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三九二年罗马帝国正式承认基督教为国教,这是基督教发展史上的极其重要的关键,决定了它成为帝国统治机构的一部分。至此基督教已经全部完成了它的变质过程,最初所具有的人民性和进步性已完全消失了。与其彻底变质相适应,为了使教会能成为一个完整的有效的统治机构,公元三九二年后基督教在宗教经典的修订、教会的组织、宗教礼节和仪式以及宗教理论——神道学等方面都有着一些与此前不同的整顿和创造。

在宗教经典方面,这时有了公认的宗教经典——《圣经》(希腊文为Biblia,拉丁文为Canon)。此《圣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犹太教的经典,即中国天主教称之为《古经》,耶稣教称之为《旧约》(Vetus Testamentum)的。但当时被据以为《圣经》的这部分犹太教经典已不是犹太文的原本,而是由一些分散在罗马帝国境内各地的犹太人,特别是在地中海区域以亚历山大里亚城为中心的一些已经希腊化了的犹太人所翻译的希腊文译本,此希腊文译本因是由七十二人分别译出的,故又总称“七十”(Sep-tuaginta)。除犹太教经典外,另一部分的基督教《圣经》则是公元一世纪最早的一些基督徒所写下来的东西,这些文献一直在基督教内部流传着,到公元四世纪时经教会之审订,亦被公认为基督教的经典。这部分经典,中国天主教称之为《新经》,耶稣教称之为《新约》(Novum Testamentum)。最初基督教的《圣经》,无论《旧约》《新约》都只有希腊文本,稍晚才又有了耶娄尼摩(Hi-eronymos,公元三四八—四二〇年)所译的拉丁文本出现,流行于西方。这种拉丁文本的《圣经》被称为“Vulgata”,后来变成为西方教会所用的标准本。今日天主教的《圣经》仍以此拉丁文本为准。

在教会组织方面,此时出现了几种新制度。其中以主教掌握“神权”的制度最足以说明基督教之变质与教会之统治机构化。教会中的统治阶级——教士中本以主教地位最重要,而此时主教集团不但已完全变成基督教内部的最高统治者,并且又被认为是具有神权的人。主教具有神权的理论是说,耶稣曾将其神权亲自授予了他的十二个弟子(中国天主教称之为十二宗徒,耶稣教称之为十二使徒),而主教则又自十二宗徒处继承了这种神权。这就等于说主教就是耶稣的人间代表,主教有支配教徒的绝对权力,所以主教具有神权的统治理论成立后,主教甚至在形式上也不再是早期基督教内部为信徒服务的教徒内部的一分子了,而是以其神权来绝对支配所有信徒的统治者了。主教神权的实际内容有三:一是关于教会信条和制度的决定权。二是《圣经》的解释权。因《圣经》内容非常庞杂,特别是犹太教经典的那一部分,包括有种种与宗教无关的文学、历史、哲学等方面的内容,因而在用基督教观点来牵强附会时,就往往会发生许多不同的解释。当然,出身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信徒和教会内部各种地位的教士都要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在这种时候,主教有权决定《圣经》的“正确”解释,也就是说此后对《圣经》的解释绝对只能有利于教会中的统治阶级,也就是有利于社会上的统治阶级。三是基督教内部长期口传下来的一些不见于明文的传统(traditio),这种传统要由主教决定其是否有效。从上述种种说法可以看出此时教会机构已完全把持在少数主教手中。此外,与主教神权确立之同时,主教派立方法也有了改变。最初主教的派立完全是由信徒群众选举的,此时这种传统虽不能废除,但是由信徒群众的选举并不能将神权给予主教,所以信徒的选举,只被当作是公众所表示的意见,而被选举出来的主教必须由邻区的主教给他“祝圣”——即传授神权后,始能正式作主教。

每个主教有自己管理的一定的“教区”(dioecesis),在这个区域内他有权处理一切有关教会的事务。有关整个教会的大问题,亦即各教区之间的共同问题则需召开公议会来决定。这种公议会制度的创始就是公元三二五年君士坦丁大帝所召开的尼基亚公议会。公议会的召开没有一定规定的期限,有需要讨论的问题就随时召集。

此时在教士阶级中又出现了一种特殊的人物——修士。修士起源于修道制度的建立,而修道制度之成为教会制度的一部分与修士之成为教士阶级的一分子则经过一个由人民运动发展为统治机构的过程。修道这种办法原是基督教内部的反对教会变质的一个人民运动。在公元二世纪初期许多中上层阶级中人加入基督教后,基督教即开始变质,于是一些反对教会制度化和统治化的信徒便脱离团体开始在家修行,但在家修行不免有许多琐事烦扰,故到二世纪末三世纪初时,最先在叙利亚、埃及等地有许多基督徒离家到旷野中去修行,过一种苦修生活。到三世纪末、四世纪时,修道已成为一种广泛的运动。当时出家苦修的多是一般贫苦信徒,他们以修道的办法来反对主教对教会的控制,所以修道运动实际是基督教内部反对基督教变质的一种运动。主教集团最初曾反对和禁止这种运动,甚至诬蔑它为“异端”。但是他们的反对和禁止并不能发生作用,相反地参加这个运动的信徒反而日益增多。因此主教集团到后来只好改变了手段,由压迫转而为软化,即承认了这个运动的合法性,使这个自发的运动变成为由他们所控制和领导的有组织的运动。四世纪时乃由教会出来设立了一些修道院,组织信徒在内修行,同时承认修士为教士,即基督教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这等于是瓦解了这个信徒群众的反教会运动。此后修道院就成为了基督教内部统治机构之一。修道院成立后教士阶级(clericus)开始分为世务(saecularis)教士——主教、神父等和入会(regularis)教士——修士两种。

