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也许在英国人争取自由的整个期间)有句谚语说,假使能保证有一个好的专制君主,君主专制政体就会是最好的政府形式。我看这是关于什么是好政府的一种极端的也是最有害的误解。这种误解如不加以清除,就将严重地损害我们关于政府的一切推理。

这个谚语的假设是,在杰出人物手中的绝对权力将保证完善而明智地执行政府的一切义务。好的法律将被创设并施行,坏的法律将得到改革;最优秀的人将被放在一切负责的位置上;在这个国家的情况和它的知识和道德教化程度允许的条件下,司法将得到很好的实施,公共负担将规定得很轻而且很适宜,每个行政部门将得到廉洁而明智的管理。为了辩论起见,我愿意承认这一切;但是我必须指出这种让步是多么大;甚至要产生和这一切相接近的结果也要求有比好的专制君主这个简单词汇所具有的意义多得多的东西。实现这些结果事实上将意味着不仅仅一个好的君主,而且一个洞察一切的君主。他必须在任何时候都相当详细地正确了解国家每个地区每个行政部门的行为和工作,必须能够在给予他的全部时间即和给予一个最低微的劳动者一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里有效地注意和监督这广阔领域的一切部分;或者他必须至少能从他的臣民群众中不仅辨别和选出一大批适于在监督和控制下管理每个公共行政部门的忠实而有能力的人,而且辨别和选出少数具有杰出美德和才能的人,这些人不仅可以被信任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工作,而且对别人实行监督。差强人意地完成这项任务就需要有非凡的才能和精力,因此我们所假设的好的专制君主很难想象会同意承担这项任务,除非为了逃避不可忍受的祸患和对未来的事情作过渡的准备。但即使没有上面开列的大项目,论点也能成立。假设困难消失了,那时情形怎样呢?一个具有超人的精神活力的人管理着精神上消极被动的人民的全部事务。他们的消极被动暗含在绝对权力这个观念本身中。整个民族,以及组成民族的每个人,对他们自己的命运没有任何潜在的发言权。关于他们的集体利益他们不运用自己的意志。一切都由并非他们自己意志的意志为他们作决定,违反这种意志对他们说来是法律上的犯罪。在这种制度下能造成什么样的人呢?他们的思想或活动能力在这种制度下能得到什么发展呢?他们或许能被允许考虑纯理论的问题,只要他们的考虑或者不涉及政治,或者同实践毫无联系。在实际事务上,他们最多只能被容许提建议;而即使在最温和的专制君主的情况,也只有被认为优秀或以优秀出名的人才能指望他们的建议能被负责管理事务的人们知道,至于重视就更说不上了。一个人当他的思想不会有什么实际效果而仍要不怕麻烦地去思想,或者使自己适合于他并无指望被允许去担任的职务,这个人对智力活动本身一定具有极不平常的爱好。对智力活动的唯一充分的诱因(这在一个世代中不过是少数几个人的情况),是智力活动的结果有被实际采用的希望。并不由此得出结论说这个民族整个地缺乏智力。通常生活上的事务,这是必然要由每个人或每个家庭自己处理的,将唤起某种程度的才智和实际能力(在这些概念的一定的狭窄范围内)。可能有第一流的大科学家,他们为了科学的实际利用或是为了研究上的乐趣而钻研科学。将会有一群官僚,以及被训练作官僚的人,他们将被教会至少某些政府管理和公共行政的经验原则。可能有也常常有过由国家的最好的智力在某个特殊方面(通常是军事方面)组成的系统,俾增进专制君主的威严。但一般公众依然无知无识并对一切较大的实际问题不感兴趣;或者,如果他们对这些问题有任何了解的话,那也不过是一知半解,就象从未拿起过工具的人所具有的机械知识那样。他们受到妨害的不仅是在知识方面;他们的道德能力也同样受到妨碍。凡是人们的行动范围受到人为的限制的地方,他们的感情也就相应地变得狭隘和不健全。感情的食粮是行动;甚至家庭的感情也有赖于自愿的照顾。使一个人不能为他的国家做任何事情,他也就不关心他的国家。古来有一句谚语说,在专制国家最多只有一个爱国者,就是专制君主自己。这个谚语是以正确理解绝对服从——哪怕是对善良而贤明的统治者的服从——的后果为依据的。还有宗教;也许可以认为,宗教至少是一种可以依靠来提高人们的眼光和思想的力量。但是即使假定宗教不为了专制政治的目的而受到歪曲,它在这些情况下也不再是一种社会关心的事,而缩小为个人和上帝之间的个人私事,涉及的只是他个人的拯救问题。这种形式的宗教和最自私最狭隘的利己主义是完全适合的,和肉欲本身一样不能使信仰者在感情上和其同类一致起来。

