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策上将军府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二月,皇兄元佐授天策上将军。注:唐初止为天策上将军,后唐命马商为天策上将军,并开府。时以元佐久疾,特加褒号,仍结衔在功臣上,不开府。

仁宗庆历四年正月,皇叔荆王元俨赠天策上将军。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元帅府

元帅府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二日,诏:「大元帅府限十日结局,一行将佐、吏卒,自河北、京东扈卫有劳者,第其优劣来上,

当与推恩。」先是,靖康元年,上奉使至相州,京师遣胆勇士数辈间道赍蜡诏授兵马大元帅、便宜行事,乃开幕府于相州。

十日,诏大元帅府结局,幕府官属、五军将佐、应扈卫过河至应天府军兵,并与等第推恩。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元帅

元帅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制天下兵马都元帅、吴越国王钱俶加天下兵马大元帅。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开封尹

开封尹

【宋会要】

开封府尹、牧,牧不置,唯仗内奉引则遣官摄事,尹以亲王为之,仍兼功德使。府廨在宣德门南街东。太宗为晋王尹京,及秦王、许王为尹,皆在南衙视事。时真宗尹京,还就府廨。今景灵宫即南衙旧址。

太祖建隆二年七月,以皇弟泰宁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光义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开封尹、兼功德使。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以皇弟永兴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京兆尹廷美兼中书令,行开封府尹,封齐王。

雍熙三年七月,内以皇子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王元僖兼侍中,行开封府尹,改名元佑。

淳化五年九月,内以皇子襄王宗实行开封府尹,改封寿王。十月,寿王出合尹京,诏以镇安军节度行军司马杨徽之为左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毕士安,并为开封府判官;兵部郎中乔维岳,寿王府记室参军、水部郎中杨砺,咨议、司封员外郎、直昭文馆夏侯峤峤:原作「侨」,据《长编》卷三六改。,并为推官。皆太宗自选。中谢日,召升殿赐坐,谕以辅导之旨,乃赐徽之、士安白金各千两,维岳等各五百两。

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皇太子除开封府牧。时上有内禅之意,用本朝故实也。

尹阙则置权知府事,以少卿以上充,兼功德(事)[使]及畿内劝农使。

真宗咸平五年五月,诏开封府左右军巡使、

京官知司录及诸曹参军、知畿县见知开封府,并趋庭设拜。

景德元年七月,诏开封府知府等不得于府廨内接见宾客,从权知府陈省华之请也。

十月,宴崇德殿,旧制卿、监坐于东厢,不升殿。时光禄卿陈省华权知府,特命升于西省五品之南,别设位。

三年八月,诏开封府:「今后内降及中书、枢密院送下公事,罪至徒以上者,并须闻奏。」先是,御史台言:「开封府前勘天清寺僧契如及故左丞吕余庆孙男归政左丞:原作「在承」,据《长编》卷六三改。,止节略札子闻奏,致不绝词讼。乞自今应干分割田地及僧人还俗事,并令结案录问,方得闻奏。」真宗曰:「岂止僧归俗与私家分财邪!」因有是诏。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诏开封府凡出榜示众,并当具事听朝旨。初,本府榜皆止绝牙保引致民家卑幼举借回鹘资财者止:原作「立」,据《长编》卷七二改。。帝曰:「国家惠绥远人,天下无外,京师万方所凑,岂可指言回鹘邪!」故有是诏。

七年九月,权知开封府王曙洎判官等坐断狱失误罚金曙:原作「晓」,据《长编》卷八三改。按,此乃避宋英宗之名而改字,后遇此人则径改,不复出校。。初,法寺准诏,长吏为部民所讼,罚讫代之。帝以京府事繁,与外郡异,止命增赎铜十斤而复其任止:原作「立」,据《长编》卷八三改。。

仁宗景佑元年六月十六〔日〕,诏开封府今后有传宣指挥,依条次日上殿面奏取旨。先是,有旨本府后行扈玉转守阙前行,乃越百余人,判官庞籍以为言庞:原作「罢」,据《长编》卷一一四改。,故有是诏。

至和元年九月,诏开封府,自今凡决大辟囚,并覆奏之。初,开封府言:「得枢密院札子,军人犯大辟无可疑者,更不以

闻,其百姓即未有明条。」仁宗重人命,至是军人亦令覆奏。

熙宁八年五月,三司言:「权发遣开封府事自来依权知开封府添支则例支给,乞编入禄令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临安尹

