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特正在研究着《晨报》上的信息,但是态度却像往常那样漫不经心。这其实并不矛盾。格兰特的确在看报纸,但是如果你问他到底看了些什么,你会发现他只记住了最有用的部分信息。他对自己很满意,觉得逮捕到凶手只是几个小时内的事情。今天距离案发刚好一周,从这么一堆杂乱无章又互相矛盾的线索中追寻凶手实在是很好的成绩。幸运女神眷顾了他,这点他也是欣然承认的。要不是警官们踩中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狗屎运,世界上半数以上的罪犯都会逍遥法外。但是这次的排队杀人案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案件,而是一次精心策划的犯罪。格兰特觉得苏格兰场的所有同事和他一样,都像雪地中的猎犬一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线索。他也曾怀疑过埃弗雷特夫人,但是总体上格兰特判定她说的是真相。被派去暗中监视埃弗雷特夫人的同事说,从昨晚八点他开始值班到今天早上他离开,都没有人进出她的住处。更重要的是,她提供了那个男人的照片——本来她没必要提供的。另外,她也很有可能真的不知道房客的地址。格兰特太了解伦敦人了——长时间生活在伦敦,的确会使人的性格冷漠。对于住在富勒姆的伦敦人来说,河对岸简直就像加拿大一样陌生。所以埃弗雷特夫人的眼里,里士满镇上的某个地址可能跟安大略州某某县某某大道12345号一样,令她提不起兴趣。那个叫拉蒙特的男人与埃弗雷特夫人相处的时间最少,所以她对他的感兴趣程度应该也是最低的,甚至比受害者还要低。拉蒙特可能假装热情并答应要给埃弗雷特夫人写信,埃弗雷特夫人显然对他很满意。总的来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坦诚的。左轮手枪和信封上的指纹都不是她的。格兰特留意到她用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照片上的一角,这可是一枚新鲜的指纹啊!因此,格兰特今天早上心情不错。除了抓获逃犯能获得荣誉外,将凶手绳之于法本身就能使格兰特沉浸在巨大的满足感中。他一想起这种处心积虑的罪犯就恶心。

在排队谋杀案发生一周后,它的轰动效应已经稍微减弱,媒体的注意力也已经转移到别的时政新闻上面。尽管格兰特的主要精力在应付一些小偷小摸之类的既不重要又不相干的琐事上,他还是从标题的字号大小和版面分配上知道,目前英国最重要的事情是划船比赛的赛前准备、美容院医生与女患者的诉讼案、蕾伊·马克白赴美。当格兰特把画报翻过来,面对面地看着图中的埃弗雷特夫人,他再次意识到了自己脸颊上的奇怪、不安、不职业的抽搐。他的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这让他感到不公。长期在刑事调查部的工作使然,面对任何危险,即便是被人用枪指着,他也不会颤抖、跳动或犯其他错误——但还是会对未经授权的行动感到内疚。虽然被照片吓了一跳,的确有些令人恼怒,但是格兰特目光如炬地盯着那张笑脸——著名的,似是而非的微笑。虽然他的嘴角上扬,但是直到他读到了报纸上的新闻标题:“蕾伊·马克白小姐,棚拍照片”,“蕾伊·马克白小姐就像《难道你不知道?》中的朵朵”,“蕾伊·马克白小姐在行列中”,他才笑了起来。最后,占用了半个头版的报道是“蕾伊·马克白小姐从滑铁卢出发,前往南安普顿”,配图是蕾伊·马克白小姐一只脚踏在头等舱的阶梯里,手上捧满鲜花。事先安排好的人拿着欢送标语站在一旁,照片的角落里是无数涌动的送行人群,他们很幸运能挤到前排一睹芳泽。最后是几个看着镜头的人,他们因为挤得太近而失焦了。在报纸的最下方有一个专栏,描写的是欢送马克白小姐的热烈场景。专栏里写道:“一同乘坐‘皇后’号轮船离开的有福丽斯·罗宾森夫人,玛格丽特·贝蒂富尔,查特斯-弗兰克议员,还有拉辛勋爵。”

