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一个满街泥泞的下午,我们只想对上流社会走马看花似的浏览一番。它和大法官庭既然是大同小异,所以我们不妨从大法官庭那一场面,直接转到上流社会这一场面。上流社会和大法官庭一样,什么都是墨守成规、一成不变的,这好比那久睡不醒的里普·范温克尔(1)和睡美人(2)这一流人物;前者曾在那雷鸣似的隆隆声中玩那奇异的游戏,后者有朝一日总会被骑士弄醒,到时候厨房里所有停着不动的烤肉铁叉又要大忙特忙!

这个社会并不大,甚至比起我们这个同样是范围有限的世界来(等阁下度过这一生,到了另一个世界就会明白),还是非常渺小的。它有许多好处;它有许多贤良公正之士;它有它一定的地位。然而糟糕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却被珠宝商用的棉花和纯羊毛包得太严密,听不见那些比它大的世界熙熙攘攘的声音,看不见那些世界环绕太阳旋转的情景。这是个垂死的社会,由于缺少新鲜空气,它的发展往往是不健康的。

德洛克夫人(3)已经回到她京城的公馆,几天以后就要到巴黎去,准备在巴黎呆几个星期;再以后,她的行踪就没有一定了。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这样说,是为了消除巴黎人那种渴望的心情;这些时髦人士对什么时髦事儿都知道。要是不知道这些事儿,那就算不得时髦了。德洛克夫人曾经去过林肯郡(4),住在她通常说的那所“邸宅”。林肯郡洪水泛滥。猎园(5)里的那座桥有一个桥洞被水冲毁,而且被冲走了。邻近半英里宽的洼地成了一条死水河,萧萧的树木就成了河中的小岛,竟日不停的雨把整个水面打得千疮百孔。德洛克夫人的“邸宅”十分凄凉。多少个昼夜以来,霪雨连绵,就连树木都湿透了;樵夫砍下的柔条嫩枝掉到地上时,一点声响也没有。湿淋淋的野鹿经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个的泥塘。枪弹在这雨天里失去了锐音,它的硝烟像一朵小云彩,向那青青的山冈缓缓飘去;在这个杂树丛生的山冈衬托之下,这场雨显得格外分明。展现在德洛克夫人窗前的,不是一种阴沉沉的景色,就是一种黑魆魆的景色。前边的石板道上,有几个石坛子,整天接着雨水;大点大点的雨,滴答、滴答、滴答,通宵不停地打在宽阔的石板路上,这条路很早以来就叫“鬼道”。礼拜天,猎园里的小教堂有一股发霉的气味,橡木讲道坛流着冷汗,到处弥漫着一种好像德洛克家祖先从坟墓里散发出来的气息。黄昏时分,德洛克夫人(她无儿无女)从卧室眺望着猎园看守人的小屋,看见格子窗上映着炉子里的火光,烟从烟囱袅袅而起;又看见一个小孩(后面追着一个女人)冒雨跑出,向一个正从大门口走进来的浑身裹得紧紧、被雨水淋得闪闪发光的男人迎去。这一切,不免使德洛克夫人大发脾气。夫人说,她已经“厌烦得要死”了。

因此,德洛克夫人离开了林肯郡那所邸宅,听任霪雨施威,听任乌鸦、野兔、野鹿、鹧鸪和野鸡称霸。管家走过那些古老的房间关上百叶窗以后,德洛克家的先人画像就显得那样意气消沉,似乎在那潮湿的墙上消失不见了。至于那些画像将来什么时候才会再度出现,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他们像魔鬼似的,对过去和现在无所不晓,而对未来却一无所知——还说不上来。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只是一位从男爵,但是哪一位从男爵也不如他那样了不起。他那古老的门阀世家,历史悠久,名望却比山岳还要高得多。他有一个概括的看法,认为这个世界没有山也不碍事,没有德洛克这一家可不行。一般说来,他承认“大自然”这个玩意儿还不错(如果缺少一堵猎园围墙的话,那就可能粗俗一点了),但是要使这个玩意儿趋于完善,那就少不了他们那些高贵门第。他是一个非常耿直的人,不屑干任何卑鄙龌龊的事;你高兴让他怎么死,他都可以马上照办,但他就是不愿给人什么把柄,让人指责他不正直。他是一个又体面又固执、又正直又暴躁、成见极深、毫不讲理的人。

