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没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从脑子里排除开去。尽管她讲到紧要处戛然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够清楚的,他不免有点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来说当然无所谓,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类苟且事在法国确实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未结婚,况且她的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一转念,说不定那个学美术的学生既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呐,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未打这方面去体察威尔金森小姐,居然有人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由于天真单纯,并不怀疑她自述的真实性,就像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令他气恼的倒是,为什么这种奇妙的事儿从来轮不到自己头上。要是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而他竟无可奉告,那该多丢人。他固然也有一套臆造杜撰的本事,然而他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沾花惹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十分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她也许一眼就识破他是在撒谎。他想到她也许会掩面窃笑他,不由羞得面红耳赤。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懒洋洋地唱着。她唱的是马赛耐特、本杰明·戈达特和奥古斯塔·霍姆斯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他俩就这样厮守在钢琴旁边,一连消磨上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生就一副歌喉,执意要他试试嗓音。她夸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上来,他出于惯有的腼腆谢绝了。但她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餐以后凑着空就教他一小时。她颇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教师。她教授有方,要求严格。讲课时,虽然仍带着一口浓厚的法国腔,但那种软绵绵的嗲劲却一扫而尽。自始至终没有半句废话,断然的口气中带几分威势儿;学生思想一开小差,或是稍有马虎,她出于本能,当即毫不客气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课一结束,她脸上又自然而然地泛起诱人的浅笑,说话的口吻也重新变得温柔可爱。她转瞬就卸掉了那层为人之师的外壳,可是要菲利普摆脱自己当门生的身分就没这么容易,上课时得到的印象,同听她讲述个人艳遇时的内心感受,颇有点格格不入。他对她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可爱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颈脖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真希望她能把脖子遮起来,但天气很暖和,她穿的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穿白色的服装,而在上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不很合适。一到了晚上她就显得妩媚动人:她穿着像晚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石榴珠项练,长裙前胸和两肘上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温柔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溢出一股撩人的异香(在布莱克斯泰勃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天或者头疼病发作时才洒上几滴)。这时候,她看上去确实很年轻。

菲利普为计算她的年龄伤透了脑筋。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来。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呢!谁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长期身居异邦,差不多也称得上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满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那把年纪罗,"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的,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留着辫于。是嘛,她那时说不定才十一二岁呢。那足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牧师的记忆力一向靠不住。他们说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人们总喜欢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二十九。活见鬼,这个岁数算老吗?安东尼为获得克莉奥佩特拉而舍弃整个世界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四十八岁。

那年夏季天气晴好。日复一日,碧空无云。气候虽炎热,不过由于靠近海,暑气有所冲淡,空气中渗透着一股令人振奋的清新之意,所以即使置身于八月盛夏的骄阳之下,也不觉得熏烤难受,反而横生一股兴致。花园里有个小池,池中喷泉飞溅,睡莲盛开,金鱼翔浮在水面,沐浴着阳光。午餐之后,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常带着旅行毯和坐垫来到池边,躺在草地上,借那一排排高高的玫瑰树篱遮荫。他们一个下午就这么躺在那儿聊天、看书,时而还抽支把烟。牧师禁止在室内抽烟,认为抽烟是种恶习。他经常说,任何人若沦为某一嗜好的奴隶,未免有失体统。他忘了他自己也有喝午茶的嗜好。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波希米亚人的生涯》一书。这本书是她在牧师书房的书堆里偶然翻到的。凯里先生有回要买一批廉价书,也连带把它买了来,十年来就一直丢在那儿没人问津。

米尔热的这本杰作,情节离奇,文笔拙劣,内容荒诞,菲利普一翻开就立刻被迷住了。书中有关饥馑的描写,笔调诙谐,怨而不怒;关于赤贫景象的画面,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吓流的恋情经作家写来,却那么富于浪漫色彩;无病呻吟的哀怨感伤,到了作家的笔下却是缠绵徘侧,婉约动人——所有这一切,都使菲利普心驰神往,喜不自胜。鲁多尔夫和米密,缪塞和肖纳德!他们穿着路易·腓力普时代的稀奇古怪的服装,在拉丁区的灰暗街道上游荡,时而栖身于这个小阁楼上,时而又在那一个小顶楼里安顿下来.含着眼泪,挂着微笑,醉生梦死,及时行乐。谁能不被他们勾了魂去?只有等你获有更健全的鉴别力再回过头来看这本书的时候,你才会感到他们的欢乐是多么粗俗,他们的心灵是多么平庸,这时你才会感到,那一伙放浪形骸之徒,不论作为艺术家,还是作为凡人,都一无可取之处。但菲利普却为之心醉神迷。