探长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拉辛明显是被安排在安静、冷清的地方度过余生。他可能到死都不会知道这一切,这样也好,也有些许安慰。敏锐的观察力已经告诉他,如果他冲进伦敦的人群中,大声宣布在蕾伊·马克白迷人又慷慨大方的表象下,是一副铁石心肠,那么他大概会被乱棍打死,至少也得被驱逐出教会。他生气地把报纸一扔,然后准备拿起另一份报纸的时候,突然想起皇后号的出行公告,而灵光一现。他已经认可埃弗雷特的口供是真实的,但是并没有调查索瑞尔的那一份口供。他想当然地认为索瑞尔为了掩饰故意自杀而编造了去美国的故事,但是黎凡特人——或者叫拉蒙特——不管相不相信这个故事,并没有去调查和推翻这个猜想。不进行深入的调查真的可取吗?至少看起来很失职。于是,他对下属说:“去调查一下,上周三从南安普顿出发的所有轮船。”然后,他陷入了深思。过了一会儿,下属汇报说,加拿大航线的“马塔莲”号开往蒙特利尔,洛特丹-曼哈顿航线的“阿拉伯女王”号开往纽约。看来索瑞尔至少要为区分这两条航线而头疼。格兰特心想,他有必要到洛特丹-曼哈顿航线的办公室里去一趟,希望能有点儿收获。

当他冒着蒙蒙细雨来到洛-曼航线的宗教装修风格的办公室,一个穿蓝色衣服的男孩儿像猴子一样从走廊越过栏杆跳到办公室里来,问他来找谁。格兰特说想问问关于上星期开往纽约的轮船的事情,这个熊孩子就吊儿郎当地把他带到一个办公室。在那儿格兰特又一次解释了自己的来意,然后又被带到另一个办公室。如此几次三番之后,格兰特终于得到了“阿拉比娅皇后”号的所有信息:国内运营情况、船员和乘客名单、容量、特性、载重、时间表和航线。

“请问有没有人订了‘皇后’号船票而没登船呢?”格兰特问。

“有两个卧铺乘客没有来。一个是索瑞尔先生,另一个是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船务公司职员说道。

格兰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又询问了预订日期,发现两张票都是在同一天预定的——谋杀案发生的七天之前。拉特克里夫太太在开船前最后一刻取消了订单,但是索瑞尔先生一直杳无音信。

“能带我去看看这两张票的位置吗?”格兰特说道。

“好的。”职员说着就拿出了床位图,索瑞尔先生与拉特克里夫太太的位置在同一排,隔了三个位置。

“他们是一起预订的吗?”格兰特问道。

“并不是,他们是分开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都是亲自来订票的,而且我还记得他们的样子,下次碰见准能认出他们来。”

这时,格兰特拿出了黎凡特人的照片问道:“这个人你认识吗?”

职员摇头说道:“不认识,我没见过这个人。”

“这个呢?”格兰特又拿出索瑞尔的照片,职员马上认出了图中的人是索瑞尔。

“他有没有问起自己的邻座是谁呢?”格兰特问道。但是职员实在无法回忆起这些细节,要知道,那是一个异常忙碌的星期一。格兰特表示感谢后,径直走出了办公室,连外面下着雨也不知道。案件的线索变得扑朔迷离,因果、动机乱如麻团,如同噩梦中的迷宫,让格兰特沮丧万分。索瑞尔确实曾经打算去美国。他亲自前来预订了一张二等舱船票,甚至连床位都选好了,这与原本的调查结果完全相左,就像原本顺利运行的机器突然卡了壳。如果索瑞尔真的像发现尸体时那样身无分文,他不可能买得起去纽约的二等舱票。但是从预订船票的情况分析,尸体旁边的左轮手枪与随身财物的丢失又显得不合常理。这时,第一种猜想在他脑海中回响起来——为了防范警察地毯式的搜查,案犯预先做了精心的准备。索瑞尔,总体上是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只不过与拉特克里夫太太暗中私通。拉特克里夫太太也是在凶案发生后唯一为索瑞尔伤心的人。拉特克里夫夫妻二人当然也排在索瑞尔后面。等等!她的丈夫!詹姆斯·拉特克里夫,这位英国模范公民,出现在探长的脑海中。探长决定立刻去拜访拉特克里夫先生。

