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目标——欧洲文明历史——法国在欧洲文明中的角色——文明是一个适合讲述的主题——它是历史的最一般事实——“文明”一词的一般及普遍含义——组成文明的两个主要事实:1.社会的发展;2.个人的发展——证明——这两个事实必然相互联系,并且迟早会相互激发——人的命运完全局限于他的现实社会条件吗?——文明史可以通过两种视角来展示和研究——对课程计划的评论——人类思想的现状以及文明的前景

先生们,承蒙各位款待,深为感动。请允许我说,我将这种款待看作是我们之间心曲相通的象征。虽然经历了如此长久的分离,这种心曲相通却从未中断。啊,看到身边的你们,我似乎看到了七年前在此与我一道艰苦奋斗的朋友们。再次来到这里,以前的听众们仿佛也全都回来了。然而,从那个时候开始,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巨变。七年前,我们相聚于此,因为焦虑和恐惧而沮丧,因为悲伤和渴望而心情沉重;我们发现自己被困难和危险包围,感觉自己正被拖入灾难;我们平心静气、谨言慎行,试图逃避灾难,却无济于事。现在,我们再次相聚,充满了信心和希望,心情愉悦,思想活跃。只有一种方式才能表达我们对于这一可喜变化的感激之情,那就是将七年前指导我们行为的平和心态和坚定决心投入到我们当前的聚会中,投入到我们新的学习中。七年前,日复一日地,我们的学习受到严密监控,甚至被专横地中止。好运都是弱不禁风的、来去无常的。我们既不可过分畏惧,也不可抱太多希望。和疾病初发时一样,疾病康复期也需要同样的呵护和谨慎。我相信你们都将展现出这种呵护、谨慎和节制。这种心曲相通,这种观点、情感和思想上的紧密一致,曾在困难和危险时期使我们团结一致,至少使我们没有犯下大错,在未来的顺境中将同样使我们团结起来,使我们能够收获胜利的果实。我相信自己可以依赖你们的合作,除此以外我别无他求。

这是我们今年第一次聚会,从现在到年底,时间相当有限;留给我思考自己准备讲什么内容的时间更短。因此,主题的选择至关重要,选择时最好要考虑到今年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留给我准备的时间已经不多。在我看来,回顾欧洲现代史(2),重点考察文明的发展,事实上,对欧洲文明的历史,对其起源、发展历程、目标和特征的大致刻画,差不多刚好用完我们手头的时间。因此,这就是我准备探讨的主题。

我使用了“欧洲文明”这个词语,因为显然确实存在一个欧洲文明。欧洲各个国家的文明存在某种一致性。虽然时间、地点和环境相差甚远,这种文明却在几乎完全相同的事实中兴起,在各处遵循相同原则向前发展,并几乎在所有地方倾向于产生类似结果。因此,存在一个欧洲文明,我要请你们注意的主题也正是这样一个聚合文明。

重申一遍,这个文明显然无法追溯,它的历史无法从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历史中得出。一方面,它很简短,这是它的明显特征;另一方面,它的多样性同样令人吃惊。在任何一个国家里,它都没有发育完全。它的外在特征分布广泛,我们必须一会儿在法国,一会儿在英国,一会儿在德国,一会儿在西班牙来寻找它的历史要素。

我们法国人在欧洲文明研究中占据有利位置。虽然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避免对个人甚至国家的奉承,但我觉得我们可以说法国已经是欧洲文明的中心和焦点,这绝非虚荣心使然。我不会妄称它在所有方面一直都艳冠群芳,这也未免太狂妄了。在不同时代,意大利曾经在艺术领域领先于它,英国曾经在政治制度上领先于它,还可能有其他欧洲国家在其他方面、在特定时期优越于它,但谁也无法否认,只要法国看到自己在文明进程中落后他国,它就会奋起直追,在新动力下快步向前,很快就能并驾齐驱甚至领先众国。并且不仅法国的命运有如此的特殊性,我们还能看到,发源于其他地方的文明思想和制度要想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要想变得多产和流行,为欧洲文明的整体福祉发挥作用,它们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在法国经历一段新的准备时期。法国似乎成了它们的第二祖国,它们必须从法国出发,才能踏上征服欧洲的征途。几乎从来没有一种伟大的文明思想、伟大的文明原则,在它传播扩散之前,不是按照这种方式越过法国的。

