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是赶集日,那些伙计经常一大早就把牲畜赶到市场上。他们的圆脸红得像南瓜,穿着脏乎乎的工装裤,特大号的靴子上沾着干牛粪,手里拿着长长的榛树枝。几个钟头的时间里,市场上一片闹哄哄的:狗在汪汪叫,猪在尖声嚎;买卖商货车上的伙计为了在混乱的人群中挤出一条道,鞭子扯得啪啪响,嘴里还骂骂咧咧;买牛、卖牛、用牛的人吆喝着,手拿树条抽打着。有人牵着一头公牛来市场上时,总会引起一片喧闹。即使在那个年纪,我已经领悟到绝大多数公牛是于人无害、遵纪守法的牲畜,它们只想悄悄到达牛圈。但对一头公牛来说,如果不能吸引半个镇的人出来看它,追赶它,就被认为算不上一头公牛。有时一些被吓着的牲畜——通常都是半长成的小母牛——往往挣断绳子顺着一条小街冲下去。然后,要是小街上刚好有人,他就会站在路中央把手臂往后抡得像风车片,嘴里还呜呜地叫。这种动作被认为对牲畜有催眠作用,的确,那样也真的能吓住它们。

半晌里,有些农场主会走进铺子用手指捻试种子样品。事实上,我爸很少跟农场主做生意,因为他没有送货马车,而且负担不起长期赊账,但最主要是他的经营范围很窄,只是家禽饲料和供应各个店主的马饲料什么的。米尔农场的布鲁厄老头是个老吝啬鬼,长着灰白色山羊胡子。他总是在铺子里站上半个钟头,手里捻着喂鸡谷,装着漫不经心地把谷粒漏进他的口袋,然后当然总是什么没买就走人了。到晚上,酒馆里满是醉汉。那时候啤酒二便士一品脱,而且不像现在的啤酒,当时的还有点儿酒劲。整个布尔战争期间,那个负责征新兵的中士每星期四、星期六晚上总是在乔治旅馆的麦芽酒吧,穿戴得正儿八经,花钱很随便。有时候在第二天上午,可以看到他拉着某个极为腼腆、红着脸的农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在他醉得看不清时,拿了他一先令,结果花了二十镑才能脱身。他们走过时,镇上的人总是站在自家门口看着他们,一边摇着头,似乎那是场葬礼。“哎呀呀!入伍当兵!想想看吧!那可是个好小伙子!”他们感到震惊,入伍当兵在他们眼里,就像一个姑娘变成妓女一样。对于战争和军队,他们的态度很是耐人寻味。他们拥有根深蒂固的老英国观念,即穿红外套24的都是人渣,谁参军就会死于酗酒,直落地狱。但他们同时又是忠贞的爱国者,他们把国旗贴在窗户上,而且坚定不移地相信英国从来没吃过败仗,也永远不会。同时每个人,就连不信国教的人25也会唱关于“细红线”26和当兵的小伙子在遥远战场上殒命之类的伤感歌曲。那些当兵的小伙子总是“在子弹、炮弹横飞之时”殒命,这我还记得,小时候让我迷惑过。我能理解子弹横飞,可是它让我脑子里有了幅蛤壳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奇怪景象27。马非京28解围时,镇上人们的欢呼声几乎掀翻了房顶。他们也始终坚信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然后用刺刀插透这种传闻。布鲁厄老头受够了小孩子在他背后大喊“克鲁格29!”,到战争快结束时,他把连鬓胡子剃掉了。镇上人们对政府的态度,也是完全一般无二。他们都是立场坚定的英国人,坚信维琪30是古往今来第一女王,外国人一钱不值。但谁都从来不会想到交税,就连养狗牌照费,人们都能躲则躲。

战前和战后,下宾菲尔德都是个自由党选区。战争期间有过一次补缺选举,那次保守党胜了。我当时还太小,不明白都是在干吗,只知道我拥护保守党,因为比较而言,红、蓝两色旗中,我更喜欢蓝色的。我记得那主要是因为有过一个醉汉在乔治旅馆外面脸朝下摔在人行道上,一片兴奋中,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结果他在毒太阳底下躺了好几个钟头,他身旁流的血都晒干了。血干后颜色是紫的。到了一九〇六年选举到来时,我年龄大得对它有了些了解,这时我已经是个自由党支持者了,因为周围的人全是。镇上的人把保守党候选人一直撵了有半英里地,还把他扔进长满浮萍的池塘。那年头,人们对政治很是正儿八经,经常在选举前几个星期就开始准备臭鸡蛋。

