及见任真本告敕、宣札等勘验,委非伪冒,及借补人分明开说逐次借补因依及是何官司借补,并汉蕃归明使臣 用,各随名色声说。如不依今来开具,未得推恩,退送元保明官司,重别开具。若隐匿不寔,当职官重行窜责,人吏刺配。仍令进奏院(镇)[镂]板遍牒应干合属去处,今后每月检举行下,说申三省枢密院。」

三年二月一日,诏均房州镇抚使、知金州王彦特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以宣抚处置使张浚言彦剿杀董先贼众,收复商州,抚定功也。

三月十二日,诏襄阳府、邓、随、郢州镇抚使李横镇抚有功,特与转行右武大夫、遥郡观察使。以横提兵汝州颍昌府界,败蕃贼功也。

九月十九日,诏:「凤翔府和尚原立功统制将佐等;并以节次除授官职,尚虑无以激劝,令宣抚处置使司于逐路无人识认地土内摽拨给赐。如今后更立奇功,当议增数。拨赐都统制吴玠一十五顷,永兴军路经略使郭浩一十顷,统制官以下一等各七顷,统领钤辖路分等各五顷,将官一等各三顷。」

十一月七日,诏:「统领官武经郎高道、修武郎司全,各转一官。将官、使臣、校尉、(尉)下班祗应刘广、孙遇等各与减三年磨勘。年限不同人依五年法比折 用公据;甲头、白身人、民兵、弓手、士兵各兴转一资,于正职名

上收使。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补授。」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言,道等破分宁县群贼宁铁龙故也。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程昌禹除集英殿修撰。以枢密院奏昌禹掩杀王善、刘超功也。

四年十月七日,沿海制置使司言:「防秋之际,把截海道,唯藉舟师以遏奔冲。义当优立赏格,以励战士。缘获级虽有陕西 用格法,理合增重,激劝 命之人。」诏:「遇缓急,贼人侵犯,如能生擒贼徒及斩获首级,并当等第推恩。有立到奇功之人,格外优异加赏。其夺到贼船钱物之类,并给所获人。若逢贼退避,并依军法。乃给降黄牓晓谕。」

二十六日,诏董撩特除正任观察使董撩:原作「董取」,据《建炎要录》卷八一改。,陈桷特转三官陈桷:原作陈「桶」,据《建炎要录》卷八一改。、除秘阁修撰,仍赐紫。以韩世忠言承、楚获捷功也。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言:「知枢密院事张浚前往江上措置军事,缘诸将见与大敌对垒,缓急会合军马,遇立功即与寻常不同,理宜优赏。」诏诸将士能(戳)[戮]力用命立功之人,令张浚保明闻奏,当议优异推恩,仍令枢密院牓示诸军。

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诏令诸将帅:「今后保明功状,须管将出战并不入队杂役人各立项分明,开说的实功 因依,即不得衮同灭裂保明。稍有违犯,其受赏人并保明所部统领将佐,并一等重作施行。」

敌胜捷,奇功各与转五官,第一等各与转三官资, 二月十一日,诏:「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制置使岳飞下统制官徐庆、牛 人马:庐州以来,与蕃贼

第二等各与转两官资,第三等各与转一官资,并于正名目上收使。选人比类施行,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补授。」

十二日,浙西江东宣抚使张浚言:「近分遣统制领将官带军马节次过江,追袭掩杀贼马,获捷立功官兵见行斟量功力高下,置策保明,申奏推恩。」诏张宗颜落阶官,特除正任防御使;杨忠悯、王进、李玮、张宏、项展、田泰璋、张元、顾晖、郑满各与转五官资,王再兴、戚方、卢师迪各与转三官。

十三日,诏拱卫大夫康州刺史潘义与转两官,一官于横行上转,一官依条回授。以都督府言遣发潘义至天长军,与金人七斤太师见阵,获捷故也。

十九日,诏收复襄阳府等处六州军立功官兵将,第一等立功异众之人,各更转一官资,于正名目上收使。

二十二日,诏:「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下统制官王德等,过江前去滁州地名桑根,与贼血战,寔曾向前立功官兵等:立奇功人各转五官资,第一等各转三官资,内系都虞候人令枢密院特与换授;第二等各转两官资,第三等各转一官资,并于正名目上收使。」