还有一个原因:法国人的性格中存在某种合群、富有同情心的因素,其传播比其他民族的国民精神更容易、效果更好。无论是因为我们的语言、思维倾向,还是习俗,我们的思想都比其他民族的更加流行,向大众展示得更加清晰,更好理解,更容易深入人心。总之,简单易懂、热爱交际、富有同情心,这是法国的特征,是法国文明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得它在欧洲文明中独占鳌头。

因此,在开始研究文明这个伟大事实时,选择法国作为研究焦点并非独断或因循守旧的做法。要想置身于文明的中心,置身于我们即将研究的事实的中心,我们必须这样做。

我使用了“事实”一词,我是有意而为之的。和其他范畴一样,文明是个事实——和其他事实一样可以被研究、刻画和叙述的事实。

曾经有段时间,很多人在谈论应该把历史限定为对事实的描述,这再正确不过。但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可描述的事实太多,事实本身的性质变化太多,超过了人们最初打算相信的。有有形的、可见的事实,如战争、战役、政府的正式法令;也有精神事实,虽然不浮现出来,但一样真实。有个别事实,有自己的称呼;也有一般事实,没有任何特定名称,无法指定一个确切日期,无法严格加以限制,但依然和其他事实一样真实,是历史事实,我们无法将其排除在历史之外,除非我们篡改历史。

历史中就有这样一个部分,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历史哲学”,它是事件之间的关系,将事件统一起来的联系,将事件的因果统一起来的联系,这些统统是事实,统统是历史,和战争故事及其他有形的、可见的事件一样真实。毫无疑问,这一类事实更难以阐述和解释,在解释它们时人们更容易犯错。赋予它们生命和生气,用清晰生动的色彩来展现它们,这绝非易事。但这一困难丝毫没有改变它们的本质,它们绝对是历史的基本要素。

文明就是这样一种事实,它是一般的、隐晦的、复杂的事实。我承认,描述和叙述它极其困难,但它依然存在,依然有权被人描述和叙述。我们可以针对这个事实提出大量问题,我们可以问——确实有人曾经问过,它是好事还是坏事?有人为它悲叹,有人为它欣喜。我们可以问,它是不是一个普遍事实?世上是否存在一个普遍的人类文明、人类命运?各个国家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世代相传的,从不会丧失,只会增加,只会变得越来越大,如此下去直到时间尽头?就我来说,我确信事实上确实存在一个普遍的人类命运、文明集合的传递。并且,相应的,存在一个尚待书写的、关于文明的普遍历史。但是,在提出如此重大、如此难以解答的问题之前,如果我们先局限于特定时间长度、特定民族的历史,很显然,在这些限制条件内,文明是一个可以被描述和叙述的事实,是一个历史事实。我还将立刻补充,这个历史是所有历史中最伟大的,因为它涵盖了所有一切。

文明这一事实是最卓越的事实——普遍和确切的事实,其他一切事实都以此为结局和归宿。你们难道不这样认为吗?考虑组成一个国家历史的所有事实,那些我们习惯上看作国家生命要素的事实;考虑国家制度、商业、产业、战争、政府的一切细节:要想从整体上、从相互关系上来考察这些事实,要想衡量、评价它们,我们就会询问它们对国家的文明做出了什么贡献,在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对其产生了什么影响。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不仅对它们形成了完整的观念,还衡量了它们的真实价值。它们过去是、现在也是江河,我们询问它们为大海贡献了多少水量。因为文明就像一个海洋,构成了民族的财富,民族的所有生命要素、所有支持其生存的力量都聚集、团结在它的怀抱中。这是千真万确的,甚至那些本质上可憎、有害的事实,那些压得人民痛苦不堪的事实,如专制和无政府状态,如果曾经以某种方式帮助过文明,如果曾经推动文明向前迈了一步,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宽恕它们,忽略它们的过程、它们的邪恶性。总之,不管我们在哪里发现文明,不管是什么事实创造了它,我们都会倾向于忘却它所付出的代价。

