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前面各章中已经阐述了制宪议会在1789年为资产阶级所要建立的秩序而确定了的原则。这些原则始终是大多数国民的指导方针,但在如何解释这些原则以及调整政治体制和公共生活的问题上,都存在着重重困难。这首先因为革命是破坏有余、建设不足的一场内战;又因为第三等级内部出现了分裂,山岳派在共和二年推行的经济统制和公有化法律损害了资产阶级秩序的基础。

为了阐明雾月十八日政变的历史意义,我们一方面应该概略地指出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和新国家的特色,另方面也不能忘记,错综复杂的形势、不同的阶级利益和不同的思潮造成制度改造过程中出现了众多的曲折,延误了改造的进程,而只要制度未能最后确立,资产阶级的要求也就得不到满足。

一、破除行会式的、陈旧的社会结构

在新秩序的原则宣布后,革命的资产阶级始终认为,不搞垮建立在门第出身和特权基础上的等级制和行会制社会结构,个人就不能得到解放。有人说,这是抽象的和虚妄的个人主义,因为人们迟早总要按照各自的利益、信念和爱好去组成集团。实际上,资产阶级并不反对结成集团,只要这对它有利。资产阶级在自己的统治确立后,将恢复许多集团。但为建立这一统治,它必须摧毁一切障碍。在8月4日夜晚后,法国人分作三个等级的状况不能再维持下去,1789年11月7日法令终于宣布彻底取消三种等级。如果采用妥协的办法,旧社会的许多特征本可以得到保存。内战使资产阶级为战胜贵族而逐渐走向极端,甚至不考虑由此产生的后果对它自己也有损害。

受害最深的是僧侣。在这以前,僧侣有自己的评议会和法庭,有任意赠与的表决权和独立的财政管理,有什一税和大量地产收入,俨然是个国中之国。随着僧侣等级的消失,由它体现的“教会”便丧失了作为法律存在的任何资格,而仅是一个“信仰群体”。国家的世俗化是大革命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大革命所建立的新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可是,国家世俗化的日益深入却使人们对教会的怀念更加强烈。僧侣内部存在着不同的派别:1790年2月18日法令取消了各修道会;7月12日的教士法取消了评议会组织;从事教育和慈善事业的教团虽保留了一段时间,但在8月10日事件后也不能幸存,终于在18日被取缔。素称无主的教会产业一律被交给国家,各种例外被陆续取消,其中包括留给基金会的产业(1791年2月10日),慈善工场的产业(1792年8月19日),马耳他教团的产业(1792年9月19日),教会学校的产业(1793年3月8日),医院和其他救济机构的产业(共和二年穑月二十四日,即1794年7月12日)。在俗的和脱俗的教士统统恢复了普通公民的地位,虽然有一部分仍接受国家的津贴;此外,赞同教士法的神甫已成为领取薪俸的公职人员,但在共和二年“无套裤汉二日”(1794年9月18日),国民公会取消了他们的公职人员资格。

法国贵族不组成行会团体,但他们在三级会议、省三级会议或在1787年创建的省议会中都构成一个等级。世袭封号、特权和领主权使贵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范畴。革命使他们丧失了这种地位,制宪议会于1790年6月19日废除了贵族的世袭封号和徽饰纹章,并准备进一步取消贵族和平民之间的任何畛域。然而,最受大多数法国人——处在领主压迫下的农民——欢迎的还是取消领主制。1789年8月5日至11日通过的一系列法令记录了著名的8月4日之夜作出的决定,要求立即无偿地结束农奴制以及农民对领主的人身依附;1790年2月关于市镇当局由选举产生的法令剥夺了领主在乡村中的行政权;3月15日和6月19日法令撤销了领主的荣誉性特权;8月16日的司法改革废除了领主法庭。

贵族同神甫一样成了普通公民,他们的产业也就不再与众不同。随着封建制的灭亡,贵族土地和平民土地之间的区分不再存在,采邑的等级及其有关习俗,如长子权、采邑转让和贡赋减免等等,跟着也取消了。许多家族的财产减少了,因为它们的主要收益就靠领主权。土地贡赋在领主权中占主要地位,而土地贡赋是需要赎买的,1790年3月15日法令就赎买金额作出了规定,但农民并不执行。1792年6月18日,立法议会取消了节敬一类的领主权的赎买,能出示原始凭证者除外;接着,议会于8月25日把这项规定扩大应用于各项贡赋,并于27日把下布列塔尼地区可退佃的领地列入普通租地的范围。最后,国民公会于1793年7月17日彻底废除了残存的一切领主权。

贵族拥有的土地从此像其他土地一样需要纳税;不仅如此,贵族根据领主对领地内的全部土地享有的领有权(不论有无国王的命令)所霸占的部分市镇产业也一概退归市镇所有。制宪议会于1790年3月15日宣布,国王三十年来违背1669年敕令擅自许可的抽签一概无效。立法议会于1792年8月28日取消了抽签后三十年不变的柯尔培尔法规,承认市镇对其辖区内空地以及道旁树木的所有权。1793年6月10日,国民公会作出了关于把争执交付仲裁的决定,从而再次有利于农民。流亡国外是对贵族更沉重的打击,尽管这仅限于某些贵族家庭。立法议会于1792年3月决定查抄流亡者的财产,国民公会于1792年12月把动产交付出售,1793年6月3日开始出售不动产。此外,1793年3月28日法令给了流亡者褫夺公权终身的处分,同时把他们亲属的财产中可能归他们所有的部分划归共和国所有,因此,他们的亲属在分割遗产前也被禁止动用财产。

未受以上处分的贵族家庭也前景不妙,因为革命派采取的措施旨在把大产业分小。资产阶级当时或许认为,新的经济秩序需要财产的流动,而增加产业主的人数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但削减贵族影响的决心,内战激起的对贵族的愤恨,以及连带引起的对被视为贵族帮凶的富裕平民的愤恨,这一切虽然也起了很大作用。制宪议会于1790年12月18日禁止签订永久租约,认为这会使采邑制死灰复燃。制宪议会接着制订的乡村法典甚至取消了租约的自动延长。1791年4月5日法令的意义更加重大,它规定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实行平分。同年3月17日,遗嘱权以及直系亲属间的生前赠与在原则上均被取消。决定性的打击来自国民公会:1792年10月28日法令谴责为保证长子继承而使用的各种替换和转手的办法,从而使偷偷摸摸地推行长子权也成为不可能。山岳派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走得更远;共和二年雾月五日(1793年10月26日)法和雪月十七日(1794年1月6日)法确认了有关继承人平分遗产和无限代理的规定,立遗嘱人只是在没有直系或旁系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在遗嘱中将其十分之一或六分之一的财产转赠给非继承人。1793年6月4日又决定接受私生子继承遗产,雾月十二日(1793年11月2日)法进一步给予他们以婚生子女的同等份额;此外,这些法律的生效日期可追溯到1789年7月14日,并允许为重分遗产而查找生父。

宪法的和体制的改革不仅使贵族丧失了与其特权相联系的声望,而且也意味着他们收益的减少。国王不再能向国库任意提款,给贵族以馈赠和俸禄;他虽然仍可从王室经费中开支,但不能对仅有二千五百万的经费抱有奢望。当路易十六仍保留一定的任免权时,大贵族喜欢在外交界、军界和王室担任高级职务。最初,资产阶级出于传统的恭敬、感激或政治机敏,推举贵族在地方机构或国民卫队中任职,贵族在当选后也乐于接受。部队的改组使居乡贵族受苦不浅;这不仅因为捐纳官职的办法已被取消,而且因为从1790年2月28日起人人都有出任官职的可能;同年9月公布的升迁条例开始重视资历,而不再考虑门第出身。遭受打击最重的肯定是在行政和财经部门任职的长袍贵族,他们多数通过捐纳才取得了官职。捐纳官职的办法取消后,他们失去了官职,而得到的补偿却是按官价折算的指券。司法官吏改由选举产生,原有的法官不再保留;财政部门的官吏也同样如此;在旧制度下,他们除了领取与他们经手的收入成正比的俸禄外,还对这些收入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可根据自己的利益发放贷款。在旧制度末期,还有许多贵族是包税人,他们随着间接税的被取消而失去了收入来源。

贵族的境遇在逐渐恶化;除非能对革命作出毋庸置辩的保证,他们由于嫌疑越来越大而很少担任公职。罗伯斯庇尔在国王出逃前已要求清洗军队。无套裤汉于1793年主张剥夺贵族的公民权。救国委员会没有予以同意,继续使用它所信任的人。流放、监禁和判刑接踵而来,共和二年芽月二十七日(1794年4月16日)法决定将贵族逐出巴黎和军事要塞。达武等一些人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态度。热月反动在法律上并未使前贵族的处境有明显的改善。共和四年雾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法禁止流亡者亲属担任公职;王党议员在共和五年曾使这项法律暂停执行,但果月十八日后又恢复了。过后不久,西哀士让默尔特的布莱提出建议,对在旧制度下曾担任显职的贵族一概处以流放,并把其他贵族贬低到外国人的地位。共和六年霜月九日(1797年11月29日)法采纳了后一项措施,但对革命有功的贵族例外。由于上述豁免未作明确规定,所谓例外并未产生任何效果。直到雾月十八日为止,绝大多数贵族或者逃往国外,甚至同共和国的军队作战,或者蛰居国内,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不起任何作用。

根据格里尔提供的数字,他所统计的七十二个州约有流亡者十万零九千七百二十人;如果加上对其他十五个州的估计,总数应达到十二万九千人。考虑到遗漏的因素,泰纳所说的十五万人这个数字似乎是可信的。有三十六个州(涉及六万八千一百五十四名流亡者)可作分期统计。在局势比较平稳的二十四个州,约有百分之七十二的流亡者于1793年1月1日前离开法国,其中十分之九是贵族和神甫。在曾遭到入侵或打过内战的另外十二个州,百分之八十三的流亡者在1793年1月1日前出逃,其中十分之九以上属于第三等级,特别是农民;贵族仅占流亡者总数的百分之十七左右(二万一千六百二十四人),僧侣略为多些(三万二千五百九十七人)。

这里显然还不能就贵族和僧侣所受的打击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我们不仅应该看到平民的滥施屠杀和恐怖统治的处决,而且还应该注意所谓“革命的破坏”:贵族宅邸被毁坏或被焚烧,教堂被抢掠或被捣毁,文献散失,塑像被砸碎,徽饰纹章被践踏。在革命风暴最猛烈的阶段,立法议会和国民公会对破坏行为竟随声附和。为满足国防的需要,人们拿走了钟铃,铁器和其他金属制品,甚至用漂亮的羊皮纸包火药。1793年7月17日法曾命令焚毁封建文书。雾月四日(1793年10月25日)和雨月八日(1794年1月27日)法令作了纠正,焚烧文书事件不再发生,但所受的损失已无可挽回。

我们还看到,在摧毁行会或社会的过程中,受到打击的不仅仅是僧侣和贵族,资产阶级也被强烈的震动所波及。不少资产者在旧制度下正力图挤进贵族行列或取得个人封号,他们眼看历来让发财致富者为之神往的美妙前景毁于一旦。不少资产者,甚至某些人民代表,拥有采邑或某块领地的全部或部分领主权(例如开设磨坊、面包房等),还有些资产者受虚荣或利益所驱使,在订立土地租约时采用了采邑(因为领主的年金不经领主同意不得赎买的形式),例如规定承租人必须缴纳年金。1793年7月17日法剥夺了他们的这些权利。许多官吏并不是贵族,取消捐纳官职的办法以及官职不再与社会地位和个人收益相联系,使担任官职的资产者同其他官吏一样遭受损失。公证人成了公职人员,诉讼不再必须经过检察官,随着机构的撤销,许多执达吏失去了职业。其他自由职业历来不需捐纳,但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律师公会解散后,所有人都能扮演“非正式辩护人”的角色。医生不再构成封闭的团体。在大卫的领导下,艺术家们自1791年起对垄断着画院和罗马法兰西学院的学院派提出了强烈的挑战。国民公会终于在1793年8月8日取消了各学士院和大学,从而使一部分艺术家、学者、文学家和教授失去固定职业。在山岳派当政时期,商业资产阶级也觉得自己的前程面临威胁。国民公会于1793年8月24日废止了资本主义最先进的形式——股份公司。贴现金库的关闭比印度公司的取消给资本主义的打击更大,因为它担负着发行货币的职能,是高于一切银行的银行。经济统制、限价和实物征集限制了企业的活动和利润,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至于平民,即手工业者、零售商和小职员,他们也受到了损失。在盐税、入市税、通行税、过境税、什一税、田赋等间接税停止征收后,许多胥吏不得不另谋生路。1791年2月2日,制宪议会取消了行业公会。这项法令似乎是符合民主的,因为当时的技术条件已允许雇佣劳动者自己开设铺子。但它使那些师傅、小老板丧失了垄断,他们的利益和自尊受到了伤害:他们历来为拥有特权和受人尊敬而自傲,如外科医生、书商和印刷厂主、首饰工匠、理发师等。