临安尹

【宋会要】

孝宗干道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七年:原作「元年」

,据《宋史》卷三四《孝宗纪》二改。,诏皇太子(光宗御名)[惇]领临安府尹。二十九日,礼部、国史院、太常寺言:「皇太子领临安府尹,讨论

典故下项:一、治所若就临安府,即相去太远,今欲止就东宫,少尹等官属两日一次将职官

赴东宫取禀。一、见今临安通判及签判职官并各废罢,却置少尹一员、判官二员、推官三员

。少尹欲依仿淳化判官例,差侍从官以上;判官欲仿天圣令,并用郎官以上。余曹掾官缘临安府系是行都,难以全用京府体例,并欲依旧。一、礼上(曰)[日],临安府官庭参仍拜,冬年节及到罢等准此。本府宣诏虑囚等,少尹

以下一面施行讫,具事因申禀。一、本府日(生)[主]公事,并系

少尹受领。内命官犯罪及余人流以上罪,具事因听裁酌;其徒罪具案判准,(枝)[杖]罪少尹一面裁决。一、皇太子铸临安府印一面,少尹就用见今临安府

印,判官合铸印一面。安抚司印记、职事,亦合少尹兼领。诸门场务等 匙,并令少尹掌管

。一、浙西安抚司及临安府岁举所部官,缘有结罪保任一节,只乞令少尹奏举。一、巡抚司

及临安府表奏,皇太子系衔。中书、枢密院状及应干文移,并依典故,系少尹以下

签书。」并各从之。

五月十二日,诏晁公武除临安府少尹,李彦颖、刘惇兼临安府判官,陆之望、马希言、钱佃并除临安府推官。

十五日,诏皇太子用十八日就临安府礼上,遇出入或有马前投状,自合收接。

十七日,临安府言:「皇太子领临安府尹,依已降指挥施行外,续条具事件:一、传旨内降文字并合先赍诣皇太子宫启封,取令旨付下少尹等施行。一、训谕风俗、(观)[劝]课农桑及应宽恤事件,并合禀自皇太子,坐奉令旨出榜施行。其余应干事务,供应排(辨)[办],收籴军粮,打造军器,刺填军兵,大者专委少尹同两判官两日一次赴东宫取禀。一、通判、签判职官职事各以次分管,并禀少尹施行。一、本府应干非泛事务,并送两浙转运司掌管施行。一、本府公吏随逐少尹官属抱公案赴东宫呈禀,经由禁中,合给入出皇城门号。一、本府文移,朝省台部系少尹以下系衔具申;寺监、本路监司,少尹以下移牒。」并从之。

同日,两浙转运副使沈夏言沈夏:或作「沈复」,或作「沈复」,诸书皆如此,不便轻改。:「皇太子领临安尹,闻已择日开府,浙西诸司见趁赴天申节上寿,候开府日庭贺。」诏开府日许就临安府庭贺。

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皇太子再具奏乞免尹临安,诏宜允。诏曰:「朕惟精于道者必兼于物,足乎己者宜及于人。故即其临事酬酢之间,于以见平日修习之效。卿志立者大,识造惟深,顾所养而可知,乃请辞而甚力。兹亮由衷之恳,爰申从欲之恩。朕以其已试可观,更

使施于有政;卿则欲通经学古,将一意于斯文。其思裕于乃身,尚益尊其所学。」

五月五日,诏:「皇太子辞免临安尹,已降诏允所请,其临安府知、通、签判、推判官并复置。」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左右厢公事所

左右厢公事所

【宋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诏以京朝官曾历通判、知县者四人分治京城四厢,其先差使臣并罢之。凡民有 讼事,轻者得以决遣。从权知开封府韩维之请也。

九月,权知开封府韩维言:「逐厢旧置勾当使臣四员,今并减罢,其开陶渠堑委都水监,救应人户火烛委巡检司,自余事件即令勾当四厢京朝官依使臣例管勾。勘会四厢公事,惟检覆抄札、打量界至、检定贼纵由往、福田院支贫子钱最是奔走不完,若令所置京朝官逐时躬亲点检事头,区断公事,窃虑有所妨阙。乞逐厢依旧存留使臣分管前项奔走之役。」诏许留使臣两员,分左右厢管勾。

十一月十九日,看详编修条例所言:「开封四厢各置官一员勾当断决公事,内杖六十以上罪及枝蔓公事不许收接文状依旧外,取到逐厢一月之内决断事件不多,欲止令京朝官两员分领两厢决断,所是旧来四厢使臣仍旧存留,以备诸般差使。」从之。

