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钱的竞赛,上面已作了概括叙述,在其进行中如果不受到别的经济力量或竞赛过程中别的特征的干扰,则其直接影响所及,将促使人们趋于勤劳俭约。我们晓得,下层阶级取得财物的通常手段是生产劳动,就这个方面来说,金钱竞赛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是产生了上述结果的。在一个处于农业生产阶段、度定居生活的社会里,财产的划分相当细致,其法律与习惯使劳动阶级在其生产成果中可以获得一个相当确定的份额;就这样一个社会里的劳动阶级来说,上述情况就更加确凿。这些下层阶级无论如何不能避免劳动,因此劳动至少在其阶级内部说来,并不是怎样有失身份的。还不止是这样,由于劳动是他们既有的、公认的生活方式,当他们在工作能力上有所表现而获得好评时,还存有几分竞赛下的自傲心情,因为劳动往往是他们惟一可以选择的竞赛方式。有些人只是在讲求生产效率与俭约的范围内,才有可能取得财物和展开竞赛,对这些人来说,要从事于金钱地位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只有从进一步克勤克俭的方面着手。但必须指出——以下还要提到——在竞赛过程中还有某些附属特征,对于不论在金钱上处于劣势还是处于优势的阶级在这些方面的竞赛,都会发挥很大的限制作用和缓和作用。

但我们目前所要讨论的是在金钱上居于优势的阶级,其情况与上述的有所不同。就这个阶级来说,勤奋与俭约这两个动机未尝不存在,但其动作受到金钱竞赛中某些附属要求的限制竟这样大,以致在这个方面的任何倾向实际上受到了抑制,任何关于勤劳方面的诱因都不能发生作用。在竞赛的这类附属要求中最有力的、也是范围最广泛的一个,是必须避开生产工作。在未开化时代,这一情况更加突出。处于掠夺的文化时期,在人们的思想习惯中,是把劳动跟懦弱或对主子的服从这类现象连结在一起的。因此劳动是屈居下级的标志,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男子所不屑为的。在这样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下,人们感到劳动是要降低品格的,这种观念相沿至今,并没有消失。正相反,随着社会文化的演进,这一观念已成为古已有之、无可怀疑的成规,已经得到了公理的支持。

要获得尊荣并保持尊荣,仅仅保有财富或权力还是不够的。有了财富或权力还必须能提出证明,因为尊荣只是通过这样的证明得来的。财富有了证明以后,不但可以深深打动别人,使人感觉到这位财富所有人的重要地位,使人一直保持这个活跃的印象而不磨灭,而且可以使这位所有人建立起并保持一种自鸣得意的心情,在这一点上其作用也是不小的。除了最低的文化阶段以外,在一切文化阶段,一个普通的、正常的人,如果能够有一个“相当过得去的环境”,能够免于“躬亲贱役”,就会感到安慰,感到一种自尊心。不论在他的生活的物质环境方面,或日常生活的内容方面,如果被迫脱离了他那个过得去的习惯标准,这时不管他的同辈们对他的遭遇作何感想,同情也罢,蔑视也罢,他总会感到这是有损体面的。

对于人类生活方式中那种古老的理论上的尊卑之别,直到今天,在人们的观念中还保持着很大势力。因此上流社会对于粗鄙形式的劳动,很少不是本能地感到厌恶的;对于在我们思想习惯中与苦工贱役连结在一起的那类业务,我们特别地有一种逼真感觉,认为这类工作在外观上是不雅相的。一切所谓高尚风雅人士,总认为某些在习惯上必须由仆役们来做的工作,在精神上也不免是污秽的。鄙俗的环境,简陋的(即代价不高的)住宅以及粗笨的生产工作——这一切都应当毫不犹豫地给以恶评,避之若浼。这些都是跟处于高水准上的精神生活——“高超的思想”——不相容的。从希腊哲人的时代起直到今天,那些思想丰富的人一直认为要享受有价值的、优美的或者甚至是可以过得去的人类生活,首先必须享有相当的余闲,避免跟那些为直接供应人类生活日常需要而进行的生产工作相接触。在一切有教养的人们看来,有闲生活,就其本身来说,就其所产生的后果来说,都是美妙的,高超的。

有闲以及财富的其他证明的这种直接、主观价值,无疑是大部分属于从属性的,派生的。这种价值,一部分是以有闲作为博取别人敬意的一种手段时的功用的反映,一部分是借此在精神上得以获得调剂的结果。至于劳动,既已在习惯上被认为是处于劣势地位的证明,因此自然地出于心理上的武断,它也就被认为生来是卑贱的。

当掠夺阶段,特别是紧接着这一时期的、生产在准和平方式下的最初阶段,有闲生活是金钱力量的、因此也就是优势地位的最简捷、最确凿的证明,当然,这里始终是在这样的假定下说的,这些有闲者除了“闲”以外,日子也显然过得很从容,很舒适。在这个时期,财富的内容主要是奴隶,以及由于拥有财富和权力而得来的利益,其形态主要是个人的劳役和个人劳役的直接成果。因此,明显地不参加劳动就成为金钱上的优越成就的习惯标志,就成为声望所归的习惯指标;正相反,从事于生产劳动既然是贫困与屈服的标志,它同在社会上取得崇高地位这一点就冰炭不相容了。结果是,在盛行金钱竞赛的情况下,勤劳与俭约的习惯并没有获得普遍推进,正相反,这种方式的竞赛,对生产劳动的参与间接地起了消极作用。从很早的文化阶段起,积习相沿,劳动一向受到轻视,但是即使没有这样的传统,劳动由于已成为贫困的证明,也仍将无可避免地带上不光荣的色彩。按照掠夺文化的古老传统,生产上的努力对于一个壮健男子来说是不值得的,应当避开的,在掠夺的生活方式转变到准和平的生活方式以后,这一传统非但没有被丢弃,而且变本加厉。

