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曼特从草原上来到我家之后,露露才从森林里来到农场。

我的农场东面是恩贡山森林保护区,当时这里几乎全部都是原始森林,后来它们都被砍掉,种上了桉树和银桦树。每当想起这个,我就感觉很伤心。如果不是这样,这儿早就成为内罗毕一个风景独特的休闲胜地。非洲的原始森林是一个充满神秘的地方。走进它的深处,就像踏上一块古老的挂毯,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有些地方掉色,有些地方变黑,但绿色的部分永远都不可思议地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走在森林里面,你完全看不到天空,阳光以各种奇怪的方式跳跃着,从树叶中坠落下来。树上的灰色菌类,像是树的长长胡须,低垂着。爬藤植物到处攀爬、悬挂,给森林带来了一丝隐秘、一丝深邃。农闲时节,我和法拉常常会在周日的早晨骑马来这里游逛。我们骑着马上坡、下坡,穿过森林中蜿蜒的小河。空气像溪水一样清冽,充满着植物的芳香。如果长雨季开始,爬藤植物开了花,那简直就是在大团大团浓郁的香气中骑马穿行。林中有一种非洲瑞香,淡黄色的花朵小小的,黏黏的,香气浓郁,闻起来很像丁香花,也像山谷里的野百合。基库尤人为了采蜜,用绳子把许多空树干悬挂在树枝上,吸引蜜蜂飞过来筑巢。林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这些空树干。有一次,我们在林中刚一转弯,居然看到一头花豹横卧在路中央,浑身的毛皮看起来像极了非洲挂毯。在离地面很高的空中,居住着一群永远吵吵闹闹,一刻也不安分的家族——小灰猴。不管是哪儿,只要是它们经过,周围的空气中就会久久地弥漫着一种腐臭,闻起来很像老鼠的味道。骑马前行,会突然听到头顶有快速跑动的飕飕声,那是有猴群经过,它们正在自己的路上跑呢。如果停下来安静一会儿,你可能会看到一只猴子一动不动地坐在树上。没过一会儿,它的家族就都来了,周围的森林也因此而活跃起来。它们像是挂在枝丫上的果子,每个果子都带着一根长长的尾巴,悬在空中。因为阳光照射的角度不同,它们有的看起来是灰色的,有的则是黑色的。它们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听起来很像是一个响亮的吻,外加咳嗽的声音。如果你在地面上模仿这种声音,猴群就会受到影响,就会把头转来转去地寻找你;如果你突然一动,它们就会在一秒钟内消失。它们拨开树顶的枝叶,像鱼群消失在波浪中一样,迅速消失在树林里,你还能听到渐行渐远的窸窸窣窣声。

在这片森林里,我还遇到过极为罕见的巨林猪。那是非常炎热的正午,我走在茂林的一条小径上。突然,一头公巨林猪从我身边跑过,后面还跟着它的妻子和三个孩子,它们跑得非常快,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从黑色纸张上剪下来的,由大大小小不同形象组成的整体,而背景,则是笼罩在一片阳光中的绿。这个场景太震撼人了,像是森林水塘里的倒影,又像是一件发生在几千年前的事情。

露露是薮羚家族中的小羚。薮羚应该是非洲羚羊中最漂亮的一种了,它们比欧洲小鹿的体型略大一些,主要生活在树林和灌木丛中,个性腼腆善变,不像非洲大草原上的其他羚羊一样常见。恩贡山和周围的国家非常适合薮羚生活。如果你在山上露营,早上或傍晚出来打猎的时候,就会看到它们从树丛中走到林中的空地上。阳光洒落,它们的皮毛泛着古铜般的红光。雄薮羚的头顶长着一对弯角,带着优美的弧度。

露露是这样成为我们中的一员的:

