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廷顿和史蒂文斯离开主宅,沿着车道往下走,经过高大的榆树林和成片的灌木丛,两人都默不作声。马克则在两人走后和亨德森商议了最后一件事,吩咐他先用网球场的防水帆布把地下墓室入口盖上。此刻走在路上,史蒂文斯拿不准帕廷顿心里正在想什么(如果他的确在想事情的话),于是想试探一下虚实。

“除了你刚才对女士们说的那些,”史蒂文斯问道,“你对药失而复得还有什么看法?”

“嗯?”听到史蒂文斯问他,帕廷顿从沉思中回过神来。之前他一直抬头望着天边闪烁的星星,拖着脚步慢慢走在砾石路上。帕廷顿想了想道:“哦,我之前说过,我喜欢先把所有事实列出来。我们知道,那小瓶里装着过量服用可以致命的药,有人先偷了它,然后又还了回来。目前我们知道的只有这些,更多情况必须等见了护士才知道。我们甚至还不知道瓶子里装的是液体还是固体,这点尤为关键。

“至于瓶子里装的是什么,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刺激心脏的药物,如洋地黄或马钱子碱。如果是这样的话,坦白说,情况很不乐观,这说明下毒的人(如果真有人下毒的话)还会继续行凶。”

史蒂文斯点点头。

“是的,”史蒂文斯道,“我也想到这点了。”

“但要我说,”帕廷顿冷冷道,“这种可能性不大。如果丢的是那种药,医生一定会把房子翻个底朝天,直到找到药为止,或至少要有个说法才会罢休。而医生和护士似乎对药丢了这事并不着急,只是有些生气。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同理,丢的也不会是像锑这样的刺激性毒药,不然医生肯定不会出具证明,说老迈尔斯是自然死亡。

“所以,第二种情况更有可能,也就是马克说的,丢的只是一些吗啡片。”

“是老迈尔斯偷的?”

帕廷顿绷着脸,似乎这点尤为令他困扰。

“是的,很有可能。那样最好。我们都不希望这事太复杂,不是吗?”星光下,帕廷顿眼袋松弛,一双眼睛好奇地滴溜溜乱转,“不过,有几个细节却说明很可能不是老迈尔斯偷的。比如说,药瓶的归还。我们知道老迈尔斯的房间和护士的相连。自从丢了药之后,护士只要出门就会锁门,但她锁的是通向走廊的门。护士的房间一共有两道门,除了通向走廊的门之外,还有一道与老迈尔斯房间相通的门。这道门是通向病人房间的,所以护士很可能没锁。那么老迈尔斯偷了药之后,如果想还回去,只需从这道门进护士房间,放下药瓶就好。他为什么还要把药瓶放在自己门外的桌子上呢?”

“这很好解释。因为那样的话,护士马上就会知道是老迈尔斯偷的药。毕竟他是唯一可以进入她房间的人。”

帕廷顿在车道上停下脚步,嘴里轻声咒骂了一句。

“人一上了岁数,脑袋就笨了。”帕廷顿道,“这么显而易见的原因我竟然没想到。不过,护士没准把连通两个房间的那道门也锁了,因为她也怀疑老迈尔斯。”

“说得有道理,但你到底想说什么呢?”

“我想说的是偷药的动机,”帕廷顿抬手在空中轻轻一挥,就像一个聪明人讲不清楚自己的思想,非要用手势强调似的,“为什么要偷吗啡片?偷药的人可能是老迈尔斯,也可能是其他人。如果是老迈尔斯偷的,那么动机可以理解。但如果是其他人偷的呢?动机是什么?

“应该不会是为了杀人。因为只丢了几片药而已,最多也就丢了两三片,否则医生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会大找特找的。根据规定,一片吗啡是四分之一格令。只有两到三格令的剂量才会对人构成危险,四格令才能置人于死地。所以偷这点吗啡片应该不是为了杀人。另外,也不会是为了吸毒。那样的话,偷的人肯定会拿走整瓶药,不会把药还回去。再或者,也许那人偷药是因为夜里睡不好?有这个可能,但为什么选择药力过于强劲的吗啡片呢?人一旦吃了吗啡片,直接就会昏睡过去,如果只是为了入睡,完全没必要这样。除非是为了止疼,否则没必要吃这个。不过,要想止疼,那为什么不吃巴比妥类的药?卫生间里放的普通药就可以达到止疼的效果。再者,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为什么要偷?所以,如果我猜的这些原因都不对,那偷药的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么……?”