由于生产工作已经与低人一等的观念结合在一起,有闲阶级制度即使没有跟个体所有制的初次出现同时兴起,无论如何也将成为所有制的初期发生的后果之一。应当注意到,有闲阶级虽然在掠夺文化开始时已经在理论上存在,但是随着掠夺阶段转变到下一个金钱文化阶段,这个制度有了新的、更加充实的涵义。作为一个“有闲阶级”,不但在理论上存在,而且在事实上存在,这一现象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有闲阶级制度,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以完整的形态出现的。

在纯掠夺阶段,有闲阶级与劳动阶级之间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形式上的区别。这个时候具有强健体格的男子们,对于在他们看来是低贱的那种劳役,审慎地置身事外;但他们的活动对团体的食料供应实际上有很大贡献。在继起的准和平的生活阶段,其主要特点通常是在于出现了确定的动产,动产的内容包括奴隶、牛群和牧人,这时生产事业已经有了进一步发展,社会在生活方面已经无须再倚靠打猎或其他可以列入侵占一类的任何活动。从这个时候起,有闲阶级生活的主要特征是明显地不参加一切有实用的工作。

这个阶级当处于它的生活史的这一成熟阶段时,它的正常的、特有的业务,同它在早期担任的,在形式上大致一样,仍然是政务、战事、运动比赛和宗教崇奉。有些喜欢在理论上钻牛角尖的人或者要说,这类业务也未尝不附带地、间接地具有“生产性”;但是要晓得,在这里的问题上有决定意义的一点是,有闲阶级担任这类业务,其通常的、表面的动机,肯定不是在于通过生产性的努力来增加财富。在这一阶段,也像在任何别的文化阶段一样,所以要从事政治活动或战争活动,至少一部分是为了活动者可以从中在金钱上有所取得,但这种利益是在劫夺和强占的光荣方式下得来的。把这类业务作为一种工作来看,这种工作是属于掠夺性的,不是生产性的。打猎这一活动同这里所说的有些相像,但也有不同之处。当社会脱离纯狩猎时代以后,打猎逐渐分化为两种不同的业务。一方面这是一种行业,进行这项活动主要是为了利得,从这一点看来,侵占成分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不是充分存在的,因此不足以消除其作为一种营利事业的性质。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娱乐,只是掠夺冲动下的一种表现,因此并不存在任何显著的金钱上的动机,却多少含有些显著的侵占成分。我们说打猎是值得称道的,是应当列入成熟的有闲阶级的生活方式的,所指的只是上述的后一类发展形态,它绝不沾染行业的气味。

摒绝劳动不仅是体面的,值得称赞的,而且成为保持身份的、礼俗上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累积财富的最初阶段,以财产为荣誉的基础这一观念还十分幼稚,十分含糊。这时摒绝劳动是拥有财富的习惯证明,因此也就是社会地位的习惯标志,于是由财富具有价值这一牢不可破的观念,引起了对有闲的更加牢不可破的坚持。一件事物的得以被觉察的特点,就是这件事物本身的特点。结果是,按照人类性格的既定法则,旧习惯立刻牢牢抓住了财富的这种习惯的证明方式,把它看作其本身就是极端可贵、可敬的,从而把这种观念安置在人们的思想习惯中;生产劳动则在同时、同样的演变过程中成为在双重意义上、在本质上无价值的。这种习惯势力终于使劳动在社会的眼光中不止是不光彩的,而且对一个高贵的、生而自由的人说来,简直在道义上是不允许的,是同高洁的生活不相容的。

这种禁忌劳动的倾向,对各阶级在生产事业上的分化还有更进一步的影响。当人口密度增加,以掠夺为目的的部落逐渐成长为定居的产业社会时,支配着所有制的管理机构和社会习惯,也在范围方面和巩固程度方面逐渐扩大和增进。这时要用率直的劫夺方式来累积财富已经不大可能,而基于逻辑的一致性,要通过生产途径来取得财物,对心高气傲的和两手空空的这两种人来说,又同样是办不到的。他们可走的只有两条路,不是沦为乞丐,便是贫困度日。因此明显有闲的准则,在任何场合如果能够不受阻挠地按照它自己的倾向演进,就必然要出现一种从属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是虚假的有闲阶级:这种人一贫如洗,生活朝不保暮,但在道义上毅然不屈,认为不能在生利事业前降志辱身。有些先生们和太太们,当年也曾阔过一个时候,而今却一败涂地,这种情形直到现在也并不是不常见的。这种人对于纵然是极其轻微的体力劳动也深恶痛绝;这种牢固存在的感觉,对一切文化发达的民族以及在金钱文化上比较落后的民族说来,都是很熟悉的。有些人娇气十足,长期习惯于温文尔雅的作风,对体力劳动的羞耻感竟会那样强烈,以致碰到危急关头,甚至连自卫本能都会完全丧失。我们可以举个例,据说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了保持尊严,他们宁可挨饿,也不肯用自己的手把食物送到嘴里。诚然,这也许是由于——至少部分是由于——酋长身上有着过分的圣洁性和不能碰触的宗教禁忌,这种禁忌通过他的双手的触摸会扩展到其他东西身上,因此他所接触过的任何东西,不宜供作人类食用。但是要晓得,这种禁条本身就是从对劳动的轻视或者把劳动看成与道义不相容的这类观念而来的;因此,波利尼西亚酋长们的举动,即使从宗教意义上来解释,也可以看出,它比表面上所看到的,实在更加切合于“有闲是光荣的”这个准则。还有一个更好的、或者至少是更加不会发生误解的例证:法国某国王,据说由于要遵守礼节,不失尊严体统,拘泥过甚,竟因此丧失了生命。这位国王在烤火,火势越来越旺了,而专管为他搬移座位的那个仆人刚巧不在身边,他就坚忍地坐在炉边,不移一步,终于被熏灼到无可挽救的地步。但是他虽然牺牲了,却保全了最高贵的基督教陛下玉体的圣洁,没有被贱役所玷污。