一天早上,我开车去内罗毕。不久前,农场上的磨坊被大火烧毁,我开车去了好多次内罗毕索要保险和赔款。这天早上,我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想着各种数字和估价,车子沿着恩贡路向前跑着。突然,有一群基库尤孩子在路边喊我,他们抱着一个很小的薮羚让我看。他们可能是在灌木丛中发现这只“小鹿”的,想把它卖给我。但我在内罗毕有约会,这会儿已经迟到了,我没心情管这些事儿,就没有停车。

晚上开车回来时,我又经过了这个地方,又听到有人在路边大声喊我。我一看,还是那帮基库尤孩子。他们看起来有点累,脸上也写着满满的失望。他们可能想把那只“小鹿”卖给其他路人,但没有成功,现在急切地想在日落之前结束这笔交易。他们把“小鹿”举得高高的,想引起我的注意。但我已经在内罗毕忙了一整天,赔偿金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我根本不想停下来跟他们说话,所以我就又直接从他们身边开了过去。到家后,我把他们给忘了,吃完晚饭就上床睡觉了。

但是,恰恰就在我刚刚进入梦乡的那一刻,我被一阵强烈的恐惧感惊醒。那些基库尤小男孩和那头小鹿的形象在我眼前逐渐聚拢,逐渐由模糊变得具体、清晰,最后变成一幅画立在我的面前。我坐在床上,心中充满了惊骇,就好像有人卡住了我的脖子,要让我窒息一般。我在想,那只小薮羚已经落在了它的“捉拿者”手里一整天,而这群“捉拿者”在烈日下站了一整天,他们还把它双腿交叉托得那么高,它现在怎么样了?它那么小,肯定不可能自己去找东西吃。我自己在同一天时间里开车经过它两次,对它而言几乎就是牧师和利未人[1],但却连想都没想过它。现在,都这个时间了,它在哪儿?我起床,陷入了一阵恐慌中。我把庄园里所有的男仆叫醒,命令他们必须在天亮之前找到那只“小鹿”,把它带到我面前,否则我会把他们全部解雇。他们立刻按照我的命令开始行动。那天,和我一同乘车去内罗毕的还有两名小男仆,但他们都没有注意那群孩子和那只“小鹿”。此时,他们冲在了战斗的最前线,为其他仆人们提供了一份有关这次事件的长长清单:地点、时间和基库尤小男孩的特征等。那是一个洒满月光的夜晚,我的仆人们全体出动,在外面的风景画中四散走开,然后互相传播信息,激烈谈论着当前的形势。我听到他们非常详细地向对方解释,如果找不到那只羚羊,他们全部得被解雇。

第二天早上,法拉给我端来了早茶,朱马跟在他后面,臂弯里躺着那只“小鹿”。这是一只雌鹿,我们叫它露露。他们告诉我,在斯瓦希里语中,这个词的意思是“珍珠”。

那时,露露还跟一只小猫一样大,长着一双安静的紫色大眼睛。它的双腿特别纤细,在蹲下和站起的时候,你会担心它们能否承受住来来回回的弯折。它的双耳非常光滑,看起来像绸缎一般,而且非常善于表达。它的鼻子像松露一样黑,蹄子小小巧巧的,给它平添了一丝中国旧私塾里小姐的气质,这些小姐们都有着小巧的缠足。能够双手抱着这样完美的东西,真是一种非凡的体验。

很快,露露就适应了这座房子,也与房子里所有的人熟稔起来。在这里,它就像在家里一样无拘无束。在最开始的几个星期,房间里光滑的地板对它来说是生活中的难题。它刚从地毯上迈出步子,四条腿就朝四个方向劈开,看上去惨烈无比。但它好像并不怎么担心,最后终于学会了在这光光的地板上走路,脚下还发出一连串声音,听起来颇似人微怒时打出的响指。在所有的生活习惯中,它都表现得优雅而喜整洁。虽然它像小孩一样任性,但是当我阻止它想要做的事情时,它就会表现出一副模样,让你感觉它好像在说:你想怎样都行,就是不要发脾气。卡曼特用奶瓶给它喂奶喝,晚上会把它关在屋里,因为天黑之后,花豹常常会在我的房子周围出没,所以我们必须要小心。它很听卡曼特的话,总是跟在他左右。有时,卡曼特会拒绝做它想做的事情,它就会低下那颗小头颅,往他那两条细细的腿上撞。它真是太漂亮了,每当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我就会想起“美女与野兽”的故事,他们这个矛盾体真是这个故事新的写照。凭借着它无与伦比的美丽和优雅,露露在这座房子里获得了绝对的权威,得到了所有人的绝对尊重。