另外,还有一些事实,严格说来,我们不能称之为社会事实。它们是个人事实,似乎与人的灵魂而非公共生活更加相关。这些事实包括宗教信条、哲学思想、科学、文学、艺术。这些事实看起来更关注人的精神改善、智力满足,以人的内心改善、精神愉悦而不是人的社会地位为目标。然而,再一次,这些事实经常是以文明为依据才得以研究的,才需要研究的。

在所有时代、所有国家,宗教享有教化民众的光荣。科学、文学、艺术、所有智力和精神享受都要求拥有此光荣的一部分。当我们认可它们的要求时,我们也就是把它看作是对它们的赞誉。因此,那些最重要的事实,那些不借助于外在结果,光凭借其自身、凭借其与人类灵魂的关系就令人尊崇的事实,凭借其与文明的密切关系提高了自己的重要性和崇高性。这一普遍事实的价值就在于它能为它所触及的万物赋予价值。不仅如此,甚至在一些场合下,我们所讨论的宗教信条、哲学思想、文学、艺术,会根据其对文明的影响而得到专门考虑和评价。并且,在特定程度上、在特定时期,这种影响将成为衡量它们价值的决定性指标。

因此,在开始对其历史的研究之前,我要问,这个如此重要、庞大和宝贵的事实,这个似乎是国家整体生活的总和及表现形式的事实,就其本身而言,到底是什么?

在此,我要小心不要陷入纯哲学中,不要写下一堆推导原则,然后从中推导出文明的性质来。这种方法很容易犯错。再说一遍,我们是要对一个事实进行核实和描述。

长期以来,在许多国家,“文明”一词已经得到应用。人们给这个词语赋予了各种想法,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清晰的、可理解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使用者总会赋予它这样那样一些含义。我们要研究的是这个词语的普遍的、人本的、流行的含义。与那些看起来更严格、更精确的科学定义相比,人们对最普遍术语所持有的通俗意义往往更加准确。词语的普通含义源自常识,而常识是人类的特征。一个词语的普通含义随着事实的逐渐发展和持续出现而形成。因此,当一个看起来属于某个已知词语含义范围内的事实出现时,可以说是很自然地,它就被这个词语接纳了。词语的含义不断扩充、延展,直到那些本质上应该归属于该词语的各种事实、想法都已经被归入该词语中。

反过来,当一个词语的含义由科学来决定时,这一决定过程——个人或少数一些人的工作——发生时,会受到头脑中固有的某些特殊事实的影响。因此,一般说来,与词语的普遍含义相比,科学定义更加狭隘,因而实际上准确性更差、真实性更差。与试图给文明下一个科学定义相比,将文明看作一个事实来研究这个词语的含义,根据人类常识来研究它所包含的所有观念,能为我们了解这个事实带来更大进展,虽然前一种方法乍看上去更加清晰和精确。

作为这一研究工作的开始,我将努力在你们面前展示一些假设:我将描述特定数量的社会状态,然后我们来探讨人的一般本能能否从中识别出一个民族处于文明进程中的条件,能否从中识别出人类赋予“文明”一词的含义。

首先,假设有这样一个民族,他们的物质生活很舒适,充满了物质满足感。他们缴税很少,无需受苦,在私人关系中正义得到了良好的管理——总之,对他们来说,物质生活是幸福的、井然有序的。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民族的智力和精神生活被有意维持在一种麻木和不活跃状态,一种抑制状态——我不说是一种压抑状态,因为他们并不理解这种感受。我们并不缺乏这种状态的实例。历史上曾经有许多采取贵族政治的小型共和国,国民被视为绵羊,喂养得当,在物质生活上很幸福,但没有精神和智力活动。这是文明吗?这是一个处于文明进程中的民族吗?