第三等级的私人生活也受到了干扰。遗产继承法对贵族和对平民既然同等适用,平民在分割遗产时不免受到种种限制。上面已经提到,许多资产者向国外流亡;在曾被入侵的地区,当革命军返回时,各种身份的群众却分批离开法国;在遭受恐怖统治迫害的人中间,绝大多数不是神甫和贵族。此外,革命党十分重视放松旧制度下盛行的妻子儿女对家长的从属关系,这种考虑对贵族和对第三等级也同样有效。限制行使遗嘱权正是出自这种考虑:在历届议会的讲台上,总是有人提议应阻止家长剥夺其拥护革命的近亲的继承权。“家长为一家之长”的传统被削弱了;从此,根据1790年4月16日法令规定而建立的家庭会议有权同父亲分掌家法。子女在年满二十一岁后不再受父亲的管束,没有父亲的孩子年满十八岁后解除监护,并收回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妻子不再因被人密告而关在家里,子女的婚事也需征询母亲的意见,她同丈夫一样有权提出离婚;国民公会为此还先后发布了共和二年雪月七日(1793年12月27日)法和花月四日(1794年4月23日)法令。最后,为私生子恢复名誉进一步动摇了家庭的稳固性。任何社会革命终究都会触及家庭:革命需要使个人——尤其使青年——摆脱因循守旧,以便无牵无挂地适应新秩序,而毫不顾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危险;等到目标达到以后,人们再在新社会中重建纪律。

至此,我们对社会动荡还没有完整的认识。通货膨胀的后果十分严重。雾月十八日后,尽管恢复了金属货币的流通,通货膨胀却继续肆虐,督政府让市场充斥着纸币、付款单和征用凭证,这对有钱人是个沉重的打击。共和三年,指券贬值激起了挤兑风潮,指券持有者纷纷低价抛出,不仅用于缴纳税款和收买国有产业,而且用偿回本金为手段赎取土地年金。正因为资产阶级愿意把积蓄用于抵押贷款,又把贷款的利息用来赎取土地年金,政府不得不于穑月二十三日(1795年7月11日)禁止偿还1792年7月1日前的借款,禁止提前偿还其他借款。法国的大部分地区一般采用分成制租约,佃户在租约期满时(通常一年为期)必须如数退回地主提供的附属于土地的牲畜农具,否则应按清单照价赔偿。从共和二年起,佃户纷纷高价出卖未列入限价范围的牲畜等物,然后用贬值的纸币进行赔偿。救国委员会于共和二年热月二日(1794年7月20日)禁止出售这类牲畜,并于果月十四日(8月31日)将禁令的范围扩大至农具,但成效甚微。共和三年芽月十五日(1795年4月3日)法令重申了以上禁令,无数的请愿书充分表明了土地出租者的怨愤。现金制佃户也以损害地主的利益为乐事,因为他们完全用纸币支付地租。共和三年穑月三日(1795年6月21日),佃户按规定用六倍的纸币缴纳地租;热月二日(1795年7月20日),租金和税款改为一半缴粮食,但佃户仍有权以收成不好为理由拒缴粮食。在整个督政府时期,两院曾多次讨论应采取什么手段仲裁租佃双方的利益冲突。他们对保护既得财产的关心——这种关心在当代已不再见到——再次证明热月党人懂得如何恢复资产阶级的优势。但在当时情况下,产业主的损失是不可能完全弥补的。房产主的利益受到更大的侵犯。旨在帮助房产主摆脱困境的共和三年穑月三日法维持用现金和指券各半纳付房租,从而造成了严重的房荒,尤其在巴黎。直到督政府末期,房屋的损坏情况仍十分严重。最后,由于大部分公债证券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康蓬关于调整永久债务和终身债务的措施,拉梅尔的“清账”,督政府期间年金的不断贬值和用不值一文的票据偿还息金,都首先使资产阶级吃亏。

这些变化的范围之大和影响之广触及到每个人的灵魂。因此,贵族对现代社会始终感到格格不入,一部分旧式资产阶级倒向反革命的一边,其他资产者则希望通过保守派的反动恢复社会稳定。这种反动倾向从热月九日起已经开始,到雾月十八日还没有结束。只有购买国有产业和从事军需供应的资产者占了便宜,但这些投机活动的大部分利润并未落到旧式资产阶级的手里。接连不断的战争和货币动荡使一批新富人应运而生,他们闯进了资产阶级的行列,而原有的资产阶级却由富变穷,这一社会大变动确是资产阶级所未可预见的。

二、国家

在旧制度末年,以君权神授为象征的极权国家仍具有个人的性质。十七世纪以来,随着中央集权的日益加强,逐步确立了一系列的官僚体制,并按照资产阶级的方式,对国家实行合理的改造。这一变革遇到的障碍不仅有某些省或城市保存的部分独立性,有因历史环境发生变化、国家疆土不断扩大而统治方法依旧不变所造成的层出不穷的混乱,更重要的还有等级阶梯的特权。国家本是为了执行人为法和维持社会秩序而建立的,但统治阶级却始终把国家看作是维护其特权的堡垒。主权和贵族利益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革命的发生,资产阶级把国家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终于解决了这个矛盾。

资产阶级取消外省和城市的特权,剥夺贵族的特权,宣布全体法国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孟德斯鸠认为唯一能遏制国家主宰一切的中间等级不再存在;传统政体被彻底推翻,民族统一通过行政统一而实现。除通讯方面的距离和技术困难外,国家的意志从此不再遇到任何障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托克维尔可以说,制宪议会最终完成了卡贝王朝几个世纪以来所追求的事业。

这仅是制宪议会的部分成就。制宪议会还宣布了人权,特别是人的自由权,这是为了保护人权不受国家的侵犯,也就是说,为了改变国家的本质,把主权从君主手里转移到人民手里,并消灭个人政权。国家已由君主的私产变成接受臣民的委托的职能机构,君主的权威应服从宪法的规定。国王在名义上没有被取消,但路易十六却成了国家的头号官吏和代表。他的命令仍交行政机构去执行,但他的臣民却不仅要求自由,而且反对中央集权。他们希望的与其说是掌握中央政权,不如说是争取地方自治。平民的革命赶走了国王的代理人,并根据制宪议会的规定,用民选的市镇委员会去代替。这种自治倾向反映着人的本能;中央集权(即使由人民的代表掌权)总是阻碍自治的发展,这不仅因为官僚主义往往以墨守成规的和颟顸迟钝的办事方式侵犯或无视自治权,而且因为划一不二的政令必定激起爱好独立的个人的愤怒,遇到全国各个具有不同利益和不同习惯的小团体的抵制。

因此,1789年革命没有使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却反而使国家的力量有所削弱:国王和议员暂且共掌政权,他们必须尊重人权,实行权力下放,征收税款和维持社会治安由市政当局负责。许多公民走得甚至更远;他们借口主权属于人民,援引人权宣言第六条关于不排除直接民主的条款,主张议员的决定应交给选民修改,选民有权撤换议员。这种极端自由的无政府倾向在反革命派、温和派和无套裤汉中都有表现,它同中央政权必要的集中势必发生冲突:自由和权威、个人和国家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永恒矛盾。

资产阶级并非看不到困难,只是它敢冒风险。确实,一个阶级为取得胜利总要冒点风险。国家体制经受的十年动荡不能证明制宪议员的无能或过于大胆,真正的原因还在于:第三等级同贵族的斗争,路易十六给贵族的支持以及贵族同国王、同外国的勾结。国民不能不觉悟到,为了保障边界的安宁和统一国民的意志,必须有这样一个政府,它的职权应该随着危险的扩大而扩大。

资产阶级不给穷人选举权,只让富人在缙绅中挑选议员。他们不但夺得了政权,而且自信能维持政权;既然新国家应保护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社会统治,他们就不愿意看到国家的政治机构和行政组织运转不灵。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和过分的权力下放有使行政当局瘫痪的危险。议会制度本可以改善三权分立和限制权力下放,而制宪议会却没有朝这两个方向努力。他们既不能信任路易十六,又不敢更换国王或成立共和国,因而组织不起一个真正的政府。在很长时间里,大多数法国人并不感到遗憾,因为这种状况使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批评他们所不喜欢的议会法令;他们以为动乱只是暂时现象,因而并不十分放在心上。直到内战加剧和面临入侵,他们才感到进退两难:或者妥协投降,或者恢复国家的权威。可是,资产阶级内部很早就出现了分裂:王政派和福扬派选择了第一个方案,坚定派则力促第二方案的实现。

在恢复国家权威的同时,坚定派损害了国家的社会基础。由于掌握着国家权力的许多缙绅拒绝追随坚定派,后者只得依靠平民和推行政治平等。8月10日事件似乎解开了死结:国王已被推翻,组织一个有效的行政机构似乎不会再遇到阻力。此外,实行普选制似乎也使缙绅们不再能任意支配国家。而实际上,共和党内部也四分五裂。第一次恐怖浪潮使吉伦特派胆战心惊,他们从此对专政深恶痛绝,并把经济自由奉为首要的信条。相反,与无套裤汉相结合的山岳派强迫国民公会建立革命政府,赋予政府对经济的领导权,并同意与自己的盟友在政权中平分秋色,让平民阶级从革命中得到好处。

国家掌握在雅各宾派手中时,又变得有了权威,它的公职人员在某些方面变得民主起来;此外,国家使有些人员带有社会民主的性质。在革命政府的短暂生命中,人们猛然看到,资产阶级为废除贵族特权而在1789年宣布的权利平等将对未来具有无限深远的意义。山岳派没有许诺取消财富的不平等,但已着手缩小财富的差距。他们并不希望让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平等权利,但他们指出,民主共和国至少有部分实现这一原则的义务。

雅各宾专政仅是大革命中的一段插曲。雅各宾派的许多领导人也认为专政只是救国的权宜之计。为使社会民主制取得成效,需要付出许多金钱和时间。暂且,必须为夺取胜利而牺牲一切。雅各宾国家愿意接受所有人给予的帮助,即令是贵族;它不支持破除基督信仰运动;它所推行的经济统制只是为了满足军队的需要,而无套裤汉却要满足自己的需要。雅各宾国家加强中央集权,停止选举,执行无情的纪律;倾向极端自由和野心勃勃的平民领袖对此深感不满和失望,当平民领袖起而反抗时,国家立即予以镇压。此外,无论雅各宾派或无套裤汉都没有组织真正的政党来推行他们的专政。他们在政治民主的范围内从事活动,同其他公民一起参加街区、国民卫队和俱乐部,虽然这些组织曾有过几次清洗。他们企图以国民公会的名义发号施令;当他们对国民公会失去控制,国民公会转而动摇国家的统治时,他们便陷于无能为力的境地。他们并不代表一个阶级,他们的成员来自从富裕的资产者到无产者的第三等级各阶层,因而在限价问题上出现了分裂:自耕农、手工业主和商人同工人和消费者发生了冲突。

在热月九日后接管全部政权的共和党资产阶级赶紧取消国家的经济统制。共和三年宪法恢复了制宪议会首创的选举和自由制度。热月党人否定了普选,这是因为他们要建立一个纳税人的共和国,也就是布瓦西·唐格拉斯所说的有产者共和国。这个共和国的坎坷经历给人留下了痛苦的回忆:暂停执行人权宣言已在人们的预料之中,非常法依旧有效,矛头既针对拥护旧制度的立宪派王党和罗马教神甫,又针对民主派。热月党看到,在战争继续进行和指券日趋崩溃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共和国和革命的前途以及他们自己的前程和生命均有赖于此,因为他们一旦被逐出政府,就会落到与山岳派同样的下场。他们不能不加强督政府的地位。但是,他们又不惜自相矛盾,想方设法在督政府和两院之间维持权力平衡,以阻止国家妨碍资产阶级在国内的行动自由。西哀士修正了他在1789年反对贵族时提出的理论,指出主权属于人民丝毫不等于人民拥有国王曾窃取的极权,享有主权的人民应尊重社会诞生前早已存在的自然权,首先是财产权;从这个观点出发,他声称热月党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够有力。

