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集子里,《春痕》,原名《一个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一九二三年的《努力周报》的,故事里的主人翁是在辽东惨死的林宗孟先生。《一个清清的早上》和《船上》,曾载《现代评论》;《两姊妹》,老李的惨史,见《小说月报》。《肉艳的巴黎》即《巴黎鳞爪》的一则,见晨报副刊。《轮盘》不曾发表过。其余的几篇都登过《新月》月刊。

我实在不会写小说,虽则我很想学写。我这路笔,也不知怎么的,就许直着写,没有曲折,也少有变化。恐怕我一辈子也写不成一篇如愿的小说,我说如愿因为我常常想像一篇完全的小说,像一首完全的抒情诗,有它特具的生动的气韵,精密的结构,灵异的闪光。我念过佛洛贝尔,我佩服。我念过康赖特,我觉得兴奋。我念过契诃甫,曼殊斐儿,我神往。我念过胡尔佛夫人,我拜倒。我也用同样眼光念司德莱謇(Lytton Strachey),梅耐尔夫人(Mrs Alice Meynell),山潭野衲(George Santayana),乔治马(George Moore),赫孙(W.H.Hudson)等的散文,我没有得话说。看;这些大家的作品,我自己对自己说,“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的: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仰列奇界说诗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or。他们把散文作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使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动。这是什么秘密?除非你也同他们似的能从文字里创造有生命的艺术,趁早别多造孽。”

但孽是造定的了!明知是糟蹋文字,明知写下来的几乎全都是Still-born,还得厚脸来献丑。我只有一句自解的话。除了天赋的限度是事实无可勉强,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至于怎么样写才能合时宜,才能博得读者的欢心的一类念头,我从不曾想到过。这也许也是我的限度的一宗。在这一点上,我期望我自己能永远崛强:

我不知道风

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这册小书我敬献给我的好友通伯和叔华。

志摩 十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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