在非洲,除了苏格兰猎鹿犬外,我没有养过其他种类的狗,因为再也没有比这种狗更高贵和高雅的了。它们肯定是与人类生活了好几个世纪,已经能够用自己的方式理解和融入人类的生活,并适应这个世界的生活环境。古代的绘画和挂毯里都有它们的形象,而它们自己也非常善于利用自己的外貌和行为,把周围的环境变成一幅漂亮的挂毯。它们浑身上下都笼罩在中世纪的封建气息中。

我的第一只苏格兰猎鹿犬叫达斯克,这是我的结婚礼物。自从乘坐我的“五月花号”来到非洲之后,它就一直跟着我。它性格敦厚,但也不失勇敢。在战争开始的前几个月里,它一直跟着我和牛车在马赛保留区里为政府运输物资。可惜的是,几年后,它被一只斑马咬死了。露露住到我家之后,我还养着它的两个儿子。

苏格兰猎鹿犬和非洲的景色很协调,和非洲土著也相处得很好。但当它们到了和海平面持平的蒙巴萨岛时,就显得与环境不那么协调了。所以我觉得这应该是因为海拔的缘故,同样的非洲高原旋律在它们三者之间流淌着。在这里,大地空旷、辽阔,有平原,有山丘,也有河流,但如果没有苏格兰猎鹿犬,这里仍然是不完整的。所有的猎鹿犬都是好猎手,它们的嗅觉比灰狗要灵敏得多,但它们常常依靠视觉狩猎。观看两只苏格兰猎鹿犬一起狩猎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我到野生动物保护区骑马的时候都会带上它们,虽然这是不允许的。在保护区里,它们把斑马和牛羚群惊得四散逃跑,就好像天上的星星在天空中撒野狂奔一样。每次到马赛人保留区里狩猎,只要带上它们,所有被猎枪打中的猎物都不可能逃脱。

在原始森林里,它们看起来也很舒服,深灰色的皮毛与昏暗、阴沉的绿荫相得益彰。它们中的一只还咬死了一只大个子老狒狒,还是只雄狒狒。打斗过程中,它的鼻子被老狒狒咬穿,高贵的尊荣受到了损害。但农场上的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光荣的疤痕。狒狒是一种破坏力极大的野兽,农场上的土著都很讨厌它们。

我的这些苏格兰猎鹿犬很聪明,它们知道我的仆人中谁是伊斯兰教徒。伊斯兰教徒是不能摸狗的。

在非洲的最初几年里,我有一个专门为我扛猎枪的索马里仆人,他叫伊斯梅尔。他去世的时候,我还在非洲。他是古老的扛枪族人,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人了。他跟着世纪初的那些有名的老猎人长大成人。那时候,非洲几乎就是一个天然的鹿苑。他从狩猎场里开始接触并熟悉文明世界,说的英语也是狩猎世界的话,所以他会跟我谈论我的大大小小的来福枪。他回到索马里兰后,我收到了他的一封信,信是寄给“母狮布利克森”的,拆开之后,里面写着:尊敬的母狮……伊斯梅尔是一名很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一生都不能触摸犬类,这给他的职业生涯带来很多困扰。但达斯克是个例外。他毫不介意达斯克和我们一起坐在双轮轻便驴车里,甚至也允许达斯克睡在他的帐篷里。他说,因为达斯克知道他是伊斯兰教徒,从来不会碰他。他还跟我保证说,是不是真正虔诚的伊斯兰教徒,达斯克一眼就能看出来。有一次,他跟我说:“我现在知道了,达斯克和你是一个种族的,它会朝人笑呢。”