另一个假设:有这样一个民族,物质生活不怎么轻松,不怎么舒适,但还过得去。另一方面,精神和智力需求并没有被忽视,可以享受特定数量的精神享受;崇高、纯洁的情操得到培育;他们的宗教和道德观念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其中的自由原则却被小心翼翼地屏蔽了。和上一个例子一样,智力和精神需求得到了满足,每个人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真理,但不允许任何人自己去追寻真理。精神生活表现出一潭死水的特征。这正是亚洲大部分人口所处的状态,是神权统治压制人性的地方,例如,印度的现状就是如此。在此我要问同样的问题:这是一个处于文明进程中的国家吗?

我再改变一下假设的性质:有这样一个国家,个人自由得到了极大表现,但混乱和不平等触目惊心。这是暴力和投机的国家。每个人如果不够强大都会受到压迫、遭受苦难,遭受毁灭。暴力是社会状态的主要特征。大家都知道欧洲曾经经历过这种状态。这是一个文明的国家吗?毫无疑问,它可能包含文明的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将逐渐得到发展。但是在这种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事实无疑不是人类常识所声称的文明。

我再举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假设:每个人都非常自由,在所有事情中不平等现象很少见、很短暂。每个人几乎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和人之间的力量差异很小。但很少有公共利益,很少有共同思想,很少有社会交往——总之,每个人的才干和生命都自生自灭,老死不相往来,或在身后留下什么痕迹。一代又一代的人死去,留下一个跟他诞生时一模一样的社会:这是野蛮部落的状态。这里有自由和平等,但显然没有文明。

我还可以举出更多假设,但我觉得这些假设已经足以解释什么是“文明”一词的普遍和自然的含义。

显然,根据人类的自然常识,我列举的这些状态中没有一个符合这个词语。为什么?我觉得“文明”一词包含的第一个事实(从我在前面快速列举的各个例子中得出的结果),是进步和发展。它立刻使人想到一个大步前进的民族——不是在改变位置,而是在改变状态;一个以调整适应和自我改善为文化的民族。在我看来,进步的观念、发展的观念,是“文明”一词所包含的基本观念。这种进步是什么?这种发展是什么?这就是最大的难题。

这个词的词源似乎给出了一个清晰的、令人满意的答案:它是社会生活的不断改善、社会的不断发展,严格来说,是人际关系的不断发展。

事实上,这就是当人们听到文明一词时在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我们立刻想到社会关系的扩展、最大活力和最佳组织:一方面是为社会带来力量和幸福的手段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是力量在个体之间的分配越来越公平。

这就是全部了吗?我们在此穷尽了文明一词的所有天生、普遍的含义了吗?这个事实除此以外再无其他吗?

这就好比在问:人类归根到底仅仅是一个蚁穴吗?一个仅仅需要秩序和物质幸福的社会吗?在这个社会中,投入的劳动越多,劳动成果分配越公平,就越能达成目标、实现进步吗?

对人类命运的这样一个狭隘定义,我们的本能立刻感到反感。我们的本能第一眼就觉得文明一词还包含了一些更广泛、更复杂的事物,一些比单纯的社会关系、社会力量和幸福的改善更加高级的事物。

事实、公众意见以及这个词语的公认含义都符合这一本能。

看看黄金时期的罗马共和国,在第二次布匿战争(3)之后,它的优点达到顶峰,正朝着世界帝国的方向前进,社会显然正处于进步状态。再看看奥古斯都统治下的罗马,它已经显露出衰败的端倪,在所有事件中社会的进步都受到抑制,邪恶势力即将占据统治地位。然而没有一个人不觉得、不承认奥古斯都统治下的罗马比法布里休斯或辛辛纳图斯统治下的罗马更加文明。

让我们越过阿尔卑斯山脉,看一看17和18世纪的法国:从社会视角来看,考虑到幸福的实际数量及在个体之间的分配情况,显然,17和18世纪的法国比不上其他欧洲国家,如荷兰和英国。我相信,与法国相比,荷兰和英国的社会活跃度更高、增长更快,其成果的分配更加彻底。然而,问一问普通人的常识,它将回答说17和18世纪的法国是欧洲最文明的国家。欧洲也毫不犹豫地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欧洲所有不朽文学作品中,处处都能找到对法国的这种公共意见的痕迹。

我们还可以列出许多国家,它们比其他国家更加繁荣、增长更快、个体之间的分配更合理,然而,人的天然本能和普通常识却能判断出,它们的文明程度低于那些单纯从社会角度来看分配没这么好的国家。

这意味着什么?后面这些国家拥有什么优势?在文明国家的性质中是什么给了它们这种优势?在人类的看法中是什么东西极大地弥补了它们在其他方面的极大不足?

