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平安夜,在一座古旧的宅子里,众人围着炉火团团而坐,刚刚听到的故事令我们个个毛骨悚然,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我记得,当时有人随口说了句大实话——这故事可真够吓人的,故事要离奇够味儿就得这样。一时众人无话。过了半晌,才有人接过话头,说自己还从来没有听过如此稀罕的事儿,报应居然落到一个孩子头上。我可以告诉诸位,那个故事讲的,就是在像我们聚会的这样一所旧宅里,闹上鬼了——一个面目狰狞的厉鬼,向正在房里和妈妈一起睡觉的小男孩显了形。孩子心惊胆战之下把他妈妈也弄醒了,鬼把孩子妈妈弄醒可不是为了让她给孩子壮胆,哄他重新入睡,而是要她本人也见识见识方才让小孩丧魂落魄的场面。正是后来的这番感想,引出了道格拉斯的反应——他倒不是当场就有所表示,而是在那天晚些时候——于是便有了饶有兴味的下文,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还有人讲了个平淡无奇的故事,我看出道格拉斯有些心不在焉。他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不过我们还得再等等。事实上,这一等就等到了两天后的晚上。不过,当天晚上,曲终人散之前,他还是说出了压抑已久的想法。

“我完全同意格里芬说的,那个鬼魂或什么东西——它首先向那么幼小的男孩显形发难,才使得这个故事如此扣人心弦。可据我所知,要说牵涉到小孩的骇人听闻的故事,这可并不是头一个。刚刚故事的主人公正因为是个孩子,这就像用扳手拧螺丝一样,把整个故事的紧张气氛又拧紧了一圈。你们也说说看,要是这种故事里不只有一个而是有两个小孩,将会如何——?”

“那自然是把故事又拧紧了两圈三圈,加倍地惊心动魄呗!”有人答道,“我们还真想听听两个孩子的故事呢。”

这时我见道格拉斯就在壁炉前,他背对着炉火站起身来,双手插进衣兜,低头打量着讲话的人。“到目前为止,除了我,还没有人听过这个故事呢。这故事着实太吓人了。”此话一出,自然引起了几个声音,大家纷纷表示,为听听这个故事不惜付出任何代价。我的朋友颇懂得怎么卖关子,他将目光转向众人,继续说道:“这个故事跟别的鬼怪故事可真不是一码事儿。我看,别的故事跟它一比,都是小巫见大巫。”

“因为它特别疹人?”记得当时我这样问道。

他似乎是想说事情没这么简单,但一时也想不出怎么来形容才好。他伸出一只手在眼前挥了挥,做了个惊恐万状的鬼脸。“因为非常恐怖——恐怖得要命!”

“嘿,太带劲儿了!”一个女人喊道。

他并没有理她,而是看着我,可是似乎又没有真的在看我,倒像是看见了他说的东西。“那故事里弥漫着匪夷所思的邪恶、神秘和痛苦。”

“既然如此,”我说道,“干脆就坐下来开讲吧。”

他转向炉火,对着根木柴棒子踢了一脚,又盯着看了片刻。之后,他回过身来,再次面向众人。“眼下还不能开讲。我得给城里寄封信。”听闻此言,人群中发出一片不满之声,众人对他口有烦言。不满之声平息后,他胸有成竹地解释道:“这个故事已经写成了书稿,就锁在抽屉里——已经多年不见天日了。我得给我的仆人写封信,把抽屉的钥匙装在信封里寄去,他找到装稿子的大信封,自然会把稿子寄来的。”看上去他似乎特意在对我提出建议——甚至像在恳求我,让我帮他打消心中的犹豫。就算他自有理由,多年守口如瓶,但此时他已经打破坚冰,打破了那几多严冬的造物,终于决定开口了。虽然旁人讨厌他的拖延,可他的迟疑却令我着迷。我恳求他写信,趁明日清晨第一班邮车就送出去,并让他答应早日让我们听到故事。接着我又问他,这段故事是否是他亲身经历。对此,他当即做出了答复:“啊,感谢上帝,绝对不是!”

“那么,是你记录的吧?是你把这件事写下来的?”