我的猎犬们也很清楚露露在我家的权利和地位。和露露在一起的时候,这两只傲慢的猎犬会变得温柔似水。当它们正在喝碗里的牛奶时,露露会把它们推开;当它们正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壁炉前休息时,露露会过来把它们赶走。我在露露的脖子上系了一个小铃铛。有一次,它们听到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从其他房间传来,立刻就像是听到命令一样,从壁炉前的温暖睡床上起身,走到房间别的地方躺了下来。露露走过来,在壁炉前躺下,姿态之优美真是无人可比,就好似是一位完美无瑕的女士,以一种任何人都不可能学会的优雅姿态,端庄而认真地整理自己的衣裙。它喝着碗里的牛奶,姿态略显挑剔,但也非常客气礼貌,好像是因为女主人的过分恩宠而压抑着自己。它喜欢让人挠它的耳背,每当此时,它都表现得极有耐心,就像是一位年轻的妻子开心地享受丈夫的爱抚一样。

露露长大了,似一朵含苞开放的漂亮花朵,身形修长,优雅丰满,从鼻子到脚趾都散发着一种无与伦比的美丽。德国诗人海涅曾在他的诗歌中歌颂过恒河河畔的瞪羚,它们睿智且温顺。我们的露露就像是为这首诗所画的插图,画面细腻无比。

露露的温顺只是表面上的,它的内心其实藏着一只魔鬼。它的身上明显地显露出那种时刻都处于防御状态的、排斥他人的女性特征,而且还把这种特征发挥到了极致。当它真心真意、孤注一掷地要和人对抗时,它是在专心地维护自我的完整性。可是,它到底是要对抗谁呢?它是在对抗整个世界。它的心情完全不受控制,也无法预料。我的马一旦惹怒它,它就会跑过去攻击它。我记得来自汉堡的老哈根贝克曾经说过,在所有的动物中,包括食肉动物,鹿是最不能信任的,你甚至可以信任一头花豹,都不能信任它们。如果你哪天信任了一头雄鹿,它迟早会在背后给你沉重的一击。

在我们这座房子里,露露绝对是我们的骄傲,即使它有时候表现得像卖弄风情的女人。但我们总是不能让它开心。它有时会离开房间好几个小时,甚至是整个下午。当它来了情绪,对周围的环境极度不满时,它会在房子前的草地上跳起一种之字形的战舞来发泄,看起来就好像是在向撒旦做一个简单的祈祷。

“啊,露露呀,”我心里想着,“我知道你非常强壮,你能跳得比你自己都高;也知道你现在正在跟我们生气,想让我们都去死。如果你不嫌麻烦想要杀掉我们,我们真的愿意去死。你觉得是我们把你跳高的障碍板设得太高,但我的跳高能手啊,我们怎么可能这么做?我们根本就没有给你设置障碍。露露,真正的力量在你身上,真正的障碍在你心里,只是现在一切圆满的时机还没有到来而已。”

有天晚上露露没有回家,我们找了它一个星期,还是没有找到。这对我们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座房子里最清晰的一个音符丢了,这座房子也就变得跟其他房子一样了。我想到河边会有花豹出没,就在一天晚上把这个担心告诉了卡曼特。

在回答我之前,他像往常一样静默了一阵,忍受着我的短浅的见识。几天后,他来到我身边,和我谈论这件事情。“姆萨布,你是觉得露露已经死了吧。”他说。

我不想这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就告诉他,我在想它为什么还不回来。

卡曼特说:“露露没有死,它结婚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好消息,我急忙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噢,”他说,“它确实结婚了。它现在正在森林里和它的‘博瓦纳’一起生活呢。”卡曼特是说它的丈夫,或者主人。“但是它没有忘记农场上的人。有好几个早晨,它都回来过。我在厨房的后面撒了一些玉米面,太阳出来之前,露露就从树林里回来,把玉米面儿吃了。它的丈夫就在后面跟着它,但它没有见过我们,所以还有点儿害怕。它总是远远地站在草地另一侧的大白树下,不敢往房子这边走。”