门童收到格兰特的名片三分钟后,拉特克里夫先生就出现在格兰特面前,微笑着欢迎他的到来。

“探长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拉特克里夫先生说道,“最近怎样啦?您知道吗,若论世界上最令人避之不及的人,恐怕一种是牙医,另一种就是警察。碰见您总没什么好事儿。”

“我并不是专程来打扰您的,”格兰特说道,“我碰巧路过这儿,想借您的电话用一下,免得专门跑去邮局。”

“当然可以。那您打电话,我先回避一下。”拉特克里夫先生说道。

“不,不用走开。”格兰特说道,“也不是什么私事。我只是询问一下公务。”

其实苏格兰场的调查并没有什么新进展,那儿的线索太弱,而猎犬仍然在忙碌地搜索着。格兰特挂电话后,长舒了一口气,对自己离开苏格兰场后的惊慌焦虑的情绪十分讶异。现在,没有什么追捕任务了,他终于可以好好回想一下整个案件。对一个苏格兰场侦探来说,抓错人可是一辈子的噩梦。他转过身子告诉拉特克里夫,他们已经确定了嫌犯位置,马上就要实施抓捕了。拉特克里夫说了几句客套的赞扬,但格兰特说道:“对了,你都没告诉我,你太太在案发后一晚打算启程去纽约的事。”

在窗户反射的灯光下,拉特克里夫的脸明显变得苍白,露出震惊的表情。“我不知道,”他这么说道,但是马上又改口了——“我不觉得这件事很重要,也不觉得有必要上报给您。她的心情太糟糕了,根本无法出行。再说了,案件的调查也需要她配合。她有个姐姐在纽约,本打算去那儿住个把月的。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跟案情也无关,对吗?”

“这当然没什么关联,”格兰特说道,“我也只是偶然得知这个消息,没什么别的意思。您太太现在好点儿了吗?”

“嗯,她好多了。她自从询问后,就没住在家里了。她正在东伯恩区那个妹妹的家里,就是您碰见的那一位。”

回到苏格兰场,格兰特觉得更困惑了。他按动桌上的按钮,对电话那一头说道:“我有一个特别任务要办。辛普森在办公室吗?叫他来一趟。”

一个满脸雀斑、中等身材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像只等待命令的小猎犬,散发着一种讨人欢喜的气息。格兰特命令道:

“去调查住在拉蒙罗拉路54号高德园的拉特克里夫夫妇,我想知道他们夫妻之间相处得怎样。还有关于他们家庭的一切事情,留意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越八卦越好。我知道他生意上的所有事情,所以你不必在此耗费精力,我现在只想了解他的家庭生活。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要用尽一切方法调查。对了,穆林斯在办公室吗?”听见辛普森说是,格兰特补充道:“叫他来我办公室。”

穆林斯可没有雀斑,但是看上去像一个教堂司事。“长官早上好。”他说完就在一旁等着。

“早上好,穆林斯。从现在开始你要扮演一个沿街叫卖的小贩,虽然你是个意大利人,但是我想你还是装扮成英国人好一点儿,没那么惹眼。把这张便条交给罗德街的科利德罗,他就会把东西交给你的。得到东西以后别回来,在科利德罗家旁边的小巷里等我。能在一小时内办完吗?”

“没问题,长官。请问我是装成年轻的小贩还是年老的小贩呢?”