累斯特爵士比夫人整整大了二十岁,他已经年过六十五,也许过了六十六,甚至还过了六十七。不时闹痛风病,走起路来不大灵活。他长得仪表堂堂,须发有点花白,衬衣褶边漂亮,背心洁白,蓝上衣老是扣着,扣子闪闪发光。他彬彬有礼,神气十足,无论什么时候,总是对夫人殷殷勤勤,对她的魅力推崇备至。他那种殷勤的态度,从当初向她求婚的时候起,就没有改变过,这可以说是他那风流天性的唯一表现。

他当然是为了爱情才跟她结婚的。有些人直到今天还背后私议她娘家门第微贱;好在累斯特爵士的门第已经够高,无须多求,因此也就不加计较了。夫人美丽、庄重、自负、果断,她这些优点,拿来分给多少名门闺秀也还是绰绰有余。再加上财富和地位,很快就使她扶摇直上;这些年来,德洛克夫人已经成为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的中心,登上了上流社会的顶峰。

当年亚历山大曾为了走到世界尽头、再也找不到供他征服的地盘而伤心落泪(6),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至少时至今日,不知道也应当知道了,因为这已经是一件脍炙人口的事。可德洛克夫人征服了她自己的世界以后,非但没有洒下热泪,反而变得冷冰冰的。她虽已筋疲力尽,却也磨练得镇定沉着;虽然困顿不堪,却也变得心平气和;虽然神志萎靡,却也显得泰然自若,无论什么高兴得意的事儿她都不动心——凡此种种,就是她的胜利果实。她的涵养功夫可真到家,哪怕明天就能升天成仙,料想她也不会欣喜若狂。

她依然很美,不说芳华正茂,也还不到迟暮之年。脸蛋儿很优雅——这张脸本来说不上美,不过是不讨人厌而已,多亏后来学会了上流社会那一套尽态极妍的功夫,才日渐变得端庄典丽。她身段苗条,给人一种修长的感觉。其实并不如此;鲍勃·斯特布尔斯(7)阁下就常常用一种赌神罚咒的口吻断言说,她不过是“善于把自己所有的妙处都挥发出来罢了”。这位权威人士认为她打扮得十分讲究,对于她的头发更是推崇备至,夸奖她是她们那一群中梳理得最好的一个。

德洛克夫人带着她的所有优点,离开林肯郡的邸宅,来到京城(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拼命在打听她的消息),准备过几天就到巴黎去,打算在巴黎盘桓几个星期;以后行踪如何,还不一定。在这个满街泥泞、漫天迷雾的下午,她城里的公馆里来了一位老派的老绅士,他是个律师,也是高等大法官庭的律师,同时还担任德洛克家的法律顾问。他的事务所里放着许多生铁制的保险箱,箱子外面都标明着“德洛克”字样,好像这位从男爵原是魔术师变戏法用的一个小钱,常常被他放在这套箱子里耍来耍去。老绅士穿过大厅,步上楼梯,沿着一条条的过道,踱过一个个的房间——这些地方在社交季节里金碧辉煌,在平时则阴森可怕;供人参观算得上是个神仙境界,住家度日则是片荒凉之地——由一个戴扑粉假发的“使神”(8)陪同着来到夫人面前。

这位老绅士看上去老朽不堪,据说是靠了善于办理贵族夫妇的财产契约和贵族的遗嘱起家发财的。他头顶有一个神秘的光轮,这就是人们的家庭秘密;大家都知道他对这些秘密是守口如瓶的。在幽静猎园的林中空地上,在杂树和荒草丛中,坐落着上千年的贵族陵墓,它们藏着的秘密也许还不及那些流传在人间和深锁在这位图金霍恩先生(9)心里的秘密多。图金霍恩先生是属于所谓老一派的人物——所谓老一派,通常指那些从未有过青年时代的人而言;他穿着一条系了丝带的短裤,下面不是绑腿套就是长统袜。他那身黑衣服和那双黑袜子(丝袜也好,线袜也好)有一个特色,那就是从来没有光彩。他的衣服像他这个人一样,无声无色,死气沉沉,任何光线投射在上面都引不起反应。除非他干的这一行有人向他请教,他从来不与人交谈。有时候他在贵族的大庄园里,坐在餐桌的一角,或靠近客厅门口的地方——这些客厅是消息灵通的时髦人士大谈而特谈的题材往往不置一辞,但是怡然自得。这些地方的人都认识他,约有半数的贵族经过他身边都停下来招呼他一声:“你好,图金霍恩先生!”他郑重其事地接受他们的致意,并把这些致意连同其他见闻统统珍藏在心里。