丧失了人生的意义而苟全性命,这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

上面已经说过,这里使用“有闲”这个字眼,指的并不是懒惰或清净无为。这里所指的是非生产性地消耗时间。所以要在不生产的情况下消耗时间,是由于:(1)人们认为生产工作是不值得去做的,对它抱轻视态度;(2)借此可以证明个人的金钱力量可以使他安闲度日,坐食无忧。作为一位有闲的先生,他生活中的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这种可敬的有闲,他要使旁观者获得印象的也就是这一部分。但他的有闲生活并不是全部在旁观者的目睹下度过的,其间有一部分势不能为公众所看到,为了保持荣誉,对于这个不能为人所窥见的部分,就得有所显示,使人信服他的生活的确是有闲的。他应当想出些办法来做到这一点,对于不为旁观者所见的那部分有闲生活,他应当有所证明。这一点只能间接地做到,办法是把他从有闲中得来的一些具体的、持久的成绩显示出来,这就同他所雇用的工匠和仆役们的情形一样,他们也是惯于把工作中一些具体的、持久的效果显示出来的。

生产劳动的持久的证据是通过劳动得来的物质产品——通常是一些消费品。就侵占活动来说,要获得些持久性成绩以便把它们显示出来,也同样是可能的,而且一般是这样做的,所显示的就是从这类活动中得来的纪念品或战利品。在演进的较后阶段,证明侵占的通常办法是用一些徽章或勋章作为侵占的习惯的、公认的标志,这类标志同时还可以表明所体现的侵占成就的大小或等级。后来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人事关系的日趋繁复,一切生活上的细节都经过了一番认真的安排和仔细的挑选,在这一演进过程中,纪念品或战利品的使用发展成为品级、头衔、等次、勋位等等制度,例如那些五花八门的纹章、奖牌以及种种显示尊荣的装饰,就是这类制度下的典型产物。

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在把“有闲”看做一种业务的时候,这种业务在性质上是同侵占生活密切相关的;有闲生活中所特有的、而且一直是作为它的礼仪准则的那些成就,跟出于侵占的战利品,有许多相类之处。但是在更为狭窄的意义上的“有闲”与“侵占”不同,与对无实际用途的物体作表面的生产性努力的情况也有所不同,通常它并不留下物质成果。因此,“有闲”的既有成就所表现的大都是“非物质”式的产物。这类出于既有的有闲的非物质迹象是一些准学术性的或准艺术性的成就,和并不直接有助于人类生活进步的一些处理方式方法方面及琐细事物方面的知识。举例说,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就有这样一些学术研究:古代语言和神秘学,合标准的文字拼法,文章构成法与诗歌韵律学,各种类型的家庭音乐与其他家庭艺术,关于服饰、家具与设备的时尚,关于各种竞技与运动比赛,关于犬、竞赛用马之类不为实用而培养的动物,等等。当初进行这些形形色色的研究时自有它们的最初动机,有关的一些知识就是任这个动机下开始取得的,这类知识也是在这个动机下开始流传开来的,这个动机跟要表明人们的时间并没有花费在生产工作上这一愿望也许全无关系,但是要晓得,除非这类研究成果经证实是可以用来作为不事生产地消耗时间这一点的适当证明的,否则就不会继续存在,就不会保有作为有闲阶级的惯有成就的地位。

就某种意义来说,这类成就也许可以认为是学术的一些支流。但除学术研究以外,还有一系列社会现象在发挥作用,使这类成就渐渐脱离了学术领域,投入了生活习惯与技巧的领域。这些社会现象就是一般所谓仪态和礼貌、上流社会的风度、旧家的礼法等等。这类现象都是直接地、无法掩藏地显露在外面的,因此它们被人们更加广泛和迫切地用来证明通过有闲而取得的尊荣程度。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可以泛称作礼仪的上述一类表现,在以明显有闲作为荣誉标志的那种风气最盛行的文化阶段,是在人们的心目中受到高度重视的,其重视程度是超过了文化发展的较后阶段的。在准和平的生产阶段,作为一位出身高贵的未开化者,是出名考究礼仪的,在这一点上,他比后代的人有更多的表现,后世只有在仪容举止上讲究得最到家的人才勉强比得上。的确,这是人所共知的,或者至少一般看法是这样的:族长制时代过去以后,礼节越来越退化了。有许多老派的先生们,看到现代工业社会上层阶级中人的举止态度,甚至也缺乏教养,鲁莽粗鄙,而不免疾首痛心,感叹不已;至于在纯工业阶级中那种礼貌荒疏或者是所谓生活鄙俗化的现象,在那些多愁善感的人看来,已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主要祸根之一。现代的人们事务纷繁,礼法在这些人手里受到了损害,足证——上述那些反对意见且不谈——礼法是有闲阶级的产物和象征,只有在身份制盛行时,才有充分发荣滋长的机会。