“这不要紧。装扮成年轻或中年的小贩吧。灰胡子有些太夸张了。别太显眼了,搭巴士时不引起怀疑就行。”

“好的,长官。”穆林斯回答得好像他的任务只不过是去寄封信那么简单。

一个小时后,当格兰特来到罗德街的小巷,他惊叹道:“穆林斯,你绝对是个人才——哦不,是天才!要不是亲眼看见,我真的不会相信你报告里面所写的关于你人生经历的鬼话。”格兰特惊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小贩,实在不相信这个略带驼背的身影竟然是苏格兰场内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苏格兰场办案很少乔装打扮,但是接到命令的时候也能完成得很好。穆林斯特别精于此道,打扮得实在惟妙惟肖,毫无破绽。他的衣服明显是二手货,不像新衣服那么不合身,有点儿别扭。

“要点儿小玩意儿吗,先生?”穆林斯装作小贩的语气说着,便打开了他的柳条箱盖子。箱子里面装满了便宜的意大利手工艺品——裁纸刀,彩色的木质小装饰,有用没用的小玩意儿、纸碗、灰泥小人偶。

“太棒了。”格兰特说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纸巾包着的薄薄的东西。他一边把纸巾展开,一边说:“我要你到布莱特林新月区富勒姆街98号,问问住在那儿的女士有没有见过这个。”他把一把带瓷釉手柄的银匕首放在彩色木饰和灰泥小人之间。“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些东西不能卖。这个东西多少钱?”这时候,有个行人走过,格兰特就拿起了一个玩具,装模作样地询问价格。

“看您这么绅士,就便宜点儿吧。一镑零九便士。”穆林斯毫不迟疑地回答道。

当路人走远后,格兰特愉快地接着说道,仿佛不曾打断过:“当你见到那位住在富汉街的女士时,眼睛睁大点,看清楚她的反应。见完她之后,去拉蒙罗拉路54号看看拉特克里夫伉俪有没有见过这个匕首。办完后马上向我汇报。”

当这个卖意大利货的小贩在下午茶时间到达拉蒙罗拉路54号的时候,门口站着个漂亮但无精打采的女仆,她说道:“呀,怎么又来了一个。”

“又来了一个什么?”小贩问道。

“又来了一个小贩啊!”

“哦?这么多小贩?我保证他们可没有这些好东西。”说着他打开了柳条箱子。

“噢,天啊!”女仆显然很着迷。“贵吗?”

“不,不是那些,是旁边这些。一个像您这样收入良好的女孩儿一定能买得起。”

“你怎么知道我的薪水呢,先生?”

“其实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是猜的。漂亮的女孩儿,豪宅,高工资,哈哈。”

“唉,单说薪水的话确实也挺高的。”她的语气仿佛有那么些抱怨。

“房子的女主人要不要看一下我的货呢?”他说。

“她不在呢,现在我就是房子的女主人。她现在住在东伯恩。你曾参军吗?”

“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参军了,这也是我唯一一次在军队中服役。你说法国?我在那儿待了四年呢,小姐。”

“好吧,你进来喝杯茶吗?我想仔细看看那些小玩意儿。我们正好在下午茶。”

她把小贩领进厨房,餐桌上放着牛油、面包、果酱和蛋糕。有个满脸雀斑的男人,正端着一大杯茶往嘴里送。这个男人围着蓝色围巾,翻领上有一枚银色军队勋章,旁边的桌子上有一沓廉价便条纸。

“这是另一位退伍军官,”女仆说道,“他现在推销信纸为业。我不觉得这些纸卖得出去,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这种纸了。”

“怎么会呢,小姐?”雀斑男说着,泰然自若地迎接小贩疑惑的目光问道:“你的生意怎样呢?”

“还行吧。也就那样。你看起来混得不错呢。”

“嗯,不这样不行,今天还没卖出一张纸呢。现在国家前景每况愈下,真是生不逢时啊!”

“给面包涂点儿果酱吧。”女仆把一杯茶递给小贩,小贩毫不客气地享用起来。

“幸好女主人不在家,我才能来喝下午茶呢。不过我这些小玩意儿也卖不出去咯!本想着她也能看上一些呢。”

“我可宁愿她不在家。”女仆说道,“这可真谢天谢地,要是每天忍受她的暴脾气,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哈?女主人脾气这么大?”