听他说完,我跟他说,如果露露再来,就带我去看它。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太阳还没有出来,卡曼特来了,他让我出去看。

那是一个非常可爱的早晨。我们等待着露露的到来。最后几颗晨星从天际隐去,天空澄澈晴朗,但周围仍然一片昏暗,寂静无声。地上的草湿漉漉的。树下有一斜坡,斜坡上是草地,草叶上挂满了露珠,闪着昏暗的银色光芒。空气清冽,有一种微微刺痛的感觉。在北方国家,只有离树林不远的地方才会有这种感觉。我心里想着,自己虽然对这种感觉已经很熟悉了,但总是没法相信,现在我们还在树荫下感受着如此清冷的空气,几个小时后,就会因为太阳的炙热和天空的刺眼而感觉难以忍受。远处的山峦笼罩在灰色的薄雾中,显露出奇怪的形状。如果水牛这会儿在山坡上吃草,就会像在云中一样,它们一定会觉得冷得厉害。

头顶的苍穹慢慢清晰起来,看起来就像装满了酒水的玻璃瓶。突然,山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温柔地捉住了第一缕阳光。它立刻就害羞起来,满脸变得通红。大地逐渐向太阳靠拢,山脚下的草坡慢慢变成了金黄,马赛人的树林在下降。在靠近农庄的河岸上,高高的树顶开始变红,泛着一层红铜似的光芒。这时,栖息在对岸的紫色大林鸽也飞过河水,来我们这边树林里的好望角美树上寻找坚果吃。他们每年只在这里停留很短的时间。林鸽群飞起来时速度快得令人吃惊,就像空气组织了一队骑兵来攻击一样。内罗毕的朋友们很喜欢在这个季节的早上打林鸽。为了能够在日出之前赶到这里,他们常常早早地起床开车往这儿赶。甚至在绕过我家车道时,他们的车灯依然亮着。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树荫下,抬头就能看到金色的山峰和清澈明亮的天空。那种感觉真像在海底漫步,身边有水流涌过,抬头看到的,是海面。

有鸟儿开始歌唱,我听到不远的林中响起了铃铛声。是啊,这真让人开心。露露回来了,回到了它的老家!它慢慢地走近,步伐很有节奏,我还能感受到它动作的变化。它在走,它停了下来,它又继续往前走。最后,它转过一个男仆家的小屋,来到我们面前。看着一只羚羊如此靠近我的房子,我突然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心里觉得特别愉悦。露露停在那儿不动了,它似乎对卡曼特的出现并不吃惊,但对我却并不是如此。但它没有逃走,而是定定地看着我,脸上毫无惧色,好像忘记了我们往日的冲突,忘记了它的忘恩负义——没有告诉我一声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回归丛林的露露高傲而独立,它的心已经变了,已经是心有所属。这么说吧,比如我以前认识了一位流亡中的小公主,她一心念着要在某天登上王位。突然有一天我们又相遇了,而此时的她终于获得她应有的权力,完全拥有了女王的身份。我和露露的再次相遇就与此类似。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普曾经宣称,国王已经忘记了奥尔良公爵的恩恩怨怨。而此时的露露,就和这位国王一样,完全没有表现出任何小气的心态。它现在是一个完整的露露。它身上的那种攻击性已经不见了。现在还要攻击谁呀,为什么还要攻击呢?它静静地站在那儿,拥有着神授的权力。它完全记得我,也很清楚不用害怕我。它站在那儿,整整盯了我一分钟。那双紫色的、雾蒙蒙的眼睛一眨不眨,没有任何信息。我记得众神从来不眨眼,所以感觉此刻自己面对的是牛目天后赫拉。它向我走来,它走过我身边,低头轻轻咬了一片草叶,又轻巧地、优雅地小跳了一下,直接向厨房后面走去,卡曼特已经在那儿撒了很多玉米。

