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安排

第一次世界大战持续了四年零三个多月——从1914年7月28日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到1918年11月11日协约国接受了德国的要求而签订停战协定。停战之后,协约国需要五年多的时间去完成全面的和平安排。1919年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同德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6月28日),同奥地利签订了圣日耳曼条约(9月10日),同保加利亚签订了纳伊条约(11月27日),1920年同匈牙利签订了特里亚农条约(6月2日)。但是直到1923年7月23日,才在洛桑与土耳其签订了最后的和平条约;随着该条约于1924年8月6日生效,和平最终得以在全世界正式重建。与此同时,1921-1922年冬天,与太平洋有利害关系的各国在华盛顿召开会议并缔结了一系列条约,旨在将维持远东的现状建立在坚固的基础之上。或许可以说,所有这些条约,以及由它们派生出来的许多较小的条约和协定,构成了战后的和平安排。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年代里,几乎每一件国际性的重大的政治事件,都是这些安排的直接或间接的产物;因此,我们的研究就有必要从简洁概述这一和平安排的最重要的内容开始。

对欧洲的安排

具有某些特殊性质的凡尔赛条约,决定了其后的大部分历史。

首先,借用一句由于德国的宣传而家喻户晓的话来说,那就是凡尔赛条约是一个“强制的和平”。它是由胜利者强加给被征服者的,而不是在他们之间经过平等的谈判而达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几乎每一个使战争得以结束的条约都是一个强制的和平;因为战败国很难自愿接受其战败的结果。5但是凡尔赛条约中的强制成分,比任何近代以来的和平条约中的强制成分都更为明显。在凡尔赛的德国代表团被允许就战胜国交给他们的条约草案提出一组书面意见。这些意见中的某些部分得到了考虑;然后战胜国就把修改了的条约正文交给德国代表团,并威胁说,如果在五天之内不能签订条约,战争将重新开始。除了在两个正式场合,即递交条约草案和签订条约的场合之外,没有一个德国代表团的成员与协约国的代表面对面地进行过谈判。即使在上述两个场合,也没有遵守正常的社交礼节。在签字仪式上,两位德国的签字者未被允许与协约国的代表一起坐在桌旁,相反,战胜国以对待战犯的方式将他们押送到被告席,再将他们押解出去。这些不必要的羞辱只能用这场战争遗留的强烈的痛苦之感仍未消失来解释,然而无论是在德国还是在其他地区都产生了深远的心理影响。这些羞辱在德国人的意识中强化了“强制的和平”的观念,并有助于建立这种信念,这种信念在德国已经相当广泛,在其他国家的主流媒体中也已被心照不宣地加以接受,即在这种形势下从德国勒索而来的这个签字画押,在道义上对德国没有约束力。

其次,凡尔赛条约与以往的任何和平条约都不相同,它声称建立在战争过程中宣布的大量普遍原则的基础之上,这些原则中最有名的就是威尔逊总统的“十四点”,它在停战协定签署之前便为德国所正式接受并作为和平安排的基础。多亏了威尔逊坚持这些原则,该条约才得以建立在真正的理想主义的基础之上。它规定建立国际联盟,其主要宗旨是确保维持和平;它建立国际劳工组织以规定劳工的状况;还建立了对德国放弃的殖民地的政府委任统治制度。1919年以后,这些机构和制度便成为新的国际秩序的正常的和基本的组成部分了。然而,条约的制定者们企图把理想主义和战胜国的苛求混杂在一起所带来的其他后果则是不太妙的。对于批评家们来说,把该条约的某些部分和“十四点”的正文加以比较从而怀疑它们,这并不困难。或许人们容易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否德国割让给波兰的那些领土仅仅包括“由无可争辩的波兰人口居住的”地区,是否对德国所有海外领土的剥夺是“对所有殖民地要求的一种自由的、不存偏见的和绝对公平的调整”;而且由于协约国曾经宣布以民族自决作为解决领土问题的指导原则,那么,禁止德—奥合并就是站不住脚的。上述这些在原则和实际运作之间的矛盾与其他差异很容易给一些人以口实,他们想要论证凡尔赛条约是一个被玷污了的文件,而且想要论证协约国已经破坏了停战协定的签订所依据的那些条件。

