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春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冬寒以藏。暖暑清寒,異氣而同功,皆天之所以成歲也。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政,故以慶副暖而當春,以賞副暑而當夏,以罰副清而當秋,以刑副寒而當冬。慶賞罰刑,畢事而同功,皆王者之所以成德也。慶賞罰刑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也,如合符。故曰王者配天,謂其道。天有四時,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時,通類也,天人所同有也。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慶賞罰刑之不可不具也,如春夏秋冬不可不備也。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干也,猶四時不可相干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賞罰刑有不行於其正處者,《春秋》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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