然而,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对立仍使国家无所作为。督政府在有利形势的帮助下扩大了权力:除派遣特派员外,它还任命了许多行政官员和法官;如同救国委员会一样,它通过发布政令扩大其制定法规的权力,而不愿两院勉强同意或表示反对,共和七年牧月三十日事变正是两院对督政府的一次报复。督政府对战争一味临时应付,既不能彻底遏制国内的反革命,又不能实现普遍的和平。政权的社会基础也过于狭窄:平民创立了共和国,而共和国却推开平民的帮助;共和国力图充当资产阶级的代表,而大部分资产者却与共和国为敌。现政权的领导人依靠在选举中舞弊或践踏宪法来维持自己的统治。立法权正日益成为附属品,而督政府却仍未取得它所认为必不可少的特权(它在附庸国建立的体制足以为证)。最后,共和七年的军事失利和雅各宾派的回光返照促使享有选举权的资产阶级同波拿巴携起手来,他们企图在不危及资产阶级优势地位的条件下给行政权注入新的活力。

战争决定了革命必须实行专政,已被共和二年的经验所吓怕的资产阶级宁愿接受军事专政。实现他们在1789年憧憬的那种政府暂且还见不到一线希望:那将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三、国家的世俗化

国家的政治改造诚然值得重视,但用今天的眼光看,国家的世俗化似乎也同等重要。

既然哲学家们对教会的褊狭大兴问罪之师,信仰自由似乎理应与研究自由和批评自由在1789年的人权宣言中并列首位,世俗的国家似乎理应作为革命的基本特征而产生。可是,制宪议员们在这个问题上却表现得羞羞答答,仅把宗教宽容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直到1789年底和1790年初,他们才前进了一小步,同意给新教徒和南部犹太人以公民权。尽管如此,他们仍不建立世俗的民事登记,因而即使每个人都有选择宗教的自由和改宗的自由,但每个人却都必须信仰一种宗教。

议会暗示今后的法律不受教会的干预,并于1790年4月13日不把天主教当作国教。但议会远没有抛弃天主教,它仍然承认天主教对公共祭礼的垄断,唯有主持公共祭礼的天主教神甫才领取薪俸和配给住房。直到1792年,教会的慈善工场的财产仍未触动;本堂神甫继续为出生、结婚和死亡办理登记;教会学校和济贫事业仍予保留,学校和医院中的教团依然存在。

制宪议员明显地迁就爱国的本堂神甫;他们知道僧侣享有很高的声誉,担心因措施过激而引起群众的不满;他们还认为,宗教至少对平民是必需的。此外,他们在世俗化问题上显然没有明确的想法。大多数人民代表是法学家,他们认为国家包括宗教,只要不去触犯教徒公认的教义,国家就能节制教会。更何况,法国教会自主运动早已表现了较大的独立性。旧制度留下的这一传统促使制宪议会通过了本质上与国家世俗化背道而驰的教士法。可是,作为推动国家演变的酵母,由教士法导致的教会分裂不但使革命派把顽固派神甫当作敌人,而且使他们逐渐排斥宪政派神甫,并最终摆脱对基督的信仰。

早在1791年,当制宪议会仍允许顽固派神甫进入教堂时,某些外省地区已自发采取了针对顽固派神甫的强制措施;战争进一步使这些措施全面推广;8月10日后,顽固派神甫遭到了取缔。看来,革命党对在革命中遭受损害的神甫仍十分照顾;相反,因一些神甫拒绝宣誓而激起的对整个天主教的敌对却使宪政派神甫跟着受害,因为他们毕竟也信仰天主教。1792年9月20日,立法议会终于创设了世俗的民事登记,并允许离婚:这是向世俗化走出的决定性的一步。

已宣誓的神甫的处境变得愈加困难;在政治上,他们很快被认为有留恋王政和支持吉伦特派的嫌疑。1793年10月,国民公会允许将被控通敌的神甫处以流放;创立革命历法和实行旬末礼拜的规定给宗教活动增添了新的困难;无套裤汉后来干脆封闭了教堂。国民公会和救国委员会不赞成使用暴力,12月6日法令重申了信仰自由。这个法令实际上只是一纸空文。热月九日政变也无济于事;相反,康蓬在共和二年“无套裤汉二日”(1794年9月18日)又进一步取消了僧侣预算,从而使教士法名存实亡。政教分离至此终于完成。

随着反动的开始,信仰又重趋活跃。热月党制订了详尽的信仰法规,并归还了教堂。顺从派和宪政派神甫趁机公开活动,顽固派神甫则从事秘密活动。直到雾月十八日前,督政府随着形势的变化左右摇摆,有时安抚,有时压制。

与此同时,8月10日后学校和慈善事业中教团的废除以及教会学校和教会医院财产的出售,导致了教育和济贫事业的世俗化。私立学校仍然存在,但在国民公会创设的公立学校里,教士不再有任何地位。山岳派通过“全国慈善募捐”,把济贫的职责交给了共和国。督政府把这一事业又移交给市镇当局,创设了慈善办事处,但世俗化原则保留不变。

国家的世俗化表面上似乎已全面完成。其实,这项任务并未真正完成,因为大多数共和派认为必须为功利主义的公民道德提供一个精神基础。他们从幻想出发,以为自然神论能使教徒的精神有所寄托,旬末礼拜和革命节日至少能有效地代替天主教的种种仪式,因而极力推行在革命初年自发形成的这种国民宗教,用以反对传统的信仰形式。但是,在内战压力下逐渐实现的世俗化并没有开始时曾有过的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由此可见,世俗化运动同信仰自由或者同无视精神因素的实证理性主义并不协调,这确实证明,十八世纪的思想在当时并未真正达到家喻户晓。

革命的急风暴雨没有把基督教传统连根铲除,但它使一部分法国人脱离了这一传统。当国家不再强迫人们在周末望弥撒和在复活节领圣体后,传统势力在许多地区立即大大削弱,巴黎地区和法国中部则尤其明显。在雾月十八日前,僧侣已无扭转局面的能力:僧侣丧失了财产,部分地转入地下和流落异乡,很少接纳新的成员;神甫的人数本就不足,许多年老神甫又后继无人;僧侣内部四分五裂,等级制度发生动摇;一些顽固派教士不受宪政派主教和本堂神甫的约束,自行其是。信徒行圣礼的次数日益减少;儿童的宗教教育往往不能进行;宗教习俗日益淡漠,因而在十九世纪上半期需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恢复。但是,无套裤汉坚持与教会为敌,并把这种敌对情绪传给了他们的后代。不信宗教在1789年前仅限于贵族和资产阶级,如今在平民阶级中已十分普遍;这一意义重大的新事物,加上革命与教会的决裂,其后果是不可估量的。革命的资产阶级开始认识到,1789年原则同天主教义是互不相容的;教会也得出相同的结论:庇护六世在1790年谴责了人权宣言;至于法国僧侣,他们最初曾表示接受人权宣言,或至少大部分没有反对,但随着教会的分裂、镇压措施的严酷和世俗化的加剧,逐渐采取了与革命为敌的立场,除少数宪政派神甫例外。

绝大多数国民对国家的世俗化并不关心,他们对原则不感兴趣,对原则的冲突兴趣更小;日常的经验告诉他们,他们在生活中注定要左右徘徊。他们已进行了1789年的革命,革命的社会成果基本上符合他们的要求。但他们同时坚持要保留自己的宗教,这既出自一种信仰,又出自与信仰相联系的利益,而更普遍的则出自习惯和求得平静:宗教争执造成了家庭分裂、夫妻不和乃至父子反目。许多人希望国家设法结束这种状态,以便只举行共同的弥撒。

宗教和睦看来不能很快实现,因为部分僧侣仍服从流亡的主教和支持英国豢养的王党。当前可行的办法是同教皇达成协议,让教皇要求神甫在政治上服从国家或保持中立。督政府在1796年已有过这方面的考虑,但事情却留待波拿巴去做。

四、公共机构

不管时局使中央政府发生了多大的变更,任何人都不能否认,资产阶级在政府中安插了一些有能力的人,他们在执掌政权当中更增长了才干,其中的出类拔萃者后来又被拿破仑接纳到他的班子当中。但是,在一般百姓的生活里,立法部门的决策和政府的命令不是唯一起作用的因素,行政机构的效率以及行政人员办事的认真程度至少是同等重要的,甚至是更加重要的。下级官吏同平民百姓直接接触,他们对一个政权的名声好坏关系十分重大。

如同各级议会一样,州县的行政官员也来自资产阶级,其范围直到1793年才略有扩大,且主要是县级行政官员。在各大城市中,一些手工业主、零售商和自由职业者进入了市镇委员会;甚至市政府。一些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较低的人——胥吏和少数帮工——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这种状况使缙绅感到特别恼火。但是,督政府不能完全改变它,因为大多数缙绅是王党。公民们在这些民选机构中逐渐学会管理公共事务,并提拔有才干的人担任高级职务。为此,在制宪议会和共和三年的国民公会中,人们曾主张实行“阶梯制”,这个主张并未被采纳,但大多数政治家实际上都是逐级提升上来的。在农村,市镇机关的官员往往令人失望,有些是目不识丁的农民,有些甚至不懂法语。针对这个缺点,孔多塞等人早在1789年就提议建立“大市镇”。他们的主张到共和三年才付诸实施:每个市镇派正副联络员各一人参加区级行政机构的工作。这一尝试因遭到地方自治思想的激烈反对终于被搁浅。

地方议会并不经常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长,议员承担的任务也不繁重。后来,革命政府命令改设常务机构。市镇、县、州三级行政机构是不可缺少的,它们不仅要处理日常事务,而且承担着司法职能:县州两级政府除执掌行政和司法职责外,还负责经营和出售国有产业,开列流亡者名单,贯彻各项革命法律,工作极其繁忙;市镇当局通常处理各项违章行为,在1793年后,还处理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官员们在革命的急风暴雨时期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值得人们尊敬。尽管选举人资格受财产的限制,革命的资产阶级(尤其是民主派共和分子)始终反对以政务繁忙为理由,只让富人当选;专职的行政官员同议员一样领取薪俸;但是,仍有许多官员为避免影响自己的事业而不得不辞职。

另方面,也有一些新提拔的官员能力不够或缺乏主见,需要稳定一段时间后才能熟悉自己的职责。可是,选举十分频繁:根据制宪议会的规定,州县两级官员每两年改选一半,市镇官员每年改选一半;共和三年的宪法改为州级行政官员每年改选五分之一,市镇官员每年改选一半。1793年至1795年间的历次清洗加剧了行政机构的不稳定性。频繁的改选固然符合民主思想并能弥补代议制的缺点:这使更多的公民有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机会和使他们关心公共事务,这使当选的行政官员不是终身任职,而是定期更换。但是,时间久了,这不但使弃权者日益增多,而且有使当选的官员不能积累经验的危险:在对国民进行公民义务教育刚刚开始的时候,这个缺点显得特别突出。

在任何制度下,行政管理方法的连续和完善部分地取决于下级官员,即人们所说的“职员”。最初,旧制度下的胥吏均被留任;随着各党派更替执政,它们在各办事机构大批任用亲信。革命政府职能的扩大使各类书记的人数成倍增长,这是革命政府的特征之一。许多书记任职不久,由于能力和责任心不强而远不能胜任。共和三年后,情况有了一点好转:督政府的特派员负责领导下级行政人员,他们比民选机构较为稳定。可惜,货币混乱和财政支绌使营私舞弊现象日益普遍,而1789年以前远没有现在这么严重:特派员及其同伙的贪赃枉法闹得人人皆知,怨声载道。雾月政变的目的之一正是为了取消选举,巩固行政机构的权威,以重建国家的威望和保证各级机构的效率。谁也不会否认,取消念一税的督察员严重地损害了直接税的计征工作,革命时期的行政官员忽略了他们的先辈所创立的统计工作。经济统制一度使救国委员会重新抓紧统计工作,但直到督政府末期,弗朗素瓦·纳夫沙杜却还在提出这方面的建议。