我很小时,布尔战争爆发后,我记得我爸和伊齐其尔叔叔大吵过一架。伊齐其尔叔叔在接着大街的某条街上有间小小的靴子铺,还干一点儿修鞋的营生。他的生意不大,而且呈缩小趋势,但影响不是太大,因为伊齐其尔叔叔没娶老婆。他是我爸的同父异母哥哥,比我爸大很多,至少大二十岁。在我见着他的差不多十五年里,他的样子丝毫没变,是个相貌堂堂的老头,个子很高,白头发,长着我所见过的最白的连鬓胡——就像蓟草种子上的白毛。他的习惯是拍打着皮围裙,身子站得挺直——我想那是腰弯了很久后的反应——然后,他会冲着你的脸大着嗓门表达意见,之后在一连串瘆人的咯咯笑声中结束。他是个真正的老式十九世纪自由党人,就是那种不仅问你格拉斯顿31在一八七八年说了什么,还会告诉你答案的人。他还在整个战争期间认死一条理,这种人在下宾菲尔德为数极少。他总是在贬损乔·张伯伦一伙,称他们是“公园大道上的地痞流氓”。我现在好像还能听到他的声音,正在跟我爸争论:“他们,还有那些扔得远远的帝国疆土!那些疆土扔得再远我都无所谓。嘿嘿!”然后是我爸反驳他的声音,平静却充满焦虑,是那种小心谨慎的声音。他提到白人的责任32,还有当布尔人可耻地对待可怜的黑人时我们的责任问题。伊齐其尔叔叔宣布他支持布尔人,并且自称是个小英格兰人33之后,他们一星期左右几乎谁也不搭理谁。有关暴行的传闻开始传播时,他们又吵了一架。我爸听到那些传闻忧心忡忡,拿这件事跟伊齐其尔叔叔理论。不管他是不是个英格兰本土主义者,肯定他不会认为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然后用刺刀插是件正当的事,即使那是黑娃娃。伊齐其尔叔叔只是冲着他的脸大笑。我爸全弄混了!不是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而是英国兵!他总是紧紧抓住我——我当时肯定有五岁了——来演示一番。“扔到半空再插透,就像插青蛙,我告诉你!就像我可能把这个小家伙扔出去一样!”然后,他把我抡起来,几乎要松开手,我当时脑子里有副生动的景象:我飞上半空,然后扑通一声掉到刺刀尖上。

我爸跟伊齐其尔叔叔很不一样。我对我爷爷奶奶所知不多,他们在我出生前就不在了,我只知道我爷爷是个鞋匠,死前没几年娶了个种子商的寡妇,我们那间铺子就是这样来的。这个营生对我爸来说不是很适合,虽然他对这行熟到了家,而且永远在干活。除了礼拜天和一星期内很偶然的某个晚上,我记得他手背和脸上的皱纹里总是沾着磨粉,不多的头发上也是。他三十几岁结的婚,我最初记得他的样子,肯定是他快四十岁时的。他是个小个子,头发有些灰白,言语不多。他总是穿着衬衫,系着白围裙,因为沾着磨粉的原因,总是灰头灰脸的样子。他的头是圆的,蒜头鼻,胡须很浓密,戴眼镜,头发跟我一样是黄油色,但差不多掉光了,而且总是沾着磨粉。我爷爷因为娶了种子商的寡妇而让家境改善许多,所以我爸是在沃尔顿文法学校34上的学,农场主和经济状况较好的买卖商送儿子上的学校就是这间。伊齐其尔叔叔喜欢吹嘘他一辈子从来没上过学,是在干完活后点着蜡烛自学认字的。他比我爸聪明得多,能跟任何人辩论,而且时不时会引用卡莱尔和斯宾塞35的话,顺手拈来。我爸的脑筋转得有点儿慢,他从来不喜欢“读书本”——那是他的说法,他的话说得也不标准。礼拜天下午是他唯一可以真正松口气的时候,他会坐在客厅壁炉边读礼拜天的报纸,按他的话是“读上一通”。他喜欢看《大众报》,我妈喜欢看《世界新闻报》,她认为这份报纸上刊登的谋杀案更多。我现在好像还能看到他们。礼拜天下午——在夏天,当然总是在夏天——烤猪肉和青菜的气味还在缭绕,我妈坐在壁炉的一边,从最新的谋杀案看起,后来慢慢就张着嘴睡着了。我爸坐在壁炉的另一边,穿着拖鞋,戴着眼镜,费力地看着一块黑乎乎的铅字。那种夏天的软绵绵感觉在周围无所不在,天竺葵摆在橱窗里,有只八哥不知道在哪里咕咕叫,而我在桌子底下读我的《B.O.P》36,假装桌布是个帐篷。之后,在用下午茶时,我爸费劲嚼着小萝卜和葱时,会有点儿像反刍似的讲起他读到的东西:火灾,沉船和上流社会的丑闻,还有当时刚刚问世的飞行器,还有个伙计(我留意到,直到今天,此人在礼拜天报纸上的出现频率是每三年一次)在红海被一条鲸鱼吞下,过了三天才被人拉出,还活着,只是被鲸鱼的胃液漂白了。我爸对这种事总有怀疑,对新飞行器也是,除此之外,他相信他所读到的一切。直到一九〇九年,在下宾菲尔德,谁也不相信有一天人能学会飞翔,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如果上帝的本意是要我们飞翔,那他当初就该赐给我们一双翅膀。伊齐其尔叔叔忍不住反驳说,如果上帝的原意是要我们乘车,那他当初就该赐给我们轮子。可是就连他,也不相信有什么新的飞行器。