好的专制政治意味着这样一个政府:在这个政府里,就依靠专制君主来说,不存在国家官吏的实际压迫,但人民的一切集体利益由政府代他们进行管理,有关集体利益的一切考虑由政府替他们去作,他们的思想形成于并同意于这种对他们自己的能力的放弃。一切事听任政府,就象听任上帝一样,意味着对一切事毫不关心,并把它们的结果,如不合自己的意思,当作上天的惩罚加以接受。所以,除对思维本身有智力上的兴趣的少数好学的人以外,整个人民的才智和感情让位给物质的利益,并且当有了物质利益时让位给私生活的娱乐和装饰。但这样说的意思是,如果全部历史的见证还有价值的话,民族衰落的时代已经到来,就是说,如果这个民族曾经达到某种文明的话。如果它未超出东方民族的状况,在那种情况下,它就继续停滞。但如果象希腊或罗马那样,由于活动力、爱国主义和心胸宽广——这些民族性格完全是自由的结果——它曾达到较高的文明,它就在几个世代内退到东方的状态。而那种状态并不意味着呆滞不动,保证不再变坏;它往往意味着遭到更强大的专制君主或是保持着粗野和自由活力的邻近野蛮民族的侵略、征服,并被降为国内的奴隶。

这不仅是专制政府的自然倾向,而且是它的内在的必然性。这是无法逃避的,除非专制政府同意不成其为专制政府,被设想为好的专制君主的人不行使他的权力,并且,尽管保留着该项权力,允许政府的一般事务进行得就象是人民真正自己管理自己那样。不管这是怎样很少可能,我们可以想象一个遵守着立宪政府的很多规则和限制的专制君主。他可能允许使舆论得以形成并对国家事务表示意见的出版和言论自由。他可能容许地方的利益在不受政府干涉的情况下由人民自己管理。他甚至可能在自己周围设置一个或数个由全体或部分人民自由选出的政府委员会,而在自己手中保留着征税权和最高的立法以及行政权力。假使他这样做并一直放弃作为专制君主的权力,他将除掉专制政府特有的一大部分害处。对公共事务的政治能动性和能力将不再受到阻碍地在人民内部发展起来,而一种不单纯是政府应声虫的舆论将形成起来。然而这样的改进将是新的困难的开始。这个不受君主支配的舆论必定是要不支持他的,要不就是反对他的;非此即彼。一切的政府必定会使许多人不高兴,而这些人现在有了正规的机关,并能够表达他们的感情,因此反对政府措施的意见也会常常表达出来。当这些不利意见碰巧是多数意见时,君主该怎么办呢?他将改变他的方针吗?他将听从人民吗?如果是这样,他就不再是专制君主而是立宪君主了。后者作为人民的机关或第一公仆不同的只是不能罢免罢了。如果不是这样,他就必须或者用他的专制权力将反对意见压制下去,或者就将产生人民和独夫之间的持久的对抗,其结局只能有一个。即使是消极服从的宗教原则和“神权”也不会长期防止这种局面的自然后果。君主将不得不屈服并遵从立宪君主的条件,或者让位给愿意这样做的人。这样一来君主专制就主要是名义上的,它将不具有被认为属于绝对君主制的很多优点。另一方面,它将在极不完全的程度上实现一个自由政府的优点。因为不管公民实际享有的自由可能有多大,他们决不会忘记他们是勉强被容许保有这种自由的,并且是靠了一种在国家的现有政体下随时可能被收回的让步保有这种自由的。不能忘记他们在法律上是奴隶,尽管是一个明智的,或者是宽容的君主的奴隶。