“我把它叫脾气,她却说是神经过敏。自从凶案发生后——她当时刚好在死者的后面,是啊,紧挨着死者呢。后来她被要求去配合调查,提供证据。要是她杀了人,肯定不会待在原地大惊小怪的。那晚她大呼小叫地说她无法忍受。可怜的男主人尝试着让她安静下来,但是女主人根本不让他接近,对他破口大骂,天啊,你甚至不会这样骂一条狗。她去了东伯恩住以后,根本没有消停,要知道那可是她妹妹莉斯博奇小姐家啊!”

“是啊,碰见这种事情最好能搬出去住一段时间,换换环境。”雀斑脸说道,“她常回娘家吗?”

“不怎么回,相信我。她本打算去约克郡的,但是出发前一天发生了谋杀案,所以就不能去了,她为此很沮丧。不过她现在去了东伯恩,我觉得她会再长住一段时间。来,我看看你的货吧。”她对小贩说。

小贩赶紧把箱子打开。“你自己拿着看吧。你如果要的话我就便宜卖给你,好久没喝过这么好的下午茶了。你觉得呢,比尔?”

“对啊,”信纸推销员嘴里塞满了蛋糕,“这么好心的人现在不多见了。”

她心满意足地打量着这些鲜艳夺目的小东西。“夫人刚好弄丢了东西,”她说,“她对古玩之类的可着迷了。她是很有艺术气质的。这个是什么?”说着,她拿起了那把匕首,“这个可以用来杀人吗?”

“你是不是之前看见过这把刀啊?”小贩用惊讶的语气回答道:“这只是一把裁纸刀,跟那种木质的一样。”

她用指尖碰了一下刀尖,然后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又把它放了回去。最后,她选择了一个彩色小碗,没什么用但是很好看。小贩只收了六便士,为了表示感谢,她请他们抽拉特克里夫先生的烟。在吞云吐雾之中他们聊起了她最感兴趣的谋杀。

“一位警方侦查官曾经来过这里,长得挺英俊的,都看不出来是警察。虽然他挺有礼貌的,但是他一来我们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警官当然对夫人有怀疑,因为夫人总是躲着他,又不配合调查工作。我听见莉丝博奇太太对她说道:‘别傻了,姐姐。长痛不如短痛,最好的办法是坦然面对,跟他说清楚,打消他的疑虑。你不得不这么做呢。”

“东伯恩是个好地方,”雀斑脸说道,“希望妹妹的陪伴能让她忘记烦恼吧。”

“她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她总是要这要那,把别人折磨得要死,然后又要求换人,换了以后也没什么两样。她是个怪人,我是说真的。”

后来谈话渐渐地变得重复且无聊,雀斑脸站起来说道:“谢谢你,小姐,这可是我今年享用过的最好的下午茶了。我非常感谢您的款待。”

“别太客气了。”她说,“我劝您别再卖信纸了,真的赚不了钱,信纸已经过时了。试试像这位先生这样,卖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就像圣诞节时的那些礼物一样。”

雀斑脸不无嘲讽地瞥了箱子里的小玩意儿一眼。

“你往哪边走呢?”他对小贩说。小贩回答往南走,雀斑脸说:“那么,我们就此别过吧。多谢你的款待,小姐。”说完就关上门走了。五分钟后,小贩也决定道别。

“如果我是你,就会留个心眼儿。”小贩说道,“街上的确有很多穿着得体的小伙子,可毕竟龙蛇混杂,你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可要小心。”

“你是在吃雀斑脸的醋吗?”她并不领情,反而轻佻地挑衅道,“我可没有买他的信纸,我是说过的。”

“这……好吧。”小贩没想到好心反而被误会,只好郁闷地转身朝门外走去。登上巴士的时候,小贩一眼就看见雀斑脸就坐在巴士的第一排座椅上。

“老兄,今年生意怎么样啊?”

“烂得不能再烂了。你呢?”

“还行吧。这个世界怎么了?这些女孩子居然这么傻。”雀斑脸朝后看了一眼,确认后面的座位没人,“我们俩完全可以把她家洗劫一空,她却好像没事儿似的。”

“我临走的时候也是这么说,她却觉得我是在吃你的醋。”

“吃醋?那也是我吃你的醋吧,她在我这可什么都没买!”