它们壮观地显示了社会生活之外的另外一种发展:个体的、内心生活的发展,人自身的发展,人的才干、情操和思想的发展。虽然这些国家的社会不像其他国家那样完美,它们的人民却更加壮观、更加雄伟地脱颖而出。毫无疑问,还有许多社会问题尚待解决,但在智力和精神领域已经取得重大成就。许多人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权利还有所缺乏,但它们英雄辈出,令全世界瞩目。它们的文学、科学和艺术大放异彩。人们一旦看到这种人的天性所尊崇的伟大迹象,一旦看到这种崇高志趣所创造的财富,就会承认它,称其为文明。

因此,这一伟大事实包含了两类事实。它依赖于两个条件,通过两种征兆显示出来:社会活动的发展以及个人活动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进步。只要人的外部条件得到拓展、活跃和改善,只要人的内在天性得到辉煌壮丽的显示,只要看到这两个标志,即使社会现状还很不完善,人类也会欢呼鼓掌,宣告文明的来临。

如果我没有弄错,这就是我们对人类普遍看法的简单且纯粹的常识性考察得到的结果。如果我们审问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如果我们考察文明的重大转折点,即人们公认的推动了文明发展的事件,考察其本质,我们立即就能认出我刚才描述过的两个元素中的一个。它们总是个人或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事件,是那些改变了人的内心、信条和习惯,或改变了人的外部条件、他在同伴中的地位的事实。以基督教为例,不仅在它刚诞生时,即使在它发展的第一阶段,基督教对社会状况不闻不问;它大声宣布自己无意干预社会状况;它命令奴隶服从主人;它没有抨击过当时社会的任何一件大恶大错之事。然而,谁会否认基督教是文明的重大转折事件?为什么它是?因为它改变了人的内心、信条和情操;因为它使人在精神上和思想上获得了重生。

我们还见过另一种性质的关键事件,它关注的不是人的内心,而是人的外部状况。这种事件改变了社会,使其获得重生。这无疑也是影响文明的决定性关键事件。纵观所有历史,你将处处发现同样的结果。你将发现所有有助于文明发展的重大事实无不发挥了上述两种影响之一。

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就是文明一词的天然和普遍的含义。在这里,我描述而不是定义了这个事实,几乎完整地或从各个方面验证了它的普遍特征。我们现在得出了文明的两个要素。现在问题来了,二者之一是否已经足以构成文明?社会状态的发展、个体的发展,单独出现时是不是文明?人类还会同样承认它吗?还是说这两个事实之间存在如此紧密和必要的联系,就算它们没有同时产生,它们也依然不可分离,其中的一个迟早会带来另一个?

在我看来,我们可以从三个重要方面来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检查这两个文明要素的性质本身,询问自己仅从性质来看它们是否彼此紧密联系、必不可少。我们还可以考察历史,看它们是否曾经孤立出现,还是总是相互激发。最后,我们还可以就这个问题请教人类的普遍意见——常识。我将首先请教常识。

当一个国家的状态发生巨变、财富和力量突飞猛进、社会手段分配发生革命,这个新的事实会遭遇反对、经受对抗,这是不可避免的。变革的反对者通常会宣扬什么呢?他们会说这种社会状态的进步并没有以同样的方式、在同等程度上改善、革新人的精神和内在状态;它是虚假的、海市蜃楼一般的进步,其结果对道德和人有害。社会发展的支持者们强力反驳这一攻击。相反,他们坚持,社会的进步必然会涉及并带来道德的进步;当外部生活得到更好的管理,内心生活也会得到提升和净化。新状态的反对者和支持者之间所争论的问题就是这样。

把假设颠倒过来:假设精神得到持续发展,推动这一进步的人通常会承诺什么?在社会形成之初,那些致力于教化大众的宗教领袖、圣贤和诗人们承诺过什么?他们承诺了社会状况的改善、社会手段分配更加公平。那么,我问你们,这些争论和承诺暗含了什么?它们意味着什么?它们暗示着什么?