凡尔赛条约强加给德国的奴役性状况,最终几乎毫无例外地被协定、或随着时间的流逝、或由于德国方面的毁约而得以废除。它们当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惩罚,赔偿,非军事区,裁军)将在以后 的各章中加以讨论。这里只需概述关于欧洲的领土规定。在西部,德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归还法国,在欧本和马尔梅迪割让两块极小的领土给比利时,并放弃了它过去与卢森堡的关税同盟。萨尔煤矿区由国际联盟的一个委员会管理15年,期满时其命运将由全民公决来决定。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法国作为对战争期间法国的煤矿区遭到破坏的补偿。在南部,德国割让了一窄条领土给新建的国家捷克斯洛伐克,并禁止与奥地利合并,除非得到国联行政院的一致同意。在北部,过去的大公爵领地石勒苏益格的一部分(普鲁士于1864年夺自丹麦),由全民公决来决定其归属。公民投票在1920年2月和3月举行,其结果泾渭分明,令人满意。在其北部地区,75%的票数同意归属丹麦,在其南部地区则以一种甚至是更大的多数拥护归属德国。

在东部,德国割让给主要协约国和参战各国的是默麦尔的港口及其邻近地区,这一地区最后转让给了立陶宛。德国将波兹南省和西普鲁士省的大部分地区割让给波兰,并带有一条大约40英里宽的海滨地区——即所谓的“走廊”,它把东普鲁士和德国的其他领土分隔开来。但泽 [1] 是一个德国人居住的城市,但又一直是波兰的港口(它在“十四点”中已被许诺成为“一个自由的”和安全的出海口),成为一个与波兰有条约关系的自由市,进入波兰的关税体系,并由波兰指导其对外关系。另外,要在西普鲁士的马里沃德地区,东普鲁士的阿伦施泰因地区,以及整个上西里西亚地区进行全民公决。马里恩维尔德地区和阿伦施泰因地区的公民投票于1920年7月举行,其结果是同意归属德国的占压倒优势,在每个地区都只有几个村庄表明大多数人同意归属波兰,于是这些村庄就被转让给了波兰。在上西里西亚的公民投票被推迟到下一年,而且在双方都激起了强烈的情感并爆发了严重的暴力冲突。上西里西亚与其他全民公决的地区不同,它蕴藏着丰富的煤、铁资源并包括一个巨大的人口稠密的工业区。投票的结果证明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大约60%的投票者赞成归属德国,约40%同意归属波兰。但是除了某些明确划定的农村地区之外,计算出来的结果是拼凑起来的数字,这使做出决定极为困难。以英国和意大利的特派员为一方,以法国的特派员为另一方,提出了相去甚远的看法。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对这些看法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便依靠一个令人不愉快的指示而把整个问题提交给了国联行政院。行政院在经过另一次危险的僵局之后,在法国特派员提出的界线和英国—意大利特派员提出的界线之间做出了一个近似公平的折中办法。由于英—意的界线是一条精心计算的尽可能接近实际投票结果的界线,相反法国的界线则明显地偏向波兰的要求,因此根据严格公平的原则,行政院的决定也并非无懈可击。德国以愤怒的情绪接受了这个决定,但是在国联的早期年代中,这一决定增加了德国的舆论对国联抱有的成见。凡尔赛条约的领土条款使德国在欧洲失去了2.5万多平方英里的土地和大约700万人口。

我们可以对欧洲的其他和平条约给以更简洁的说明。

1918年11月奥匈帝国君主政体的崩溃留给德意志、奥地利一个孤立的和不均衡的残余地区。它的700万居民中有200多万集中在维也纳。波希米亚,摩拉维亚和原奥地利西里西亚已经脱离奥地利而组成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核心部分。斯洛文尼亚已联合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一起组成了南斯拉夫国家。意大利占领了的里亚斯特及其邻近地区。圣日耳曼条约所做的就是把这些既成事实记录在案。它只有两项明显与民族自决原则相抵触的条款,一是重复凡尔赛条约的禁止奥地利与德国合并的禁令,另一个是把清一色讲德语的南蒂罗尔割让给了意大利,其目的是使意大利拥有布伦纳山口这一战略边界。但是奥地利的经济状况已经惨到(数月以来维也纳几乎完全处于饥饿之中)几乎对这个和平条约的政治侮辱麻木不仁的地步了。由于担心与德国合并的运动会呈现出不可控制的规模,协约国并未打算认真实行该条约的非领土条款;而奥地利的赔款委员会则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救济组织。

