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終而複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終始也,陰陽之所合別也。冬至之後,陰 而西入,陽仰而東出,出入之處常相反也。多少調和之適,常相順也。有多而無溢,有少而無絕。春夏陽多而陰少,秋冬陽少而陰多,多少無常,未嘗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損益,以多少相溉濟也。天所起一,動而再倍,常乘反衛再登之勢,以就同類,與之相報,故其氣相俠,而以變化相輸也。春秋之中,陰陽之氣俱相並也。中春以生,中秋以殺。由此見之,天之所起其氣積,天之所廢其氣隨。故至春少陽東出就木,與之俱生,至夏太陽南出就火,與之俱暖。此非各就其類而與之相起與?少陽就木,太陽就火,火木相稱,各就其正。此非正其倫與?至於秋時,少陰同而不得以秋從金,從金而傷火功,雖不得以從金,亦以秋出於東方, 其其處而適其事,以成歲功。此非權與?陰之行,固常居虛而不得居實。至於冬而止空虛,太陽乃得北就其類,而與水起寒。是故天之道有倫 有經、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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