“她也是这么说的。”

“你卖的东西可真不错,是老板选的吗?”

“这是当然。”

“我就知道,他是个天才。他嗅到什么了吗?”

“不知道呢。”

“那个女孩儿对匕首一无所知,我都看在眼里。”

“是啊。”小贩不再作声。

雀斑脸也不再言语。他从烟盒里抽出两根烟,递了一根给他的同事,说道:“喜鹊鸟牌,怎么样?”小贩看了一眼上边,认出是拉特克里夫先生家的,严肃的表情终于变成了放松的微笑。

“你这个小偷!”说着把烟伸向了雀斑脸点着的火柴。

穆林斯和辛普森当然没有把顺走的香烟写进给格兰特的报告里。辛普森说,拉特克里夫夫妇总体上关系和睦,虽然发生过几次严重的争吵。然而关于争吵的起因,辛普森并不知道是哪一方先挑起的,因为女仆每一次都只能赶上中间那段,而且通常隔着房门。最严重的一次争吵发生在谋杀案当晚,自此之后他们就陷入冷战。拉特克里夫太太原计划前往约克郡,但是心情太沮丧而无法前行。接受调查后,她就与妹妹一起前往东伯恩,并下榻在当地的帕瑞德豪华大饭店。她会毫无缘由地喜欢一个人,但是表达爱的方式很粗暴,有时会非常蛮不讲理。她有点儿私房钱,经济上非常独立于丈夫。

穆林斯说,在富汉街98号埃弗雷特夫人的住所,他无法引起埃弗雷特夫人对柳条箱的兴趣。她坚称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当他打开柳条箱的时候,埃弗雷特夫人第一时间注意到了匕首,戒备地看着小贩说:“你快滚!”然后就猛地关了门。

“你的意思是,她认出匕首来了?”

穆林斯难以断定。但是,埃弗雷特夫人是看见了匕首后才赶他走的。在她看见匕首前,他们还能聊上几句。另外,他能确定拉蒙罗拉街的女仆从来没见过这把匕首。

当穆林斯离开办公室后,格兰特再次把匕首锁在抽屉里,陷入了沉思。今天真是诸事不顺,首先,抓捕计划落空——其实他宁愿认为这是喜忧参半。其次,索瑞尔的确曾计划前往美国,这简直是颠覆性的发现。最后,交给拉蒙特的二百二十三英镑支票(这其中包含了匿名的朋友寄的二十五磅)也毫无踪影。凶案已经过去七天了,支票是在凶案发生之后寄到的,可是除了这二十五英镑之外,剩余的钱就不知所踪了。更重要的是,他的两个手下打听到的消息都无关紧要,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看上去毫无关系。他倾向于认为拉特克里夫太太和索瑞尔船舱座位相邻并且排队也相邻是纯粹的巧合。当格兰特提及未能成行的纽约之旅,拉特克里夫先生表现出的震惊,也不过像是突然回忆起某件遗忘的细节。至于埃弗雷特夫人,唐突地中断谈话更像是世故待人,而非心中有鬼。面对箱子里的匕首,她既没有假装看不见,也没有表现得很在意,所以她也只是稍有嫌疑而已,并不能坐实猜测。所以格兰特决定再施几个小计,看埃弗雷特夫人能否摆脱同谋犯的嫌疑。至于拉特克里夫夫妇,就暂时别去管吧。他们不符合作案条件,也没有明确证据。很多时候,即便没有明确的证据,探长也能凭感觉猜出个所以然。但是关于他们夫妇,既没有明确证据,又没有作案条件,所以还是放在一边去吧。目前首要任务,是了解为什么拉特克里夫太太明明要去美国,却骗自己的仆人是去约克郡。

电话响了起来,格兰特急切地接起电话,原来是威廉姆斯。

“长官,我们已经盯住他了。您要亲自来一趟吗?还是我们继续监视?”

“他在哪儿?”威廉姆斯报了个地点。“所有出口都有人看守吗?我需要一会儿才到,不会看丢吧?”