古老的匈牙利王国(它的1700万居民中至少有一半是匈牙利人)也已经按其种族分成了各个部分。特里亚农条约对斯洛伐克转让给捷克斯洛伐克,克罗地亚转让给南斯拉夫,以及特兰西瓦尼亚转让给罗马尼亚予以确认。就其主要方面来说,这些决定是公正的。但是,匈牙利的边界比德国的东部边界甚至更为明显地证明了条约制定者们的某种渴望,即渴望在任何地方都尽可能地把他们的原则滥用得有利于协约国而不利于敌国。这种灵活性所积累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而且匈牙利的媒体已经充分利用了那些少数的不公正行为。

保加利亚的损失几乎与匈牙利的损失一样严重。而且这些损失中的大部分并非始于1919年的和平安排,而是始于1913年结束第二次巴尔干战争的和平协定。在1912年的第一次巴尔干战争中,保加利亚与塞尔维亚、希腊、罗马尼亚联合起来,将土耳其驱逐出了巴尔干,并把它赶回到离君士坦丁堡大约50英里一线。但是胜利者为瓜分战利品而发生争吵。在第二次巴尔干战争中,保加利亚同时受到它过去的三个盟国和土耳其的进攻,并在最后的条约中被迫割让领土给所有这四个国家。1919年的纳伊条约重新确认了保加利亚的损失。它把保加利亚同塞尔维亚和希腊的边界做了进一步不利于保加利亚的修改,并原封不动地保留了1913年的明显不公平的与罗马尼亚的边界。导致所有保加利亚人强烈不满情绪的就是失去了马其顿地区,这是因它参加第一次巴尔干战争而许诺给它的报酬;我们在这里涉及的领土问题在性质上不同于此前我们讨论过的任何领土问题。在德国与波兰之间,或者在匈牙利人和罗马尼亚人之间确定合理而公平的边界或许是困难的,但至少不用怀疑考虑到了所涉及的人口的种族性质。但是在马其顿是否遵从这个首要之点是极有争议的。马其顿人是斯拉夫民族的一支,但是他们的民族意识已经相当淡漠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而且他们的方言已经逐渐地融入了塞尔维亚语或保加利亚语。总有一天他们能够毫无差别地变成真正的塞尔维亚人或保加利亚人。为1919年所确认的1913年的解决办法,把马其顿的大部分给了塞尔维亚,其余的大部分给了希腊。但是马其顿人是不发达的民族,他们崇尚强盗行为。他们当中的忠诚于保加利亚的人逃到保加利亚并在那里成立了一个马其顿革命组织,并周期性地在南斯拉夫或希腊领土上发动袭击,采取恐怖手段对付边界两边的居民,因此使战后保加利亚和其邻国的关系严重恶化达10年以上。在这段历史时期,与欧洲的其他任何地方相比,在马其顿的生命和财产或许更没有保证。

在纳伊条约的其他条款中唯一需要提及的,是协约国同意“确保保加利亚到爱琴海的经济出海口”这一条。保加利亚人认为这意味着给保加利亚一条像波兰一样的领土走廊。而协约国提出的建议是在希腊的一个港口为保加利亚建立一个自由区。但是保加利亚人宁愿没有面包也不要半个面包;结果便不曾做任何事情使这一有争议的条约付诸实施。