选举的原则在司法组织中也一直维持到执政府成立,而且没有遇到那么多困难。治安法官不算真正的司法官员,对他们没有任何技术要求;1790年8月16日法要求各级各类法庭的在职法官必须有担任法官职务或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的历史。这一规定于1792年9月22日被取消,但选举人会议在选举法官时仍按老办法行事。治安法官任职期限仅二年,法庭法官的任期则要长得多:按1790年法为六年,按共和三年宪法为五年。他们都可连选连任,总的说来比较稳定。治安法官制度颇受人们的欢迎,至少选举时投票的踊跃程度同市镇选举不相上下,拿破仑直到1804年才取消这个制度。县级法庭本身似乎没有引起太多的抱怨,如果说有不满,主要因为法律的日趋统一和革命立法的不断变化造成了司法程序的极其复杂。镇压性的非常法无疑引起强烈的愤怒和怨恨。但是,一般刑事法庭及其法官似乎没有遭到众多的责难。雾月党所以要取消选举,主要是想加强国家的权威和保障资产阶级对司法职位的垄断,其最终目的则是巩固资产阶级的社会威望和地位。

制宪议会力图让诉讼人不通过法官和法律界人士而自己解决争端,以便减少诉讼开支,这一努力并不成功。治安法官的仲裁和家庭会议在督政府时期已不复存在,因为被请来为诉讼人做主的人或者不懂法律,得不到诉讼双方的信任,或者自己感到胆怯,充当了代替他们作主的法律界人士的傀儡。检察官、“诉讼代理人”、律师和“非正式辩护人”虽属可有可无,但仍有人向他们请求帮助,因而法律费用仍然昂贵。共和三年宪法规定每州仅保留一个民事法庭和三至六个轻罪法庭;同时,随着县级行政机构被取消,全部民事纠纷集中到州级部门处理:办事变得旷日持久,旅费开支变得更加高昂。雾月党人为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正式批准检察官重新收取诉讼费。

在雾月十八日前后,对司法机构的批评主要是镇压不力。被制宪议会废除的“检察院”尚未恢复;案犯先由刑警和治安法官预审,后交民事法庭庭长主持的起诉庭受理,公诉人由起诉庭组成人员选出;于1792年10月被废除的国民特派员又被共和三年宪法所恢复,其职责为监督遵守法律和执行判决。检察院只是在随后的十年中才逐渐恢复。

制宪议会从一开始就十分关心刑事诉讼的改革,这一改革成为它名垂青史的成就之一。设置审判团从未有人反对,尽管对审判官的选任往往因保守利益的力图控制而引起种种争议。普通法庭看来比较注意遵守新的规章。议会仍努力保护一般被告免受军法审判,在陆海军中则采用有士兵和水手参加的陪审团制度。议会最后为叛国罪设立了最高法院,并为诉讼程序制定了规章。

虽然如此,内战还是使一般法的保障受到限制、被抛弃或被践踏。历届议会的查究委员会、监视委员会或公安委员会往往不经司法官员的允许,擅自下令搜查和逮捕;救国委员会自然更不例外。每当形势需要时,地方当局也依此办理,1793年至1795年间的恐怖法律给了它们便宜行事的权力。督政府实际上继承了这个传统,甚至为准备选举而不惜采用预防性拘留。至于特刑庭,司法程序更加简化,国民公会竟然下令,凡流亡者、流放犯、手持武器的叛乱分子和通缉犯一经验明正身即可处决。督政府也实行军法审判,在处理巴贝夫分子时丝毫不顾法律。在和平尚未恢复前,舆论界并不幻想当局会有任何法律顾忌,也不认为政府会把司法大权交给独立的法律界人士。

然而,自1789年以来,民法变动频繁,始终不能形成法典,舆论界对此啧有烦言。制宪议会仅于1791年9月通过了乡村法典。国民公会在1793年和在热月九日后曾讨论过民法典,但未得出结果,只是后来的两院才通过了抵押法典。民法典迟迟不能制订出来,其原因不能完全归结为任务繁重和局势混乱,具有追溯性的山岳派法律的提出,热月党的首鼠两端以及因货币危机而必须对权益进行的许多调整都与此有一定关系。总之,民法典始终有待制订。

制宪议会建立的税务组织经常在变动中。土地税和动产税的征收额随税区的不同而不同,这势必引起很多不满;营业税完全根据纳税人自报确定,弊端自然极大。如果考虑到这两个因素,税务机构的改组就不足为怪了。国民公会于1793年3月21日废除了营业税,接着于共和二年花月二十一日(1794年5月10日)取消了动产税和调整了土地税。征税工作在内战期间进展缓慢,山岳派用强制性公债、革命捐、征粮征实和通货膨胀等手段取得财源。共和三年热月,由于指券已经破产,又在新的基础上恢复了动产税和营业税;土地税改为一半用实物缴纳:这些措施在共和五年葡月三日(1796年9月24日)暂停执行前曾给督政府帮了大忙。热月党共和国虽然退回到制宪议会时的制度,种种抱怨却并不因此停止。它两次修改了动产税的税则,营业税则修改的次数更多;两院在共和七年终于决定对这三种税以及对登记捐和印花捐进行一次全面调整,同时又增设第四种直接税,即门窗税。这次调整比以往有了可观的进步,共和七年的法律在半个多世纪内将基本保持不变。纳税人仍不满意。国家的征税额从1791年到共和七年确实在减少。土地税由二亿四千万降至二亿一千万,并稳定在这个水平上,实现了耕种者所希望的承包制。动产税由六千万下降到三千万;虽然具体的纳税人对税额减少感到满意,但抱怨并未完全平息,因为这项措施主要有利于城市的富人。此外,制宪议会对动产税中的所得税实行一定程度的累进制,这种累进制经过共和五年热月十四日(1797年8月1日)的改革变得更加突出;共和七年雪月三日(1798年12月23日)的改革取消了房产税的累进制,改行比例制,从而为执政府制订长期的规章作了准备。但是,由于土地税仍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税如何分配的问题始终是不满的主要原因:在市镇内部,分配做到了大致公平,但各市镇间和各省间的比例尽管进行不断的修正,却始终不能完全合理。人们早在1789年就提出编制土地册的要求,因为土地税的合理分配取决于土地册的制订,但这是一件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的事。拿破仑在恢复国内稳定后才开始这项工作,工作延续了将近半个世纪。

国家最关心的事是征税、筹集军费和保证国库收入。制宪议会委托市镇当局制订税册和负责征收,这一做法带有旧制度的特征,更何况,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平民的革命不能同意削弱市镇的自治。在1789年前,国王不但可以派出税务督察,在纳税人的帮助下,根据各种文书,按部就班地制订出详尽的税册,而且可以要求专职的税吏负责征收税款。税吏不能不加快征税,因为纳税通知书是由他们签署的;他们也希望早日把税款收齐,因为他们的个人收益取决于税收状况;他们可以派员督催拖欠的税款,必要时甚至没收欠税人的财产。大革命用领取薪俸的职员代替了税吏,这些职员既没有独立的地位,又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他们自然就没有那么大的积极性。直到果月十八日后,各州才设置了“税务局”,税册的制订由督政府的特派员负责,专业税收人员并不参与其事,而税务局则起保证的作用,这个做法虽然恢复了派员催督拖欠的制度,但也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税款的征收额毕竟有了明显的增加,执政府成立不久,又立即建立独立于地方当局的专门税务机关,负责制订税册和征收税款。

由于直接税的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和很不稳定,国库更加注意通过向消费品征收间接税来增加收入。可是,平民革命却把废除间接税作为首要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制宪议会不得不予以同意。督政府时期的两院因不得人心而不敢同意征收盐税,经犹豫再三才决定征收低额的烟草捐。即使拿破仑也直到1804年才断然走上这条道路。此外,国库自己不能签发纳税通知书,发行公债只能采取摊派的形式。但是,它又必须清偿债务和提供额外的军费支出。国家的财政状况日益恶化;对于金融家的贪污中饱和营私舞弊,对于他们贿赂和勾结国家职员和人民代表的行为,山岳派表示了合理的愤慨,他们禁止国库向金融家求助;据说,金融家当时曾同意给国库短期贷款,以保证必要的军需供应。国库只得依靠发行指券和出售国有产业来维持日常开支和军费支出。人们说大革命依靠这两项措施渡过了难关,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热月党人恢复了兴业自由后,放心大胆地使用军需商。“金钱贩子”一再要求成立拥有发行纸币垄断权的国家银行,但两院拒不同意,督政府只得采用旧制度所惯用的应急措施,结果造成国有产业被出售一空,没有偿还能力的息票充斥市场,信用破产接连发生。

通货膨胀和国库空虚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关于这个问题,下面还将谈到。这是大革命之外的又一次革命,它使受害者或者离开革命,或者对革命感到失望,而几乎全体国民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执政府的首要任务正是力争财政状况的好转,随着国家的强盛,波拿巴使自己深得民心。尽管如此,大革命的事业却因财力不足而部分地失败了:制宪议会和山岳派都不敢放手出售国有产业,进而增加产业主的人数;1791年宪法在前言中曾就教育和救济这两大公共事业许下了诺言,山岳派也认为这是民主共和国的要害部门,但公共教育仅实现了一半,公共救济则完全失败。

百科全书派的门生赋予国民教育崇高的使命,孔多塞用最精辟的语言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大革命应该组织国民教育,从而使“知识的不断进步为满足需求、克服弊病、实现个人幸福和共同繁荣开辟无限广阔的前景”,并为“接近一切社会制度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人类的普遍完善——作出贡献”。孔多塞的民主思想反映了宽宏的人道主义,这同金钱至上的利己主义势不两立;他接受并进一步发挥了笛卡尔的思想,主张赋予教育以新的使命:“保证人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从而在公民间建立事实上的平等,使法律承认的政治平等得以实现。”也就是说,教育的使命是向所有人提供在资产阶级社会中享受人权的手段。

问题还在于要确定教育制度的性质。教育究竟由国家主持,还是委托地方当局和家长负责,或者是否应该独立自主?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学生入学是否必须是义务的和免费的?假如回答是肯定的,费用应该由谁负担?向所有人开门的国立学校不能是教会学校,而只能是世俗的学校。但是,教育是否应该变教会垄断为国家垄断?在当时的形势下,教育的世俗性质已不成问题,但在其他问题上,意见分歧始终存在。

制宪议会于1791年9月10日听取了塔列兰宣读的一项报告。立法议会于1792年4月20日和21日让孔多塞陈述其著名的计划。吉伦特派当政时期的国民公会曾听取过公共教育委员会的多次报告,并在1792年12月正值审判国王期间进行过讨论,但未能得出结论。孔多塞虽然没有明确谈到义务教育,但看来是同意这个原则的;然而,他反对实行国家垄断,主张任何公民都可开办学校。关于国民教育,他建议首先对男女儿童实行包括基础教育和普通中学在内的初等教育;接着是由“专门学校”组成的中等教育;最后是由九所“公立学校”组成的高等教育。一些出类拔萃的青年人将作为“祖国的儿女”由国家负担学费,逐级升学。至于其他青年,他们将通过演讲会和国家庆典逐步完善早已开始的国民教育,直到成年为止。“全国教育协会”将主持全国的教育工作和科研工作,上下共分四个等级,其人员一概实行聘任制。各级教师的聘用和监督由上一级机构决定。可见,孔多塞是要创立一个独立的行会,使教育不受政治波动、家庭干预和教会检查的影响。人们对他的指责也正是如此。

山岳派对建立科研机构也相当热心,他们于1793年6月10日开始把“王家花园”辟为自然博物馆。但他们认为当务之急还是创建初等教育。他们无疑需要通过初等教育对未来的公民进行公民教育。此外,他们希望教育应该是实践的和功利的,因为他们打算通过职业教育使青年获得一技之长。山岳派中最激进的分子从平等思想出发,主张建立单一的学校。罗伯斯庇尔在1793年7月13日把勒佩蒂埃·德·圣法戈草拟的计划提交国民公会审议,并于29日以公共教育委员会的名义要求通过这项法案。法案主张实行国家对教育的垄断:共和国将负责全体儿童的教育,女孩自五岁至十一岁,男孩自五岁至十二岁,但学校将作为某种合作组织置于家长会议的领导之下,学生将部分出卖其劳动果实,尽可能做到自食其力。学校主要不是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使他们掌握伦理原则和职业技能。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到《爱弥儿》的影响。勒佩蒂埃赞成孔多塞设计的高等教育,但对高等教育如何组织却只字不提。