"现在你打算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了吧?"威尔金森小姐问,对他的热情不无讥讽之意。

"现在即使我打算去巴黎也来不及了,"他回答道。

他从德国回来已有两个星期,曾同大伯多次谈到自己的前途问题。他坚决拒绝进牛津念书,再说他再也别想拿到奖学金,甚至连凯里先生也得出他无力上大学的结论。菲利普的全部财产本来只有两千镑,虽然这笔钱以百分之五的利息投资于抵押业,但他无法靠其利息过日子。现在这笔钱又减少了一点。上大学的最低生活费用一年至少得二百镑,花这样一大笔钱去念书,简直荒唐。因为即使在牛津大学读上三年,还是照样不能养活自己。他急于直接上伦敦去谋生计。凯里太太认为,有身分的绅士只能在四种行业中选择:陆军、海军、司法和教会。她还加上一门医业,因为她的小叔子就是干这一行的,不过她没忘记在她年轻时,谁也不把医生算在上等人之列的。前两门行当根本不用去考虑,而菲利普本人又坚决反对任圣职,剩下的就只有进司法界这条出路。本地医生建议,如今许多有身分的人都从事工程实业,但凯里太太当即表示反对。

"我不想让菲利普去做买卖,"她说。

"是啊,不过他总得有个职业,"牧师应道。

"为什么不能让他像父亲那样去当医生呢?"

"我讨厌这种职业,"菲利普说。

凯里太太并不感到惋惜。既然他不打算进牛津,也别指望干律师这一行。因为凯里夫妇觉得,要想在这一行里搞出点名堂,还非得有学位不可。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建议菲利普去给一个律师当学徒。他们写信给家庭律师阿尔伯特·尼克逊,问他愿不愿意收菲利普做徒弟。他与布莱克斯泰勃教区牧师同是亨利·凯里生前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隔了一两天回信来了,说他门下没有空额,而且对他们的整个计划很不以为然。目前这门行业已是人满为患,一个人要是没有资金,没有靠山,至多也只能做个事务所主管员。他建议菲利普去当会计师。而会计师算个什么行当,牧师也罢,他老伴也罢,都一无所知,菲利普也从没听说过有谁是当会计师的。律师又来信解释说:随着现代工商业的发展,随着企业公司的增加,出现了许多审核帐目、协助客户管理财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它们建立的那一套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老式财务管理所没有的。自从几年前取得皇家特许之后,这个行业逐年重要起来,不仅受人尊重,而且收入丰厚。给阿尔伯特·尼克逊管理了三十年财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恰好有个练习生的空额,他们愿意收下菲利普,收费三百镑,其中有一半在五年合同期内以工资形式付还本人。尽管前景并不怎么吸引人,但菲利普觉得自己总该有个决断才是,他权衡得失,最后还是对伦敦生活的向往之情压倒了心头的退缩之意。布莱克斯泰勃的教区牧师写信请教尼克逊先生,这是不是一门适于上等人干的体面职业,尼克逊先生回信说:自从授予特许状以后,许多念过公学和大学的青年人都投身于这门行业。再说,要是菲利普觉得这工作不合心意,一年之后希望离开的话,赫伯特·卡特——就是那位会计师——愿意归还合同费用的半数。事情就算这样定了。根据安排,菲利普将在九月十五日开始工作。

"我还可以逍遥整整一个月,"菲利普说。

"到那时,你将走向自由,而我却要投身桎梏"威尔金森小姐应了一句。她共有六周假期,到时候只比菲利普早一两天离开布莱克斯泰勃。

"不知我们以后是否还会再见面,"她说。

"我不明白怎么不会呢?"