它们的隐含之意就是,人类的天然本能相信,文明的两个要素,即社会发展和精神发展,是紧密联系的,人们一看到其中一个就立刻会期待另一个。那些坚持或反对这两个发展中任何一个的人,当他们肯定或否定二者关联时,他们所关注的也正是这个天然本能的信念。不难理解,如果我们能说服人类,社会状态的改善不利于个人的内心进步,我们就能成功地贬低和削弱社会中正在进行的革命。另一方面,当我们向人类承诺,通过改善个人能够改善社会,则不难理解,人们会倾向于将信仰置于这些承诺之中,并且它也相应地得到了成功应用。因此很明显,人类的本能相信,文明的各个运动是相互关联、相互激发的。

如果我们把注意力投向世界历史,也能得到同样的答案。我们将发现,个人内心生活的所有重大进展都曾经有利于社会,社会状态的所有重大进展都曾经有利于个人。我们发现这两个事实中总有一个会占据优势地位,显著地表现出来,给正在进行的运动打上鲜明的烙印。有时候,只有在相隔漫长岁月、越过千重障碍、经历万般变化后,第二个事实才能显露出来,通过自身发展来完成第一个事实所启动的文明进程。但如果仔细考察它们,很快就能发现把它们联接在一起的纽带。天意的前进不受任何局限,它没有义务也不愿劳烦自己使昨天种下的原因在今天就开花结果。当时间到了,结果自然会循着预定路线出现,但也许已经过了好几个世纪。虽然我们觉得它的推理可能有点慢,但它的逻辑是绝对正确的、合情合理的。对于天意来说,时间等于零,它跨越时间就像荷马史诗中的诸神跨越空间一样:它仅仅跨出一步,好几个时代就已经过去了。经历了多少个世纪、经历了多少次事件,基督教对人的精神改造才对社会状态的改造产生了重大且正当的影响。然而,谁能否认它一样取得了成功?

如果我们把研究从历史转移到组成文明的两个事实的性质本身上,必然也能得到同样的答案。没有人不曾对此有过亲身体会。当人的精神发生变化,当他获得从未有过的一种思想、品德或能力——总之,当他自己获得个人发展时,在同一时刻占据他的会是什么愿望、什么需求?这种愿望和需求就是与周围世界交流新的情操,使他的思想在外部得以实现。一旦一个人获得什么东西,一旦他坚信自己取得新的进步,拥有额外的价值,他立刻就会把占有的想法附加到这种新进步、新价值上。他感觉到有一种本能、一个内心的声音,在迫使他将自己个人所取得的变化和改善推广至他人。伟大的改革家完全归功于这个原因。那些改变了世界面貌的伟人们,在改变了自我后,正是这种需求而不是别的什么在鞭策他们、指引他们前行。关于人的内心生活的变化就说到这里,下面说说另一个方面。社会状态发生了革命,社会得到了更好的管理,权益在社会成员之间得到了更公平的分配——也就是说,世界的外貌变得更加纯洁、更加美丽了。政府的活动、人际交往行为都变得更加公正、更加宽容了。你觉得世界外貌的这种改善、外部事实的改善,对人的内心、人性不会产生反作用吗?所有关于榜样、习俗和典范的权威性的说法都基于这样一个基础:一个良好的、管理得当的外部事实在一定程度上或迟或早都会带来一个具有同样性质、同样品德的内部事实;一个管理更好的世界、更公正的世界能使人变得更公正;内部世界会被外部世界改造,恰如外部世界被内部世界改造;文明的两个要素彼此紧密关联,它们之间可能隔了好几个世纪、各种阻碍,它们可能不得不经历千万种变形才能重逢,但它们迟早总会彼此结合:这是它们的本质规律,是历史的普遍事实、人类的本能信念。