在共和二年霜月二十九日(1793年12月19日)法令中,国民公会既未采纳孔多塞的计划,又未接受勒佩蒂埃的方案;这一法令仅涉及“初等学校”。教育将是自由的,对小学教师不要求任何技术准备。家长至少应让孩子上学三年,但学校可以自选。共和国根据学生人数多少发放教师津贴。如果某个市镇没有人担任教职,市镇当局可聘请一名小学教师,由国家付给固定的薪俸。法令未规定实行世俗教育,不禁止神甫主持学校,但教师必须具有公民证书。市镇、区和家长共同对学校实行监督。小学教师必须使用由救国委员会批准发行的课本,首先是《人权宣言》。教育一方面受国家的严格控制,另方面又实行分散管理,这同无套裤汉的精神状态完全合拍。已把全部精力投入战争的山岳派仍不时强调教育的实用性,要求科学研究应促进教育的发展。由于时间紧迫,他们总是把革命急需解决的问题首先提上议事日程。例如,他们把从事熬硝的公民从外省召来,交给著名的化学家培训数十天;他们在征集的新兵中选拔一些青年在“马尔斯学校”集中训练,准备提供后备军官。

热月党最初并不否定山岳派的业绩。共和三年葡月十日(1794年11月17日),他们通过了关于开办高等师范学校的法令,派深孚众望的学者培训各县送来的一千三百名教师。共和三年雾月二十七日(1794年11月17日)法真正开始了公共教育,决定共和国在每个市镇(至少在千人以上的居民区)开办一所学校,教师领取薪俸;受县督学团监督。私立学校仍予保留,有人公开表示,他们希望资产阶级的孩子有可能在自费学校上学。

但是,热月党从一开始就十分重视高等学校:工艺博物馆建于共和三年葡月十九日(1794年10月10日);为陆海军和桥梁工程部门培养人才的公共服务学校(后称公共工程学校)于雾月一日(10月22日)成立,该校就是今天的综合技术学校。不久又增加了矿业学校。霜月十四日(12月4日)成立了三所医科学校,接着是聋哑人学院和兽医学校。穑月七日(1795年6月25日)成立了纬度局,附设的天文台开设天文课。有关语言、考古和艺术的学校也纷纷出现:东方语言学校于芽月十日(1795年3月30日)成立,法国文物馆早在共和二年果月十五日(1794年9月1日)已经创设,音乐学院也在这个时期开办。国民公会在解散前曾于共和四年雾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建议成立法兰西学院,领导全国的知识生活,从而实现孔多塞关于建立“全国教育协会”的愿望,但法兰西学院并不具有孔多塞主张的那种行政性权威。

组织中等教育也刻不容缓:资产阶级子弟为准备从事自由职业不能不上中学;学术界为了后继有人和推广知识也不能没有中学。共和三年风月六日(1795年2月24日),国民公会根据拉克纳尔的报告,决定各州均可设置一所“中心学校”,费用由各州负担,教师可在督学团认可的人选中聘用。中心学校原则上不实行免费制。

热月党显然不同意孔多塞在1792年表达的民主意向;货币危机和保守势力抬头是变化的原因之一。普及教育接着也受到影响:国民公会于共和四年雾月三日(1795年10月25日)停止向小学教师发薪;教师仅保留住房,于是重新向家长收取学费,数额由市镇当局确定。在此情况下,人们也就再不谈论义务教育了。

督政府成立后,热月党没有修改法律,却把重点放在贯彻执行法律上。高等教育基本上已安排就绪;督政府首先创设了法兰西学院,除原有的数学和物理班外,新开办了伦理和政治班以及文学和艺术班。中心学校也纷纷出现,有几所办得十分成功。课程共分三个阶段,每阶段为两年,学生可自由选课。因此,有人指责这些学校没有正规的学业,不像中学,倒更像大学,尤其它们既不设预备班,又不收寄宿生。有的学校自发地弥补了这些缺陷,但整个教育改革还有待进行;这个问题虽几经讨论,但终未得出结果。至于小学,可以预见的后果终于出现了:教师的素质越来越差;由于没有师范学校,教师素质怎能得到改善?如果不是因为督政府与教会冲突而维持学校的世俗性质,学校很可能会回到旧制度去。因此,私立学校(其中多数是教会学校)的学生人数猛增。政府把私立学校置于市镇当局的监督之下,禁止公职人员送子女上私立学校,并决定政府官吏将仅在公立学校毕业生中选拔。最后两项措施虽然并未真正实施,但市镇当局的监督以及强制推行旬末礼拜导致好几所私立学校自动或被迫关门,而这并不能使国民教育有所起色。

教育制度的民主化演变带有过渡阶段的痕迹。战争、经费不足和时间过短极大地限制了这项试验的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绝大多数资产者认为新制度是可以接受的,或至少感到满意。新制度与旧传统有着深刻的不同。革命结束了教会的垄断,开创了世俗的公共教育。革命让教育首先重视实证科学,同时也不忘记,除了自然知识以外,还应该有人和社会的知识。革命奠定了以下的原则:教师应把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向青年传授方法结合起来。这是革命的独创之一。尽管这远没有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但毕竟反映了百科全书派的思想。

救济事业的情况较差。随着教会不再取得募捐(尽管为数有限)和不再征收什一税,随着教堂的产业以及医院和济贫所的产业被出售,救济事业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地方议会作了一定的努力,不时让市镇当局拨款接济和资助慈善工场。山岳派在共和二年花月二十二日通过的法令描绘了社会保险的草图,但在热月九日后已化为泡影。热月党仅限于把尚未出售的一部分产业退回给医院和济贫所。后来,督政府建立了济贫办事处,允许市镇当局开征慈善捐,用于救济事业,市镇当局实际上也把这笔费用通常列入预算。救济事业实现了世俗化,这是革命给它打上的烙印;1793年的人权宣言承认穷人有权要求救济,当时的资产阶级更希望把救济限于救急,并且主要以慈善的形式而出现。

五、军队

在法国革命的建设性事业中,1799年建立的国民军无疑是最成功的创举。法国人在1789年还没有这个打算:他们讨厌民兵抽签,他们热爱平等并不等于希望人人都服兵役。战争本是王公们的事情,新政权难道不正是要争取世界和平吗?制宪议会取消了民兵,但否定了杜布瓦·克朗赛的建议,继续实行志愿募兵制。1790年2月,制宪议会废除了捐纳官职的陋习,宣布所有人都能晋升军官;接着从9月开始,每四名少尉的缺额留一名由士官升迁,在晋升中重视资历。除了这些能使下级军官和资产者满意的改革外,军队中的旧秩序很少触动。路易十六仍是军队的统帅;贵族军官只要不流亡国外,一概保留原职。第三等级和贵族的冲突逐渐向军队中渗透,制宪议会始终不肯决定清洗。作战部队正日益瓦解,兵员在不断减少。

然而,为了对付贵族和盗匪,革命的平民成立了国民卫队。议会通过了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国民卫队作为不脱产的地方部队,凡能手持武器的公民均可参加,穿蓝色军服,军官由士兵选举,他们自认为完全不同于正规军队。历届议会因对军队很不放心,把国民卫队看作是革命的堡垒,不同意把他们交给正规军官指挥。但是,国王的出逃预示着外国的入侵,制宪议会从国民卫队中抽调十万名义勇军,以州为单位组织营队。战争开始后,立法议会扩大了义勇军兵员;在此基础上,制宪议会于1793年2月23日又增调了三十万人。国民卫队仍然存在,虽然各地的国民卫队在1792年和1793年间曾局部动员,后来又为督政府提供巡防队,它们仍保持自己的特点。因此,革命的法国具有两种守卫国土的作战部队。8月10日后,国王不再是军队的总指挥,瑞士团队也遭解散。共和二年的一次清洗清除了可疑分子。但军队还远不是国民军;为此,必须实现义务兵役制和部队的统一。这是一件不易做到的事情。

国民公会于1793年2月下令正规军和义勇军实行混合编制;两种部队在原则上统一了规章,但混编工作进展缓慢,直到督政府初期方告完成。在这期间,由于1793年8月23日的大举征兵,已要求适龄的非婚男子服义务兵役,但这仅是一项非常措施。第二年,热月党不再规定年满十八岁的青年必须参军,也没有发布征兵命令。追查抗命士兵的措施今后可能对那些新征入伍者有效;但他们大多数都能有把握地逃离部队,而1793年入伍的士兵却始终留在部队,至少直到执政府成立为止。共和六年果月十九日(1798年9月5日)的茹尔丹法才把二十至二十五岁的男子必须服兵役的规定改变为经常的制度。在共和六年雪月二十三日(1798年1月12日)两院开始讨论该法案前,已婚男子可免予服役,并允许找人替代;有关替代的规定在共和七年穑月十日(1799年6月28日)被取消,义务兵役制的演变至此告一段落。实际上,义务兵役制并不意味着必定要服兵役:茹尔丹法仅规定两院有权根据情况需要征集必要的兵员补充和扩大部队。两院于共和七年穑月再次大举征兵,向各年阶的适龄男子发出了征召令;鉴于这一措施引起了强烈的不满,波拿巴不但恢复了替代制以安抚缙绅,并且在帝国战争开始前始终限制征兵的数额。

山岳派指望通过部队混编把义勇军的平民性普及到整个军队;实际上,正如后来的经验所证明的,混编使这种平民性在某些方面有所减弱。但是,革命毕竟给军队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军队即使在沦为拿破仑的私产以后,仍与前贵族和神甫为敌,他们始终是普遍留恋革命的国民。民主精神没有被磨灭:军人只要具有智慧和勇敢就能求得晋升,知识尚在其次。混编仍是军队的一大特点。新兵入伍后不过兵营生活,立即开赴前线参加战斗。

革命军队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必须改变作战方法。首先,在战术方面,义勇军的主动精神是个始终起作用的因素。当然,骑兵不能不经过长期的训练;法国骑兵尽管在督政府期间有所进步,但直到帝国期间仍不如奥军。战略方面需要革新之处更多。卡诺的战略思想还不完善,波拿巴在意大利一战仅初露头角;在这以后,战略进步暂告停止,1799年战役几乎使前功尽弃。一切还有待于拿破仑的天才,由革命锤炼的军队只是在拿破仑的战略思想指导下才所向披靡。帝国期间的几次战役充分地显示了这支军队具有攻无不克的威力。

六、民族的统一

法国革命的破坏或建设从多方面完善了民族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它在法国历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国内各地区之间的隔阂从此被打破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全体居民都要服从国家和统一的行政机构。国内从此不再有重重关卡,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民族市场业已形成。法国同外国的边界已明确划定:邻国的领主和主教失去了他们在法国的封建权和司法权。随着“樊篱”已撤至政治边界,阿尔萨斯和洛林停止了同德意志方面的交往,紧密地同法国经济结合在一起。第三等级以联盟的形式团结在国民议会的周围,这对促进民族统一是个十分重要的心理因素,但最重要的因素毕竟是国民军的建立及其进行的战争和取得的胜利。从物质方面看,许多人因为当兵或因为形势所迫而离开家乡,这使他们对历来一无所知的法国其他地区开始有所了解。

但是,必须承认,民族统一的任务至此尚未完成。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完善。法典的编纂工作几乎完全没有开始。对公民教育至关重要的初等教育体制尚未建立。至于统一市场,尽管陈情书早已提出了统一度量衡的要求,这项工作至今仍未完成。制宪议会曾委托一个委员会就此问题作专门研究,该委员会于1791年3月19日提出了两项新的基本原则:采取十进位制和以科学观测为基础。根据第二项原则,丈量单位将等于地球子午线的四分之一的一个整分数(即千万分之一),称作“米”,而整个度量体系则称作“米达制”。重量单位“克”将由一立方厘米的蒸馏水在特定条件下测出。其实,在测量必然不甚精确的条件下,即使以自然物体为依据,人们也只能得出约定俗成的单位。十进位制的确是个合理而方便的创造。丈量子午线于1792年开始;科学院于同年列出了明细表。十进位制后来出现了一个缺口:国民公会于1793年8月1日确定货币单位为“法郎”,相当于十克银的价值;但国民公会于共和三年热月二十八日(1795年8月15日)将法郎贬值一半,使之大致等于旧制度时的“里佛”,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照顾习惯,使传统的货币单位能永远保留。直到督政府结束时,整个计量制度还没有完全确定,这方面的事也留待执政府去完成。