谈到礼貌的起源或由来,并不一定是出于那些有教养的人为了要表明在学会这件事上曾作了很长时间的自觉努力,无疑还应当在别的方面去找寻。在容态举止上要求革新、要求精益求精的直接目的,是在于要使关于求美或关于表情方面的新方式达到更进一步的有效程度。礼法的起源,大部分是出于要得到对方的敬意或对对方表示善意的愿望,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是惯于作这样的假定的,在后期发展的任何阶段,在那些彬彬有礼的人们的操行中,是很少不具有这样的原始动机的。据说所谓礼貌,部分是举止态度上的精益求精,部分是前人的动作经象征化和习惯化以后的残余,所体现的是前人对下统治、对上服役和对同辈接触的人事关系上的动作。总之,礼貌大部分是身份地位关系的表现,由它用动作来表示的关系,一方面是统治,另方面是屈从。在现代已确立的生活方式中,凡是渗入了掠夺时期的心理习惯,因此抱有统治与屈从的精神态度的,就极端重视行动上的拘泥礼节,其刻意讲求按品级、官衔的高低、在礼仪上分别尊卑的情况,同准和平游牧文化下的未开化者的典型极为接近。关于这一精神上的残存现象,某些欧洲大陆国家可以作为很好的范例。在这些社会里,人们认为礼貌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关于在这方面的重视,也同样近似于古老的典型。

礼节在开始时是一种象征,是一种姿态,只在作为所象征的事实与性质的代表物时有其实用性;但后来发生了变化,一般不再把它看作人类交往中的象征事实。不久,在一般理解中,礼貌本身就具有一种实际效用,具有一种神秘的特性,大部分同它原来象征的事实无关。这时违礼失仪已成为人所共弃的行为,而有教养、有礼貌,则在通常理解中不仅是品质优良的表面标志,而且是心灵高洁的主要特征。破坏礼法是一件恶行,很少别的事物会那样地激起人们本能上的反感;这时遵守礼节具有内在价值这一观念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有人如果有违礼举动,他就会被人看成一钱不值,能把违礼行动跟违礼者本人一无可取的那种感觉分开来看的人是绝无仅有的。违背信义或者还可以宽恕,破坏礼法却是罪在不赦的。“有礼方能成人。”

虽然礼貌具有这样的真实效用,但执行者和旁观者同样认为,礼节天然具有正确性这种想法只是讲究礼貌所以会成为风尚的一个近因,其真正的、经济的依据,还应当求之于有闲的荣誉性,或以非生产活动消耗时间与精力这一事实的荣誉性,因为如果没有这.一点,是不会在礼貌上有高度修养的。要懂得礼节,养成习惯,必须通过长期锻炼。高雅的风度、举止和生活习惯是出身名门望族的有效证明,因为好的教养是需要时间、实践和费用的,那些把时间与精力使用在劳动上的人是不能想望的。深娴礼节是一种一望而知,不待解释的证据,它说明这位有教养、有礼貌的先生的生活,虽然外人没有完全目睹,但可以断言是可敬地消耗在一些无利可图的成就的取得上的。归根到底,礼貌的价值在于它是有闲生活的确凿证明。反过来说,因为有闲是获致金钱荣誉的习惯手段,所以凡是希望得到一个能够过得去的经济地位的人,就不得不在精通礼节上下些功夫。

以上说明,光荣的有闲生活既不能全部为外人所目睹,所以为了博取荣誉,就必须使这种生活留下些具体的、可以看得见的成绩作为确证,供人衡量,并以此为据,跟处于同阶级的有意于猎取荣誉的竞争者所展示的成绩相比较。但是仅仅由于坚决摒绝劳动,其间并没有把邀荣取宠这类事放在心上,也没有特意去模仿那种安富尊荣的气派,在这样情况下也会养成有闲的风度。尤其可能的是,这样的有闲生活坚持不变地经过若干代以后,在个人的形态上、风采上以及仪容举止上,将留下显著的、确切不移的痕迹。这类人受了累世的有闲生活的熏陶,对于礼仪的娴习已经习惯成自然;但是如果再加上对于如何取得光荣的有闲标志的刻苦钻研,则在这方面仍然可以有进一步的提高,然后在热烈的、有系统的锻炼中,把脱离劳动的这类外在标志显示出来。很明显,通过勤恳的努力,并不惜费用,可以使有闲阶级在礼仪的精通程度上大大提高。反过来说,在礼仪上所达到的精通程度愈高,对于那些没有图利或没有实用目的的礼仪规范,其娴习程度的证据愈明显,愈充分,为了取得此项成就在时间上、物力上付出的代价愈大,则所获得的荣誉也愈大。因此,在竞相争取精通礼节的情况下,守礼习惯的养成,必须费很大气力,关于礼节的种种细目,因此也就发展成为内容广博的纪律,凡是要保持相当荣誉的,就得信守这方面的种种科条。另一方面,这种明显的有闲——礼节是它的一个派生物——也因此逐渐发展成为在态度、作风方面的艰苦训练,发展成为在爱好与事物取舍的辨别这些方面的教育,例如哪些消费品是适宜的,怎样消费它们才是适宜的,都有一定的准绳。