虽然还算不上彻底探讨——远远算不上,但我觉得我已经用一种虽然简略但十分全面的方式展示了文明这个事实。我想我已经描述了它,设置了它的边界,并阐述了它带来的一些重大的、基本的问题。我也许应该就此打住,但我情不自禁地想简单谈一谈此时此刻我想到的一个问题。严格说来,这个问题不算是历史问题。我不会将其称为假设性问题,而是称为猜测性问题。人们只能抓住这个问题的一端,永远无法够得着它的另一端;人们无法环视它,无法多角度地审视它,但这个问题同样是真实的,同样需要人们的思考,因为不管人们乐意不乐意,这个问题总会随时出现在人们面前。

我们前面所说的,组成了文明这个事实的两个发展,即一方面是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人的发展,到底哪一个是目的?哪一个是手段?人发展自我、才能、情操、思想、他的整个生命,就是为了完善自己的社会状况、改善自己在地球上的存在吗?还是说,社会状态的改善、社会的进步、社会本身,不正是个人发展的舞台、契机和动力吗?总之,到底是社会为服务个人而设,还是个人为服务社会而生?这必然取决于对以下问题的答案:人的命运是纯社会性的吗?社会是否会吸干、耗尽人的一切?还是说,人的内心深处另有天职——比仅仅存活于世界中更崇高的意义?

有一个人,我可以骄傲地称其为朋友,他经历了像我们这样的历程,在更加激烈和强大的群体中担任领导,他说过的所有话都深深铭刻在听众的心中。鲁瓦耶-克拉尔先生,至少在他的关于《渎圣法案》的讲话中,按照自己的信念解答了这个问题。我在这篇讲话中找到这样两句话:“人类社会诞生、生活并死亡于地球,它们的命运终结于此……但它们并不包含人的全部。在将自己奉献给社会后,他还留下了自己身上最高贵的一部分、某种高级能力,他凭借此能力提升自我、走向上帝、走向未来的生命、走向无形世界中的未知幸福……我们,个别而又相同的人,是天生不朽的真正生命,我们拥有不同于国家的命运。”(4)

对此我不再多说,我不会探究这个问题本身。提出这个问题来我就已经知足了。在文明史中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当文明史已经完成、对于我们当前生活再没有更多的话可说时,人总会不可避免地扪心自问:是否已经穷尽一切?是否已经到达万物尽头?因此,这就是文明史能够导向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高深的一个问题。对我来说,指出这个问题的地位和深远意义就已经足够。

从前面我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文明史可以通过两种方法处理,从两个来源提取,从两个方面考察。历史学家可以选择某段时期、一系列时代或特定民族,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他可以研究、描述、叙述人的内心世界所发生的各种事件、各种变化和变革。如果他能够实现这个目的,他就能完成这个民族在他所选择的时期内的文明史。他还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来开展研究:不是深入人的内心世界,而是置身于世界之中;不是描述单个人的思想和情操的变迁,而是描述社会状态的外部事实、事件和变化。这两个部分、这两个文明史,是彼此紧密关联的。它们相互映射,互为映像。但是,它们是可以分开的,事实上至少在开始阶段它们应该分开,以便各自都能得到详细清晰的研究。就我个人而言,我不打算和你们在人的内部世界中研究文明史;我要研究的是有形的社会世界所发生的外部事件的历史。我的确曾经希望向你们展示文明的整个事实、我所感知到的它的复杂性和广阔性,向你们提出它可能带来的所有重要问题。但现在我限定了自己,将研究领域限制在比较狭窄的范围内。我要研究的仅仅是社会状态的历史。

作为开始,我们将研究欧洲文明在初期,即罗马帝国覆灭时的所有组成要素。我们将集中注意力研究这些著名废墟中的社会,这些社会的原模原样。我们不是要复制它,而是努力将它的组成要素逐个罗列出来。当完成这件事后,我们再使它们运动起来,然后追随它们在此后15个世纪中的发展历程。