三十日,诏:「武功大夫吉州团练使统领军马孙琦、武功大夫权淮南西路宣抚使司统领军马王存、敕授福州助教权淮南西路宣抚使司准备差遣刘啮、忠训郎部将王宁、下班祗应杨渥,各与转两官资,于正名目上收使。内孙琦、王存、刘啮各用上件两官,孙琦特

与转行横行一官,王存特除遥郡刺史,刘啮补中州文学。」以淮南西路宣抚使司统制官郦琼言收复光州,琦等首先入城说谕故也。

闰二月十八日,知卢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仇迭言:「蕃伪贼兵入寇淮西濠、寿二州,官吏军将同心备御一百余日,昼夜防守。今来解严,乞保奏推恩。」诏第一等各与转一官,减二年磨勘;第二等、第三等各与转一官资,于正名目上收使。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补授,选人比类施行。

三月八日,诏吴玠保明阶州杨家崖等处把捍御金贼官兵共二千八百三十七人,推赏有差。

四月四日,淮西安抚司言:「本司差拨兵将收复寿春府安丰县了当,乞推恩。」诏:「奇功各与转一官资,更与减二年磨勘;军兵与转两资。第一等各与转一官资,第二等各与减二年磨勘,无磨勘人及军兵增倍犒设一次;第三等各与减一年磨勘,无磨勘人及军兵犒设一次。内转官资人干正名目上收使。借补人先次出给公据,候有名目日收使;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补授。以上犒设,并令本司支给。内磨勘年限不同人,依五年法比折。」

五月二十五日,殿中侍御史张绚言:「比来诸军保明到奇功之人,止是开列姓名,不曾详具立功之状,虽朝廷依所申给文历,往往舆(义)[议]不平,多谓冒滥。乞下有司或差密院检详,或委检正都司,各令亲加参考,而吏(而)勿预其事,差别高下等第优劣,

拔其尤异者,具名三省取旨,付之户部,然后出给文历,以宠其劳。」诏依,三省委都司检正,枢密院委检详。

六年四月十七日,诏统制官呼延通除正任防御使,诸将王权、刘宝、乐超、鱼泽并特除遥郡观察使,许世安、刘锐并特除遥郡团练使;赵润于阶官上转三官,仍特除遥郡刺(州)[使];李仪特除(遥除)遥郡刺史,王胜、王升、崔德明、吕超、单德忠各于阶官上转行三官,吴超、杜琳、臣振、石世达各于阶官上转行两官;解元与转三官,依条回授。以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言:伪邳州女真都统讹里孛菫与刘令庄都统太一孛堇等会合女真、契丹、汉儿,同伪知邳州贾舍人侵犯淮南作过。世忠总率诸军兵马渡淮,离伪镇淮军南三里圣女塾有山寨拒抗王师。遣发官兵力敌,破城获捷。所有诸军见行别攒功状外,延通等身先将士,直前破贼,立到奇功」故也。

二十六日,诏令都督行府支银绢各五千匹两,应副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支俵,激励将士。从世忠请也。

五月十五日,诏吴玠:赐钱一十万贯充随军激赏等使用,令赵开于卖到户帖钱内支给。

二十五日,诏副统制王师晟特与除遥郡团练使,仍更于横行上转行一官。以刘光世言师晟引兵渡淮,至伪龙城,率先破敌故也。

十二月一日,内降淮南路德音:「访闻自来保明功赏,间以无功之人冒列其中,致无以

激励士气,可令逐路宣抚司聚集将士,(摧)[推]排功状,具实以闻,不得泛滥。近者贼马侵犯,其光世下女真、契丹、汉儿访闻内有用命出战之人,仰疾速保明闻奏,当议优异推恩。」

二十二日,诏知光州、敦武郎王萃与转一官,除兼合门宣赞舍人。以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言贼兵孔彦舟等数万众攻打光州,保护一城,无虞故也。

七年三月二日,诏湖北荆西路宣抚副使岳飞下统制官王贵特除正任防御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牛 特除正任观察使。以枢密院言飞近遣贵等总领官(共)[兵]掩杀逆贼五大王刘复、李成等,累立奇功故也。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谓辅臣曰:「诸军使臣猥多,岁增俸廪。」因曰:「大将奏功,率以所爱偏 多转官资,而出战士卒往往不及,不惟无以劝有功,兼亦蠹国用。朕常谓行赏当先自下,行罚当先自上。且以诸将不能如此为孍!」宰臣赵鼎等曰:「圣虑高远,岂诸将可及。」