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刻意的模仿与有系统的训练,可能使人们在体格和态度方面发生一种病态的或其他特异性的变化,人们就利用这一点来有计划地造成一个文化阶级,往往收到很圆满的效果。在这样情况下,通过了世俗的所谓趋炎附势,许多家族和宗族迅速地演变成为高门望族。这种迅速演变为高门望族所产生的结果,就其作为民族中一个有闲阶级因素的适用性来说,其适用程度实际上并不低于另一类人,这类人在金钱的属性上也许受过为期更久的锻炼,但锻炼经过没有前者那样认真。

还有一层,关于消费方面一些正规的方式方法,与时下公认的礼仪细节究竟符合到什么程度,其间是存在着可以衡量的种种等级的。对于这些细节方面的理想标准,各人的符合程度高低不同,其不同情况是可以互相比较的,并且可以按照礼貌和修养方面的累进尺度,相当准确而有效地将他们分等分级。在对这方面应给予的荣誉作出判定时,一般总是公正无私的,是以对有关事物的公认爱好准则的符合程度为依据的,当时也并不有意地顾到对方的经济地位和有闲程度。但作出判定时所依据的爱好准则,是一直处于明显有闲法则的监视之下的,而且为了进一步密切地符合要求,这类准则实际上是一直在变化中和修改中。结果是作出鉴定时的直接依据,这一次的可能跟上一次的不同,但辨别遵守礼仪程度的普遍原则和不变标准仍然是真正的、显著的虚耗时间这一要求。在这一原则的范围以内,可能有很多细节上的变化,但这些变化都是形式上的或表现上的,不是本质上的。

当然,我们在日常交际中的那些殷勤周旋,多数是敬意或善意的直接表示,如果要解释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存在或者为什么会受到赞许,大都没有必要去追究关于荣誉的任何依据;但是谈到礼法,情形却不同。后者是身份、礼法的表现。对任何一个愿意留些心的人说来,这当然是十分明显的,我们对待仆役或对待其他在经济上处于依附地位的下级的态度,是在身份关系上居于上级地位者的态度,虽然态度的表现,同在粗暴统治下原来的表现比起来,一般已经大有改善,已经温和得多。同样,我们对待上级或在很多场合对待同辈,则多少带有几分卑屈的习惯态度。试看那些自命不凡的先生和太太们的傲慢神情,那样突出地显示了他们在经济地位上的独立和优越,当他们说哪些是对的、哪些是好的时候,对我们在这些方面的感觉具有那样大的说服力量,就是一个证明。正是这种再没有比他们更高的、也很少可以和他们并肩的最高的有闲阶级,使礼节获得了最高度、最成熟的表现,也正是这一最高阶级使礼节有了定型,成为其以下各阶级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在这里最明确地表明了,礼法是有关身份、地位关系的一套规约,是与粗鄙的生产工作不相容的。一种超然自负和带有以上临下意味的谦虚态度,一种习于要求别人屈从和修(xiao平声)然物外、对一切未来漫不经意的态度,是一位最得意的绅士与生俱来的权利和处世原则,而且在一般人的理解中还不止此,它还被认为是最高贵品质的真正特征,低微的平民是心悦诚服的。

前一章已经提到,我们有理由相信,所有权制度是从对人、主要是对女人的占有开始的。取得这样的财产的动机显然是:(1)统治与以力服人的性格倾向;(2)利用这些人作为其所有主具有威力的证据;(3)利用他们的劳役。

个人劳役在经济发展中占有特殊地位。在准和平的生产时代,特别是在这个时代生产事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那个时期,利用个人劳役,在一般情况下似乎是对人进行劫夺并据为己有的最有力动机。奴仆之所以有价值是由于他们能提供劳役。但这一动机之所以占优势,并不是由于奴仆所具有的上述其他两个效用的绝对重要性有所降低,而实在是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奴仆所具有的最后一种效用显得格外突出。妇女和其他奴隶,作为财富的证明或者作为累积财富的手段,都具有高度价值。如果一个部落以畜牧为主,此项财产就跟牲畜一道,共同成为博取利润进行投资的通常形式。在文化的准和平阶段,女性奴隶成了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特征,这一点竟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致当时的人们竟把妇女用来作为一种价值单位,例如在荷马的时代就有这样的情况。凡是有这样情况的,不用说,其生产系统的基础必然是奴隶动产,而妇女则一般都是奴隶。在这样的制度下,人与人之间主要的、普遍存在的关系就是主与奴之间的关系。这时财富的公认证物就是所拥有的许多妇女,还有为主人服务、为主人生产财货的其他奴隶。

不久就发生了分工。在主人身边服务和侍应成为一部分奴仆的专门职务,而那些全力从事生产工作的奴仆,则与主人本身的直接关系越来越疏远。另一方面,那些从事身边服务、包括家务劳动的奴仆,则逐渐脱离了为利得而进行的生产工作。