"哦,别用这种干巴巴的腔调说话吧。还没见过像你这样不懂温情的人呢。"

菲利普满脸通红。他就怕威尔金森小姐把自己看成个脓包:她毕竟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子,有时还挺漂亮的,而自己也快二十岁了,假若他们的交谈仅止于艺术和文学,未免有点可笑。他应向她求爱。他们经常议论爱情,谈到过布里达街的那个学艺术的学生,还有那位巴黎肖像画家。她在他家住了很久,他请她做模特儿,而且狂热地追求她,吓得她不得不借故推托,不再给他当模特儿。不用说,威尔金森小姐对这类献殷勤的玩意儿早已司空见惯。那天,她戴了一顶大草帽,看上去十分妩媚动人。下午天气炎热,是人夏以来最热的一天,她上嘴唇上挂着一串豆大的汗珠。他想起了凯西莉小姐和宋先生。他以前想到凯西莉时毫不动心。她姿色平庸,一无动人之处,但是现在回想起来,他俩的私情却似乎很富有浪漫气息。他此刻眼看也有遇到点风流事的机缘。威尔金森小姐差不多完全法国化了,这就给可能经历的艳遇增添几分情趣。当他晚间躺在床上或是白天独自在花园里看书时,一想到此事,心弦就禁不住震颤起来,可是当威尔金森小姐出现在他面前时,事情似乎就不那么香艳动人了。

不管怎么说,在她讲了那几段风流韵事之后,如果他也向她表示爱情,想来她不至于会大惊小怪吧。他还隐隐觉得,她一定对自己至今无所表示感到奇怪。也许这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不过近两天来,他不止一次地在她的目光里依稀辨觉出点鄙夷的意味。

"你愣愣地在想些什么,"威尔金森小姐笑吟吟地瞅着他说。

"我可不想告诉你,"他答道。

他想,应当就在此时此地吻她。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巴望他这么做呢。但毕竞事先没有半点儿表示,怎能这么冒冒失失呢。她不以为自己疯了才怪哩,也许会赏自己一个耳刮子,说不定还会到他大伯面前去告状。真不知道宋先生怎么把凯西莉勾搭上的。要是她把事情告诉了伯父,那就糟了。他深知大伯的为人,他一定会说给医生和乔赛亚·格雷夫斯听的,这样他在众人面前就成了个十足的大傻瓜。路易莎伯母不是一口咬定威尔金森小姐已整整三十七岁了吗?想到自己会成为众人的笑柄,不禁透心凉了半截。他们还会说,她的年龄那么大,足可做他的母亲呢!

"瞧你又在愣神了,"威尔金森小姐莞尔一笑。

"我在想你呐,"他鼓足勇气答道。

不管怎么样,这句话可抓不到什么辫子。

"在想些什么呢?"

"啊,这回是你在刨根问底了。"

"淘气鬼!"威尔金森小姐说。

又是这种口气!每当他好不容易把感情鼓动了起来,她却总是说些杀风景的话,让人忘不了她那家庭教师的身分。他练声时没达到她的要求,她就俏皮地骂他淘气鬼。这一回可惹得他一肚子不高兴。

"希望你别把我当作三岁小孩。"

"恼火了吗?"

"恼火得很哪。"

"我可不是有意的。"

她伸出手来,他握住了。近来,有几次他们晚上握手告别时,他似乎感到她有意捏了捏他的手,而这回再没什么好怀疑的了。

他不知接下去该说些什么。此刻,任他冒险的机会终于来了,如果他坐失此良机,岂非真成了个傻瓜蛋?惜乎这场面过于平淡了些,该更多一点魅力才是。他读到过不少关于爱情的描写,而他现在一点也感觉不到小说家们描绘的那种内心情感的奔突勃发,他并没有被一阵阵情欲冲动搞得神魂颠倒,何况威尔金森小姐也不是他理想中的情人。他经常给自己描绘了这么个千媚百娇的姑娘: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皮肤像雪花石膏似的白皙滑润;他常常幻想自己如何把脸埋在她一绺绺涟般的浓密褐发之中。可是他没法想象自己会把脸埋在威尔金森小姐的头发里,而这位小姐的头发总使他感到有点黏糊。话又得说回来,偷香窃玉毕竟是够刺激的,他为自己即将取得的成功感到激动,感到由衷的自豪。他是完全靠自己把她勾引到手的。他打定主意要去吻威尔金森小姐,不过不是在此刻,得等到晚上,在灯火阑珊之处比较方便些。只要吻了她,那以后的事就有谱儿了。就在今天晚上,一定要吻她。他还如此这般地立下了誓言。

他已胸有成竹,考虑周全。晚饭后,他建议两人到花园里去散步,威尔金森小姐同意了。他俩肩并肩地在花园中转悠。菲利普十分紧张。不知怎么的,话说来说去总是引不上那条路子。他原来决定第一步要用手臂挽住她的腰肢,而她却在大谈特谈下周举行的赛船会,他总不能贸然伸手去勾住她吧。他巧妙地把她引人花园的浓荫深处,可一到了那儿,他的勇气却不知了去向。他俩坐在长凳上,他真的打定了主意要利用眼前的大好良机了,可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突然说这里肯定有忸怩虫,说什么也要往前走。他们又在花园里逛了一圈,菲利普决计要在转到那张长凳之前断然采取行动,可就在他们打屋子旁边经过的时候,看见凯里太太站在门口。