如果由于人民的无知、冷漠、倔强、刚愎自用,以及由于用自由制度所提供的强有力的武器武装起来的自私的个人利益的腐败结合对最有益的公共进步设置了种种障碍,而呻吟于这些障碍下的失去耐心的或感到失望的改革家们,有时竟渴望一个铁腕人物来摧毁所有这些障碍并迫使难以驾驭的人民接受较好的管理,是毫不足怪的。但是(除开这一事实不说:有一个时常改革弊政的专制君主,就有九十九个只知制造弊政的专制君主)朝着这方向寻求实现他们的希望的人们,从好政府的观念中漏掉了其主要的成分,即人民本身的改进。自由制度的好处之一,就是在这制度下统治者不能放过人民的意愿不管,为他们改善事务而不改善他们。如果不管人民怎样也能将他们管理好的话,他们的好政府就不会比一个未经自己提供合作由外国武力解放的人民的自由维持得更长久。诚然,专制君主可能教育其人民;而真正这样做,将是对他的专制的最好的辩解。但是任何旨在造就人而不是制造机器的教育,到头来都会使他们提出支配他们自己的行动的要求。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的先驱们就是耶稣会会员教育出来的。甚至耶稣会的教育看来也足够真正唤起对自由的渴望。凡是增强人的能力的,不管是在多么小的程度上,都会创造对无阻碍地运用这种能力的更大愿望;普及教育如果不是为了肯定将诱导人民去想望,并很可能会提出要求的那种状态而教育人民,就是一种失败。

我决非谴责在极端危急的情况下以暂时的独裁形式掌握绝对的权力。自由的民族在古时候曾经根据他们自己的选择赋予这种权力,作为对国家用较温和手段所无法消除的弊病的一剂必要的猛药。但是对这种权力的接受,即使是在严格限制的时间内,也只有当独裁者,象梭伦或毕达古斯 (1) 那样,用他所掌握的全部权力来消除妨害民族享有自由的障碍时才是可以原谅的。好的专制政治完全是一种虚假的理想,它实际上(除了作为某种暂时目的的手段)是最无意义和最危险的奇异想法。以毒攻毒,在一个文明有所发展的国度,好的专制政治比坏的专制政治更为有害,因为它更加松懈和消磨人民的思想、感情和精力。奥古斯都 (2) 的专制政治使罗马人为提比略 (3) 作好准备。假使罗马人性格的整个风格最初没有遭到近两个世代的温和奴隶制的磨损,他们可能会留下足够勇气反抗更可恶的奴隶制吧。

不难表明,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府;每个公民不仅对该最终的主权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至少是有时,被要求实际上参加政府,亲自担任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务。

为检验这个命题,就必须联系到上一章所指出的为便于对政府长处的研究而划分出的两个部分加以考察,即:政府通过社会各种成员现有道德的、智力的和积极的能力促进社会事务的良好管理到何种程度,以及它在改善或败坏这些能力方面的效果如何。

不用说,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并不是指在一切文明状态都是实际可行的或适当的政府形式说的,而是指这样一种政府形式,在它是实际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它伴随有最大数量有益后果,直接的和将来的。完全的平民政府是能够主张具有这种性质的唯一政体。它在政体表现其优越性的两个部分都是卓越的。它比任何其他政体既更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又促进较好的和较高形式的民族性格的发展。

它有关当前福利的优越性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这两个原则具有和关于人类事务所能规定的任何一般命题同样普遍的真理性和适用性。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或任何一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当有关的人本人能够并习惯于捍卫它们时,才可免于被忽视。第二个原则是,从事于促进普遍繁荣的个人能力愈大,愈是富于多样性,普遍繁荣就愈达到高度,愈是广泛普及。