卡曼特用一根手指碰了一下我的胳膊,然后指向树林。我朝他指的方向看去,在一棵高高的好望角美树下,一只头顶长有漂亮羚羊角的雄羚一动不动地站着,就像树干一样。在森林的边缘多了一幅小小的、黄褐色的剪影。卡曼特观察了它一会儿,就笑了。

他说:“它正在看我们呢。露露已经告诉过它丈夫,不要害怕来我们房子这儿,但它仍然不敢来。每天早上,它都会想,它今天会来的,但是看到我们的房子和这儿的人之后,就好像有一块冰冷的石头掉到了它的胃里。”土著人经常胃痛,他们常常因为胃疼影响农场的工作进度。“然后它就站在树下不动了。”

有很长一段时间,露露都在早晨的时候回来。如果听到它身上清脆的铃铛声,我们就知道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那时,我常常躺在床上等它回来。有时它也会消失上一到两周。我们就开始想念它,会找那些到山间打猎的人去问它的消息。但很快,就会有仆人大声喊着:“露露在这儿呢。”这种感觉就像是结了婚的女儿回娘家省亲一样。还有几次,我又看到了那头雄羚在林间的剪影。卡曼特说得对,它一直都没有勇气直接走到我们的房子这儿。

有一天,我从内罗毕回来,卡曼特站在厨房门外面等我。看到我,他走过来,很兴奋地说,露露已经来过农场了,它有托托了。也就是说,它有孩子了。几天之后,我很荣幸地在男仆们的小屋空地上遇到了它。但它非常警惕,看起来不敢随便惹的样子。有一只小小的动物站在它的腿边,动作优雅而缓慢,很像我们最初看到露露时的样子。此时,高原上的雨季刚刚结束。在这样的夏日里,露露通常会在早晨和下午来到我们房子周围。偶尔也在正午的时候过来,但只在房子的阴影里活动。露露的孩子不怕我们的猎犬,会任由它们从头嗅到脚,但它不习惯和土著仆人或我接触。如果我们试着去抱它,它会和妈妈一起马上跑开。自从露露第一次长时间离开农场之后,它再也不和我们靠近,一点儿都不让我们碰它。但在其他时候,它对我们还是很友好的,它明白我们想看看它的孩子,如果我们递给它一根甘蔗,它也会凑上来吃。有一次,它走到了餐厅的门前,从开着的门里望向模模糊糊的厨房,但是没有跨过厨房的门槛。就是这次,它脖颈上的铃铛掉了。之后,它回来或者离开,都是静悄悄的。

仆人们建议我把露露的孩子抓回来,像当初养露露一样养着它。但我觉得这种行为太粗鲁了,如果这么做的话,露露刚刚和我们建立起来的高贵信任感就又没了。

现在,露露和我的房子之间有一种很自由的联盟关系,这种关系非常罕见,非常值得尊重。它能够从原始的自然世界里来到我们这儿,这表明我们和大自然的关系非常融洽。正是因为它,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才融为了一体,人们再也看不到它们之间的分界线,看不到哪里是开始,哪里是结束。露露知道巨林猪的家在哪儿,也见到过犀牛们的交配。在非洲的大热天里,有一种布谷鸟会在森林里歌唱,听起来就像是这个世界的响亮的心跳声。我运气不好,从来没有见过它们,我认识的人里也没有谁见过它们,因为没有人能说出它们的样子。但是,当它们蹲在某棵树的某根枝丫上歌唱时,露露很有可能正从树下的绿色小径上走过。那时,我正在读一本书,是关于中国的慈禧老太后的。书中说,这位姓叶赫那拉的太后在生下第一个儿子后,乘坐一顶带有绿色吊穗的金色轿子,从紫禁城出发,回娘家省亲。我觉得,我的房子就像是这位年轻皇后的娘家。

那两只羚羊,一大一小,在这个夏日里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有时候会隔上两周来一次,有时会是三周。即使它们不回来,我也能天天见到它们。第二个雨季开始了,我的仆人们跑过来告诉我,露露又带了一个孩子回来了。但这次,露露和两个孩子再也不靠近我的房子了,所以我没有看到新生的小羚羊。后来我在森林里看到了它们三个。