“绝对不会,长官您放心吧。”

“这样的话,半小时后在布莱克顿大道末端的艾克里巷等我。”

他与手下会合后,一边走一边向威廉姆斯询问调查的细节情况。威廉姆斯是通过房屋中介找到那个男人的。在案发的前三天,拉蒙特在公寓顶层租了一间带家具的小两房,而在案发前一天早上搬了进来。

格兰特暗暗叫好,这与埃弗雷特夫人描述的完全一致。“他用什么名字登记租赁的呢?”

“用他的本名。”威廉姆斯回答道。

“什么!他居然用本名?”格兰特觉得难以置信。他沉默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干得漂亮,威廉姆斯。这么快就查了个水落石出。他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吧?”

“的确如此。”威廉姆斯补充道,“但是这几天并没有人看见他。的确是惊弓之鸟啊。我们到了,长官,就是从这儿数的第四栋房子。”

“很好。”格兰特说,“我们一起上楼吧,你拿上手枪,放在口袋里以防万一。走吧!”

他们没有钥匙,也没有直通三楼的门铃,只好按了好几次一楼的门铃。门开了后,一楼的住客们纷纷向他们抱怨。在夕阳中逐级登爬年久失修的楼梯,格兰特却精神抖擞,就像每次行动前一样。这次,不会像在斯特兰德那样,有制陶工人在旁打扰,他将直接面对他,从背后袭击索瑞尔的黎凡特人。

他突兀地敲着阴影中的房门,声音听起来空洞而缥缈。并没有人开门。格兰特又敲了几次门,还是没有人回应。“拉蒙特,你听着,快点开门。我们是警察局的,你再不开门的话,我们可就破门而入了!”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阵寂静。

格兰特问威廉姆斯:“你确定他在里面吗?”

“他昨天是在里面的,长官。在那以后就没人看见他了。我们从今天下午三点开始监视这栋房子。”

“那我们把门撞开吧,小心点,开门的时候注意后退。”他们二人合力,随着一声闷响,门被顺利撞开。格兰特右手放进口袋里,走进了房间。

房间内的摆设一览无余,很明显这里没有人。他这才知道,他从刚到达的时候就觉得会扑空的直觉是对的。

“煮熟的鸭子飞了,威廉姆斯。我们错失了这次抓捕机会。”

威廉姆斯站在房间中央,他的表情就像一个弄丢了糖果的孩子,痛苦地咽了咽口水。格兰特尽管自己很失落,但是也想安慰威廉姆斯一番。这并不是威廉姆斯的过错,虽然他有点儿太自信了,但是能这么快找到凶手的住处已经很值得表扬。

“他走得很匆忙。”威廉姆斯说,仿佛在掩盖自己的尴尬与失望。当然,匆忙离开的证据也很明显,食物还放在桌子上,抽屉半开着,而且有匆忙翻动的痕迹,衣服和其他私人物品都没有带走。这不是有计划地离开,而是匆忙中逃跑。

“我们检查一下这些东西吧。”格兰特说:“我先采集指纹,然后再开灯。这里好像只有这盏台灯。”他在两个房间可能有指纹的地方都撒了荧光粉,但是并未发现什么完整清晰的指纹。但是,令人欣喜的是,在涂了油漆的木门把手上,有两枚清晰的指纹,看上去像是从衣钩上拿外套的时候留下的,这也给了格兰特些许安慰。格兰特点亮了灯,正要仔细检查拉蒙特留下的其他物品。这时,威廉姆斯的惊叹声引起了格兰特的注意,循声望去,他看见威廉姆斯正举着一大沓英格兰银行的钞票!