试将这两个命题具体化到当前场合。人们愈具有自保 的力量并进行自保 ,他们就愈能免遭他人的祸害;只有他们愈是自助 ,依靠他们自己各别的或共同的行动而不仰赖他人,才愈能在同自然的斗争中取得高度的成功。

前一命题——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唯一可靠保卫者——是深谋远虑的基本准则之一,每个能够处理自己事务的人在涉及到他自己时总是暗含地按照它行动的。的确,许多人对它作为政治学说感到极大厌恶,并且爱把它公然诬蔑为普遍自私的学说。对此我们可以回答说,人通常总是爱自己胜于爱别人,爱和自己接近的人胜于爱较疏远的人,当这一点不复是真理的时候,从那时起,共产主义就一定不仅是实际可行的,而且是唯一可以辩护的社会形式了。而且,到那时候,共产主义将肯定会得到实行。就我自己来说,既不相信普遍的自私,我不难承认甚至现在共产主义在人类的精华中就会是可行的,在其他人中也可能变成可行的。但是由于这一意见就是不受那些不满于私利占有普遍优势的学说的现制度的维护者们欢迎,我倒以为他们实际上确是相信大多数人考虑自己先于别人的。然而,为了支持一切人参加行使主权的主张,甚至不必要作这种断言。我们不需要假设说,当权力存在于一个排他的阶级手中时,该阶级将明知和有意地为自己而牺牲其他阶级的利益。这样说就够了:在没有天然的保卫者的情况下,被排除的阶级的利益总是处在被忽视的危险中。而且,即使看到了,也是用和直接有关的人们不同的眼光去看的。举例来说,在我们国家,被叫做工人阶级的那个阶级可以认为就是被排除在对政府的一切直接参加之外的。我不以为参加政府的各阶级一般地有为自己而牺牲工人阶级的任何意图。他们曾经有过那种意图;看看那些长期以来用法律压低工资的坚持不懈的尝试吧。但是今天他们通常的意向恰恰相反,他们愿意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作出相当大的牺牲,特别是金钱上的牺牲,而且可以说失之过分慷慨和不分青红皂白的慈善。我也不认为在历史上任何统治者曾有过如此真诚的对自己的贫苦同胞尽义务的愿望。然而议会,或者组成议会的几乎所有成员,曾有过一瞬间用工人的眼光去看问题吗?当涉及工人本身利益的问题发生时,不是仅仅从雇主的观点去加以考虑吗?我并不是说工人对这种问题的看法一般地比其他人的看法更接近真理;但它有时是完全同样接近真理的。无论如何应当恭敬地听取他们的意见,而不应当象现在这样不仅不予尊重而且加以忽视。比方说,在罢工问题上,我怀疑在上院或下院的主要成员中是否有哪怕是一个人不坚决相信事情的理由无条件地在雇主这边,而受雇人的意见简直是荒唐可笑的。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清楚地知道情形远远不是这样;如果举行罢工的阶级能够让议会听到自己的意见,问题将会以完全不同的、远远不是那么肤浅的方式进行讨论的。

和人类事态密切相连的一种情况是,任何保护他人利益的意图,不管多么真诚,都不能使束缚他们双手的事变得安全或有益。更加显然正确的是,只有靠他们自己的双手才能作出对他们的生活情况的任何积极的和持久的改善。通过这两个原则的连带影响,一切自由社会,比之任何其他社会,或者比自由社会在丧失自由以后,既更能免除社会的不公正和犯罪,又可达到更辉煌的繁荣。试将世界上的自由国家(在继续保持其自由的期间)和同时代的君主专制或寡头专制国家的人民作一对比:将古希腊城市同古波斯帝国的州对比;将意大利的共和国和佛兰德 (4) 及德意志的自由城市同欧洲的封建君主国对比;将瑞士、荷兰和英国同奥地利或革命前的法国对比一下吧。自由国家的较高的繁荣明显得无法否认。这种繁荣证明它们在良好的政府和社会关系方面的优越性,此外在历史的每一页中也是明显的。如果我们不是将一个时代同另一时代作比较,而是将存在于同一时代的不同政府作比较,则任何夸大其词硬说存在于自由国家的开诚布公中的混乱也一刻不能同渗透在君主制国家整个生活中的对人民群众的轻蔑的践踏相比,不能同在他们称之为财政安排的掠夺制度下,以及在他们的可怕的法院秘密中,每日每时发生的令人憎恶的个人暴政相比。