累斯特·德洛克爵士这时正和夫人在一起,见了图金霍恩先生,非常高兴。图金霍恩先生总带着一种唯命是从的神态,这正合累斯特爵士的口味,认为这是一种敬意。他喜欢图金霍恩先生这身衣服,认为其中也含有敬意。这身衣服非常体面,而且大体上也像个门客穿的,一穿上这身衣服,他就活像是德洛克家的秘密法律事务的总管、法律杂务的跑腿。

图金霍恩先生本人对这一点有没有什么想法呢?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但我们可以从一切与德洛克夫人有关的事情看到这个明显的事实;因为德洛克夫人是某一阶级的成员,是她那小天地里的一个首领和代表。她自以为是个不可思议的“神人”,对凡人是高不可攀、深不可测的——她用自己的镜子来照自己,那当然是这样啰。然而,环绕在她周围的那些黯然无光的小人物:从她的女佣到那个意大利歌剧院经理,都知道她的弱点、偏见、愚行、傲慢和任性;对于她的品性,也都像裁缝给她量身材那样,估计得非常准确,量度得恰到好处,因此他们都能靠这个混一碗饭吃。要不要来一件新衣,来一种新风尚,来一个新的歌唱家,来一种新的舞蹈,来一件新式的珠宝饰物,来一个新的侏儒或巨人,来一座新的礼拜堂,来一种新的什么东西?在十几种行业里,有不少殷勤多礼的人,德洛克夫人毫不猜疑地认为他们已经拜倒在她的面前;这些人会告诉你,如何把她当作小娃娃一样去摆布;他们一辈子就是服侍她,装得卑躬屈节,唯命是从,实际上却是在前面率领着她和她那一伙人;他们把她一引上钩,也就钩住了那一伙人,整个儿给带走,像累谬埃尔·格利佛(10)劫走了堂堂小人国的雄伟舰队一样。“如果你想跟我们的主顾打交道,先生,”布累茨-斯帕科(11)珠宝店的老板说——所谓我们的主顾,就是指德洛克夫人那一伙人——“你必须记住,你不是跟一般老百姓打交道;对我们的主顾,你一定要击他们的要害,而他们的要害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诸位先生,你们要想推销这件商品,”希恩-格罗斯(12)绸缎店的老板对他们的朋友、厂主们说,“就得上我们这儿来,因为我们晓得到什么地方去招徕那些时髦人物,我们能够使这件商品时髦起来。”“先生,如果你希望把这本书放在我们那些大主顾的案头,”书店老板斯拉特里(13)先生说,“或者,先生,如果你想把这个小人或巨人(14)弄到我那些大主顾家里;或者,先生,如果你想叫我那些大主顾来眷顾这次游艺会,请你务必把这件事交给我来办,因为,先生,我对我那些大主顾的头面人物研究有素;而且我可以毫不夸张地告诉你,我能够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斯拉特里先生是个老实人,他倒是并没有吹牛。

因此,德洛克这一家子这会儿心里有些什么想法,图金霍恩先生也许不知道,但也很可能知道。

“大法官是不是又在审理夫人的案子啦,图金霍恩先生?”累斯特爵士一边说,一边向他伸出手去。

“是的,今天又审理来着。”图金霍恩先生答道,不慌不忙地向夫人鞠了一躬;夫人正坐在壁炉附近的一张沙发椅上,拿一把遮扇挡着脸。

“用不着问这事情到底有没有眉目,”夫人说,依旧没有摆脱从林肯郡邸宅带来的那种沉闷心情。

“您所谓的眉目,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图金霍恩先生答道。

“永远也不会有,”夫人说。

累斯特爵士对于大法官庭迟迟不能结案的诉讼程序,倒也没抱什么反感。那一类玩意儿本来就是缓慢的、费钱的、英国式的和合乎宪法的。事实上,他跟刚才所谈的那场官司并没有重大利害关系,夫人给他带来的财产不过是官司里那一份财产;他有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他的大名——德洛克的大名——牵连到案子里,竟然没有用作这件案子的名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是他又认为,大法官庭这玩意儿,尽管偶尔耽误一下审判,引起一些混乱,究竟是人类为了彻底解决(就人力而言)一切问题而发挥大智大慧、和形形色色别的玩意儿一块儿创造出来的。总的说来,他有一个很固定的看法,认为随声附和别人抱怨大法官庭,无异于鼓动瓦特·泰勒(15)之类下层阶级的人揭竿起义。

“由于卷宗里添了几份新的宣誓书,”图金霍恩先生说,“由于内容简短,又由于我要按麻烦的原则办事,要求各当事人掌握新的诉讼程序,”这个谨小慎微的图金霍恩先生原来是不肯多负一点责任的;“再说,由于我知道您就要到巴黎去,所以我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口袋里带来了。”