“那么,假如你晚上想做见不得人的事儿,”帕廷顿锲而不舍地继续道,“害怕被人听见或看见的话,那你只需给别人来片吗啡,就完全不用担心了。我说得对不对?”

说到这儿,帕廷顿再次停下脚步,站在星光下,转身皱眉盯着史蒂文斯。该来的终究躲不过去,史蒂文斯打起精神,准备应对帕廷顿接下来要问出的话。他脑海中回想起老迈尔斯遇害的那个晚上,他和玛丽就在距离事发地点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小木屋里;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晚上他困得东倒西歪,不到10点半就上床睡觉了。

可帕廷顿接下来的话完全出乎史蒂文斯的意料。

“现在,我们面对的最大难题是地下墓室是如何被神不知鬼不觉地打开的,以及尸体为何会不翼而飞。假如亨德森夫妇被人下了吗啡,他们还能听到盗尸的动静吗?听不到了吧?”

“天啊,你说得还真有道理!”史蒂文斯急忙出声附和,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下来,可他还是犹豫地说,“但我觉得——”

“你想说,主宅里的人可能听得到动静,而且亨德森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过地下墓室入口没有动过的痕迹?好吧,我承认他没说谎。但那只是他个人的看法而已。我们打开墓室的动静的确不小,现场也乱得一团糟。但你想想我们是怎么做的:我们用的是楔子和锤子。再想想路面是怎么铺的:只铺了一层薄薄的石头,没用水泥,只用砂浆灌缝,把路面像七巧板一样粘在一起,石头下只不过是泥土和砾石。有没有可能有人事先在地上挖开一块完整地面,之后只要一抬,就像打开盖子一样进墓室呢?那样只需稍微破坏砂浆和四条边线,将挖开的地面变成盖子,想进去时只需从一边抬起,事成之后再原样复位。这样的话,路面在亨德森看来就是完整的,所以他发誓没人动过。当然,挖出来的泥土和砾石肯定会搞乱现场,但老迈尔斯一周前刚下葬,地下墓室被打开过,所以墓室附近本来就有动土的痕迹。”

帕廷顿显然自认为这番话很有道理,史蒂文斯也希望事实就是如此。可之前萦绕在心中的谜团依然搅得他心神不宁,他一直在琢磨着与他个人更相关的其他事。两人在庄园门前停下脚步,在习习微风中俯视着影影绰绰的国王大道,街灯彼此相隔甚远,此时的柏油路感觉像一条波光粼粼的黑色河流。

帕廷顿又继续说起来,但少了之前的自信,语气也温和了许多:“抱歉一直都是我在说。关键是我们必须得信点什么。伊迪丝刚说了,我是个唯物主义者。我觉得这不丢脸。但我承认,就因为这个,伊迪丝过去没少跟我抱怨。她认定我之所以给那个女孩做流产手术,是因为那女孩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毕竟那女孩在我诊所工作。你说说,到底谁才是唯物主义者?”

帕廷顿在出门前喝了点酒,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了,然后他突然又开始用最擅长的方式克制自己。

“是的,没错。女人啊,那河床边的报春花,在有的人眼里只是黄色的报春花[作者部分借用了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的叙事长诗《彼得·贝尔》中的诗句:“A primrose by a river's brim/A yellow primrose was to him, /And it was nothing more.”(河床边的报春花,在他眼里是黄色的报春花,仅此而已。)。],至少对我而言如此,不管圣贤想让我从中看到什么。它们代表不了大自然,只是一首蹩脚诗里簇拥成堆的花而已。世上还有很多更美的东西值得一瞧,比如飞奔的骏马、纽约的天际线。那该死的报春花只不过能被插在桌上的花瓶里,作为装饰,瞧着漂亮而已。你说对不对?”

“我想是的。”

“而那些什么鬼啊怪啊,还有什么‘不死之人’的话,都是——”帕廷顿突然住嘴,尴尬地笑着,略微有些气喘,“我又管不住自己的嘴了,我这就闭嘴。”接着他又说道:“尽管等着瞧吧,我的推论肯定错不了。当然了,除非殡葬承办人耍了花招。”

“殡葬承办人,”史蒂文斯重复道,“你说的是那个J. 阿特金森?”