此外,推广法语仍无进展。十八世纪的世界主义以及所谓民族以自愿结合为原则的观点最初并末使革命者关心语言问题,地方自治的自由主义倾向也促使他们对推广法语不感兴趣。相反,制宪议会于1790年1月14日命令把各项法令翻译成在王国中使用的各种方言。国民公会在推行民族战争时才改变了主意;有人甚至指责,主要为教会所坚持的方言俚语会助长反革命;国民公会的特派代表,特别是派往阿尔萨斯的圣茹斯特,对方言俚语持反对态度。共和二年雨月八日(1794年1月27日),根据巴雷尔的提议,国民公会决定今后的政府文件和公证文书一概使用法语起草,私人文书也须用法语起草才能归档。国民公会还规定,在使用方言的各州,每个市镇必须在十天内接受一名教法语的小学教师。格雷古瓦走得更远,他于牧月十六日(6月4日)建议议会让各机关团体努力取消俚语,他的请求没有被采纳。雨月八日法令能否执行显然取决于小学教师,而在热月九日后,这项法令便被束之高阁。法语的推广和民族心理的形成应归功于中心学校(以及后来的公、私立中学)的建立以及国家的行政统一和经济统一。

然而,就在民族统一日趋完成时,内战却使少数法国人离开了本国,他们是流亡者及其亲属,还有顽固派神甫,照共和六年的法律的说法,其中大多数是贵族。实行大赦固然能使他们回国,但可以预见,回来的人只会在表面上敷衍新政权,而暗中准备东山再起。总之,如果把目光放远些,人们很容易会看到,利害冲突将随事态发展而加剧,并最终导致势不两立,宗教对立、政治对立、社会对立以及传统和理性主义的对立使新法国比旧法国在精神上更加四分五裂。

七、知识生活

革命党在不同程度上全都坚信理性主义原则。共和二年葡月十一日(1793年10月2日),国民公会给予笛卡尔配享先贤祠的荣誉。孔多塞于1794年写下了《论人类精神的进步》一书,这部堪称十八世纪思想的最高体现的著作虽然遭到取缔,却表明作者对人类的命运充满着信心。自然神论的形而上学丝毫没有丧失其影响,只是以寻求道德(罗伯斯庇尔等人主张还应加上感情或希望)的立论依据的实用主义形式而出现。沃尔内在1791年的《废墟》一书中指出,在专制政治和神权政治下的各个帝国因放弃了自然宗教而最终纷纷灭亡。沃尔内于1793年发表了《公民的教义问答》,主张实行对最高主宰的崇拜、旬末礼拜和有神博爱教。

到了督政府时期,以法兰西学院为基地的“观念学派”为使认识完全得到实证,牵强附会地使用经验科学的研究方法(不考虑经验科学家对此作何感想),硬是把认识拉回到感性世界的边缘。德斯杜特·德·特拉西主张采用观测的方法来确定观念的形成过程:观念学派便因此而得名。卡巴尼斯医生首创了经验心理学,在萨尔佩特里埃研究精神病的皮内尔于1798年发表了有关病理心理学的第一部著作。在他们看来,道德是一门旨在研究伦理的科学。让格内和福利埃尔把历史批判主义应用于研究文学和艺术。斯塔尔夫人于1800年出版了《论文学与社会建制的关系》。迪皮伊于1794年在其《一切宗教的起源》中试图把历史批判主义方法推广应用于宗教史。

不断进步中的科学成了理性主义的堡垒。拉格朗日、勒让德尔、拉普拉斯等数学家推动了函数分析的发展,为法国在代数、几何、机械力学和天文学等方面争得荣誉。蒙日的画法几何学创立于1799年,拉普拉斯于1796年出版的《宇宙体系解说》使传统的机械力学达到了顶点,直到二十世纪仍无匹敌。物理学至此还没有出现大科学家。化学的创始人拉瓦锡虽不幸去世,但贝尔托莱和其他化学家都还健在。在自然博物馆讲课的有居维叶、若弗鲁瓦·圣–伊莱尔和拉马克等,但他们关于物种进化的争论尚未开始。

憎恶革命的思想家普遍把理性主义——即使停留在唯灵论和多神论——看作是罪魁祸首。他们背叛了启蒙哲学,主张回到传统和启示宗教那里去:拉哈尔普已沦为信仰主义者,丰塔纳则大谈其社会功利。在流亡的知识界中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博纳德和梅斯特尔正是在国外于1796年发表了他们最早的著作。他们步伯克之后尘,歪曲经验理性主义,为传统辩护,后来被十九世纪的反革命奉为至圣先师,但他们在督政府时期尚未出名。巴吕埃尔教士于1797年所写的《雅各宾主义的历史回顾》较快地取得了成功,作者企图把大革命说成是共济会搞的阴谋。

在思想界,同理性主义作对的主要是卢梭的影响:尽管卢梭的政治理论业已声誉扫地,人们欣赏他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缠绵悱恻和多愁善感;其实,卢梭只是崇尚直观,并不赞成精神至上。那些对革命心怀不满的人,那些责备理性主义不能给他们带来感情安慰的人——每当时运不佳,人们总是要寻找精神寄托——,大多把哲学思辨看得无足轻重,因而容易倒向传统宗教或形形色色的神秘主义的一边。天主教会在竭力恢复其已被大大削弱的影响(削弱的原因前面已经谈到)。教会的四分五裂妨碍着这种努力。原有的宪政派教会始终存在,还有四十四名主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格雷古瓦。他们于1797年举行了一次全国主教会议,出版《宗教年鉴》刊物。罗马教神甫拼命反对宪政派,但其内部也不团结。以布洛涅教士为首的不妥协派出版《教会年鉴》,谴责以爱默里教士为首的顺从派(顺从派也有自己的报纸,即西卡尔教士主办的《宗教年鉴》),对那些在果月十八日后宣誓仇恨王政的“仇恨派”更大肆攻击。但是,不再受教会纪律约束的人在思想上并不一定信奉理性主义;他们对以神怪为中心的宇宙观十分留恋,不加选择地接受五花八门的神秘主义学说,其统称即是“光明异端派”。圣马丁尚未去世,阿尔萨斯和里昂是神秘主义的两个活动中心。此外,预言和通灵的巫师不时出现;苏珊娜·拉布鲁斯在大革命初年招收了一些愚民为门徒,卡特琳娜·苔奥在恐怖的巴黎也这样做。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能把两种思想方法绝对地看作是对待大革命态度的分野。库尔诺曾指出,大多数法国人不能理解党派斗争中错综复杂的和细微曲折的变化,却分成具有截然不同观点的两个对立阵营。他们或者拥护革命,或者反对革命;家庭的传统,加上学校教育、私人关系乃至职业影响,促使两派的对立变得根深蒂固。何况,观念的冲突在1789年前业已开始,它的延续只是顺理成章而已。

以上情形在语言方面也有所表现。在革命初年,语言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总是同复兴、进步、造福社会等观念相联系的某些词,由于人们怀有的希望和热情在含义上有所扩大,并充满激情。例如,贵族、独裁者、暴君、封建制、旧制度、革命等词具有时代的感情色彩;法律、宪法、公民等词能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这种感觉不久便消失了;但也有的词,如民族、祖国等,始终保持崇高的价值。由于感情冲动,人们毫无节制地使用夸张、狂热和过激的言辞,从而产生一些令人不可忘怀的奇谈怪论:“你们同胜利缔约了吗?”——“不,我们同死亡缔了约。”平民的言谈一度使传统的语言受到影响:这种状况推动了简单过去时和虚拟式未完成时的衰退,尽管这两种时态在议会演说中仍照常使用。总的说来,发展的连续性占着主导地位。除个别例外,革命家们都曾上过私立中学,他们力求字斟句酌,遵守语言规范。他们从教义问答和共济会术语中借用词汇以及类比、转喻、暗喻等修辞形式,大量引证古代作家的作品,迎合近几十年来流行的多愁善感的风格。在雾月十八日前,不守语言规范已被当作是雅各宾派和无套裤汉的耻辱,因而越来越少见了。

大革命开创了政论文、政治新闻等新的文学形式,向作家提供了新的题材:安德烈·谢尼埃写的是网球场,他的兄弟却写了查理九世,法布尔·代格朗丁写了《菲兰特》。除了杂志、小册子、游行和庆典外,人们还用戏剧作为宣传手段:一些活报剧应运而生,其内容都猛烈抨击贵族、国王和教会,在热月九日后转而反对雅各宾派;这些剧本毫无成就可言,其中演出时间最长的《自由祭》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在督政府末年,大演说家已纷纷去世,留下的任何一名时论作家都不能与德穆兰同日而语。古典的文艺形式和千篇一律的题材占着统治地位;一些小有文采而无天才的作家,如杜西、阿尔诺、昂德里厄、德里尔和勒勃伦–潘达尔保持着古典文学的传统。但古典主义正在消亡中,使古典主义得以诞生的社会已经灭亡,其影响也日趋削弱。新富人和小资产者因未上过中学,欣赏不了古典主义的文学灵感,也理解不了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典故。他们更喜欢毕克塞雷古和杜克莱–杜米尼的传奇剧——最早的浪漫主义戏剧。贝尔纳丹·德·圣皮埃尔于1787年创作的《保尔和薇吉妮》始终获得读者的热情欢迎。特雷桑伯爵的仿古行呤诗体因配有小曲和木刻而广为风行,预示着浪漫主义对中世纪的留恋。外国的浪漫主义作家也开始使法国读者入迷,麦克孚生于三十年前编造的《莪相诗歌》在督政府时期获得空前的成功。旧制度末期的复古倾向未能让文学面目一新:安德烈·谢尼埃的仿希腊诗歌尚未问世。但复古倾向却使革命时期的演说家和时论作家更加怀念过去的中学。这种状况在督政府时期仍继续存在。

在绘画和雕塑方面,复古倾向也十分顽固。人们或许会说,艺术教育和艺术创作中的继承性肯定会因文物遭到破坏而受到损害。其实,历届议会有时虽放任不管,但毕竟也采取了一些制止措施。制宪议会设立了“文物委员会”,专门负责保护文物;后来的国民公会于1793年12月18日成立了“临时艺术委员会”,代替了“文物委员会”;格雷古瓦曾多次提出报告,要求制止对文物的破坏。国立图书馆、国家档案馆、卢浮宫博物馆和亚历山大·勒努瓦领导的自然博物馆、法国文物馆都收集和保存了不少历史文献和艺术珍品。随着画院和罗马法兰西学院的消失,由大卫领导的一大批艺术家终于获得了解放,这同时也预示着,艺术意境和创作技术从此将面目一新。绘画家和雕塑家都从当时发生的事件中取得灵感和题材,大卫的《网球场的宣誓》和《马拉之死》等杰作就足以证明。在大卫的推动下,艺术家们组织了庆典:1793年8月10日的复兴节、共和二年牧月二十日(1794年6月8日)的最高主宰节都极其出色地表现了革命的精神状态。人们可以认为,大卫在1789年前后展出的历史画《贺拉斯兄弟盟誓》和《处死自己的儿子布鲁特斯》中对公民尽忠报国的歌颂,同革命的精神状态也完全合拍。

然而,传统没有丧失自己的权利。弗拉戈纳尔、乌东、克洛迪翁、帕儒始终忠于十八世纪的艺术。大卫一派在1789年前具有的那种复古和重画面轻色彩的特征仍保持了自己的魅力。古罗马建筑艺术在革命节日的装饰中仍占重要的地位。在督政府时期,为古典主义所特别推崇的历史画再次以古代题材为楷模:大卫就是于1799年展出了《萨比纳》一画。钱拉、吉罗代和格罗尚未脱颖而出,普吕东也尚未成名。复古风尚使亚历山大艺术以及所谓伊特鲁立亚图案或埃及图案深受欢迎,因而在装饰和家具方面,没落中的旧制度的传统竟同时得以保存,并为“帝国风格”的出现做好准备。正如“路易十六风格”一样,“督政府风格”是多种风格的混合物。

同文学和塑雕艺术相比,音乐更容易被革命热情所感染。戈赛克、梅乌尔和格雷特里为革命节日谱写了赞歌;直到督政府时期,这类歌曲仍有新的创作。共和派总是用自己的歌声压倒《人民觉醒报》,著名的《马赛曲》(鲁日·德·里尔词曲)和《出征歌》(梅乌尔曲,玛丽–约瑟夫·谢尼埃词)在革命后经久流传。但是,在室内音乐和咏叹喜剧方面,传统势力还很强大:格雷特里和德莱拉克仍然健在。