这种逐渐脱离经常的生产工作的过程,往往是从主人的妻子或正妻开始的。当社会进展到习于定居生活以后,从敌对部落掳掠妇女为妻的这种办法已经难以实行,已经不再能以此作为妻妾的一个习惯来源。文化发展到这一阶段以后,正妻往往出于高贵门第,这就加速了使她脱离粗鄙工作的倾向。至于高贵门第这一概念的起源以及它在婚姻制度发展中所占的地位,这里不容深究。就这里的研究目的来说,只须说明这一点:所谓高门望族,是由于长期累积财富并与某些特权有渊源因而受到尊崇的世家。有着这样出身的女子,在婚姻中是要受到欢迎的,这是因为由此既可以同她有权势的亲属结成姻戚,而且由于她的血统已同丰盈的财货与显赫的权势连结在一起,人们觉得在这样的血统中含有高贵价值。然而她仍然是她丈夫的动产,正同她被丈夫购入以前是她父亲的动产一样,不过她是出于她父亲的高贵血统的,因此人们觉得使她从事于她的婢仆们所做的贱役,在道义上说不过去。尽管事实上她是完全隶属于其主人的,在她所属的社会阶层中,她所处的地位是决于男性成员的,但基于高贵门第是可以传袭的这一原则,她的地位高过了普通奴隶;一旦这个原则获得了习惯依据,她就在某一程度上享有了有闲特权,而有闲则是高贵门第的主要标志。在门第是可以传袭的这一原则的推动之下,作为一个妻子,如果她主人的财力允许的话,她的劳动解除的范围将渐渐扩大,直到一切劳役和手艺工作都包括在内。此后随着生产事业的发展,财富渐渐集中到了比较少数人的手里,于是上层阶级的财富的习惯标准也就有了提高。脱离手艺工作,随后又脱寓低贱的家务劳动,这一点是从正妻开始的,这个趋势将逐渐演进,扩展到其他妻妾(如果有的话),并且将扩展到贴身服侍主人的其他奴仆。一般的趋势是,作为一个奴仆,跟他主人本身的关系越疏远,免除劳役越迟。

如果主人的财力允许的话,则由于对主人个人服役的重要意义日益增进,由担任这类职务的随身侍从组成的这一个阶级,将有进一步发展。主人的身体是价值与光荣的化身,关系是最重大的。由于他在社会上的声望和地位,也由于他的自尊心,他应当有得力的、专职的仆役,随时听候使唤,这些仆役侍应时应当全力从事,不容有任何别的工作从旁牵制,这是一项重大任务。这些专业化仆役的作用主要不在于实际服务,而在于外观上的炫耀。在后一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这类仆役的存在不仅是为了摆摆架子,而且是为了使主人可以有所满足,这就是说,主人的“支配欲”借此可以有发泄余地。诚然,家具设备不断增加以后,也许需要较多的人手,但增加的设备大都是用来铺张场面的,不是供作实际享受的,因此这一点对这里的论点关系不大。这类高度专业化的人数越多,上述各种功用就越加能够更好地发挥。结果是,管理家务和随身侍应主人的那些仆从不断地增加,不断地分化,这类仆从脱离生产劳动的倾向也跟着日益演进。由于他们是被用来证明其主人的支付能力的,他们的职务内容变得越来越空虚,最后简直变成了徒有其名。就那些跟主人最贴近的、在对外接触中最显露的仆从们说来,情形尤其是这样。因此这些人的功用就大部分在于他们的明显地脱离生产劳动,在于能由此证明他们的主人的有财有势。

这种为了表现明显的有闲而特为雇用大群仆从的风气有了相当发展之后,人们逐渐感到,就外表的壮观来说,男仆胜于女仆。让男子们,尤其是那些漂亮、壮健的汉子们,来当长随等厮养之役,显然比女仆壮观,代价也显然较大。用他们来做这件工作比用女仆更合适,因为由此可以表明在时间、人力上较大的消耗。这样在有闲阶级经济中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在族长制时代,围绕在终日忙忙碌碌的主妇左右的是一群辛勤操作的仆妇和婢女,而现在看到的却是尊贵的夫人,跟在她后面的是一群豪奴健仆。

在经济发展的任何阶段,就一切阶级和阶层说来,贵妇和仆从们的有闲,跟出于自有的权利的一位绅士的有闲不同,前者的有闲是一种职务,而且是一种外表上看来很辛苦的职务。这种职务的表现形式大都是在于侍奉主人时的不辞劳瘁,或者是在于布置屋内陈设时的殚精竭虑,因此这里的所谓有闲,指的只是这一阶级很少或绝对不参加生产工作,而不是对一切形式的劳动都避而远之。主妇或家仆担任的职务往往是够繁重的,而且它们所要达到的目的也往往被认为是对整个家庭的安乐绝对必要的。这类服务是有助于主人或家庭中其他成员的身体健康或物质享受的,就这一点来说,它似乎也可以算是生产工作,只有这种有效工作以外的残余部分,才应当看作是有闲的表现。

但是在现代日常生活中列入家务操作范围内的许多劳务,以及文明人在生活享受上所需要的很多所谓“有用事物”,实际上是属于礼仪性质的。因此按照这里使用的“有闲”这个字眼的意义,肯定应当把这类劳务看作是有闲的表现。为了使生活能过得相当好,这类劳务或许是迫切需要的,甚至为了个人享受,或许也是非此不可的,但事实尽管是这样,这类劳务仍然可能是主要或全部属于礼仪性质的。还有一层,这类劳务正是由于有了这样的性质,对我们说来才成为必要的,因为我们已经养成了需要这类劳务的习惯,已经坚信不这样做是越规违礼的。没有这类劳务我们会感到不愉快,这并不是因为缺少了它们就会直接造成身体上的不愉快,有些人的爱好可能还没有经过习惯上的好恶之别的训练,这样的人也不会因为缺少了它们而感到愤懑。情况既然是这样,在这类劳务上耗费的劳力就应当看作是有闲,当这样的有闲,由家庭中经济独立、自己当家作主的家长以外的人来表现时,就应当看做是代理性的有闲(vicarious leisure)。

