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五年秋八月,月君承制,颁敕谕一道曰:“今者行宫已建,访迎圣主复位有日。诸文武皆景附云从,若不拜爵,何以对越天颜?独是本朝官制太繁,铨法太疏,是悬缺以待人,非因材而授官。虽有知者不能尽其长,愚者亦可自掩其短。建文皇帝曾委方孝孺考较周官之法,惜乎逆变,未告厥成。兹尔两军师吕律、高咸宁,可会同在廷诸臣,斟酌损益,毋乖于古,适协于今,奏请鉴定。凡属耆旧文武,咸授新爵,庶几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之义。其速钦遵施行。”发下军师府,吕律即会同高咸宁,并诸臣集议。师贞谓咸宁道:“设官与取士,二者相须而并行。若官制更张,科目仍旧,必有扞格而不能相通者。”

诸臣皆以为然。两军师遂草成两册二疏,以示诸臣僚。《设官疏》曰:臣等窃闻轩辕立四相,重华任五人,而有一道同风之盛。

商汤以伊虺为阿衡,周武以旦奭为师保,熙熙皞皞,后世莫有媲其隆者。何也?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不肖者不得幸进也。

自后世任法而不任人,无论智、愚、贤、不肖,皆囿于法之内,而不能超乎法之外。于是巧佞者得因法以进,正直者每与法相抗而去位。是法者,小人之利,君子之害也。夫秦缪,西戎之霸主耳,得百里奚于牛口之下而以为相;苻坚,氐部之雄酋也,得王猛于扪虱之间而任之以国。岂夷狄之有君,不知诸夏之亡耶?故苟得真贤,则起于草茅市井,登之清庙明堂,斯之谓用人。君用一相而得当,则相之委任百工,亦莫不当。此岂区区焉积算微劳,使之循阶趋级者哉!故周官之制,止于三百六十,而庶事毕举,犹患其官之多。迨汉、唐设官以千数,宋、元以万数,而事犹丛脞,日见其官之少,其故可思已。董子云:“道者,万世无弊。贤者之为人国也,治之以道。”道为百法之宗,又何法之可加哉!曼倩有云:“上下和同,虽有贤者,无所立其功。”是则法之谓耳!虽然,今距唐虞三代已数千百年,又岂能专任人而不任法乎?臣与咸宁等准古酌今,拟定官制。在廷不过周官之数,在外则就本朝之制,减去三中之一。夫十羊九牧,其首必坟;一楫数工,其舟必覆。才大可任,则纲举而目张;才不可任,则棼丝而控卷。故宫之多寡,与国家之理乱相关,又岂可作法于奢哉?伏请睿裁云云。