八、新社会

同旧社会相比,雾月十八日前的新社会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天主教僧侣的消沉。他们过去人数众多,备受尊敬,有钱有势,现在不但陷于贫困,流落异乡,而且被督政府当作嫌疑犯和敌人对待,世俗化的国家只允许教会享有教徒所承认的精神权威。暂且,贵族的命运似乎并不比他们强。门第和封号虽然已被取消,但前贵族仍保持一定的潜在影响,此外,这种影响的物质源泉并未完全枯竭。有些贵族家庭,例如费里埃尔侯爵家,照常过着佣仆成群的生活,他们受到佣仆的暗中保护,或至多受到逮捕或临时骚扰,但地产却未受任何触动。一些流亡者的妻子甚至用假离婚的办法,保住自己的陪嫁或原丈夫的遗产。一些回国的流亡者,不论是否已在户籍册除名,竟在白色恐怖时期胁迫别人归还他们原有的产业,更多的是借他人之名赎回产业。此外,还有不少居乡贵族仍为共和国效力。

大革命对资产阶级有利,这固然是不言而喻的事,但有利的程度对所有人却并不完全一样。那些以“家景颇丰、生活阔绰”自夸的资产者如今不再趾高气扬了:他们开始满足于“年金收入者”、“土地出租者”这类更符合他们社会出身和社会身份的名称。旧制度时期的一些资产者或者因反对革命,或者因停留在1789年阶段和主张君主立宪,最后被人当作贵族看待。其中,有些流亡国外,丧失了家产,甚至让亲属受到牵累;另一些在果月十八日后仍被资产阶级共和派视为嫌疑分子。明哲保身的资产者也因取消行会、增收革命捐税、摊派公债和通货膨胀而受到财产损失。对商人说来,除了部分地受到以上几方面的损失外,还因经济统制而吃尽苦头,只要战争不停和信贷紧缺,他们不能期望以往的繁荣。由于英国封锁海洋和拦截商船,尤其由于殖民地的丢失,远洋贸易濒临破产。资产阶级的优势地位未受动摇。货币混乱带来的后果不像今天那样普遍,因为动产在整个国家富源中只占较小的地位。地主保留着他们的土地,一旦货币恢复正常,便能重新获得收入。在督政府末期,物价下降使资产阶级陷于困境,但这类有得有失的事在任何时候都会出现。何况,许多资产者显然通过购买国有产业和参加共和四年风月二十八日法开创的分赃弥补了损失。商人有更多的机遇,因为他们在日常活动中学会了投机,他们留在或流向国外的资金在原封未动地收回后,无论用于资助督政府或向国家供应货物,都能获取利润。例如,培勒戈和雷卡米埃等银行家,佩里埃兄弟和沙普塔尔等制造商都能逢凶化吉,甚至捞得油水。另一位被称为“贵人”的佩里埃在旧制度末年曾是多菲内工商界的巨头,并于1788年在维齐尔乡墅接待了革命解放的创导者,他赶上了种种机遇,后来使他的家族成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政治生活中享有盛名的一个大家族。

可见,资产阶级只是丧失了自己的部分代表,包括一些杰出的代表在内,阶级的内在结构也有所变化。不从事生产而依靠官职或祖业为生的那部分资产者,如年金收入者、旧军官、国家官吏、法律界人士等,虽然他们的地位并未真正动摇,但已不如旧制度下那么富裕。关于这一点,我们今天可以看得更加清楚。他们从思想上为大革命作了准备,提出了革命的原则,充当了革命的领导,最后却发现自己的领导地位逐渐被操纵经济活动的新富人所取代,因为这些新富人正购置地产,在缙绅中扩大影响和提高声望。从另方面看,资产阶级的地位也随着新富人加入自己的行列而更加巩固。当然,这些暴发户的类型也有不同。

最大多数的暴发户原是旧制度下所谓平民出身的小手工业主和小商人,他们利用机会买下了自己的住房、城里的其他房屋和市郊的土地。投机活动总是对中间商(特别是粮商和磨坊主)十分有利。个别小手工业主和小商人挤进了批发商和制造商的行列,大多数则沿着普通的道路向前发展:在商业和财产都得到扩大后,他们自己感到心满意足,他们的进过中学的儿子如果不继承父业,便进入行政机关或从事自由职业。他们竭力利用联姻、关系和习俗的途径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正因为如此,他们对纳税人选举制并不反感。文学家、时论作家、演员、艺术家和教授确实通过大革命提高了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只要能够功成名就,他们自然乐于为统治阶级服务。可以说,统治阶级也变得比以往较为民主;但是,大批新人的拥入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该阶级的性质。资产阶级化是法国社会演变的一大特征,法国大革命只是这个演变的一个历史阶段而已。

在所谓“新富人”中,还有另一种性格类型的人。他们往往不愿通过勤劳刻苦和节衣缩食逐渐发家致富,而企图在社会中一蹴而至,通过冒险的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类人虽然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的,但在社会和经济出现重大动荡的时期,即使平时谨小慎微的人也会不顾冒险而孤注一掷。在热月政变后,冒险家急剧滋生。他们爱虚荣,图享乐,摆排场,成为戏剧、漫画和歌曲的攻击目标。从那时起,昂戈夫人已是讽刺画中的著名人物。这些侥幸发了横财的人多数很快把家产挥霍干净,落到悲惨的下场。但是,情况也不尽如此,一些骗子手靠督政府发财致富,其中最著名的是乌佛拉尔。不少人在社会上神气了很长一段时间。最聪明的一些冒险家后来把资金投入商业,成为生财有道的批发商和制造商。他们不同于旧的资产阶级,因为他们没有文化,对无利可图的知识不感兴趣,对革命理想也一窍不通。他们死守着狭隘的功利主义,贪得无厌,不择手段。然而,即使蔑视他们的人也不能不承认,他们毕竟是资产阶级的一支新生力量,给资产阶级带来了新鲜血液;没有他们,资产阶级将会衰竭,因为暴发户的后几代子孙就不再像第三等级中的富裕家族那样拼命想挤进贵族行列中去了。

乡村社会中也发生了类似的演变,但规模更加巨大,因为农民占法国人口的大多数,正是农民的反抗才给了旧制度以致命的打击。实行税收平等,取消什一税和领主权,使革命精神在乡村有产者的头脑里丧失干净。他们同贫苦农民之间的鸿沟日益加深,贫苦农民所得的唯一好处只是废除了农奴制和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农民共同体的解体更加速进行。在实行了瓜分公地的村庄里,农民普遍有了小块土地;但多数村庄不愿瓜分公地,或者因公地面积过少,或者农民更希望保留公共牧场。国有产业的出售使自耕农户以及他们自有的土地有所增加,尤其在革命的第二阶段,即在实行山岳派法律的时期。到了督政府时期,购买国有产业的主要是资产者,除部分土地外,城市的住房、乡村的贵族宅第、修道院和树林全部落到他们的手里。即使在有利农民的那个时期,国有产业在拍卖时也总是让富裕自耕农和大农庄主占了便宜,因而农民资产阶级的地位正在不断上升和巩固。在实行限价以前或以后的时期,商业自由同样对这些人有利。根据租约法的规定,凡土地出售转让,土地租约同时失效,但教会产业例外。经营教会产业的农庄主获悉制宪议会要求教会土地购买者维持原租约后,感到十分高兴。山岳派国民公会表现得比较严厉:它允许国有产业购买者撤销原租约。经济统制给农业生产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这使农业生产者更清楚地看到,共同的保守利益把他们同整个资产阶级联系在一起。

在这少数人的强有力的帮助下,新秩序将在下一个世纪中逐步巩固。但也不能否认,大多数法国人的生活状况暂且没有很大改善。地位始终低于资产阶级的手工业主和零售商不但人数众多,而且生活方式也没有变化。据认为,他们的人数可能略有增加,这在原来行会领袖为保持其地位而禁止别人开业的行业和地方至少是如此。农村的前景看来较为暗淡,因为土地危机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许多农民仍感土地不足或租不到土地。前面已经讲到,分成制佃户对法律不能感到满意。

至于无产者,他们像其他人一样因取消间接税而有所得益,至少在城市,征税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乡村无产者摆脱了对领主的人身依附。工资没有随物价下跌,仍比1790年约高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督政府的最后几年恰逢丰收,穷人得以有暂时的喘息。然而,失业威胁仍然存在,特别是零工,济贫事业的衰落更使他们的生活没有保障。最后,工人的状况没有任何改善:帮工会逐渐在恢复,互助会正在开始建立,有些互助会成为支持工人反抗的互助组织,但禁止工人“同盟”和罢工的法令仍然有效。

雾月十八日前夕,法国社会的上等阶层还处于重新组合的状态,缙绅们希望在改组中夺回对社会的领导,重享荣誉和利益;他们正确地看到,关键在于如何维持国民的生计和习惯。国民为消灭贵族而容忍了对行会旧秩序的打击,也容忍了为他们鄙视的少数人飞黄腾达,但他们始终认为这是令人遗憾的权宜之计。除了在奥特依区的斯塔尔夫人、雷卡米埃夫人和孔多塞夫人的沙龙外,巴黎还有其他一些沙龙,各种出身和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均混迹其中,核心人物则是巴拉斯、乌佛拉尔以及他们得宠的轻浮女子,如塔里安夫人、哈姆雷夫人和约瑟芬·德·博阿尔内。她们的敞胸露臂和放荡不羁成为督政府时期种种传闻轶事的最好题材。但是,这个由几百人组成的上流社会并未用他们的伤风败俗影响法国人民。悲观论者认为传统的习俗已被动摇;其实,货币的混乱以及大批人经济地位的改变会使社会风气不可避免地偏离正轨。人们希望减轻道德败坏的严重程度,这无疑部分地说明了对基督教和教会学校的留恋,因为它们同道德教育是不可分割的。离婚在村镇尚未开始流行,虽然它把旧制度下被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丑事合法化了。即使在城市,许多人也把它看作是避免被没收财产的权宜之计。最热烈的革命者尽管在公共生活中积极争取自由和平等,但一回到家里,仍像1789年前那样坚决维护自己作为丈夫、父亲和老板的权威,而且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矛盾。雅各宾分子反对私生活中的不道德,无情地取缔妓女,但不主张家庭解体,也不赞成妇女解放。虽然妇女在某些“群众行动”中起了重要作用,雅各宾分子仍把她们排斥在政治生活之外,并封闭了她们的俱乐部。

九、经济自由和权利平等

人们往往单纯用逻辑雅理来判断制宪议会宣布的原则将会产生怎样的必然后果;其实,继承性的意义远比人们所想象的要深远得多。资本主义集中的发展只是在后来才改变了社会的结构,经验科学的技术革新也只是在后来才在改变物质生活条件的同时,扩大了个人的独立性。同这些后果相比,经济自由显然是新秩序的一个根本特征;何况,商人们也认为经济自由是制约其他一切因素的因素。但是,在十八世纪末,即使思想最大胆的人也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自由的重大意义,它的直接后果甚至得不到人们的普遍重视。

毫无疑问,经济自由有一个方面对法国人很有吸引力:只要具备了创业的条件,每个人都可以碰碰自己的运气,即使雇佣劳动者也有权决定在自己喜欢的时间和地点就业。当然,个人的抱负决不是大革命的产物,它存在于人的内心;但是,大革命既然给人以各种自由,它也赋予个人抱负以合法的地位。在这个意义上,经济自由便与其他各项自由不可分割地联结起来,成为最宝贵的自由,甚至是各项自由的象征。