露露以及它的孩子和我房子之间的这种联盟关系一直保持了很多年。羚羊们常常在我的房子周围游逛。它们自丛林中来,然后再回去,就好像我的这片土地就是它们野生王国的一部分。大多数时间,它们会先在附近的树林里活动一阵,然后在日出前来到我们这儿。远远望去,它们就像是黑色枝丫上的黑色剪影,精美雅致。它们从树林里走出时,就已经是下午了。它们在附近的草地上吃草,午后的阳光洒在它们身上,皮毛泛出一层红铜色的光芒。露露就是它们中的一员。它常常会跑到我的房子周围,安静地在这里踱步,一辆汽车来了,或我们打开了某扇窗,它就会竖起耳朵去听。猎犬们也很熟悉它。随着年龄的增长,它浑身的皮毛会变得更黑。有一次,我和朋友开车来到房子前,竟然发现平台上站着三只羚羊,它们正围着盐粒吃盐,这些盐本来是撒给牛吃的。但是很奇怪,除了露露的“博瓦纳”曾昂头站在那棵好望角美树下,再也没有其他雄羚羊来过我的房子周围。我们好像接触到了一个森林里的母系社会。

猎人和自然主义者们对我房子周围的羚羊都颇感兴趣。有一位监督狩猎的官员还专门开车来到农场看望它们,他最终也如愿以偿。一位记者还专门为它们写了一篇报道,发表在《东非标准报》(East African Standard)上。

露露一家在我家周围游逛的那些年,是我在非洲最快乐的时光。我把和这些非洲羚羊的相识看成是生活的恩惠,是我和非洲友谊的象征。整个肯尼亚也是如此。它代表的是吉兆,是古老的约定,是一首歌:

我的良人哪,求你快来。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2]

在非洲的最后几年,我越来越难见到露露和它的家人。离开前的一年里,它们都没有来过。那时,很多事情都变了,农场南边的地分给了其他农场主,原始森林不在了,房屋建起来了,拖拉机在原来的林中空地里爬上爬下。来这里居住的新居民大多数都是户外运动迷,所以常常能听到来福枪在旷野中歌唱。我觉得,野生动物们应该都在向西撤离,进入马赛保留区的树林里了。

我不知道羚羊的寿命有多长,或许露露早已经去世了。

很多个黎明,我都在期待,期待着能听到露露脖颈上的铃铛声。在睡梦中,我常常是心里充满欣喜,醒来后,就希望有什么或新鲜或美好的事情能够立刻发生。

我躺在床上想着露露,不知道它在林中生活的时候,有没有梦到过那个小铃铛。在它的小脑瓜中,会不会像水面留下倒影一样,留下我的农场上的人和狗的样子?

如果我会唱一首非洲之歌,歌里有非洲的长颈鹿,有挂在它身后天空的新月,有田里的犁,有咖啡采摘工脸上的汗珠,那非洲是否会唱一首关于我的歌曲?平原上的空气是否会因我穿过的某种颜色而颤动?孩子们是否会在玩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游戏?天空的满月是否会在车道的砂石路上洒下我的影子?或者,恩贡山的山鹰是否会在天空追逐我的踪影?

我离开非洲之后,再也没有听到关于露露的消息,但我与卡曼特和其他男仆们的联系却没有断。就在不到一个月前,我还收到了卡曼特的信。对于我而言,和非洲的这种联系总是有些奇怪,有些不真实,感觉就像影子,或是海市蜃楼,而不像从真实世界来的消息。