“抽屉里面找到了这个,长官!他走得可真急。”眼前发现的这些可真是一剂及时的安慰。“说不定还摔了几跤。”威廉姆斯说道。

格兰特却在检查自己的随身笔记本,把之前记录的几行数字与钞票上的数字一一对比。没错,这些钞票就是拉蒙特用支票从索瑞尔那儿换来的。拉蒙特走得太匆忙了,竟然忘记了这沓至关重要的钞票!索瑞尔尸体上的二十五英镑,加上这一沓钞票,金额刚好与支票金额对得上。格兰特觉得这很不正常,从收到这笔钱到被害足有十天,为什么黎凡特人其间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呢?虽然这笔钱金额很大,但是这也不会引起怀疑,因此没什么值得害怕的。黎凡特人亲自去取的这笔钱,原本可以很方便地兑换成零钱然后花掉,但却没有这么做。为什么呢?

公寓里的其他物件都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黎凡特人似乎在文学方面涉猎广泛,壁炉旁书柜里,有威尔斯的科幻小说,欧亨利,巴坎,欧文·韦斯特,玛丽·罗伯特,沙松的诗集,数册《赛马情报》合订本,还有苏格兰小说家巴里的《小牧师》等。他取下一本,随手翻开,扉页上写着藏书人的名字,阿尔伯特·索瑞尔。他又随手翻了翻其他书,基本上都是索瑞尔所藏。很明显,这些书是索瑞尔去美国前留给拉蒙特的。上一次见面时,他俩还很友好。真相是什么呢?还是早就貌合神离?抑或拉蒙特笑里藏刀呢?

拉蒙特新的藏身之地又是一个问题,他会去哪里呢?他离开得那么匆忙,应该已经被逼到了绝地。这绝对在他的计划之外,这意味着他要一边逃跑,一边寻找藏身之处,根本无须考虑他化装潜逃外国的可能性。他肯定做不到,说不定他还没逃出伦敦。以他一贯的风格,他肯定会像老鼠一样藏在自己熟悉的窝里。

格兰特命令搜查工作继续进行,然后就返回苏格兰场,想把自己代入逃犯的角色,思考他躲藏的地方。夜已深,他觉得十分疲惫,但最终还是在搜寻上找到了一丝曙光。根据报告,门上采集到的指纹是埃弗雷特夫人的!检测结果确认无疑。索瑞尔照片背面的第一个指纹,应该是埃弗雷特夫人在拉蒙特的房间内找东西的时候留下的。天啊,居然是她,埃弗雷特夫人!找了半天,嫌犯原来就在身边!格兰特觉得自己也许该退休了,他已经犯了侦探的大忌,太过相信身边的人了。他真的以为埃弗雷特夫人已经坦白了一切,现在想起来,既后怕,更惭愧。原来派个人去盯梢是出工不出力啊!虽然这并不光明正大,但是好歹有了拉蒙特这条线索,顺藤摸瓜可以连埃弗雷特夫人也绳之于法。他片刻也没有迟疑,就猜到是埃弗雷特从中搞事,唆使拉蒙特逃跑,坏了抓捕大计。说不定他昨晚前脚刚走,埃弗雷特夫人后脚就给拉蒙特通风报信。被派去盯梢的同事可能没看见她离开家,但是肯定看见她回来。安德鲁本应该深入调查她外出的过程,他实在太粗心了。从现有情况看,埃弗雷特夫人肯定提供了藏身地点,至少也给了建议。像她这么聪明的女人,肯定已经想好了后招,不会把拉蒙特藏在布莱特林一辈子。因此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埃弗雷特夫人和她家族的一切都调查清楚。但是怎么样才能接近埃弗雷特夫人呢?她可是个城府很深的女人,也不喜欢八卦,怎么能够攻破她的心理防线,让她坦白一切呢?激将法明显是徒劳,她可不是可以被幕后交易收买的人。那该怎么办呢,什么情况和条件下,她才会坦白一切呢?他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但是发现她似乎毫无破绽。但是他突然灵光一闪,教堂!她是个虔诚的教徒,她可是在教众中很有威望的人,不过因为太过特立独行,所以显得有点儿清高,这在虔诚的劳工阶层教友中可不受欢迎。按照教会活动的惯例,人们通常用一个有意思的小八卦换取另一个小八卦,既然人们对她颇有微词,那么肯定有很多小八卦可以挖掘。

格兰特闭上眼睛,似睡非睡。他正在考虑派谁去调查埃弗雷特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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