十二月十八日,诏知泗州、起复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刘纲特除遥郡刺史。以京东路宣抚处置使司言蕃伪贼马冲突泗州,保全无虞故也。

九年正月五日,内降新复河南州军赦:「应两淮、荆襄、川陕新旧宣抚使及三衙管军,并特取旨,优异等赏;统兵官及将佐,委逐军开具,等第推恩。」

十年六月三日,诏:「比以金贼侵犯东京,已策用兵征讨,应诸军将领能建立奇功者推赏。至于

使相建节,仍不次任以职事;将校士卒,不以资级高下,但能立奇功,并依前件推赏,仍陛近上职任。令吏部别选一等官告,旌别功赏,自节度使至横行以下并空名,临军给授,不待保明申请,不碍止法,并与转行。所有将来合得战功恩数,亦已于告前明白开说,不须节次整会,仍比旧法,更加优异。仰将佐士卒等各思奋励,用命杀敌,以赴功名之会。」

十五日,诏:「今后应将士临(轩)[阵]捐躯之人,并仰一一着实具奏。有官人赙赠官及子孙恩泽,军兵依旧支破请给,存恤其家,并比旧法增重。其重伤人合得支赐,亦仰日下支给本色。内有官人因此不堪披带,与添差近便差遣;军兵不任征役愿放停及改换军额者,各听从便,仍支破请给,以终其身。不得循袭前弊,仍作名目,使忠义之人有功不报。」以枢密院言将士战阵捐躯,只作逃亡,不沾恩典故也。 战

九月十日,明堂赦:「应命官因战阵或捕盗伤中不堪厘务之人,仰经所在自陈,验寔保奏。承务郎大使以上,当议特加优恤;选人小使臣,与差充岳庙一次。」

十一年五月十四日,淮南西路宣抚使张(浚)[俊]言:「金贼屯兵宿、亳、本军官兵迎冒暑雨,奔涉长途,深入贼境。其统制官王德等虽蒙推赏,乞更赐优异推恩。王德欲升元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马立欲除防御使,田师中欲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刘宝、李横欲各除正任观察使,张渊欲除正任团

练使,唐汴欲与转武功大夫,王友欲与转右武大夫。」诏并依拟定。

十二年三月十一日,诏令户部支银绢一万匹两,付田师中充激赏。

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诏殿前司后军:统制官张渊与转行一官,第一等各与转行一官资,第二等各与减三年磨勘。以渊等将带军马前去福建措置盗贼,今招捕尽静故也。

十九年五月十七日,诏殿前司统制官刘宝特与转承宣使,升军职一等;统领官刘顺许用今次第一等功,并检举昨淮西立功一官,特与转遥郡团练使。本军立功将官、使臣、 用军兵、义兵,第一等各与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第二等各减四年磨勘,第三等各减三年磨勘。年限不同人依五年法比折。宝等剿杀福建盗贼妖孽殆尽故也。

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知赣州李耕言:「统率军马措置赣州叛兵将,剿杀尽静,推赏统兵官九员:江西副总管刘纲,鄂州驻札副都统制张训通,池州驻札统领官崔定,殿前司统制知循州张宁,殿前司统制陈敏,统领官郭蔚、呼延迪,副将权江西安抚司统领周成,右宣教郎统押池州土豪乡兵邓酢。」诏刘纲等九人各转行两官,奇功各转两官资;第一等各转一官资,减三年磨勘;第二等各转管资,减一年磨勘;第三等各转一官资。内碍止法人,并与转行。

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三日,鄂州驻札都统制田师中言:「武冈军徭贼杨再兴父子累年

作过,差统制官李道领兵前去(拨)[措]置收捕,并已尽静,乞优与推恩。统制官李道欲特与落阶官,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奇功一十三人:李胜、王宣欲特与转行一官,使臣马仪等九人、军兵张青等二人,欲各与转两官资。第一等李思齐、张进并使臣王青等、 用李政等、军兵王宝等,欲各与转一官资,减三年磨勘。第二等使臣宋德等、 用范政等、军兵乐进等,欲各与转一官资,减二年磨勘。第三等使臣温宏等、 用赵辛等、军兵黄顺等,欲各与转一官资。」从之。