在家务操作的名目下由主妇和仆役们来表现的这种代理性有闲,往往会发展成为辛苦的劳役,在博取荣誉的竞争进行得比较紧张热烈的时候尤其是这样。这是在现代生活中时常看到的情形。在这样的情况下,由这类仆役阶级担任的家务操作,也许可以比较适当地称为劳力浪费而不是代理有闲。但后一名称有个优点,它能够表明这类职务发生的缘由,并且能够清楚地指出其功用的实际的经济依据,因为这类工作可以用来表明主人或主人的整个家庭的金钱荣誉,理由是某一定量的时间和劳力是在这上面显然虚耗了的。

这样就构成了一种附属的或派生的有闲阶级,其任务是为了原始的或正统的有闲阶级的荣誉而执行一种代理有闲。这个代理的有闲阶级与纯正的有闲阶级的不同之处,在于其习惯的生活方式自有其特征。主人阶级的有闲所体现的,至少在外表上是一种任意地避免劳动的性格倾向——认为这样足以提高主人本身的福利,使自己的生活丰富多彩,仆役阶级从脱离生产劳动得来的有闲则是某种在强制下的表现,一般或根本并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享受。一个仆役的有闲并不是他自己的有闲。只要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仆人,并非同时是纯正有闲阶级中的一个次级成员,他的有闲就总是来自一种借口,即这是增进其主人生活上的丰富多彩的一种专门职务。这种从属关系的迹象,在仆人的动作和生活作风中是显然存在的。在整个拖得很长的经济时期中,当家庭中的主妇基本上还处于奴役地位时,就是说当家庭仍然以男性为主时,这位主妇的情况也往往是这样。为了满足有闲阶级生活方式的要求,作为一个仆人,不但应当表现一种卑屈逢迎的态度,而且应当表明他在这一点上是训练有素,具有实际经验的。仆人和主妇不仅应当完成某种任务,显示出一种服从的性格,同样重要的是他们还应当表明,关于服从的技术他们也是十分熟练的,对于有实效而明显的奴性的准则,能够圆熟自如地完全遵守。即使在今天,这种在形式上表现服从关系的资质和技能,仍然是构成那些高薪仆役的功用的主要因素,仍然是那些有教养的主妇的动人点缀之一。

一个得力的仆人的首要条件是他深切了解自己的地位。仅仅懂得怎样完成某些需要完成的机械任务是不够的;他首先必须懂得怎样以适当的方式来完成这些任务。家庭服役也许可以说是需要智力的职务,而不是机械的职务。于是逐渐形成了在容态举止上要求合乎礼仪的精细制度,专门规定了仆役阶级表现代理有闲时的规格方式。在任何情形下违背了这类准则是要受到责难的,这主要不在于由此显示了机械效能上的欠缺,甚至也不在于奴性态度或奴性气质上的欠缺,而归根到底是在于由此显示了特种训练上的欠缺。进行关于如何侍应主人的特种训练是费时费力的,这种训练的效果如果在仆人身上显然高度存在,那就表明,这个仆人不论现在或过去都不惯于从事任何生产工作;而这一点很久以来就是代理有闲的一望而知的确证。因此侍应工作上的谙练是有它的功用的,它不但可以满足主人对优良服务和熟练技能的本能的爱好,不但可以投合主人与赖以为生的那些人对比而感到明显优越的那种性格倾向,而且由此还足以证明,比之一个未经训练的人所表现的单纯的明显有闲,它是消耗了大得多的人力的。如果一位体面绅士的厨司或马夫,在他主人进餐或出行时侍奉得那样地不中程式,以致使人要想到他以前也许是个种地的或牧羊的,那就糟了。这样笨手笨脚的动作足以表明,主人并没有能力雇用受过专门训练的仆人来为他服务,也就是说,这位主人无力负担使他的仆役获得特种训练时在时间精力与教育方面所需支出的代价,无力培养有充分训练,能够在严格符合礼仪准则的情况下从事专门的服务工作的仆人。如果仆人的表现所说明的是他的主人缺乏资力,那就直接破坏了役使奴仆的主要实际目的,因为仆役的主要用途原是在于证明主人的支付能力。

由上所述,或者会认为一个缺乏训练的仆役之所以使人不愉快,是因为由此直接说明了主人的吝惜费用或贪图实惠。但实际情形当然不是这样。其间的关系要间接得多。这里发生的情况同一般的情况是一样的。不论什么事物,凡是一开头在我们面前显得是很好的,不久就会引起共鸣,使我们觉得其本身就是一个很可喜的事物,然后它在我们的思想习惯上生了根,被认为是本质上不错的。但是要使行为的任何一个准则能维持不坠,就必须不断地获得构成其发展的规范的那些习惯或性格倾向的支持,或者至少不与之相抵触。代理有闲的需要,或对劳役的明显消耗的需要,是畜养奴仆的主要动机。只要这一点保持不变,就可以肯定地说,如果违背了公认的习俗,将仆役的见习期限缩短,就会使人感到难以忍受。这种对代价高昂的代理有闲的需要,会发生间接的、淘汰的作用,导使我们形成一种爱好,导使我们形成对有关这一问题的是非观念,结果是遇到了与我们的见解相左的现象就会发生反感,并把它清除掉。