因为卡曼特不会写字,也不懂英语。如果他和仆人们想要给我传达消息,就要去找专业的写信人。写信人中,有的是印度人,有的是土著人。他们通常就坐在邮局门外的一个桌子前,桌上放着纸、笔和墨水。卡曼特他们会告诉写信人信里要写什么。但这些所谓的专业写信人其实并不怎么懂英语,甚至根本不能写,但他们自己认为他们能写。为了炫耀文采,他们会给信的内容增添很多修饰性的词语,这让我的阅读变得很困难。他们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写信的时候,会用三到四种不同的墨水。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样总给人一种印象——他们很缺墨水,总会把墨水瓶里的墨水用个光,一滴都不剩。做了所有的努力后,他们写下的就是如德尔斐神谕般难以理解的信。每次我都觉得信的内容很有深度,能感觉到信的内容对于写信人非常重要,像一块大石头一样压在他的心头,所以他才从基库尤居住区走那么远的路到邮局寄信。遗憾的是,这些内容似乎都隐藏在黑暗中。这些旅行了上千英里,已经变得脏兮兮的廉价纸张好像一直在说啊说,甚至都在朝你尖叫,但却似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而卡曼特在写信时又总是会别具一格,他做事时就是这样,总是要特立独行,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会把三到四封信一起放到一个信封里,然后在上面标明:第一封、第二封等。可是所有的信里面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都是在重复再重复。他可能是想通过重复让我加深印象。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也是如此,如果他有特别想让我理解或记住的事情时,他就会不断地重复再重复。又或者是因为,他觉得隔着这么远的距离和一位朋友联系,停下来不写是很困难的。

卡曼特在信里说,他已经失业很久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感觉很吃惊,因为他就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鱼子酱。我调教出了一位宫廷御厨,却把他丢在了一块新建的殖民地上。对他来说,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就像是“芝麻开门”这个咒语,让他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现在,他又失去了这个世界——那座石头门,连同洞里神秘的宝藏,永远朝他关闭了。当这位优秀的、博学的厨师若有所思地走路时,旁人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有着罗圈腿、扁平脸,且脸上永远毫无表情的小矮人。

当他走到内罗毕,站在那些贪婪又目空一切的印度写信人面前时,他到底说了什么了?信里的字一行一行都歪歪扭扭的,所用的词语也是颠三倒四。但卡曼特那颗伟大的心灵有着一种能力:熟悉他的人,即使是从一首声音嘶哑、音调混乱的曲子里,甚至是牧童大卫的竖琴的回声里,也能清晰地听出其中的音符。

这是他的“第二封信”:

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姆萨布,尊敬的姆萨布。现在,你所有的仆人天天都很不开心,因为你离开了这个国家。如果我们是鸟,我们就会飞过去看你,然后我们再飞回来。然后是你的农庄,它过去对母牛、小妞、黑人都是好地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牛、山羊、绵羊,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所有坏人心里都很高兴,因为你的老仆人们又变成了穷人。现在,上帝在心里已经知道了这一切,他有时会帮助你的仆人。[3]

在“第三封”信里,他向我展示了土著人对别人的宽容和厚待,他写道:

如果你要回来,写信告诉我们。我们觉得你会回来。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从来不会忘记我们。因为什么?因为我们相信,你仍然记得我们的脸和我们妈妈的名字。

白人在写信恭维某个人时,他们会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而非洲人则会说“我们不相信你会忘记我们”。

[1]《圣经》中以色列利未支派的祖先,是雅各和利亚的第三个儿子。利未的后代称为利未支派,后代中最著名的人是摩西,带领几百万希伯来人逃出古埃及,使他们摆脱了被奴役的悲惨生活。作者这里的意思是,她本来可以成为小羚羊的解救者。

[2]原文为 Make haste, my beloved and be thou like to a roe or to a young hart upon the mountain of spices,见《圣经·旧约·雅歌》8:14。——原注

[3]信中内容原文如下:I was not forget you Memsahib. Honoured Memsahib. Now all your servants they never glad because you was from the country. If we was bird we yand see you. en we turn. en your farm it was good place for cow small calf black people. Now they had no anything cows goat sheep they has no anything. Now all bad people they enjoy in their heart because your old servant they come poor people now. Now God know in his heart all this to help sometime your servant.该段话有多处语法错误和语义不通之处,译文采取直译,以保持原文的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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