必须承认,自由的好处,就它迄今被享有的情况而论,是通过将自由的特权扩及于社会仅仅一部分人而取得的;而将这种特权公平地扩及于全体人民的政府则仍然是有待实现的迫切要求。但是尽管向这一点接近每一步都具有独立的价值,并且在普遍进步的现有状态下比接近更进一步的事情在许多场合也无法做到,然而全体人民共同享有自由的好处则是理想上完善的自由政府概念。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被排除在自由以外,被排除者的利益也就得不到其余的人所得到的保证,并且他们在为他们自己以及社会的福祉发挥能力方面所具有的活动余地和所得到的鼓励就比未排除在外要少了,而国家的普遍繁荣总是和这种能力的发挥情况相适应的。

有关当前福利即有关当代事务的良好管理的情形就是这样。如果我们现在转到政府形式对人的性格的影响问题,我们将看到平民政府之优越于其他政府形式,就更是确定无疑的了。

这个问题其实是以另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转移的,这个问题就是:为了人类的普遍利益,在两种普通的性格类型中以哪一种占优势为好——积极的性格类型还是消极的性格类型;是同邪恶作斗争的性格类型还是忍受邪恶的性格类型;是适应环境的性格类型还是努力使环境适应自己的性格类型。

从道学家的观点和人类的一般好恶说来,是赞成消极的性格类型的。富有活力的性格也许值得赞美,但是默从的和恭顺的性格则是多数人个人所喜欢的。我们邻人的消极无为增加我们的安金感,有利于我们的任性的举动。消极性格的人,如果不是碰巧需要他们活动的话,似乎是我们自己道路上的较小障碍。一个满足的人不是一个危险的对手。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人类事务的一切改进都是不满足的人努力的结果;况且,积极的人学会忍耐比消极的人变得充满活力要容易得多。

在三种精神上的优点即智力上的、实践上的和道德上的优点中,就前两者来说哪一种性格更有利是毋庸置疑的。一切智力上的优越都是积极努力的结果。事业心,为我们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不断前进和不断地尝试和完成新事物的愿望,甚至是思辨的才能,尤其是实践的才能之母。适合于另一性格类型的智力修养则是属于只凭一时高兴或只作简单思维的人那种软弱无力和模糊不清的东西。检验真正而有力的思维即探究真理而不是徒事空想的思维的标准,就是思维能成功地应用于实践。假如不存在这种目的,给思想以确实性、准确性和可以理解的意义,思想就不会产生比毕达哥拉斯学派(Pythagoreans)神秘的形而上学或是古代印度的吠陀经更好的东西。涉及到实际的改进,事情就更加明显。改进人类生活的性格是同自然力和自然倾向作斗争的性格,而不是屈服于自然力和自然倾向的性格。一切为自己谋利益的性格也都属于积极的和有力的性格,因为促进社会每个成员的利益的习惯和行为无疑至少是到头来最有助于整个社会进步的习惯和行为的一部分。