我相信,当我们在这趟研究之旅中前行了小段路程后,我们就会确信文明还十分年轻,世界还远远没有走完自己的路。毫无疑问,目前人类的思想还远远没有达到它所能达到的程度。我们还远远理解不了人类的整个未来。让我们每个人扪心自问,他所理解的、渴望的至善是什么,让他把自己的想法和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比较一下,他将确信社会和文明都还十分年轻。虽然已经走过了漫长的路,它们依然还有更加漫长的路要走。但是这丝毫不会降低我们在思索自己的实际状况时的快乐。当我努力向你们指出过去15个世纪中欧洲文明历史中所发生的各种重大危机后,你们将看到人类的生存条件曾经是多么的艰苦和凶险,甚至到现在依然如此;不仅外部和社会状况如此,而且连内在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在所有这些岁月中,人类思想经受了和人类一样多的苦难。你们将看到,在现代,也许是历史上第一次,人类思想虽然还远没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但至少拥有了一些和平、一些和谐。社会也是如此,它显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以前相比,人的生存条件变得轻松、公正。想到我们的祖先,我们几乎可以将吕克莱修斯的诗句运用到自己身上:“风暴肆虐时,在岸上的安全地点,想到那些在大海的狂风恶浪中颠簸的船只所面临的危险,真是令人愉快啊!”

我们可以毫不自夸地像荷马史诗中的斯齐纳吕斯那样说起自己:“感谢上天,与前人相比,我们的生活不知要美好多少。”

然而,我们要小心,不要沉湎于我们的幸福和美好这个想法,不然就会陷入两个重大危险:骄傲和懒惰。我们可能对人类思想的威力和成功、对自己的觉悟抱有过分自信;同时,由于生活条件的舒适安逸而丧失活力。在我看来,我们经常在动辄抱怨和盲目满足这两个极端趋势之间来回摇摆。我们在思想、愿望和想象力方面,充满了敏感、渴望和无穷的雄心壮志,但当涉及到生活中的实际工作,当需要我们克服麻烦、做出牺牲、千方百计去实现目标时,我们就无精打采,在绝望中轻易放弃了,其轻易程度与我们之前渴望得到它时的焦急程度不相上下。我们必须注意自己是如何屈服于这些缺点的。让我们养成习惯,恰当预估自己的力量、能力和知识的极限,不要觊觎那些无法合法地、公正地、定期地、在遵循我们文明自身所依赖的原则的前提下获得的东西。我们有时似乎禁不起诱惑,想采取那些我们通常抨击和鄙视的原则——野蛮欧洲所采取的成王败寇的原则、过去四五百年前屡见不鲜、被人看作理所当然的蛮力、暴力和赤裸裸的谎言。但当我们一时屈服于这种欲望时,我们却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个时期的人类的坚毅或蛮劲。那时候的人饱尝生活之苦,自然急切地、持之以恒地试图从中解脱出来。现在的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条件心满意足,不要放纵于模糊的欲望而危及生活,实现那些欲望的日子还没来到。给予我们的已经很多,将来向我们索取的也很多。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向子孙后代提供详细解释;现在的公众、政府都需要经受讨论和检查,都需要承担责任。让我们坚定不移地、诚心诚意地坚持我们文明的各项原则——公正、法治、公开和自由。我们千万不要忘了,当我们要求,正当地要求其他一切事物接受我们的检查和探究时,我们自己也处于全世界的目光下,反过来也应该被人讨论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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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译者注:本书系作者根据1828年在巴黎大学授课时的讲义整理而成。每讲标题为中译者所加,以便读者更加清楚本书的总体结构。

(2) 中译者注:原文使用了“现代”一词,但由于本作品成文于19世纪,实际指的是“近代”,但为了忠于原著,依然译作“现代”。

(3) 中译者注:布匿战争是公元前264—前146年古罗马与迦太基之间为争夺地中海西部统治权而进行的3次战争。罗马人称迦太基人为“布匿”,故名。通过3次布匿战争,罗马帝国消灭了迦太基,确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4) 英译者注:鲁瓦耶-克拉尔先生对关于渎圣问题的法案的意见,7、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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