在宗教礼节和仪式方面,有礼拜日制度的规定。这种制度原系继承自犹太教的安息日制度。犹太教本以每周的第七天(星期六)为安息日,基督教模仿此制度设立了礼拜日的制度,但因传说耶稣复活那一日是星期日,故基督徒乃选定此日作礼拜,而不用犹太教的星期六。此外,基督徒又有必须举行的圣事(sacra-mentum,意即宗教礼节),在四、五世纪时,此圣事包括四种礼节:一是圣洗,即洗礼,每个人参加基督教和信徒小儿初生时都要举行一次圣洗,表示洗去过去罪孽,重新做人;二是坚振,小孩生下后先受一次洗礼,到十二岁左右时再由教士重新给他行一次礼,称坚振,即坚定其信仰之意;三是圣体,即东方宗教中原有圣餐,基督教接受了东方宗教中的一种说法,认为圣饼圣酒在教士祷祝后即变成了神的血肉,人吃了以后就可以获得神力;四是告解,即信徒先向教士忏悔自己所犯的罪行(告),然后由教士用神的名义赦免他的罪恶(解)。在此时,由于教士阶级故意发展迷信,以利于他们对教徒的统治,圣像(icon)的崇拜乃逐渐流行起来。基督教最初并没有任何物质的崇拜对象,因为他们认为神是无影踪可寻的。后来在耶稣受难事迹的传说下,为表示他们对耶稣的信仰,开始崇拜起十字架来,架上有时还雕有耶稣受难的形象。后又崇拜所谓宗徒们的圣骨。到基督教成为统治机构后,乃故意加强迷信信仰,制造和附会出许多神和圣徒出现或示意的奇迹,于是便无中生有地绘制出了许多圣人、天使、耶稣、圣母等的所谓真容像来,使之成为信徒的崇拜对象。

公元三九二年以后,适应着基督教完全变质的另一重要发展,就是一套系统完整的宗教理论——神道学的完成。神道学不同于基督教最初产自人民当中的朴素的宗教信仰和传说——原始教义,而是企图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像一般哲学思想一样地来解释整个的宇宙和人生的宗教理论。就这种宗教理论的哲学部分来说,系源于希腊哲学,当基督教传入罗马帝国后,即大量地吸收了希腊哲学的唯心部分,主要是柏拉图以来的唯心哲学。神道学的出现,早在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并且种类繁多,这种不易为一般信徒群众所理解的烦琐的宗教哲学的出现,有两方面的背景:一个就是意味着基督教早期阶段的变质,因为把显明的一般人民易懂的朴素的宗教信仰复杂化,有利于当时在基督教团体内部逐渐增多的社会中上层的教徒为了本身利益对原始教义的曲解;一个就是为了吸收知识分子来参加基督教,因为当时罗马帝国的知识分子都多少懂得一些希腊哲学,如要他们把自己哲学的宇宙观和人生观改为基督教的宇宙观和人生观,那起码得把宗教哲学化,否则他们便认为基督教没有哲学理论,过于简单,而许多知识分子加入基督教后自然地又促进了神道学的发展。但公元三九二年以前基督教中还没有一套系统而完整的占统治地位的神道学。三九二年以后,随着基督教的完全变质,教会的完全成为了统治机构,一套目的在于说明教会统治的合理化以及维持现世秩序的神道学成熟了,并且以罗马城的陷落(公元四一〇年)为契机,通过奥斯丁(S.Aurelius Augustinus,公元三五四—四三〇年)正式出现了。

奥斯丁最初并不信基督教,他曾涉猎各家哲学,对希腊罗马的各种哲学思想皆有研究,是一个大知识分子,到三十余岁时始信基督教,于是就成为了基督教中的神道学大师,因而也就受到教会内部统治阶级的青睐,地位上升很快,不久就作了北非地方西波城的主教。公元四一〇年罗马城陷落之时,他仍在西波城任主教。罗马城的陷落对罗马人心震动极大,特别是罗马的统治阶级,因为他们一向就陶醉在罗马永恒城的迷梦中,一时很难清醒,于是许多不信基督教的罗马元老们就归罪于基督教,认为这全是由于罗马人不信罗马旧教而信了异教之故。当时奥斯丁就在西波城的礼拜堂中,作了一系列的演讲,用一套宗教哲学的理论,主要是有关历史哲学方面的理论来反驳那些非难基督教的罗马元老的说法。这套演讲后汇集成书,名《上帝国》(De Civitate Dei)。这是一整套的从基督教会立场出发的历史哲学,就是以基督教为中心,从人类的起源讲起,一直到人类的末日为止,对人类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整个历史过程进行了一番解释和预言。全书总的精神与最终结论有二:一是教会应该是现世世界上的最高统治机构,一切国家机构都要从属于教会,顺便也就否定了罗马人认为了不起的罗马城陷落的意义。二是不要触动现世的社会秩序,这样就完全否定了基督教原始的革命思想。而这两个论点后来一直是基督教以及直到今日为止的天主教会的根本精神。因此奥斯丁的宗教理论也就成为了直到今日为止的天主教教会方面的官方理论。所以我们说奥斯丁的宗教历史哲学是过去许多神道学理论的一个总结,是适应着基督教的完全变质而出现的。