但是就道德上是否更可取这点来说,乍看起来似乎是有怀疑的余地。我所说的不是普遍存在的赞成消极性格的宗教感情,它把这种性格看成更符合对神意的顺从。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样培养了这种感情;但是能够抛弃这一反常情况以及其他许多反常情况的唯有基督教。抽象地从宗教上的考虑说,消极的性格屈服于障碍而不是力求克服障碍,的确不论对自己或他人可能都不是很有益处的,但至少可以指望它是无害的。知足总是被算做道德上的一种美德。但是,认为知足必然地或自然地附随于消极性格则是完全的错误;而且这种看法是没有好处的,其道德上的后果是有害的。当人们希望得到自己所没有的利益时,凡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该项利益的人就容易对能这样做的人投以怨恨和恶意的眼光。而满怀希望为改善自己的情况而奋发努力的人,对从事同一工作或在该工作中取得成功的人却抱着善意。在多数人都这样从事工作时,那些达不到目的的人有了国家的一般习惯给他们的感情所定下的调子,于是把他们的失败归之于缺乏努力或机会,或者归之于他们个人的坏运气。但那些显然希望得到别人有的东西,却并不努力去争取的人,不是不停地抱怨命运未替他们做他们自己不试图做的事情,就是对那些拥有他们想要有的东西的人充满嫉妒和恶意。

生活中的成功愈被看做或相信是命运或偶然事件的结果而不是努力的结果,嫉妒就愈发展成为民族性格的一种特征。全人类中最嫉妒的是东方人。在东方的道学家中,在东方的故事中,嫉妒的人是异常突出的。在现实生活中,他对一切拥有任何可以想望的东西的人来说是一种恐怖,不管是一座宫殿也好,一个长得漂亮的孩子也好,或甚至好的健康和精神也好,他只要看一眼就有充满迷信的邪恶眼光的效果。在嫉妒上,和在活动上一样,仅次于东方人的是某些南欧人。西班牙人用嫉妒纠缠着他们的所有伟大人物,使他们的生活变得难堪,并一般地做到使他们的成功过早地结束 (5) 。至于法国人,他们本质上是南方民族,尽管性情容易冲动,但专制政治和罗马天主教教义的双重教育使顺从和忍耐变成这民族的共同性格,变成他们一致接受的智慧和优秀的概念。如果说法国人彼此之间的嫉妒,以及对一切卓越事物的嫉妒,不比现实情况更厉害,这种情形应该归功于法国人性格中的许多可贵的起抵消作用的因素,特别是法国人的优异的个人能力。这种个人能力虽然不如自助的和奋斗的盎格鲁撒克逊人那样百折不挠和较少间歇,但是仍然在他们制度的实施上有利于这种能力的差不多每一个方面显示了出来。

毫无疑问,在一切国家都存在真正知足的人,他们不仅不寻求,而且不想望他们所没有的东西,这些人自然对显然有较好运气的人不怀恶意。但是大部分表面上的知足则是和懒惰或放纵结合一起的真正的不满足。这种不满足的人不采取提高自己的合法手段,却喜欢把别人降低到他自己的水平。如果我们仔细考虑一下甚至是无害的知足的情况,我们就会看到,只有当他们的漠不关心仅仅是对改善外部环境而言,而且努力在求取精神价值上的永久进步,或至少有裨益他人的无私热情时,知足的情况才赢得我们的赞许。一个毫无抱负,不想使任何别人幸福,不想促进自己国家或邻人的福利,或是改进自己精神上的美德的知足的人,或是知足的家庭,既不会引起我们的赞美,也不会得到我们的赞同。我们理所当然地把这种知足归于单纯的懦弱和无志气。我们所赞同的满足,是在没有不可能得到的东西的情况下愉快地工作的能力,是对不同的想望对象的相对价值作出的正确评价,以及当二者不可得兼时舍小取大的意愿。然而这些对积极从事改进自己或他人命运的人说来是自然具有的优点。不断地对照着困难衡量自己能力的人,懂得什么困难是他所不能克服的,懂得什么困难他虽然可能克服但是得不偿失。其全部思想和活动为实际可行而且有益的事业所需要并习惯地将它们运用于这种事业的人,就是比所有其他的人最少可能让自己的思想在不值得得到或是对他来说不值得得到的东西上滋长不满情绪的人。因此,积极的、自助的性格不仅是本质上最好的,而且是最有可能得到相反的性格中一切真正好的或可想望的东西。