技术革新如今已摆脱了一切障碍,而人们却对此十分冷淡。由于谨小慎微、因循守旧、自以为是或缺少资本,小手工业主不经深思熟虑决不肯轻易接受技术革新。他们逐渐由不愿革新转变为反对革新,因为采用新技术,特别是蒸汽机,势必会导致资本的集中。小手工业主害怕自己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懂得,机器将扩大失业队伍;农民看到,在集体权被取消后,他们将只能放弃土地。资产阶级希望革新农业耕作技术,因为土地仍是最宝贵的财富,因为农业生产提供国民收入的主要部分;但是,工业资本主义的情况就不完全如此。从事自由职业的资产者曾受过经济学家和百科全书派的熏陶,他们相信大企业能使科学同生产相结合,并有招收部分穷人做工的优点。然而,他们对扩大企业仍然犹豫,担心大企业会被金融家所操纵;担心企业的迅速致富会背离传统;担心经济的优势地位会削弱他们引以自豪的精神生活的作用;担心经济有朝一日会把政治垄断起来。即使在商人中,兴办事业的进取心也很不够。不建立银行足以表明他们的胆怯。很少有人想当工业巨头。法国人对英国经济普遍抱有偏见,相信建立在信贷基础上的英国经济势必会因采用机器而导致生产过剩,而欧洲一旦停止接受英国的出口,英国经济就会垮台。这种心理状态十分说明问题。假如法国像英国一样拥有丰富的煤矿,假如法国加速引进英国的机器和技术,大革命或许会给法国人一个心理冲击,从而打开他们的视野。可是,战争相反却中断了外来的进步影响。在督政府末期,技术进步有所恢复,但几乎仅限于棉纺业;蒸汽机仍未被利用,水力也往往不足:长期作为最重要的工业中心的巴黎正属于这种情况。一些资本主义大企业家,例如巴黎的里夏尔和勒努瓦,巴黎和根特的鲍文斯,图卢兹的博瓦野–冯弗雷特,占用国有的厂房和雇佣贫苦的劳力,特别是济贫所收留的弃儿,开始建立起大工厂。如同英国一样,这些工厂还远没有实行严格的专业化生产;有些企业家,如泰尔诺,仍保留商业资本主义的传统,除实行工场制造外,还利用家庭加工和农村劳动力,把制造、批发、销售、运输和借贷结合在一起。他们取得的实际成果给不少历史学家留下印象,但也不应忘记,工场企业毕竟规模较小,而且极其分散,小手工业在国内仍占主导地位,法国基本上是个农业国。耕作技术的停滞不前突出地表明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迟缓。历届议会虽然对英国的耕作方法很感兴趣,却不敢用圈地运动普及这些方法。制宪议会准许实行圈地,但为了缓和群众的反对,同时规定凡实行圈地借以逃避自由放牧的地主不再有让自己的牲畜进入他人土地的权利。制宪议会还决定,人工草地仍将不许自由放牧,因而不必圈起篱笆。随着耕作规章被取消,强迫轮作制也跟着取消,因而自由放牧只能在市镇公地才可进行。但是,由于没有用行政命令推行土地兼并,以上措施的进展极其缓慢,其效果在当时简直微乎其微。国民公会允许瓜分公地,以便增加小规模经营的数量。供不应求鼓励农民种植土豆、菊苣和油料;助税的取消使葡萄种植大大增加。这些演变没有打破传统的约束,丝毫不意味着现代农业的诞生。

可见,在革命的十年中,资本主义发展并未加快;相反,时局的动乱只是延缓了这一发展。大企业继续让小手工业主和农民很不放心,但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比革命前更多的损害。大企业还没有把劳动力集中起来,严格意义上的无产阶级尚未形成。总之,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大量的小手工业主同他们的佣工之间的界限仍然是模糊的。

经济自由和权利平等之间的矛盾尚未明显地暴露出来。在资产阶级看来,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矛盾,因为他们认为,平等意味着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然而,当他们为废除贵族的血统特权而宣布这一原则时,却暴露了第三等级内部各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对立,并加速了乡村共同体的瓦解;换句话说,经济状况的不平等上升到了首要地位。因此,即使在1789年7月,当资产阶级庆祝平民革命拯救了国民议会时,他们也没有摆脱他们历来对“平民”和“贱民”怀有的恐惧。在《人权宣言》宣布全体公民有权参与制订法律以前,制宪议员们接受了西哀士的意见,把能力(即财富)作为选举公职人员、特别是当选公职人员的先决条件。

选举保证金制度把国家的领导权交给了资产阶级,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权利平等首先出现了矛盾:政治民主制是解决矛盾的一个方法。但是,从开始起,一些民主分子就走得更远。他们揭露有产者对雇佣劳动者的为所欲为,这些猛烈的批评堪称未来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序曲。他们指出,对不具备享有权利平等能力的人说来,权利平等和自由只是一句空话。然而,他们的思考仍停留在富人和穷人之间的传统对立上;他们虽然经常为穷人辩护,却始终不能为穷人下个确切的定义;他们的分析显得软弱无力,因为他们维护旧的经济,而不突出强调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和生产的技术进步。只是在食物危机的压力下,他们才离开泛泛的空谈,站在消费者一边去反对生产者,实际上是站在城市人一边去反对农民,并要求把土地收归集体所有;他们的目的不是要剥夺耕种者的土地,而是为国家征集农产品寻找合法的理由。值得指出的是,莫姆洛于1792年9月提出这个论断时曾补充说,工商企业的所有权仍受国家的保障:这就证明,当时的经济基本上是农业经济,即使在形势极其紧迫的情况下,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最后,山岳派企图把民主共和国的意志强加于有产者和雇佣者。他们保护有产者,宣布对支持“土地法”者处以极刑,但同时又试图用继承法限制有产者的财产。他们向雇佣者提供免费的公共教育,并给生活最没有保障的人提供初步的社会保险。这种社会民主制构成解决权利平等问题的第二个方法,这个值得怀念的方法长期受到资产阶级的反对。尽管如此,山岳派虽然没有像后来的圣西门那样对财产的继承原则提出异议,他们并不反对经济自由,因为他们只是把限价制度当作战时的权宜之计。手工业者和零售商大致也有这种想法:他们不喜欢“大老板”,但又很愿意加入这些人的行列,这是他们的根本性矛盾。许多农民进行请愿,抱怨出售国有产业时没有给他们留下一份,可见他们也希望成为产业主。无套裤汉确实比山岳派更重视限价,百物昂贵和失业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物质利益在平民运动中所占的地位大大超过意识形态观点和对未来的憧憬。但是,他们强制推行的办法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因为在人们的回忆中,这些办法总是同物品匮乏和官僚主义的分配混乱联系在一起。此外,无产者纷纷反对限制工资;从这个角度看,那些从自由经济制度得益最少的人也不由自主地赞同自由经济。

当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已面临穷途末路的绝境时,巴贝夫和邦纳罗蒂提出了共产主义是实现权利平等不可缺少的条件的主张。但是,他们的预言仍带有时代的烙印。他们建议实行“土地法”,其目的是要把土地平分给耕作者,而并非主张集体生产。他们的共产主义仅限于实行产品的社会化,这就等于把共和二年的经济统制加以全面推广。在当时,唯有他们持这第三种方案。

雅各宾派的试验足以使绝大部分资产者不再像在大革命前那样乐善好施和对未来充满乐观,也不再像在革命最初几个月那样为维护第三等级的团结而鼓吹博爱。缙绅们永远忘不了经受的这场惊吓。热月九日标志着长时期的政治反动和社会反动的开始。共和三年宪法恢复了选举保证金制度,并特地给平等和所有权下了一个符合资产阶级要求的定义。在督政府统治期间,余下的国有产业多数都落在资产阶级的手里。共和七年风月十四日(1799年3月4日),共和国把君主时代典押的产业无偿或廉价出让给典据持有人,得到好处的也还是资产阶级。共和国本可以按照1793年7月17日法案收回那些因带有封建语汇而已失效的土地租约,但这个方案长期议而不决。但是,共和国却强制拒不退佃的布列塔尼农民同意地主必要时可赎回租约。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租佃双方洽商租约的新法律于果月十八日前由五百人院通过,又在果月十八日后被元老院通过。资产阶级在这类问题上总是意见一致的。乡村居民的集体权再次引起争议,在树林问题上尤其如此;瓜分村社公产已经停止。司法改革略有改变:家庭会议被逐渐取消;治安法官的裁决逐渐减少;立案审理恢复了收费制度。家庭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有人反对离婚,共和二年通过的便利离婚的法律被废止;康巴塞雷斯指出,1793年关于准许私生子寻找生父的法律仅对过去有效,他提出的法典草案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父权和夫权,同时也限制了私生子的权利。

但是,反动并未走得太远,因为缙绅内部也四分五裂:怀念旧制度的一些人不能原谅另一些人,坚持君主制的1789年革命者对共和派有很多不满,并恨透了“弑君者”;督政府分子害怕新雅各宾派;许多革命者所共有的强烈反教会倾向更增加了混乱。

十、贫困化和战争

当十八世纪行将结束时,绝大多数国民认为旧制度已一去而不复返,他们对政治生活和社会对抗也不再关心,资产阶级已胜券在握。青年人完全没有1789年的激情。他们不幸生长在动乱的年代,每当回顾童年时经历的磨难,无不充满着怨艾;这一代青年十分贪图享乐,比通常的青年更加容易同他们的父辈对立。许多成年人已对动乱感到厌倦;他们希望安享晚年和重见繁荣。

革命让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革命使法国变穷了。公共设施破败不堪,即使巴黎的建筑物和道路也年久失修。死亡率上升了:据说,仅在军队中就有六十万人死亡或失踪。共和国虽然把疆土扩展到了“天然边界”,但它失去了殖民地,海上封锁使法国出口额比1789年减少一半。此外,为了保住新占领的土地,法国必须继续打仗;在上一次战役里,法国丢失了整个意大利以及瑞士的一半,勉强避免了国土遭到入侵。

可是,人们的最大希望是先结束国外战争,再结束内战。只有军需商和害怕英国竞争的制造商才对敌对行动称心如意。即使在多次依靠军队渡过难关的督政府中,也有不少人主张为建立和平不惜放弃全部或部分兼并土地。共和八年雾月二日(1799年10月23日),元老院否决了五百人院的一项议案,该议案提出对主张或支持割让国土的人,以及对接受包含这类条件的人处以死刑。波尔歇在反对该议案时直截了当地指出,在他看来,如果在谈判过程中硬是不肯把部分同胞交给外国统治,那将是荒唐的。雾月十日(10月31日),据说热月党人多弩在《十年》发表一篇文章,责备国民公会不该宣布共和国的边界不可更改,因为这就等于宣布“把战争无限期延长,直到所有法国人死光为止”。这些对战争已感厌倦的法国人认为,1793年共和派的英雄主义是可笑的蠢举。

十一、雾月十八日事变的意义

除军队以外,革命的建设性业绩尚未完成;人们对宪法的许多条款持有异议。热月九日后的反动仍未使宪法满足资产阶级的愿望。此外,共和三年宪法的自由化尝试并不成功,督政府只是用一些权宜之计弥补该宪法的缺陷,未能赋予制度以必要的效率。最后,一年一度的选举使督政府成员面临被反革命派或被民主派排斥的危险。他们在策划新的政变时,首先就想到用聘任制代替选举制,以便稳掌政权。反对派指责他们企图玩弄花招谋取“终身职务”,这确实正中他们的要害。这伙人其实并不单纯为自己谋利:反革命派或民主派的胜利会使整个资产阶级受害。因此,雾月十八日事变,或更确切地说,雾月十九日事变,在历史的远景中具有广阔的意义,因为它更加符合法国当时的社会发展,波拿巴的上台又为它增添了光彩。

当时的形势使波拿巴政变变成军事独裁,而波拿巴的大权在握又对资产阶级十分有利。没有雾月党的帮助,波拿巴不能建立和巩固其政权;但是,为了登上皇位,他又必须摆脱对雾月党的依赖。波拿巴因此与教会重归于好,大赦流亡者,任用所有愿意投靠他的人,不论他们是贵族或资产者,是王党或共和分子。这样,他促使了当时统治阶级的不同派别达成暂时的团结,而他则以监护人身份,督促这个阶级根据他的意愿创建体制和制订法典,并让其成员担任国家和各级行政机构的高级官员,以便加快经济复兴,巩固阶级统治,进而实现资产阶级在1789年所确定的最终目标和完成大革命的任务。

内战终于结束,欧洲和平也一度实现,而法国的占领地和殖民地却未受丝毫损失,波拿巴的深得人心与此关系甚大。

然而,雾月党人对波拿巴的专横跋扈和耽于幻想却估计不足。他们以为波拿巴在处理政务时会同他们协商一致,而波拿巴对他们却不予理睬;他甚至剥夺资产阶级起码的自由。最令人失望的是,他竟越过“天然边界”重启战端,肆无忌惮地和无限期地把战争进行下去,终于把国家引向了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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