最后需要提到的是那些新建的国家——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其他增加了大量领土的国家——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和希腊,它们被要求与主要协约国和参战各国签订条约,在这些条约里它们保证给予居住在其领土之上的“种族上的,宗教上的和语言上的少数民族”以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受教育的权利,以及在法庭上和在同当局打交道时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的权利。同样的条款也包括在与奥地利、匈牙利、保加利亚和土耳其的和平条约之中。而德国则并未被要求同意对任何少数民族承担义务。具有足够讽刺意义的是,这几乎是凡尔赛的和平缔造者们唯一承认德国与其他大国拥有平等地位的方面。

近东和非洲

1923年7月与土耳其签订的洛桑条约,是和平条约中唯一持续了13年之久并被它的所有签字国承认是有效的和切实可行的条约,而且即使在1936年,它也是在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并只在一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从历史上看,洛桑条约的这种有别于其他和平条约的优点是由于以下几个因素:它在冲突结束近五年以后才得以签订,这时强烈的愤怒情绪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弱;它不是强加的,而是在各方之间经过长时间的讨价还价的谈判之后达成的;它的签字地点也不是某个协约国的首都,而是一个中立国的领土。在这里不妨概述一下导致这种令人满意的结果的那一系列长期而复杂的事件。

在1919年5月和平会议期间,在列强紧张地全神贯注于德国问题的同时,也一直在插空讨论土耳其的前途,希腊首相文尼泽洛斯说服协约国允许希腊军队占领位于小亚细亚的士麦那 [2] 。土耳其人以最不能宽恕和最蔑视他们的敌人的心情,强烈愤恨在达成停战协定很久以后还对他们的领土的这种入侵。从这种愤恨情绪中诞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民族起义,并造就了一位有才华和有实力的领导人穆斯塔法·凯末尔。在一年的时间里,凯末尔主义者便横扫整个国家,只剩下一支协约国的守备部队还保卫着仍在伊斯坦布尔的土耳其傀儡政府。协约国无视警告,于1920年8月在色佛尔与伊斯坦布尔政府签订了一个和平条约。它建立在凡尔赛条约的模式之上,尤其是规定士麦那仍由希腊占领五年,此后它的命运将由公民投票来决定。

然而,希腊国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打碎了强制实施色佛尔条约的任何一点的可能性。1920年10月,希腊国王亚历山大被其宠物——一只猴子咬伤而死亡。在随后举行的大选中,文尼泽洛斯被剥夺了权力;而曾在战争期间因其亲德倾向而被驱逐的前国王康斯坦丁则回来重登王位。这种做法失去了协约国的同情心——这种同情主要是由于文尼泽洛斯的个人魅力。第二年,首先是法国人,然后是意大利人,同已经在安卡拉建立的凯末尔主义者的政府签订了秘密协定。在英国劳合·乔治的希腊政策遭到了严厉的批评;而且尽管希腊军队已经不顾一切地从士麦那挺进到小亚细亚腹地,但是形势已经很清楚,那就是它不能再指望得到协约国的有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溃退是不可避免的。希腊人慢慢向后撤退;并在1922年9月,在经过了几场特别残酷的战斗之后,凯末尔把最后一支希腊军队赶出了亚洲的土地。在胜利的鼓舞下,现在凯末尔主义者把注意力转向伊斯坦布尔。法国和意大利的政府仓促撤退了他们的守备部队,形势相当危急。一时间,英国和土耳其之间重新开始敌对行动似乎不可避免。但是穆斯塔法·凯末尔及时停止了行动。双方签署了停战协定,这就为在洛桑召开和平会议铺平了道路,第二年夏天和平条约得以在洛桑签订。

像奥匈帝国一样,在1918年停战协定签订时,奥斯曼帝国已处于解体状态,它的巨大的阿拉伯领土已经处在英国和法国军队的占领之下。然而幸运的是,凯末尔主义者的运动从一开始就排除了奥斯曼帝国的这块古老的伊斯兰教的发祥地,并宣布了民族自决的现代世俗原则。新的土耳其国家明确宣布放弃对包括大多数阿拉伯人的领土的一切要求;因此使缔造和平并未出现不可克服的困难。土耳其的欧洲边界以牺牲希腊为代价而向前推进到阿德里安堡;也没再听说士麦那有什么公民投票。色佛尔条约中涉及的惩罚、赔偿和裁军等条款也被取消了。但是土耳其政府有点令人不可思议地接受了在土耳其的领土上建立两个非军事区的要求,一个在色雷斯,另一个在海峡地区。在安卡拉召开的国民大会相当满意它所获得的东西,宣布土耳其是一个以凯末尔为其总统的共和国,并开始了强有力的世俗化进程,1924年春天,土耳其废除了奥斯曼哈里发——伊斯兰的宗教领袖的职务,他曾在四个半世纪中一直在伊斯坦布尔拥有他的教权。

