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元·脱脱等 撰

《金史》撰成于元代,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本词条对金史的历次编撰过程进行了介绍,并列出了《金史》的详细目录,最后,词条对各学者对《金史》的评价做了总结和归纳。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铁木尔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王沂、杨宗瑞等,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他制订《金史》撰修的发凡举例,书中的论、赞、表、奏皆他属笔。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本纪第一 本纪第二 本纪第三

本纪第四 本纪第五 本纪第六

本纪第七 本纪第八 本纪第九

本纪第十 本纪第十一 本纪第十二

本纪第十三 本纪第十四 本纪第十五

本纪第十六 本纪第十七 本纪第十八

本纪第十九 志第一 志第二

志第三 志第四 志第五

志第六 志第七 志第八

志第九 志第十 志第十一

志第十二 志第十三 志第十四

志第十五 志第十六 志第十七

志第十八 志第十九 志第二十

志第二十一 志第二十二 志第二十三

志第二十四 志第二十五 志第二十六

志第二十七 志第二十八 志第二十九

志第三十 志第三十一 志第三十二

志第三十三 志第三十四 志第三十五

志第三十六 志第三十七 志第三十八

志第三十九 表第一 表第二

表第三 表第四 列传第一

列传第二 列传第三 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列传第六 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 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列传第十八 列传第十九

列传第二十 列传第二十一 列传第二十二

列传第二十三 列传第二十四 列传第二十五

列传第二十六 列传第二十七 列传第二十八

列传第二十九 列传第三十 列传第三十一

列传第三十二 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十五 列传第三十六 列传第三十七

列传第三十八 列传第三十九 列传第四十

列传第四十一 列传第四十二 列传第四十三

列传第四十四 列传第四十五 列传第四十六

列传第四十七 列传第四十八 列传第四十九

列传第五十 列传第五十一 列传第五十二

列传第五十三 列传第五十四 列传第五十五

列传第五十六 列传第五十七 列传第五十八

列传第五十九 列传第六十 列传第六十一

列传第六十二 列传第六十三 列传第六十四

列传第六十五 列传第六十六 列传第六十七

列传第六十八 列传第六十九 列传第七十

列传第七十一 列传第七十二 列传第七十三

进金史表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