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奋斗的、进取的性格,只是由于它通常把精力消耗在极为次要的对象上而受到批评指责。本质上它是人类普遍进步的最好希望的基础。人们敏锐地观察到,每当事情发生差错时,法国人的习惯冲动是说“不要着急”,英国人则说“多么丢脸”。当事情出错而认为是丢脸——急忙作出结论说坏事本来能够并应当避免的人,归根到底是为了使世界变得更好尽最大努力的人。如果愿望摆得较低,不超出物质享受和夸示财富,则精力发挥的直接结果将不外是把人力不断用于物质对象。但即使是这种情况,也为智力上和社会上的最大成就创造机会和准备好机械设备。有了旺盛的精力,有人将应用它,并越来越多地用来不仅仅完善外部环境,而且也用来完善人的内在本性。不活动、无志向、无愿望,对改进说来是比用错精力更为致命的障碍。当这种情况存在于群众中时,少数强有力的人的极可怕的错误领导才成为可能。使人类大多数人停留在野蛮或半野蛮状态的主要就是这种情况。

原来,不容怀疑的是,消极被动的性格类型是独夫的统治或少数几个人的统治所喜爱的,而积极自助的性格类型则是多数人的统治所喜爱的。不负责任的统治者们需要的是被统治者的默从而不是除了他们所能强迫去做的以外的任何活动。服从命令是一切政府对完全不参加政府的人们当做自然法则谆谆教诲的。上级的意志,以及作为上级意志的法律,是必须服从的。但在其余行动中具有意志或气魄或内心活动的动力的人们,决不是统治者手中单纯工具或材料。在他们显示这些特质时,不是得到专制君主的鼓励,而是必须为之求得专制君主的宽恕。即使当不负责任的统治者尚未足够意识到来自臣民的精神活动的危险想要加以压制时,统治者的地位本身就是一种压制。人们的努力因它本身的显然软弱无力而受到限制比任何积极的阻碍对它的限制更大。在服从他人意志和自助及自治的美德之间,存在着自然的对立。对立的程度视束缚大小而定。统治者们控制其臣民的自由机构的程度,或代之以替臣民管理其事务的程度各有不同。但这种不同只是程度上的不同,不是原则上的不同;最好的专制君主往往趋于将其臣民的自由机构束缚起来的极端。坏的专制君主,当他的个人纵欲得到满足的时候,有时可能愿意让人民自行其事;不过好的专制君主坚持为臣民做好事,使臣民按照比他们自己所知道的更好的方式各尽其职。将法国制造业一切主要部门限制在固定工序的规则就是伟大的科贝尔 (6) 作出的。