(附带说一下,累斯特爵士也要去巴黎,但上流社会津津乐道的消息却集中在他夫人身上。)

图金霍恩先生掏出文件,得到允许以后,才放在那张桌子的黄金镇邪物上,靠近夫人的胳臂肘。他戴上眼镜,借着带罩子的油灯的亮光,开始念起来。

“‘大法官庭。关于约翰·贾迪斯——’”

夫人打断了他,请他尽可能省略掉那些讨厌的官样文章。

图金霍恩先生从眼镜框的上方看了她一眼,跳过了一些地方,继续念下去。夫人漫不经心地、倨傲无礼地把注意力转移到别处去了。累斯特爵士坐在一张大椅子上,望着炉火,似乎是一本正经地在欣赏法律文章那种反复冗长的特色,把它们列为捍卫国家的干城。碰巧当时的炉火很旺,夫人就坐在旁边;那把遮扇虽说是无价之宝,毕竟太小了,因而中看不中用。夫人只好改变一下坐的姿势,就在这个时候,她看见桌上的文件——靠前一点看——又靠前一点看——情不自禁地问道:

“这是谁抄的?”

图金霍恩先生猛然停住,对于夫人那种激动的态度和失常的声调感到非常惊异。

“这就是你们那一行所说的法律字体吗?”她问道,依然用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注视着他,一边摆弄着她的遮扇。

“不一定。也许是”——图金霍恩先生一边说,一边仔细地看——“那上面的法律字体当然离不开原来的笔体。您问这个干吗?”

“不干吗,这东西单调得可怕,随便问问罢了。呃,念下去,念吧!”

图金霍恩先生又念下去。炉火愈来愈旺,夫人拿遮扇挡着脸。累斯特爵士在打瞌睡,忽然间惊醒,大声说:“嗯?你说什么?”

“我说,”图金霍恩先生早已急忙站起,说道,“夫人恐怕是生病了。”

“头晕,”夫人喃喃地说,嘴唇发白,“就是头晕,不过昏得很厉害。别跟我说话。打铃,送我回卧室!”

图金霍恩先生退到另一个房间去;铃在响,脚步声慢慢吞吞,踢踢踏踏,接着是一片沉寂。那个“使神”终于来请图金霍恩先生转回客厅。

“现在好一点了,”累斯特爵士说,打手势让律师坐下,给他一个人念。“我吓了一大跳,从前不知道夫人会头晕。不过这天气叫人太难受——前些日子她在我们林肯郡的邸宅也实在厌烦得要死。”

* * *

(1) 里普·范温克尔(Rip Van Winkle):美国作家华·欧文(W. Irving,1783—1859)的同名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山上看见几个怪人,喝了他们的酒,一睡二十年,醒时发觉一切都变了。

(2) 法国作家贝洛尔(C. Perrault,1628—1703)的童话《睡美人》中的公主,中了魔法,昏睡了一百年,后来被一个王子吻醒。

(3) 德洛克:原文是Dedlock,谐音deadlock僵局。

(4) 林肯郡(Lincolnshire):在英国东部。

(5) 猎园(Park):是国王特许狩猎的地方。

(6) 相传马其顿王亚历山大(公元前356—公元前323)征服了希腊,进入埃及并打垮了波斯王大流士三世以后,为了实现其征服世界的“大志”,于公元前三二七年攻入印度,后来走至一处,无路可通,便以为到了世界尽头,因而落泪。

(7) 斯特布尔斯(Stables):意为马房;下句“她们那一群”(the whole stud)、“梳理得最好”(best groomed)这些字眼,本来都是用以形容马的,作者用以讽刺上流社会。

(8) 原文是Mercury,罗马神话中为众神传信并掌管商业、道路的神。

(9) 原文为Mr. Tulkinghorn,按Tulking发音近似talking,即碎嘴之意,horn的字义是喇叭。

(10) 累谬埃尔·格利佛(Lemuel Gulliver):爱尔兰作家史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讽刺小说《格利佛游记》中的主人公。

(11) 布累茨斯帕科:原文为Blaze and Sparkle,是金光闪闪之意。

(12) 希恩-格罗斯:原文为Sheen and Gloss,是光泽之意。

(13) 斯拉特里:原文为Sladdery,谐音sliddery,意为油腔滑调。

(14) 指描写小人国或大人国那一类的书。

(15) 瓦特·泰勒(Wat Tyler):英国十四世纪农民起义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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