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斯穿过监狱,在门口将通行证向卫兵一亮便跨出了大门。

他并不即刻就坐出租车,那样就错了。他步行了半哩多路,到达闹市区,然后才招呼出租车。

“上哪?”司机问。

“机场。”

他坐在后面,游览着市容。他轻拍着口袋里装的厚厚的一大叠钞票。

机场到了,他对司机说:“稍等一下,我马上回来。”

他直奔“泛澳航空公司”服务台。

“去莫雷斯比港最早的班机什么时候走?”

工作人员抬头看了一下离港时刻表,“15分钟以后。”他说。

“来一张一等舱票。”

“你的姓名?”

“霍勃斯·威伯雷。”

工作人员写下“霍勃斯”,然后止住笔问道,“最后一个名字怎么拼?”

凯格斯一下子懵了。他不知道如何拼,但必须马上拼出来,“w一u一b一l一e一r一y。”

“最后是l一u一r一y吗?”

凯格斯也记不清自己刚才是怎么拼的了,便说,“对,对。”

“请交行李吧。”

“没行李。”凯格斯说。

工作人员吃惊地望着他,凯格斯觉得有必要做一下解释。“我已经提前运走了。”他说。

“那好,”工作人员报了票价,凯格斯付了款。“现在正在登机,六号门。”

凯格斯迈步向六号门走去,他注意到那位出租车司机耐心地站立在主大门入口处,等着车钱呢。事不宜迟,凯格斯当即穿过登机门走向飞机。

上机后,他舒适地坐到靠窗的座位上,当他用眼扫向窗外时,看到那司机正在登机门口与检票员争辩着,检票员态度坚决地不准他无票入内。气愤的司机看到了凯格斯,向他挥舞着攥紧的拳头,凯格斯惬意地笑着向那司机挥挥手。

飞机起飞了,航行于澳大利亚海岸与大堤礁之间。

飞机飞过了海底城上方设置的供给船,200多呎下面,他曾被水下小教堂录用为牧师——后来才被发现不是什么牧师,而是臭名远扬的凶杀犯,于是他被解雇了。他仍在怨那两个孩子使他丢掉了饭碗。他从心底里感到痛苦,感到遗憾,在大堤礁他制造的石雨怎么没有杀死那两个孩子。

飞机又飞过另一处他记忆犹新的地方——星期四岛,这里有著名的潜水采珠专家。他曾以珍珠商的身份在这里度过一段时光,后被人们发现是个骗子,于是他杀了那个采珠员,为此被送进了监狱。所以他又怪罪于那两个孩子,是他俩在船被偷走的情况下又追上了他,把他带到布里斯送交给澳大利亚警方。

接着飞到了新几内亚上空,下面是广阔山脉。

飞机开始下降,降落到海岸城市莫雷斯比港。

他明白到这会儿,狱长一定开始担心他出什么事了。不久就会告警,警察就会四处搜捕他。

他对这座小城十分熟悉。通常他总要到波罗口饭店过夜,可是这次要去那儿,也许不待天亮,警察就该来访了。

“上哪家旅馆?”当他钻进一辆出租车时听到发问。

“不去旅馆,”凯格斯说,“带我上码头。”

一到小船坞,他就向租船室走去。海湾上布满了小船。

“我要一只带大功率引擎、有一个小船舱的快艇。”

“靠码头边上的那个怎么样?”

“看上去不错,时速是多少?”

“20节①。”

①航海术语,1节=1海里=1.85千米。

“油箱能装很多油吗?”

“你去哪?”

“特罗布里恩德群岛。”

“足够你到那儿的,油箱现在是满的。”

“租金多少?”

“每天18澳元。”

“很好,挺合算,”凯格斯说,“但是我得先试试,行吗?”

“嗯,如果开上半个小时左右,那不成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约翰·史密斯牧师。”这次凯格斯可注意了,得报个他拼得上来的名字。

“啊,牧师,那可以相当放心了。去试会儿船吧,你会喜欢的。”

凯格斯登上船,发动了引擎,轻盈地驶出港湾。当他驶出人们的视野后,并没有驶向特罗布里恩德群岛,而是向完全相反的方向——通过珊瑚海沿新几内亚海岸向西而去。

眼下,他的目的之一是摆脱澳大利亚边防巡逻队的追捕,所有新几内亚的东端都由澳大利亚统辖。岛的西部属印度尼西亚,那是一片荒漠之地,没有印尼的警察,又完全超出了澳边防军的控制范围。