前奥斯曼帝国的阿拉伯各行省的命运可以用来作为对委任统治制度的介绍。国联盟约规定,由战败国割让的那些领土“其居民尚不克自立于今世特别困难状况之中”的那些地区,应该被置于“各先进国”的保佐之下,而这些先进国家“即以受任统治之资格为联盟施行此项保佐”。实际上,受托国在多大程度上能宣称他们代表国联行动,是令人怀疑的。这些讨论中的领土是由德国和土耳其割让给协约国和主要参战各国的,它们负责选择委托管理国。国联批准了委任管理条款,并接受来自受托国的有关在它们保护之下的那些领土状况的年度报告。但国联的作用仅仅限于温和的批评。因为国联并未转让这种托管权,但是显然它也不能取消委任管理。对被委任统治的领土的主权归属于哪的问题,是一个解决不了的法律难题。

国联盟约规定三种委任统治(通常称为A、B、C三类委任统治),根据对委任统治所实施的居民的发展阶段来加以划分。

前土耳其的诸省份处于“A”类委任统治之下,规定委任管理的任务是“提供行政指导和帮助……直到它们能够自立的时候为止”;并明确规定“当地居民的愿望必须是选择委任管理时的主要考虑”。不能说这最后的条件被充分地满足了。阿拉伯的领土在战争期间就已经被英法之间的秘密协定而预先安排了;而且尽管在战后对实行该协定存在着大量争论,但是争论的关键并非在于当地居民的愿望。叙利亚的委任统治被分配给法国,伊拉克和巴勒斯坦及外约旦 [3] 的委任统治被分配给英国,而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是以英国政府于1917年做出的要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人的家园”的保证为条件的。奥斯曼帝国的其他阿拉伯省份则获得了它们的独立。位于红海沿岸的长条阿拉伯边界——它因其包括圣地麦加和麦地那而被所有穆斯林看成是一块重要的土地——成立了独立的汉志王国 [4] 。土耳其在其他阿拉伯地区的主权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对于那些由定居人口居住的地区来说,实行统治的是一些自治的苏丹、酋长和阿訇。

“B”类委任统治被运用于德国在非洲的大部分领地,其居民被认为不能胜任任何形式的行政管理自治,但是委任统治国不仅有义务禁止奴隶贸易和武器交易,不得招募当地人从事“除警卫目的或保卫领土以外的”活动(这是一个有点含糊的规定),并且有义务给予国联其他成员国以贸易和商业上的平等权利。在东非,整个前德国的殖民地坦葛尼喀被委托给英国,除了两个西部的毗连比属刚果的省份被委托给比利时,南部的基永加港完全让给葡萄牙之外。西非的喀麦隆和多哥均在英、法的委任统治之下分而治之。

“C”类委任统治设立于德属西南非洲,其委任统治权属于南非联邦,而德国在太平洋上的岛屿属地被委托给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日本。“C”类委任统治地区“在受托国的法律之下进行管理”,而且“B”类和“C”类委任统治的实际区别在于:受托管理后者的国家没有义务给其他国家以托管领土上的贸易和商业方面的平等权利。

美国与远东

在对待战后做出的安排方面,美国人民的态度摇摆于极其理想主义和极其谨慎之间,在某种意义上这似乎是这个时期美国人对待外交事务的特点。美国首先通过总统说明它坚持将国联盟约写进凡尔赛条约之中;然后它又通过国会以该盟约所强加给它的义务为理由而拒绝了凡尔赛条约。美国这种不合作态度的最终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但是它并没有对欧洲的安排产生直接影响。美国与德国、奥地利和匈牙利分别签订了主要是形式上的条约(它并未与保加利亚和土耳其交战);于是和平得以恢复而又未使美国卷入不受欢迎的欧洲的义务之中。