只有在礼拜天下午,或者是工作日的哪天晚上,我爸在去乔治旅馆喝上半品脱啤酒时,才会关注一下这些事情,其余时间里,他总是被生意上的事占据了差不多全部心思。说真的,也没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但他似乎总是在忙,要么在院子后面的阁楼里费力地取放包啊袋啊,要么在柜台后边有点儿灰扑扑的小窝里面,用铅笔头在一个本子上加数。他很诚实,也乐于助人,不遗余力地想提供好的货色,童叟无欺,就算在那年头,这种做法也不是维持生意的上上策。他应该去干一份不起眼的办公室工作,比如说邮政局长,或者乡村火车站的站长。他放不下面子,也没胆量借钱扩展生意,或者是没有眼光,不懂增加新货种。有一点可以说明他的性格:他表现出想象力的唯一一次,是创新性推出了一种喂笼养鸟的混合种子(叫“保灵混合饲料”,在差不多方圆五英里内很有名),那实际上应该归功于伊齐其尔叔叔。伊齐其尔叔叔算是个爱鸟人士,在他那间又小又暗的铺子里,养了许多金翅雀。他的理论是如果笼养鸟总是吃一种食物,就会掉颜色。铺子后面的院子里,我爸开了一小片地,经常种有二十种左右的野草,上面罩着铁丝网。他把草晒干后,把草籽跟喂金丝鸟的普通种子混合起来。杰基——就是挂在橱窗里的那只红腹灰雀——原意就是为“保灵混合饲料”做广告。不用说,杰基不像多数笼养红腹灰雀那样,它的羽毛颜色从来没变黑。

自打我记事起,我妈就长得胖。毫无疑问,我就是从她那里遗传了脑下腺分泌造成肥胖的这一缺陷,不是这个就是别的,反正就是那种引起肥胖的因素。

我妈的块头很大,比我爸还高一些,头发也比他的浅了很多。她喜欢穿黑裙子,除了在礼拜天,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她没有系着围裙。我也记得她总在做饭,这样说得夸张,但也不算太过分。回首多年以前的事情时,你好像会记得某个人总是固定出现在某个特定地点,举动具有其人特点,好像他们总在做着一成不变的事情。这么说吧,想起我爸时,我记得的他总是在柜台后面,头发上沾满了磨粉,正在用一个不时在嘴唇间润湿的铅笔头加数字。我想到伊齐其尔叔叔时,他总是留着带点儿鬼气的白色连鬓胡,正在尽力伸展腰肢并拍打皮围裙。想起我妈时也这样,我记忆中的她,总是在厨房里的桌子上揉一大块面,手臂上沾了一层面粉。