奥斯丁的《上帝国》在说明上述两个论点的时候,主要就是根据他在曲解基督教原始教义中附会出来的“天堂”说。他首先从犹太教,亦即基督教的神话讲起。按犹太教的神话,人类本来是永远不会死的,只是由于后来犯了罪被上帝处罚了才会死的,并且死后灵魂还要下地狱。然而上帝怜悯人类,不愿人类死后都下地狱,于是就选中了犹太人为“选民”,使教主在犹太人中间降生,犹太人皆信仰之,便可得救。然后其他国家的人再信犹太教便都可得救,这样地上便会出现了“天国”,也就是奥斯丁称为的“上帝国”。显然按照原始教义,这个“天国”是在地上的。但奥斯丁由此又进一步发挥,他认为上帝本来想先把犹太变成上帝国,但因为犹太人不信教主,反而把耶稣杀死了,所以上帝最初的计划也就落空了。至于现在“上帝国”的解释,奥斯丁便把它分成了两部分,他说真正的上帝国是在天上,亦即“天堂”,但要想进入真正的上帝国,则又必须要先通过一个地上的上帝国,只有到人们全加入了地上的上帝国之后,真正的上帝国才会实现,所以地上的上帝国是为真正的天上上帝国的最后实现作准备的。

首先奥斯丁说现在地上的上帝国不是别的什么,而是现世的教会,因此只有当教会成为世界上最高的统治机构,亦即人们都信了基督教之后,天堂才可能实现。所以罗马城的陷落并不是不幸的事,相反地,它正表示了罗马世俗国家的历史使命已然终结,新的世界已来临了,教会将代替罗马帝国控制统一全世界,以完成实现上帝交付与它的使命。一切国家今后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促使上帝国早日实现,所以它们应该属于教会,为教会服务。这套理论说明了教会成为一个统治机构的合理合法性,所以以后中古时代西欧的教会在这个理论支配下,不是压倒了国家机构,就是与统治者携手合作。

教会后来能够和统治者密切合作,或是统治者有时能够真正从属于教会之下的原因,就在于奥斯丁理论的另一个根本论点是大大有利于世俗统治阶级的,因为他否定了基督教原始教义中来自人民中间的革命思想。人民最初所理想的“天国”,本来是指现世世界的太平世界而言。原始的“天国”一词原是人民中间所流行的一句口语“救主复临”(此字在犹太人所熟用的亚兰米语中为Maranatha),传至希腊罗马后,希腊文译为Parousia,拉丁文译为Adventus,两人见面打招呼,或写信时在信的结尾皆用此语。此语的含意有此世的“千年太平”之意,绝不是企望来世的快乐。对现实生活来说,他们希望耶稣再回来(“救主复临”),把旧的统治机构完全摧毁,耶稣成为人民之王,于是“千年太平”的“天国”也就实现了。直到公元二三世纪时,基督教中的“天国”思想仍是这样为一般信徒所理解的,但到三世纪末四世纪初时,教会的变质严重化了,教士阶级中人开始反对这种说法,甚至说这种思想是异端,而认为现世的社会秩序是不可推翻的,但尚未能建立一整套的理论来代替原始天国的说法,直到奥斯丁的《上帝国》发表后,才正式用宗教理论的形式把此世天国曲解为来世天堂,因而对现世世界的社会秩序主张完全接受,因为基督徒的希望是在来生而非今世。奥斯丁并用上帝的名义肯定了奴隶制度,他说:“奴隶制度是上帝所命定的,谁要取消奴隶制度,就是背叛上帝。”不但承认了奴隶制度,而且还认为它是万世不变的。所以这种形而上的宗教哲学,无怪它不但为当时的统治阶级——奴隶主所欢迎,而且一直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时也为封建主和资本家所热烈拥护了。

自此之后,这种反原始教义的神道学既然成为了基督教会的正统理论,从而为现世的统治阶级服务,那么奥斯丁以后各个时代在基督教内部所产生的人民意识便不能不以企图恢复原始基督教义的形式表现出来。但这种类型的基督教内部的人民运动首先便被教会宣布为异端,然后再在世俗统治者支持下利用政治力量进行残酷的镇压,以至大规模的屠杀。所以“异端”运动很少有成功的,即使有个别有所成就的,也很快就被统治者收买和利用,与原来的教会合流了。

(原载《世界上古史讲义》,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378~3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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