“不,此事我只存留了记忆。我把它装在这儿了——”他拍拍自己的心口,“永远也忘不了。”

“那你说的那份手稿——?”

“是用墨水写的,年久日深,已经褪色了,不过笔迹十分秀美,”他又有些吞吞吐吐,“是一个女人的笔迹。她去世已有二十年了。临死前,她把这些手稿寄给了我。”众人都仔细地听着,当然也有人插科打诨地调侃两句,还有人在进行某种推测。听到这些议论,他的脸上既没有露出一丝微笑,也没有半点发怒的意思。“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不过,比我大十岁,是我妹妹的家庭教师,”他平静地说,“在我认识的那种身份的人里,她算是最讨人喜欢的,无论怎样赞美她,都不过分。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这段小插曲也已经过去很久了。当时我在三一学院[1]上学,那是第二个暑假,我回家度假,在家里遇见了她。那年我在家里待的时间不短——真是一段美好的岁月。她没课的时候,我们常常在花园里散步、聊天——这些交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聪明伶俐,人也心地善良。哦,真的,请不要笑我,我的确很喜欢她,直到今天,一想到她也钟情于我,我就庆幸不已。若不是对我有这番心意,她是不会坦言的。她从来没有把那件事告诉任何人,并非是她自己这么说,可我确实知道她没有告诉过别人,我敢肯定,这能看得出来。你们听了故事,想必不难领会其中的缘由。”

“因为这件事太可怕了?”

他又注视着我,答道:“你会很容易做出判断的。”他重复道:“你会的。”

我的目光也盯住他。“我明白了,她当时恋爱了。”

他头一次笑了起来。“你真是目光如炬。不错,她已坠入情网,应该说,她曾经爱过。当时她已流露真情——若非如此,她是不会讲出自己的故事的。我看出她在爱着,她也知道我心知肚明,我俩都心照不宣。斯情斯景,至今还历历在目——在草坪的一角,高大的山毛榉树投下浓荫,还有漫长炎热的夏日午后,那绝不是让人瑟瑟发抖的场景,但是,哦——!”他离开炉火,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星期四一早你就能收到邮包了吧?”我问道。

“可能收不到,也许要等第二班邮车。”

“那好吧,晚饭以后——”

“诸位是跟我在这儿碰头吗?”他环视着众人,“这几天有人要走吗?”语气中充满了期待。

“大家都想留下!”

“我想留下——我要留下!”一些本来已经决定离开的夫人小姐们纷纷喊道。此时格里芬太太似乎想再多了解一些内情,又把话题拉回故事上。“她当时究竟爱上了谁?”

“会讲到的。”我挺身而出。

“嘿,我等不及了,现在就想知道!”

“这个故事不会讲到的,”道格拉斯说,“不会像茶余饭后聊家长里短似的给您原原本本捋一遍。”

“那就太遗憾了。只有那么讲,我才听得懂。”

“你不打算讲吗,道格拉斯?”有人问道。

道格拉斯又站起身来。“会讲——明天再讲。现在我得去睡觉了。晚安。”接着,他迅速拿起一座烛台,快步离去,搞得众人有些不知所措。在棕色大厅的这一头,我们听见他上楼梯时咚咚的脚步声。这时,格里芬太太说:“好吧,就算我不知道她爱谁,我却知道‘他’爱上谁了。”

“她可比他大十岁呢。”她丈夫说道。

“那是次要的[2]——在那种年纪!不过也真够绝的,这么多年他能一直将这事闷在心里。”

“四十年呢!”格里芬插嘴道。

“这下终于松口了。”

“一松口,”我说道,“那星期四晚上想必会盛况空前了。”在座的人都赞同我的看法,大家这么一想,别的事也都不去计较了。刚才的故事虽然并不完整,但就像系列故事的一段开场白,倒也算是讲完了。于是众人纷纷握手告别,恰如有人说的——“吹灯拔蜡”,去睡觉。