你也知道那年头一般人家里的厨房是什么样:地方很大,里面很暗很低,天花板上横着一道粗大的梁,石头地板,下面还有地窖。一切都显得巨大,要么就是在我还是个小孩时看来如此。有个很大的石制洗涤槽,没有水龙头,而是有座铁制手压水井。餐具柜挡住一面墙,直到房顶。一座庞大的灶台,一个月烧半吨煤,天晓得用石墨处理一遍得多长时间。我妈在桌子上揉一块巨大的扁面团,而我爬来爬去,在木柴捆、煤块以及捕蟑螂罐(那时我们在每个阴暗的角落都放,里面用啤酒作为诱物)之间折腾。时不时,我会爬到桌子那边想讨点儿东西吃。我妈不能容忍在两顿饭中间吃东西,我通常会得到同样的回答:“你给我走开!我不会让你到吃饭时没了胃口。你是眼大肚子小。”不过,她有时候会很难得地给我切一片蜜饯果皮。

我以前喜欢看我妈揉面,看别人干一件熟到家了的活能让人着迷,看一个女人——我指的是一个精通做饭的女人——揉面也是这样。她有种怪异、肃穆、冷漠的神色,是种心满意足的神色,就像祭司在行某种神圣之礼。当然,在她自己心目中,她正是这样的角色。我妈的手臂粗壮,粉红色,总是这一块那一处沾着面粉。做饭时,她的每个动作都极其精确,无比沉着。在她手里,打蛋器、绞肉机、擀面杖用得得心应手。看她做饭的样子,就知道她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处于她所精通的物件中。除了看礼拜天的报纸以及偶尔闲聊外,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实际上不存在。虽然她读东西比我爸要轻松一些,而且跟他不一样,除了报纸,她还读中短篇小说,可是她还是无知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我长到十岁才意识到这点。她肯定说不出爱尔兰在英格兰的东边还是西边,我还怀疑直到世界大战爆发前,她还说不出首相是谁。不仅如此,她压根就没兴趣了解那些。后来,我在书上读到在东方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还有秘密后宫里关着女人,由黑人太监严加看守这些事时,经常会想到我妈听到这种事会何等震惊,我现在还几乎能听见她的声音:“唉呀呀!把他们的老婆那样关起来!怎么想的!”她也不知道太监是什么人。实际上,她所生活的空间肯定跟一般的“闺房”那样小,几乎同样封闭。甚至是在我们家自己的房子里,有些地方她也从未涉足。她从来不进院子后面的阁楼,也极少进铺子,我想我一次也不记得她曾经招呼过顾客。她不知道东西都放在哪里,也很可能分不清小麦跟燕麦的区别——除非在两者被磨成粉之后。她干吗要知道?铺子是我爸的事,是“男人的活计”。她甚至对钱也没有多大兴趣。她的活计,也就是“女人的活计”,不过是看好家,做好饭,洗好衣服,管好小孩。她要是看到我爸或者别的哪个男的想自己缝扣子,就会很不乐意。

至于一日三餐之类,我们家是那种一切像钟表般准时的家庭,不,不应该说像钟表一般,那样说有种机械化的意思,而是多少像是自然规律,就像你肯定太阳明天还会升起一样,你可以肯定早餐明天早晨会放好在桌子上。我妈一辈子都是晚上九点睡觉,早晨五点起床。晚睡的话,她会认为那多少有点儿不道德——有点儿堕落、外国佬做派和贵族气。虽然她不介意给凯蒂·西蒙斯付钱领我和乔去散步,但她永远不能容忍请一个女人帮忙做家务,她坚定不移地相信请来的女人只会把灰扫到橱柜下面。我们的三餐总是吃得准时,分量也很大——煮牛肉配团子,烤牛肉配约克郡布丁37,煮羊肉配刺山柑,猪头,苹果派,葡萄干布丁配果酱,卷布丁——餐前餐后还有感恩祷告。在当时,该怎样养大孩子的旧观念仍然很有市场,不过正在很快消失。理论上说,如果小孩吃饭时发出太大声音,或者是呛食,或者拒绝“对你有好处”的东西,或者“顶嘴”,就会挨鞭子,睡觉前只让吃面包喝水,不用说,也会被赶离饭桌。实际上在我们家,没有谁受过太多惩戒。相比之下,我妈比较严厉。我爸虽然总是在念叨“棍棒底下出孝子”,不过说真的,他对我们太松了,特别是对乔,他从小就难以管教。我爸经常“就要”把乔痛揍一顿,却从未落实过。他经常给我们讲故事,就是关于他爸拿皮带痛抽他的事,现在我相信那只是他编出来的谎话而已。等到乔长到十二岁,他已经长得够壮,我妈的膝盖也挡不住他。打那以后,谁拿他都没办法。