医生眉毛上扬道:“老阿特金森?没错,就是他。我想你应该认识他。他可算是一个人物。他现在岁数已经不小了,德斯帕德家族几代人都是由他经手下葬的。所以我们那位亨德森朋友才会赌天赌地,说殡葬承办人绝不会耍花招,因为我们说的可是老阿特金森。今晚从老阿特金森的殡仪馆经过时,马克还又指给我看,说现在殡仪馆的生意已由老阿特金森的儿子接手,渐渐有了起色。马克的父亲很喜欢老阿特金森,过去常跟他开一些只有他们自己才明白的玩笑,比如他会问老阿特金森,你还总坐在那个‘咖啡馆’或‘角落’里吗?我都不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没准是——哦,我得说晚安了。”

史蒂文斯确信帕廷顿已经酒劲发作,再聊下去也没意义了。他跟对方道了句晚安,赶紧向家走去。着急回家是假,他其实只想一个人静一静。直到听不到帕廷顿在车道上嘎吱嘎吱的脚步声,史蒂文斯才放缓了步伐。

史蒂文斯此刻犹如坠入迷雾之中,忍不住想发泄一下,挥挥拳头,砸砸什么东西,可只能无助地咬咬牙。整件事太让人费解了。若他真能像帕廷顿希望的那样理清所有头绪就好了;要是眼前有个头脑清醒的聪明人,一问一答地给他指点迷津,或许他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摸不着头脑。史蒂文斯试着自问自答。你确信玛丽有问题吗?但怎样才算有问题呢?具体指哪个方面呢?史蒂文斯一想到这儿,就像手碰到火,马上就不愿意再深入下去了。正是因为无法直面这些问题,他现在才会感觉如坐针毡,但所有这些想法也实在太过荒诞离奇。自己怎么会有那么荒诞可怖的念头呢?有真凭实据吗?所有这些念头其实只源于那张六英寸见方的硬纸照片,因为那近似的名字、极其相似的面容——没错,都是因为那张照片,而那张照片还不见了,仅此而已。

史蒂文斯回到白色小屋,站在门前注视着自己的家。前门的灯已熄灭,黑暗吞噬了整栋房子,唯有客厅窗户中透出闪烁的红色亮光。玛丽显然生了壁炉的火,这很反常,因为她一贯怕火。史蒂文斯心底隐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前门没锁。史蒂文斯推门走进走廊,走廊里一片漆黑,只有右侧客厅的炉火映出的微弱光亮。整栋房子寂静无声,隐约能听到炉火燃烧的哧哧声,听这动静,玛丽生火时一定用了还没干透的木柴。

史蒂文斯试探地喊了声:“玛丽!”

没人应声。史蒂文斯忐忑地走进客厅。壁炉里正在燃烧的果然是还没干透的木柴,大块木头差一点要把火闷灭了,一簇簇小火苗在棕黄色的浓烟中翩翩起舞,嘶嘶作响的火舌仿佛正在撕咬木头,间或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一缕烟飘出石头壁炉,在壁炉的排气罩上方缭绕。在闪动的炉火的照耀之下,本来熟悉的家不知为何竟变得陌生了。借着炉火的光亮,史蒂文斯瞧见壁炉架旁的小凳子上放着一碟三明治、一个暖水壶和一个杯子。

“玛丽!”

史蒂文斯再次回到走廊,他踏出的每一步都重得好像要把硬木地板踩裂。他摸索着走到电话桌旁,手下意识地摸到还放在桌上的公文包。这次明显有人打开过公文包,包里的手稿放得歪歪斜斜,看来有人拿出过手稿,又匆匆忙忙放了回去。

“玛丽!”

史蒂文斯走上二楼,脚下的楼梯踏板嘎吱作响。他们的卧室在后面,床旁的台灯还亮着,可屋里没人,蕾丝床罩也没被弄乱。只有壁炉上的小闹钟在寂静中兀自滴答作响,现在是凌晨3点零5分,史蒂文斯瞧见书桌上立着一个信封,打开后,只见信中写道:

亲爱的特德,今晚我必须离开。今后我们能否安稳生活全都指望于此。明天我就回来,请勿担心,只是个中原因很难跟你解释清楚。但是,无论你怎么想,事情都不是你想的那样。爱你。

---玛丽

另外,我必须把车开走。我给你留了吃的,保温壶里有咖啡,都放在客厅里了。艾伦明早会过来给你做早餐。

史蒂文斯折好信放回桌上,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他坐在床上,瞧了瞧眼前干净、整齐,却突然显得空荡荡的房间,然后起身下楼,打开灯,开始检查走廊里的公文包。果然不出他所料:克罗斯的书稿本来有十二章,可现在只剩下十一章,少了一章,记载了玛丽·德奥贝一案,也就是1861年她因谋杀被斩首的那一章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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