他敢肯定,那两个男孩子已经到了那里,因为他们要捕捉活动物,而野生动物在那里要比在较文明的澳洲东部多得多。报纸上早清楚地说过,亨特兄弟要去的就是这一带。

当务之急是离开澳大利亚领海。他在这一区域呆过好几年,所以对地理环境十分熟悉,还可以用本地土语与人交谈。

按20节的速度,他需要22小时的时间驶过450海里的水面进入印度尼西亚边境。也就是说他必须一整夜加上几乎另一个白天连续行驶;睡眠,他是无暇顾及了。

船上没有给养,就是说他在22小时之后才能到达边境,从当地村里找些食品;在此之前他必须饿肚子。当然去找食品也要冒风险的,在这个食人的岛屿上,可能他为自己找不到什么吃的,却很有可能成为食人肉成癖的土人的食物。不过他感到还是较安全的,因为他知道那些食人的土人并不十分喜欢白人的肉,因为吃起来太咸还有一股烟草味。所以,不到他们饥饿不堪的时候,整夜他都不敢打一下盹,第二天整个上午他都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加大油门通过了托雷斯海峡,又一次路过他曾杀过采珠员的星期四岛,直至下午,他才松了一口气,现在他肯定已到了印尼海岸这一边儿的阿拉佛拉海。

他在马老奇靠岸加油,但他不敢去找食物,因为过长地逗留会有危险,此处与澳大利亚领区紧紧相邻。此处也并非野生动物寄居地——亨特兄弟肯定已沿岸走了很远了。

他开始放慢速度,只要是亨特他们有可能上岸的地点就调查一番。这么多的河流,他们很可能沿着一条河往上走了。他沿着拜恩河上行,到达了一个小村庄。村民们对他白色的皮肤十分好奇,所以他明白他们不可能见到过亨特兄弟俩及特得·墨菲船长。看来,村民们把他当成了神,所以他就以神的身份行动起来,命令人们给他端上食品,须知神也是要用膳的呀。

他饿极了——可是当他看到端到面前的食物:淹蚱蜢、生甲壳虫、朽木中挖出的又在血里煮过的虫子,真是大倒胃口。不知那虫子是用人血还是动物血煮的。

他强迫自己咽下所有的吃的,并用河水冲下肚去,他压抑住强烈的欲一吐了之的感觉。

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也许他太傻了。不如仍留在狱中,此刻正可以享用上等澳大利亚食品。

甜食端上来了,他的情绪好起来。啊呀,又让人大失所望。石碗当中放着巨大的足以捕捉鸟类的痴蛛,煮得正好,上面又撒上了蟋蟀作点缀。他拒绝了这道菜。替换上来的是一只幼蟒,绝对又鲜又嫩,因为它还活着。他心里明白村民们给予他的是极其特殊的款待,因为按他们的看法,蛇肉要比鸡肉味道美得多。

他忿忿地将蛇摔到地上,对围观的人们破口大骂。作为回应,人们开始诅咒他,有一个人举着石斧过来,只要一抡,就可轻而易举地将他脑袋一劈两半。

他觉得退却是明智之举,于是他退到船上,顺河驱船而下,不时地躲闪着人们从岸上扔来的石头。

他渴望自己仍留在狱中,那该多好啊!

他沿岸继续前行,查找每一条河流。夜里他只好睡在船上,船舱顶部开裂了,赶上大雨,当他醒来时,已是浑身透湿。他恨死了这些土人,土人也恨透了他。

他四处探寻那三个白人的下落,但是一无所获。后来,当他有一次把船靠上岸滩时,从村里走出一个巫医。

“你看到过一只船和三个白人吗?”凯格斯问道。

那巫医眯缝着眼小心翼翼地反问道,“你是盼他们好呢还是坏呢?”

“坏。”凯格斯说。

那巫医一笑。“那我就告诉你吧。他们就在上面那条峡谷里,在艾兰顿河上游。”

“你怎么知道的?”

“我见过他们。我是那个村的头儿,他们鼓动全村人反对我,我只好离开。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杀了他们。”

“好!我已经给他们发出恶咒,我要给你发出吉语,还要送给你斧头、弓、箭、长矛。”

比起所有这些武器,凯格斯更愿意要一支左轮枪。当然他还是带上了这些武器,匆匆上路了。他沿着多石的海岸向艾兰顿河上游驶去。

每隔一会儿,他就将引擎熄灭,以便听清周围的动静。终于,在河水拐弯处,他听到了人们的说话声,于是他将船掩蔽好,爬行着穿过丛林,到了可以看清村庄的位置。

“飞云”紧贴岸漂浮着,他的追踪到此结束了。

他返回自己的小船,悄悄地乘船向下游漂去,漂到一处更安全的地带,他便开始筹划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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