在远东,美国却不能保持同样的平静而超然的态度。战争的结束使日本成为太平洋上占有优势的国家,在战争中,日本自己的军事力量的使用不过是名义上的。根据凡尔赛条约,日本从德国获得了中国山东省的胶州“租借地”,这个决定使中国拒绝在该条约上签字。它还同时得到了对北太平洋上的前德国岛屿属地的委任统治权。由于沙皇俄国的消失,日本成了接近中国边界线的唯一大国;而且由于俄国和德国的海军同时遭到了毁灭,这就使日本不仅成为远东最强大的海军国家,而且成为世界第三海军强国。日本对中国的威胁和它争取获得太平洋上的海军霸权的企图引起美国有识之士的极度不安;于是1921年下半年美国政府邀请其他大国(英帝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再加上其他三个在太平洋上有领土利益的国家(中国、荷兰和葡萄牙)以及比利时(它要求包括其中完全是出于感情上的考虑),一起“参加一个关于限制军备的会议,而与此有关的太平洋及远东问题也将得到讨论”。该会议于1921年11月在华盛顿召开了。

华盛顿会议的结果签订了三个条约。第一个条约被称为《四国条约》,在美国、英帝国、法国和日本之间签订,它们同意相互尊重它们在太平洋上的岛屿属地的权利,并同意一旦它们之间对这些权利产生任何争论、或因任何其他国家的侵略行为而使这些权利受到任何威胁之时,四国共同进行磋商。这个简单的文件的重要性是双重的。自美国拒绝国联盟约之后,该条约第一次把美国拉进了一个与其他大国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的有限体系,并且它为现在已经是多余的英日同盟的终结提供了一个相当体面的借口,英日同盟在美国、自治领以及英国的大部分公众舆论中已变得极不受欢迎了。第二个条约即《五国协定》,该协定为海军的裁军规定了一个广泛的限度,其基本要点是:在主力舰方面确立英帝国和美国之间的海军对等,并规定日本的主力舰力量为英国和美国的60%。法国和意大利的定额为35%。对轻巡洋舰、驱逐舰、潜水艇和其他辅助舰只则没有规定限制。签字国进一步同意在太平洋上的指定区域维持防御工事和海军基地方面的现状。第三个条约是《九国公约》。出席会议的所有国家保证尊重中国的独立与完整,并“不得因中国状况,乘机营谋特别权利,而减少友邦人民之权利”。在这些条约之外,还有另一个文件也在华盛顿签订;尽管它并不是会议正式议程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没有来自英国和美国代表团的巨大压力,肯定不能达成协议。在这个由日本和中国单独签订的协定中,日本同意将凡尔赛条约中由德国让与它的胶州领土归还给中国。

华盛顿会议作为一个杰出的成功而受到欢呼,不是没有道理的。它看起来恢复了太平洋上的战前力量平衡。迫于坚定的英—美联合阵线以及世界舆论的道义压力,日本被迫接受了这样的结果,这即使不是一个公开的失败,无论如何也是对它的野心的严重抑制。日本被说服放弃了它在中国大陆的唯一战利品。它未敢要求与英帝国和美国的海军对等;而且它要求达到英国和美国海军吨位的70%的比例被削减到60%。日本对中国的完整和对太平洋上英—美海军优势的威胁都被排除了。但是,就华盛顿诸条约所确立的形势是建立在日本并不愿意放弃它在亚洲大陆的急进政策这一点来说,这种形势是不安全的。日本早晚将意识到它的力量,将憎恨在华盛顿解决方案中给它带来的威信损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日本人在远东拥有优势影响这一根本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但是感谢华盛顿会议,它把这种未定的形势保持了几乎整整十年。

* * *

[1] 今格但斯克。——译者

[2] 今伊兹密尔。——译者

[3] 其领土构成了今日之约旦的大部分。——译者

[4] 今沙特阿拉伯。——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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