如果个人感到他自己除自然法则或他参与规定的社会授权外不受任何其他的外部限制,而且如果他认为这种授权是错误的,他可以公开表示异议,并积极努力谋取将它改变,在这种地方人的能力的状态是很不同的。当然,在一个多少是得人心的政府下,即使是不享有充分公民权的人也可行使这种自由。但是当任何一个人都立足于平等的基础上,不须感到他的成功有赖于他在自己并非其中之一的一群人的感情和气质上所能造成的印象时,这对他的自助和自己依靠自己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格外鼓励。被排除在政体之外,不得不从门外向自己命运的主宰者恳求,而不是到里面去进行商谈,对个人来说是很令人沮丧的,对一个阶级来说是尤其会感到沮丧的。自由对性格的最大鼓舞效果,只有当受到影响的人成为,或者指望着成为和别人一样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时才能得到。甚至比这个感情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从有时要求公民在一段时间内轮流行使某种社会职务所能得到的性格上的实际锻炼。人们未充分考虑到,在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对他们的想法或是对他们的感情所给予的伟大感是多么少呵。他们做的是日常工作;他们的劳动不是出于热爱,而是出于最基本的个人利益即满足每天的需要;无论是所作的事,或是做这事的方法,都不会把他们的精神引导到超出个人以外的思想或感情;若是能得到有教益的书,也没有促使他去读的因素;并且在多数情形下个人接触不到在教养上超过自己的人。给他们一些有益公众的事情做,就多少可以弥补所有这些缺陷。如果情况允许分派给他相当多的公共义务,就会使他成为有教养的人。尽管古代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存在着缺点,但是古雅典的陪审员和公民会议的实践将普通雅典公民的智力水平提高到远远超过古代或现代任何其他群众曾有过的事例。这一点的证据在我们伟大的希腊历史家的记载中是显而易见的;但我们只要看看他们的伟大演说家们认为最适于有效地影响他们的理解力和意志的那些杰出的演说就够了。中等阶级较低阶层的英国人,由于他们负有担任陪审员和教区职务的责任,于是产生了性质与此相同的好处,尽管在程度上远逊于古雅典人。这种好处虽然不能和每个雅典公民从雅典的民主制度得到的公共教育相比,享受这种好处的人不那么多,也不是那样连续不断,也不引导他们达到那么多样性的高尚想法,但仍然使他们在思想的广度和能力的发展上变成同那些一生中只是拿笔杆子或站柜台售货的人们完全不同的人。更为有益的是普通公民参加公共职务(即使这种情况不多)所得到的道德方面的教育。当从事这种工作时,要求他衡量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遇有相冲突的权利要求,应以和他个人偏爱不同的原则为指导;到处适用以共同福利为其存在理由的原则和准则;并且他常看到在同一工作中和他共事的人们比他更熟悉这些观念和实际运用,他们的研究将帮助他明白道理,并鼓舞他对普遍利益的感情。使他感到自己是公众的一分子,凡是为公众的利益的事情也是为了他的利益。没有这种培养公共精神的学校,几乎就不会感到,不处在显赫社会地位的普通人,除了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以外,还对社会负有义务。不会有和公众同一化的无私的感情。每种思想或感情,无论是关于利益还是关于责任,都被吸收到个人和家庭之中。个人从不想到任何集体的利益,不想到和别人共同寻求的任何目的,而只是和别人竞争,并在某种程度上以邻为壑。邻人既不是同盟者或同事,因为他从来没有为共同利益从事任何共同事业,所以只是一个敌手。因此甚至私人道德也受损害,而公共道德实际上已不存在。假若这就是普遍和唯一可能的事态的话,立法者或道德家的最大愿望也就只能是使社会中大多数人成为一群无害地并排在一起啃着青草的羊罢了。

经过上述各种考虑,显然能够充分满足社会所有要求的唯一政府是全体人民参加的政府;任何参加,即使是参加最小的公共职务也是有益的;这种参加的范围大小应到处和社会一般进步程度所允许的范围一样;只有容许所有的人在国家主权中都有一份才是终究可以想望的。但是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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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梭伦(Solon,约公元前639—559)、毕达古斯(Pittacus,约公元前651—569)均古希腊政治家。——译者

(2) 奥古斯都(Augustus,公元前63—公元14)是古罗马帝国第一代皇帝(公元前27—公元14)。——译者

(3) 提比略(Tiberius,公元前42—公元37)是古罗马帝国第二代皇帝(公元14—37)。——译者

(4) 佛兰德(Flanders)是中世纪欧洲国家,包括现今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以及法国北部部分地区。——译者

(5) 我将我的表述限于过去时期,因为我不愿说任何有损一个伟大的、现在终于是自由的民族的话,这个民族正以有希望迅速挽回失去的信誉的那种旺盛精力投入普遍的欧洲进步运动。无人能怀疑西班牙人的智慧和能力所能做到的事;而他们作为一个民族的缺点主要是那些需要用自由和工业上的热心这剂真正的特效药来克服的。

(6) 科贝尔(Jean Baptiste Colbert, 1619—1683)是法国政治家和财政家。——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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