第二天,我得知那封装着钥匙的信已经随着第一班邮车送往道格拉斯在伦敦的公寓。或许正是因为这消息最后弄得人尽皆知,我们便不再干扰他,一直等到晚饭后。其实直到夜深,我们大家的愿望才得以圆满实现。这时他已如我们所愿,变得十分健谈,对此他也作了一番圆满的解释,大家便理解了他的初衷。围坐在大厅的炉火前,我们又被他撩拨得一惊一乍,那情形与前夜一般无二。看来,关于他答应给我们朗读的这段故事,还真需要适当交代一下,再啰唆几句。请允许我在这里说清楚:这个故事是我本人很久以后抄写的一个尽量忠于原稿的副本,我即将要讲的内容就是从这上面来的。可怜的道格拉斯,在他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之时,把那份手稿托付给了我。那份手稿是他在我们那次聚会之后第三天收到的,就在同一个地点,第四天晚上,我们一小群人屏气凝神,听他开始朗读,效果真是不同凡响。那些原本说要留下来的太太小姐,当然并没有真正留下。感谢上天,她们早已纷纷离去,都是按原计划走的,临走时还自称满怀好奇,说全是他造成的,他那一番言语,真真吊起了大家的胃口。不过,她们的离去,却使坚持到最后的听众更加紧凑齐整,我们这些围在壁炉旁继续听故事的人,通通沉浸在毛骨悚然的气氛中。

在故事的开头道格拉斯就向大家说明,笔者开始记录这份手稿时,真正的故事已经发生了。从道格拉斯的叙述中我们得知,他那位老朋友,是个贫穷的乡下牧师的小女儿,当时芳龄二十,初次应聘家庭教师的工作。她先是与刊登广告的雇主进行了简短的书信来往,之后战战兢兢地亲自奔赴伦敦应试。对方要求她本人前往哈雷街的一座府邸面试,之后再决定弃取。在她的印象中,这座府邸轩敞宏大、富丽豪华——而那位未来的雇主是一位绅士,一位意气风发的单身男子。对于一个出身汉普郡教区牧师家庭的年轻姑娘来说,这样的人物除了在梦中或旧小说中见过之外,实在是无缘谋面。此刻他就站在这位心慌意乱的姑娘面前。他的仪表让人过目难忘,好在这种类型也不曾绝迹。他相貌英俊,为人豪爽洒脱,性情颇为开朗,待人也随和,看得出来,是个禀性善良、有教养的绅士。毫无疑问,他给她留下了绝好的印象。不过让她印象最深的,是他谈起她应聘这件事,倒好像是她给予他的一种恩惠和关照,他应该感激不尽才对。这给她平添了一股勇气,并在日后表现了出来。她看出他虽然腰缠万贯,但也挥金如土——他总是置身于上流社会那炫目的光彩之中,看到他,人们总是能想起最时髦的衣着打扮、最漂亮的姿态容貌、一掷千金的豪爽气派,以及与女人交往时迷人的风采。在他城里的寓所中,有一个偌大房间摆满了他在各地旅游时带回的纪念品和一箱箱的纪念物、收藏品。可是,他希望她立刻前往的地方,却是他乡下的宅邸,一座在埃塞克斯郡的古老庄园。

两年前,他在军队服役的弟弟和弟媳不幸客死印度,留下了一双儿女——他的小侄子和小侄女,于是他便成了两个孩子的监护人。这一双幼童是他沉重的负担,对于像他这样的男人——单身汉,既没有经验也没有耐心。两个孩子落到他手里,完全是由于飞来横祸。得知弟弟的死讯,他自然哀痛不已,心神恍惚。他极为可怜这一双失去父母的孩童,尽己所能包揽了他们的一切,并特意把他们送到乡下的一处宅邸,对孩子们来说,最适合生活的地方当然是宁静的乡下。从一开始,他就安排最得力的人来照顾,甚至还派了几个贴身的仆人去伺候,只要有时间,他还常常亲自去乡下监督他们。难办的是,两个孩子再没有别的亲戚,而他自己的种种琐事早已占据了全部的时间。他把孩子们安顿在布莱庄园,对孩子们来说,这里既有益健康又十分安全,他还给这个小小的新家任命了一位管家——格罗斯太太,让她全权负责管理仆人们的事情。她是个出色的女人,从前是他母亲的仆人,他也相信他的客人——新来的家庭教师一定也会欣赏这位管家。此外,格罗斯太太现在也是那个小姑娘的监护人。她膝下无子,所幸的是她对孩子们疼爱有加。在这座乡间庄园,还有很多人帮忙,不过,当然即将成为家庭教师的年轻小姐应该享有最高权威。在假期里,她还得照顾那个小男孩。男孩已经上学有一个学期了——这个年龄就被送去上学是小了点儿,可确实是情形所迫,他哪里还有别的办法?——不过,假期就要来临,还有几天他就会回到庄园,和他妹妹做伴了。两个孩子起初也有一位年轻的小姐负责照顾,然而遗憾的是,他们失去了她。那位小姐把孩子们照顾得很好——她真是位值得尊敬的人——直到她不幸死去。她的去世的确给布莱庄园造成很大困难,因为没人能代替原来的家庭教师,于是只好把小迈尔斯送到学校去。从那以后,小姑娘弗罗拉的方方面面,则由格罗斯太太尽心照料。在这座乡间庄园里,还有一位厨娘、一名女仆、一个挤奶的女工、一匹年老的矮种马、一个老马夫和一个老花匠,他们也都是些可敬之人。