十二月八日,诏:「京城里外雪寒,应老疾孤幼无依乞丐者,令开封府并分擘于四福田院住泊,于额外收养。仍令推判四厢使臣依旧福田院条约看验,每日依额内人给钱

养活,无令失所。其钱于左藏库见管福田院钱内支给,候春暖即申中书住支。」

四年七月,知开封府刘庠乞罢勾当左右厢公事官,诏不许。

哲宗元佑元年,诏府界捕盗官吏隶本府,与都大提举司同管辖而掌其赏罚,置新城内左右二厢。

六月二十七日,权知开封府谢景温言:「京师新旧城内惟有二厢,遇夜公事解送遥远,请于新城内外左右置二厢,通为四厢,添举文臣二员,量增人吏。」从之。

四年,诏罢新置二厢。

绍圣元年四月十七日,知开封府钱勰言:「熙宁三年,初置旧城里左右厢公事所,元佑元年增置新城里两厢公事,元佑四年废罢增置两厢,今请复置。」从之。

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诏左右厢公事所厢官并替成资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州牧

州牧

【宋会要】

国朝州镇有缺,或遣朝官权知。太祖始削外权,牧伯之缺止令文臣权莅。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二品(以)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凡开封、河南、应天、大名、真定、京兆、凤翔、河中、江宁、江陵、兴元十一府,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岛,皆置牧。天子巡狩,于其境行大礼,则州牧备奉引。

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二月,制皇兄楚王元佐特授天策上将军,依前守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行兴元牧,赐剑履上殿,诏不名。州牧自此始。

天禧元年,元佐领雍州牧,二年加兴元牧。真宗谓宰臣曰:「楚王加恩,兴化府必遣人来,重于烦扰,宜速止之,不烦上京。」兼州府两牧自此始也。

景佑二年十一月,制雍州牧兼凤翔牧荆王元俨为荆南淮南节度使,行荆州、扬州牧。二州牧自此始也。

【宋会要】

(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重太子除开封府牧)崇宁二年五月十

一日,户部尚书左肤等言:「崇宁诏旨,开封府置牧,皇子领之,请制禄令。」诏如执政官

,立为定制。

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皇太子除开封府牧。时上有内禅之意,用本朝故实也。

淳熙四年四月五日,诏皇子魏王恺特授荆南集庆军节度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行江陵尹,判明州,兼管内劝农使,兼沿海制

置使。

五年闰六月十三日,诏皇子荆南集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行江陵尹、判明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兼沿海制置使魏王恺特授永兴成德军节度使、雍州牧,依前开府仪同三司、判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魏王。八月二日,诏雍州牧铸印,以「雍州牧印」为文。亲王带牧随本镇。

十月四日,礼部、太常寺言:「亲王出镇加牧合行礼例,今参酌比附魏王昨判宁国府见客礼例,条具下项:一、接见寄居及过往前宰执、使相、两府、太尉,俟亲王出厅降揖序坐,茶汤毕,就厅上轿。一、接见见任寄居文臣侍从官以上,武臣正任观察使以上,及见任三衙管军、知阁,俟亲王出厅赞请某官,俟到位赞揖讫就坐。点茶毕,出笏取覆讫,赞就坐。点汤毕,出笏揖,就厅上轿。内文臣曾任侍从以上、武臣曾任三衙以上同。一、见长史、司马并见任本路监司及寄居过往监司、诸州知州,俟亲王出厅系鞋,赞请某官,俟到位赞揖就坐。点茶毕,赞掇转倚子,出笏取覆讫,不点汤,揖,巡廊退。一、见任寄居、过往参议官并诸路知军、王府记室参军等,欲并依昨来判宁国府体例。」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七 行府

行府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九月,以侍卫亲军副都指挥使、归德军节度使石守信为扬州行营前军都总管,兼知扬州行府事。

开宝二年三月十十四日,以知制诰卢多逊权知太原行府事。

二十五日,以右赞善大夫张渎充行府推官。

四月,命殿中侍御史崔愚通判太原行府事。

八年六月,以太子洗马马处璘权知润州行府事。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正月十二日,以宣徽南院使潘美充北路都招讨,兼制置太原行府军粮等事。

十三日,以盐铁判官奚屿通判太原行府事,户部判官杜载为太原行府判官。

六月,以宣徽南院使潘美知幽州行府事,度支判官奚屿、户部判官杜载并为行府判官。

雍熙三年正月,以右谏议大夫刘保勋知幽州行府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八 节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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