"年轻人,你们最好进屋来吧。夜里寒气重,我敢说对你们身体没好处的呢。"

"也许我们还是进去的好,"菲利普说,"我不想让你着了凉。"

说罢,他顿觉松了口气。今晚不必再胡思乱想干什么了。可是后来等他独自回到房里,却对自己大为恼火。真是十足的傻瓜。可以肯定,威尔金森小姐正等着自己去吻她,否则她才不会上花园去呢。她不是常说只有法国人才懂得怎么对待女人吗?菲利普看过不少法国小说。要是他是个法国人的话,他会一把将她搂在怀里,热情奔放地向她诉说爱慕之情;他要把双唇紧紧地贴在她的nuque上。他不明白法国人干吗总是喜欢吻女人的nuque。他自己可从来没注意到颈脖子有什么迷人之处。当然,对法国人来说于这些事是很容易的,语言帮了不少忙,而菲利普总感到用英语说那些热情奔放的话,听上去荒唐可笑。菲利普心想,要是自已从来没打算围攻威尔金森小姐的贞操,那该多好。开始的两星期,日子过得挺轻松的,而现在他却感到痛苦不安。然而,他决不能就此罢休,否则他要一辈子瞧不起自己。他铁了心,非要在明天晚上吻她不可。

翌日,他起床一看,外面在下雨,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今晚不能上花园去了。早餐时他兴致很好。威尔金森小姐差玛丽来说,她头疼不想起床。直到下午用茶点时她才下楼来,脸色苍白,穿着一件合身的晨衣。等到吃晚饭时,她完全复元了,因此晚餐的气氛很活跃。做完了祷告,她说她得回房休息去了,她吻了吻凯里太太,然后转身对菲利普说:

"我的天哪!"她嚷道,"我真想亲亲你呢!"

"干吗不呢?"他说。

她呵呵一笑,伸出手来。她明显地紧捏了一下他的手。

第二天天气转晴,蓝天不见一缕云翳,雨霁的花园,空气分外清新芳香。菲利普去海滨游泳,回来后,美美地饱餐一顿。下午,牧师公馆里举行网球聚会,威尔金森小姐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她穿衣打扮确实很在行,菲利普没法不注意到,她出现在副牧师太太和医生那位已出阁的女儿旁边,还真算得上仪态万方哩。她在腰带上缀了两朵玫瑰,坐在草坪边上的庭院靠椅里,打着一把大红阳伞,日光透过伞面,映着她的脸盘,浓淡恰到好处。菲利普喜欢打网球,发球技术不错,他不便奔跑,所以专打近网球。虽说他有足疾,动作却挺利索,很难使他失球。他每局都打赢了,高兴得什么似的。喝茶时他坐在威尔金森小姐脚边,浑身淋汗,气喘吁吁。

"你穿着这身法兰绒服很合适,"她说,"今天下午你看上去挺帅。"

他高兴得脸都红了。

"我也可以老实地恭维你一句。你的样子使人神魂颠倒。"

她嫣然一笑,那双乌黑的眸子久久地盯在他脸上。

晚饭后,他坚持要她出去散步。

"你玩了一整天还没玩够?"

"今晚花园里夜色迷人,星星都出来了。"

他兴致勃勃。

"你知道吗?为了你,凯里太太还怪我哩,"当他们款步穿过菜园子时,威尔金森小姐说,"她说我不该跟你凋情。"

"你跟我调情了吗?我还没觉察到哩。"

"她不过是说句笑话罢了。"

"昨晚你好狠心,就是不肯吻我。"

"你也不看看我说那话时,你大伯瞅我的那副神情!"

"你就这样被吓住了?"

"我吻别人时不喜欢有人在场。"

"现在可没人在场啊。"

菲利普用手勾住她的腰肢,在她的嘴上亲了亲。她只是咧嘴笑笑,毫无退缩之意。一切进行得相当自然。菲利普颇感自豪。他决心要做的,毕竟做到了。这本是世界上最轻而易举的事。要是他早这样干就好了。他又吻了她一下。

"哦,你不该这么着,"她说。

"为什么?"

"因为你的吻太叫我喜欢啦,"她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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