就在道格拉斯娓娓道来的时候,有人提了个问题:“既然前任家庭教师那么可敬——那她是怎么死的呢?”

我们的朋友立即做出了回答:“以后要讲的。不过,我先不说。”

“抱歉——我认为您应该先讲的正是这件事。”

“如果我是她的继任者,”我提出,“我会很想知道是否是这个职务带来了——”

“无法避免的生命危险?”道格拉斯说出了我心中的疑虑,“她的确希望知道,而且她也确实知道了。明天你们就能听到她了解的情况。当然,与此同时,这种前景也让她稍稍有些害怕。她年纪轻,没有经验,又有些胆小,可摆在她面前的却是一副重担,几乎无人相伴,还有躲不开的孤独。她犹豫了——花了一两天工夫去征求别人的意见,自己也反复考虑。然而,雇主给出的报酬大大超出了她卑微的预期,于是第二次拜访时,面对这样优厚的条件,她最终还是签了合约。”讲到这里,道格拉斯停了下来。考虑到在座各位听众的心理,我说出了心中的猜想——

“这个故事想告诉我们,毫无疑问,这个姑娘被那英俊的青年给迷住了,于是对他言听计从。”

像前天晚上一样,他站起身来,走到炉火旁,朝一根木柴踢了一脚,背对着我们又站了一会儿。“她只见过他两次。”

“是呀,这正是她感情的动人之处。”

听到这话,道格拉斯朝我转过身来,我不禁有些惊讶。“那的确是她的动人之处。其他来应聘的人,”他继续说道,“她们就没有向这份魅力屈服。雇主毫无保留地把他的困难都告诉了她——尽管薪资优渥,但之前已经有几个应聘者退缩了。不过,她们仅仅是出于忧虑,听起来那工作既单调乏味,又颇为古怪,尤其过分的是他还提出了一项重要条件。”

“什么条件——?”

“那就是她绝对不能麻烦他——永远不能:不许提要求,不许发怨言,也不许写信谈任何事情,完全由她自己来应对所有的问题,一切花销都由他的律师支付,她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好让他做个清净闲人。她告诉我,当她答应了这条件后,他瞬间如释重负,喜出望外,紧紧握着她的手好一会儿,感谢她做出的牺牲,而当时她就已然感觉得到了回报。”

“难道这就是她得到的所有回报?”一位女士问道。

“此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

“啊!”那位女士发出了一声感叹。就在这时我们的朋友道格拉斯再次转身离去,这声感叹便成了当晚人们就这个话题发出的一句重要的评语。次日晚上,在壁炉边,道格拉斯将身子埋进一把最舒适的椅子里,摊开了褪色的笔记本。这是一个红色封面、镶着金边的老式笔记本。整个故事讲了不止一个晚上,不过刚要开讲,那位女士又提了个问题:“你讲的故事叫什么名字?”

“还没有名字。”

“啊,我倒是有一个!”我说道。可是道格拉斯没有注意我,他已经开始用优美清晰的嗓音朗读起来,仿佛想把作者书写时笔尖美妙的沙沙声,传递到我们的耳畔。

[1]指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译者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

[2]原文为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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