二十六年十月九日,宰执言:「绍兴四年给降空名官告、绫纸、补帖等付王、折彦质,招收黄诚、杨么等用。自后并不曾申到书填过数目。」上曰:「此非良法。将士有功,自合开具姓名闻奏,候朝廷给降,付见空名官告只为大将照顾亲戚而已。激赏将士合用财物,何用告 可令吏部取会书填过数目,要之存在并事故之数。」

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诏令礼部给降空名度牒五百道,仍遣枢密院使臣一员管押前去淮南、浙西、江东西路制置使司交辖,应副犒设战士使用。

八月二十二日,两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李宝言:「乞给降空名守阙进勇副尉、守阙进义副尉、进义副尉下班祗应帖,进义校尉、进武校尉绫纸,承信郎、承节郎告二道,付宝开具立功因依,书填给付。」从之。令所属疾速出给付身。枢密院差使臣一员管押前去李宝处

收管,专充激赏使用。候有劳 人,即行书填给付,仍不得将无功之人妄行一例书填。

二十五日,权发遣濠州刘光时乞给降空头守阙进勇副尉进勇副尉、守阙进义副尉、进义副尉下班祗应、进义校尉、承信郎付身各一道,开具立功因依,书填给付。从之,令所属疾速出给付身,充激赏使用,候有劳 人,即行书填给付,仍不得将无功之人妄行一例书填。枢密院差使臣一员,管押前去。

十月九日,宰执进呈犒赏事,上曰:「朕曩于内帑储备边钱,士大不喻朕意者,至指为琼林、大盈之比。顾朕虽积此,亦何尝妄费一钱。向来拨一千万缗付外府,而近日遣发军马及诸处犒设,皆于是乎出,岂不正资今日之用。况方用兵,国赋亦须得人经理赋:原作「贼」,据《建炎要录》卷一九三改。。士大夫耻言财利,多事之时,艰于选任,亦今时之一病也。」宰臣陈康伯等奏曰:「诚如圣喻」。

十六日,御史中丞、充湖北京西宣谕使任澈言:「访闻诸军有前者累与金人见阵及于诸处收捕贼盗节次立功,系逐处各自保奏推赏,所转官资致有重迭。后来朝廷立限行下,令于限内经本军陈乞申朝省改正。而于限内阵乞者,或拘碍一时申请格法,或省部阻难,而立功之人身在军旅,无由到省部理会,至今未与改正;并有合改正,而类多行伍、不能通晓法意,却失于陈乞者。如此之类,往往各有公据照验。经今二十余年,未沾恩渥之人甚众。望令吏、兵、刑部疾速别行

措置,立条限格法行下诸军,分明晓示。如向来重迭转受官资、未曾改正者,候事定日,具状经本军陈乞保明,供申朝廷改正。其今日以后立到新功恩赏,即不相妨。」从之。

十一月四日,左军统领官员琦特与转十官,仍赐金带。以刘琦言琦在扬州皂角林与金人见阵,身陷重围,下马死战二十余阵,首立奇功故也。

五日,诏权统领东南第二将向琪与于阶官上转行一官、遥郡上转行两官。以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龚涛言琪在巢县掩杀金贼,并力血战功也。

十四日,诏:「御前诸军都统制李显忠累获胜捷,令学士院降诏奖谕,差中使一员前去赐金合茶药,一就传宣抚问,仍令李显忠开具实立功人,等第保明闻奏。」

十七日,诏御前游奕军统制张振与转翊卫大夫、定江军承宣使,护圣军统制王琪与转拱卫大夫、宣州观察使。自余立功将士,令逐官开具保明申行府。以督视江淮荆襄军马叶义问言振等采石渡有功故也。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御前游奕军统制官张振、时俊并特除正任承宣使。以昨在采石亲与虏(士)[人]见阵功也。

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四川安抚制置使司统制官、知文州向起转三官,特用一官除正任观察使;吴挺特除正任刺史,同统制梅彦、高海各转两官;统领三员各转两官;内刘海伤中,又攻打秦州立功,共转四官;贾士元攻打秦州,共转三官;杜寔两