那时候,父母整天会对孩子说“不准”,这仍然被认为无可厚非。你经常会听到一个男人夸口说要是让他逮到他的儿子吸烟,或者偷苹果,或者掏鸟窝,就会“抽死他的小命”。有那么几家真的抽上了皮带。马鞍匠老拉夫格鲁夫有次逮到他的两个儿子在园子里的棚下边吸烟,分别是十五岁和十六岁的大块头,他把他们痛打一顿,整个镇上的人都能听到。拉夫格鲁夫烟瘾很大。但皮带抽打好像从来没什么效果,没有一个男孩不偷苹果、掏鸟窝,而且或早或晚,都将学会吸烟,但孩子得从严管教的观念仍然很有市场,几乎任何值得一做的事都在被禁止之列,至少理论上如此。照我妈的说法,男孩想干的每件事都是“危险的”。游泳危险,爬树危险,同样危险的,是玩滑梯、打雪仗、吊在马车后面、玩弹弓和灌铅木棍等等,就连钓鱼也危险。除了尼勒、两只猫和红腹灰雀杰基,别的动物全危险。每种动物都独具攻击人的有条不紊的方式:马会咬,蝙蝠钻进头发,地蜈蚣钻进耳朵,天鹅翅膀能扫折人腿,公牛抛起人,蛇“蜇”人。照我妈的说法,所有的蛇都“蜇”人。当我援引《平价百科全书》说蛇不蜇人,只会咬人时,她只是让我不准顶嘴。蜥蜴、慢缺肢蜥、蟾蜍、青蛙和水蝾螈也蜇人。除了苍蝇和蟑螂,所有昆虫都蜇人。几乎所有食物,除了吃饭时吃的,都要么有毒,要么“对你有害”。生土豆能致命,蘑菇也是——除非是从卖菜的那里买的。生醋栗能让人得腹绞痛,生木莓果导致出皮疹。饭后洗澡会抽筋抽死,割破虎口会得破伤风,在煮过鸡蛋的水里洗手会长疣子。铺子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有毒,这也是我妈之所以在门口放置栅栏的原因。喂奶牛的料饼有毒,喂鸡谷也是,芥菜籽和卡什伍德家禽添加料也有毒。吃糖对人不好,两顿饭之间吃东西也不好,可是很奇怪,两顿饭之间吃某些东西我妈总是允许的。她做青梅酱时,总会让我们吃一点儿从上层撇起的糖浆之类的东西,我们经常敞开肚子吃,直到吃得恶心。虽然世界上几乎每种东西都要么危险,要么有毒,可是某些东西具有稀奇古怪的功用,生洋葱几乎包治百病,长筒袜系在脖子上能治喉咙疼,往狗喝的水里放硫黄能开胃。尼勒拉在后门那里的粪便里总是有块硫黄,年复一年留在那里,从来没有融化过。

我家以前在六点钟用下午茶,我妈一般到四点钟前就把家务活干停当了。四点到六点之间,她经常会安安静静地喝上一杯茶,“看她的报纸”——那是她的说法。但事实上,除了在礼拜天,她并不经常看报纸。非礼拜天的报纸上只有当日新闻,偶尔才登谋杀案消息。可是礼拜天报纸的编辑掌握到人们并不是特别在乎谋杀案是不是最新的,手头没有新的谋杀案可登,就会把以前的谋杀案改头换面重新推出,有时甚至远到帕尔默医生案和曼宁夫人案38。我觉得在我妈看来,下宾菲尔德以外的世界主要是个发生着谋杀案的地方。谋杀案对她来说魅力无穷,原因在于如她经常所说,她想象不到怎么会有人坏到这种程度。把他们老婆的喉管割断,把父亲埋到水泥地板下,把孩子扔下井!谁会干出这种事!“开膛手杰克”39引发恐慌时,正是我爸妈结婚前后。我们家以前每天晚上用来挡橱窗的大百叶窗就是那时开始用的。橱窗里装百叶窗当时已经越来越少见,大街上的多数铺子都不用了,可我妈还是觉得装了感觉更安全。据她说,一直以来,她有种很不祥的感觉,那就是“开膛手杰克”正躲在下宾菲尔德。克里彭案件——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我几乎已经成年——对她影响极大。我现在还能听到她的声音:“把他可怜的老婆碎尸后埋进煤窑!多可怕!我要是逮到这家伙,看我怎么收拾他!”说来真怪,她想到把老婆碎尸的那个小个子美国医生丧尽天良的行径时(如果我没记错,他把骨头全剔干净,并把头颅扔进海里,干得可谓天衣无缝),她的眼里真的涌出了泪水呢。

