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张熙约其堂叔张勘赴西安投书,到达后,张勘才知是投逆书,心中害怕而逃走,岳钟琪派人追捕未获,因写此奏章。而张勘到家第二天,即被湖南方面逮捕。(参见《副都统海兰等奏折》)

  【原文】

  陕西总督臣岳钟琪谨奏,为据实复奏事。窃查逆犯张熙,供称伊弟张勘,由商州一路先回湖南等语。彼时臣一面奏闻,一面即飞遣确人追缉。先令由商州一路,挨门逐户盘察查拿,仍另遣人星夜兼程,预抵襄阳,在各饭店马头守候踪迹,密伺查捕。以凡自西安往湖南者,不拘水陆分途,冲偏各径,悉由襄阳径过也。兹奉朱批谕旨下,询张勘曾否拿获,仰见睿虑周详,恐其逃回,预漏消息,则逆犯曾静等,不无潜匿远之患。但臣曾细询张熙,自西安至湖南住家处,水陆必行,四十余日。今虽据商州一路蹑缉之人役回称,挨户盘查,并无张勘踪迹。而襄阳守候之人,至今尚未回陕。窃计钦差兼程南下,到彼必速,料张勘纵能脱漏,亦难迅速抵家,不至预透风声,令逆党潜遁也。兹奉朱批垂询,拟合缮折据实复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雍正六年十二月初七日。朱批:大奇事。张勘到家,次日已被钦差差役拿获,凡张熙开列名单所有之人,一人未曾免脱,皆就擒矣。谕卿喜之。

  【译文】

  陕西总督臣岳钟琪谨奏,为了据实报告情况事。查逆犯张熙供称,他的兄弟(应为族叔,此处疑为笔误或误刻———译者)张勘,从商州一路,先回湖南去了等话。当时,臣一面奏报皇上知道,一方面便立刻派得力人员追捕。先让他们从商州大路,挨门逐户地进行盘问搜查;另一方面更另派人日夜兼程,先赶往襄阳,在各饭店、码头守候张勘踪迹,暗中伺捕。因为凡从西安往湖南去的,不论走水路或陆路,或走大路小路,都得从襄阳经过。今收到下发的朱批谕旨,询问张勘是否拿获了。因而想见皇上英明睿智,考虑问题十分周详。恐怕犯人逃回,预先泄漏消息,那么逆犯曾静等人,不是没有远逃藏匿的可能。但是臣曾仔细询问过张熙,从西安到湖南他家住处,水路陆路,必须走上四十多天才能到达。今根据从商州一路追捕的差役回来报告说,挨户盘查,并未发见张勘踪迹。而在襄阳守候的人,至今仍没有回陕西来。臣计算钦差兼程南下,到湖南一定很快,料想张勘纵然能逃脱追捕,也难于迅速回到家中,不至于预先走漏风声,使逆党潜逃。今蒙皇上朱批谕旨查询此事,理当缮写奏折,具实奏报,谨请皇上明察,谨奏。雍正六年十二月初日。雍正朱笔批示:真是大奇事!张勘回到家的第二天,已经被钦差派去的差役所拿获。凡张熙所开列名单上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逃脱,都被捕获。特告诉爱卿高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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