官。以四川安抚制置使司言起等德顺军治平寨有功故也。

二月十二日,诏宿州、亳州朱家村忠义人、左军统领孟希特与补承节郎,副统领谢师颜与补承信郎,淮北忠义人蒋均、李迪、梁经、谢江、孙景五人各特与补守阙进义副尉,元赍旗牓干事人董文、胡铨二人特与补守阙进勇副尉。以枢密院给降旗牓,结连到忠义人一万八千余人,与金人见阵,累有功故也。

十六日,诏侍卫马军司中军统制赵樽除正任防御使,成 正任团练使,焦元正任刺史。以枢密院言樽等近于蔡州杀退金贼立功故也。

闰二月二十五日,浙东西通泰海州沿海制置使、京东东路招讨使、江阴军驻札李宝言:「将带一行官兵入海内,前去密州胶西县界港口,杀死女真、渤海不计其数。奇功承节郎李寔等一十二人,第一等承节郎魏尚等五百五十五人,第二等守阙进义副尉陈蕃等七百三人,第三等 用黄招等二千六百七十九人。」诏奇功各转五官资;第一等各特与转四官资,内白身 用补下班祗应;第二等各特与转两官资,白身 用补守阙进义副尉。并与于正职名上收使。

三月四日,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寿亳州招讨使李显忠言:「采石见阵立功之人,建康府驻札诸军欲奇功各特与转四官资,第一等各特与转三官资,第二等各特转两官资,第三等各特转一官资。」诏并依,于正职名上收

使。

四月五日,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寿亳州招讨使李显忠言:「昨来统制官戴 等一军在尉子桥,首先贾众与贼血战。奇功重伤统制官武显大夫张荣,第一等统制官舒州观察使戴 、副统制官武略大夫王仪、佐领兵奇功武功大夫张辛等二百五十六人,重伤一百六人,轻伤六十九人,无伤八十一人。第一等守阙进义副尉郭弼等二千八十人,重伤二百八十人,轻伤四百七十二人,无伤一千三百二十八人;第二等张武、都虞候路立等八百六十七人,重伤十人,轻伤二十七人,无伤八百三十人;第三等并无伤,承节郎(大)曹宣等二百五十八名,除阵亡人。已降指挥推恩(外),诏奇功特各与转两官资,余并特各与转一官资,重伤人特各与转一官资,并于正名目上收使。碍止法人依条回授,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轻伤人令本路总令所犒设一次。

十三日,京西北路招讨使吴拱言:「统制官李胜、张进等贾勇官军,水陆进发,过江掩击,收复光化军。立功官兵史俊等一十八人,已书填空名告札、绫纸,补转官资给付。候申照会外,今李胜等乞推恩:第一等副统制、左武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李胜等六百四十五人,第二等训练官、忠训郎安清等二千二十四人,第三等统领官、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董巽等一千一百六十人。」诏第一等各与转四官资,第二等各特与转三官资,

第三等各特与转两官资,并于正职名上收使。碍止法人许将一官转行,余依条回授,白身人依陕西 用法补授。

十五日,四川宣抚制置使司言:「将官彭清等会合军马,打破方山原,部押官彭清等三人各拟转两官资,首先上城都虞候王德等一十一人各拟转两官资,有伤中人更与转一资,一拥经战王鼎等八百二十二人各拟转一官资,有伤人更转一资。」从之。

二十二日,都省言:「勘会诸军功状,多系数处立功之人,攒类不一。或所称立功去处,各色异同,前后难以照应,却致差互重迭,兼今来止是据凭本军所称前衔官资,拟立下项,便行给降告命付身,即不见声说逐人(依)[系]与不系真命、有无隔间借补、书填去失、不该收使官资,委是无以稽考。今欲诸军将合攒类功状,须管着实于功状内逐一声说前项因依,并逐人系岁处立功,各合如何累赏,今来即无重迭诈冒,保明并是诣实,方得依已降指挥开具供申。」从之。

五月十八日,三省、枢密院机速房勘会吴璘收复陕西州军,备见忠劳,除诸军已令总领所支激犒外,诏令学士院降诏奖谕,仍赐金合茶药,令入内内侍省差官前去传宣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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