但在礼拜天以外的时间里她读得最多的是《希尔达居家伴侣》,当时在任何一个像我们这种家庭里,基本上都有这份杂志。事实上它现在还在办,尽管已被淹没在战后涌现的更多供女性阅读的最新潮报刊中。没几天前,我还看到过一份《希尔达居家伴侣》,它也变样了,但是跟多数别的东西相比,变得没那么厉害。如今上面还在连载篇幅极长的长篇小说,一登就是半年(结尾总是“欲知精彩后事,请看下期”)。还有同样的“居家须知”,同样的缝纫机和治疗腿病药物的广告。有变化的主要是字体和插图。那年头女主角的样子只能像是个煮蛋计时器,现在的则要像圆桶。我妈读得不快,但她决心把值三个便士的《希尔达居家伴侣》看够本。她坐在壁炉边的黄色旧扶手椅里,脚搁在铁挡板上,铁架上,里面放了好多茶叶的小水壶在炖着。她辛辛苦苦把《希尔达居家伴侣》从封面读到封底,包括长篇连载、两个短篇、“居家须知”、缝纫机广告、读者来信等等。一期《希尔达家居伴侣》一般能让她读一星期,有几个星期的她甚至没读完。有时候要么是火炉的热劲,要么是夏天下午时绿头苍蝇的嗡嗡声会让她打起盹来。然后在五点四十五那个当儿,她会乍然醒来,看一眼放在壁炉台上的座钟,马上手忙脚乱起来——因为下午茶就要迟了,但是下午茶从来没有迟过一次。

那年头——准确说,是直到一九〇九年——我爸还雇得起一个跑腿的小伙子,他经常把铺子交给他照看,自己过来跟我们用下午茶,他的手背上沾满了磨粉。我妈那会儿就会暂停切面包片,跟我爸说:“他爸,你来做感恩祷告吧。”我们都低着头,我爸会虔诚地咕哝:“为了我们将要食用的——上帝让我们真心感恩——阿门。”后来,乔长大一些后,我妈就会说:“乔,今天你来祷告。”乔就会尖声尖气地做感恩祷告。我妈从来不念:那只能是男的念。

夏天下午时,总有些绿头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我们家的房子不带厕所,在下宾菲尔德,极少人家里有。我想整个镇上肯定有五百座房子,不用说,带洗澡间的不超过十家,有现在所谓厕所的地方不超过五十家。夏天时,我们家的后院里总有股垃圾箱味。每家的房子里都有虫子,我们家的护墙板里有蟑螂,厨房后面那里有蟋蟀,不用说,铺子里还有黄粉虫。那年头,就连我妈这样以家里收拾得好而自豪的人,也对蟑螂没什么反感,在厨房里,它们像餐具柜和擀面杖一样不可或缺。可是还有别的数不过来的昆虫。凯蒂·西蒙斯所住的啤酒厂后面穷街那儿的房子里,臭虫成灾,我妈或是任何一个店主妻子的家里要是有臭虫,会羞愧死的。实际上,说句不过分的话,我甚至连臭虫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大个绿头苍蝇经常飘然飞进食品橱,在盖肉的铁丝笼上一个劲儿待着。“该死的苍蝇!”人们经常会这样说,但苍蝇是种不可抗力,除了用盖肉笼和粘苍蝇纸,还真的拿它没办法。我刚说过我记得的首先是豆料的气味,但垃圾箱的气味也属于很早期的记忆。我想起我妈那个有石地板、捕蟑螂罐、钢挡板、抹过石墨的炉子的厨房时,好像总是能听到绿头苍蝇在嗡嗡飞,并能闻到垃圾箱的气味,还有尼勒这条老狗,它身上狗的特有气味很强烈,老天为证,世界上肯定还有更难听的声音,更难闻的气味。哪一样你会先听到,一只绿头苍蝇还是一架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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