随着公认的财富标准的提高,以畜养仆役与使用仆役来夸富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占有并畜养一批奴隶,叫他们从事生产财物,其所证明的是财富与威力;但是畜养一批仆役,不让他们从事任何生产工作,其所证明的却是更多的财富和更高的地位。在这样的原则下,就兴起了一个仆役阶级,其人数越多越好,他们的惟一任务是懵懵懂懂地侍候主人,从而证明他们的主人有力量消费大量不生产的劳务。于是在这些仆役或寄食者之间发生了分工,这些人的一生是消耗在如何保持一位有闲绅士的尊荣这一点上。结果是,一部分人为主人生产财货,另一部分人,大都以主人的妻子或正妻为首,则在明显有闲的方式下为主人进行消费,以证明主人能够经受金钱上的巨大损耗而不影响到他的富裕。

上面关于家庭劳役的发展和性质的带些理想化的概括叙述,与这里称作“准和平”生产阶段的那个文化阶段的情况最相近似。在这个阶段,个人劳役初次提高到了成为一个制度的地位,而这个制度在社会的生活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在这个阶段。在文化的进程中,准和平阶段是紧跟着纯掠夺阶段出现的,两者是未开化生活中相衔接的阶段。准和平阶段的特征是形式上遵守和平与秩序,然而在这个阶段,生活中仍然充满着压制与阶级对立,还不能称为完全的和平阶段。从经济以外的观点来看,在许多用意下,或者也可以把这个阶段称为身份制阶段。这个名称很可以用来总括这一阶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方式,以及人们处于这一文化水平时的精神态度。但是如果要说明这个时期流行的生产方式的特征,要指出经济演进中这时的生产发展趋势,则用“准和平”一词似乎比较恰当,因为它能够把这层意思表达出来。就属于西方文化的各国来说,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大概已成过去;只有一个数字很小而情况很显著的部分是例外,在这个部分的社会中,那种未开化文化下所特有的思想习惯的蜕变只是比较细微的。

个人劳役现在仍然是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一个因素,尤其是在有关商品的分配与消费方面;但其相对重要性,即使在这个方面,也已无疑地有逊于其已经占有的地位。这种代理性有闲的最高度发展是在过去而不是在现在,现在它的最高度表现可以在上层有闲阶级中看到。谈到属于比较古老的文化阶段的那些传统、习俗和思想习惯的保存,就其得以被极度广泛地接受、得以极度有力地发展来说,现代文化受到这个阶级的帮助之处是很多的。

在现代工业社会中,有助于日常生活的享受与便利的种种机械设备,获得了高度发展。因此现在任何人,除了以早期的习惯传统遗留下来的荣誉准则为依据的人以外,已很少雇用随身侍者,甚至已很少雇用任何类型的家庭仆役。唯一例外也许是雇用服侍体力衰弱者或精神衰弱者的那类仆役。但这样的仆役实在应该列入有训练的护士一类,不应该列入家庭仆役一类,因此雇用他们只是通则的表面上的例外,而不是真正的例外。

举例说,现在一般小康之家所以要雇用仆役,其近似(表面上的)原因是,家族成员不能在胜任愉快的情况下干这样一个现代家庭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其间的理由是:(1)他们“社交上的义务”太多;(2)所需要完成的这种工作太繁重。这两个理由可以申述如次:(1)在带些强制性的礼法之下,这样一类家庭的成员,其时间与精力表面上必须完全消耗在表现明显的有闲上,即消耗在拜会亲友、旅行、体育比赛、俱乐部消遣以及妇女义缝团和各种慈善团体等类的活动上。把时间与精力使用在这方面的人,往往私下承认这一切俗套以及对衣饰和其他明显的消费的不得不加以留意,都极其可厌,但绝对无法避免。(2)在对财物必须进行明显的消费这一要求下,生活上的各种设备,如住宅、家具、古玩以及关于衣饰和饮食的各种装置等类,已经逐渐发展到这样精细繁重,以致如果没有别人帮助,就不能在合乎礼仪要求的方式下加以使用。主人出了代价雇用仆役,叫他们出力帮助,是为了完成礼仪上所要求的日常工作,然而对主人说来,同这些人亲身接触,往往是不大愉快的;但是为了要把一部分家用器物的繁重消费事项托付给他们,对于他们的在场就不得不忍受,并给以报酬。由此可见,家庭仆役以及随身侍从这一特殊阶级的大量存在,对主人说来是一种让步,是肉体享受对金钱礼仪的精神上的需要的让步。

作为现代生活中的代理有闲的最大表现的是所谓家庭职务。在这些职务是为谁执行的这个问题上正在发生很快的变化。执行这些职务现在与其说是为了家长个人的荣誉,不如说是为了作为一个共同单位的整个家庭的荣誉——在这个团体中,主妇是在表面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一个成员。一等到家庭——上述职务就是为这类家庭执行的——脱离了占有制婚姻的古老的基础,这些家庭职务当然也就不再属于原来意义下的代理有闲一类;除非这类职务是由被雇的仆役来执行的。这就是说,既然代理有闲只是在身份制或雇佣服务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则身份制关系在人类交往的不论哪一部分消失以后,在那部分生活中的代理有闲也将跟着消失。但是还应当在上列补充说明以外再加上一个补充,只要家庭制度依然存在,即使家长地位已经不再集中于一身,这种为整个家庭的荣誉而执行的非生产劳动,依然应当看作是代理有闲,不过在意义上稍有变更。在这个情况下,有闲是为“准个人的”共有家庭执行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为惟一的家长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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