一、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是为元相。主坐而论道,参赞化育,燮理阴阳。

一、三孤:少师,少傅,少保。

是为亚相。主平章军国,绥怀夷夏,不与庶事。

一、黄门尚书,

侍郎,主察阅章奏,批可驳否。

通政,

通议,

下设知奏厅。

一、都给谏,

给事中。主封阅诏敕,献可替否。

一、紫薇省大学士,

左右学士。主侍天子经筵,以备顾问。

侍读学士。主侍东宫经筵。

侍讲学士。主侍东宫经筵。

纂修学士。主起居注,并修国史。

撰文学士。主撰诰敕文章、诗赋。

典籍庶士。主校阅经史册籍。

一、大冢宰。掌邦治。

少冢宰。主铨衡。

钧曹,

铨曹。

大宗伯。掌邦礼。

少宗伯。主乐。

礼曹,

乐曹。

大司徒。掌邦教。

少司徒,主财赋。

户曹,

帑曹。

大司马。掌邦政。

少司马。主军旅。

饬曹,

饷曹。

大司寇。掌邦禁。

少司寇。主刑。

矜曹,

决曹。

大司空。掌邦士。

少司空。主水。

土曹,

水曹

各曹设正郎,

副郎,

主事。

一、都宪御史,

佥宪御史,

监察御史。

各道御史。皆主绳愆纠缪,察劾官吏。

下设勘问司。

一、国学司成,

司业,

司学。

下设博士,

训士主训冑子。

一、灵台监正

监丞。

主观察星象、推算律历。

下设天文生。

一、京府大尹,

左右丞,

左右别驾。分主兵、刑、赋役、河防诸事。

下设经历司二员。外府仿此,地僻事简者递减之。

一、京县尹,

左右尉。分主兵、刑、农、礼乐、水利诸事。下设巡司。

外县悉仿此,地僻事简者亦递减。

一、州牧,

左右判。分主兵、刑、礼乐、赋役、水利诸事。下设令吏。

一、四郡设开府一员。职兼文武,若地处简僻递加至八郡止。

标兵五营。每营一千三百五十名。

中军副将。主防守本郡城池,并衙署仓库。

四营参将。两营主分防两郡,两营主分守各县。

以下裨将、牙将、将校、开府自行酌设。

一、二郡设巡道一员。亦兼文武。

兵三营。每营六百二十五名。

中军参将。主防守本郡城。

二营裨将。主分汛名县道路。

以下牙将、将校,自行酌设。

一、在京设五营将军各一员。每营各设兵一万二千五百名。

副将。各二员。

参将。各二员。

裨将。各,四员。

牙将。各十员。

将校。各二十四员。

一、大元帅。不预设,临期简文武全才特用。

一、羽林将军等官。照五营之制,每营铁骑五千名,即为銮仪卫。《取土疏》曰:窃闻拜官在于一朝,而取士则在平日。如栽木于山,必彩木便、楠、杞、梓之材;育鱼于渊,必求鳣、鲔、鲂、鲤之类,而后可以任栋梁、充鼎俎,为清庙明堂之用。故西汉重经术,而明经者为最优;东汉重节义,而立节者亦最盛。唐以诗赋为科目,虽涉风华,然其意旨,实为三百篇之余波,洋洋乎亦云美矣。至宋王安石,始创制艺之文,初亦窃附于经术,自后揣摹沿袭,遂为滥觞。出今之世,渐至拾牙慧、掇唾余,攒凑成文,甚而全窃他人之作。侥幸于一得,虽抡元拔魁,考其胸中,则固乌有先生也。夫苟能阐发经旨,即片言数字,亦可不磨,若茫无见解,虽千言万语,徒成糟粕。而必律以七篇之多,亦奚以为?乃校勘者方摘其点画之差讹,字句之纰缪,从无议及经旨之当与否者。如此取士,其可用于世乎?夫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理同而事异。今则不然,其仕与学,截然判作两涂,所用非昔者素学,所学亦非今者宜用,是何异于徒具虚舟,无舵牙,无帆樯,而欲涉江泛海,其不相率而覆溺者几希。夫如是,则设官取士,岂可以方柄而圆凿哉?臣与咸宁等,解弦易辙,更定科条,与新设官制吻合,相须而并行,相济而交用,庶几乎寓简贤于用法之中,寄循资于任人之处,为补偏救弊之一助云《科目册》取文士三科:一日经术。

陶熔历代诸家传注,更出己裁,文词纯正,方为入彀。若但沿袭宋人旧解者,不录。

一日经济。

经者,经国;济者,济世。大而礼乐、典章,次则兵刑、财赋、河防、盐铁、阴阳、律历,各就所长,试以策论。文格合于唐宋八家者,方录。

一日诗赋。

诗旨合于六义,体格贯乎三唐,方能观感、教化。若学宋、元诗词,竟成有韵之文者,不录。赋取屈、宋,次亦欧、苏,若作四六骈词,但尚浮华者不录。

取武士三科:

一日将才。

试以将略、阵法。可用矣,令之治兵,有效而后任之。

一日武艺。

首重勇敢,试以枪、刀、弓、矢。勇艺兼优为上,勇强于艺者次之,艺强于勇者又次之。如勇艺超群。不识字者亦用。

一日剑术。

通神者入选,余者不录。

一、文武两科之中,果得命世奇才,即如举傅说于版筑,拔淮阴于军伍,一朝可拜将相。若夫中人,原由资格。

一、科目之设,全才为上,偏才次之。汉之治狱,首推定国;唐之理财,独称刘晏,皆偏才也。后世多有历遍六曹者,岂尽人而全才,返在二公之上乎?即此二端而言,优于理财者,勿使治狱;长于兵略者,勿任礼乐。余仿此。

一、衡文而取,难定其品之邪正。故虞廷之法,试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一有败检,终身黜逐,是固惩恶之大权也。

一、用人易而知人难。方正者,必孤立而犯颜;佥邪者,必党同而取容。观其素履,察其几微,无有不得。

一、文士科,须年登三十,素有著作成帙者,先送试官阅过,然后赴试。其定甲乙,总以平素著述为本,不以一日之短长,衡其优劣。

一、武士科,不论年岁,若将才,亦须有著述可取,而后许其应试。其武艺一科,但取技勇,不试文字。

一、试期,每年文、武,各试一科。三年而三科皆遍。县试送郡,郡试送开府,开府取而升诸朝。六卿别其妍媸,宰相定其甲乙,天子钦点一元,中者即成进士。皇榜无名者,仍为庶人。

一、荫生与之世禄,吏员与之冠带。有志者,仍由科目,方行擢用。

一、外委武弁,若牙将、将校各员,有勇艺者,须由科目,然后擢用。

一、文武科目,总无额数,每县一、二人,或数十人,或竟无人皆可,即府亦然。但取真才,以充实用。

一、冢宰铨选外官,仍用掣签以示至公,而后召见廷对。

长才任以冲剧。才短调之简僻,方为随材器使。

一、取士为人臣以人事君之义,如滥登者削职,得贿徇情者皆斩。晋贤者,超迁至极品,为第一令典。

诸臣阅毕,莫不叹服。遂请赵天泰等署名,皆固逊不肯列衔。两军师齐声道:“此原为建文皇帝典章,诸位先生皆系旧臣,义所当然。弟辈不过代拟一稿耳。”赵天泰等方次第署上。

又移青州阙天下老臣,各署名衔,会于公所拜奏。帝师批曰:“卿等所奏,斟古酌今,揆衡允当。既重立贤,而亦不废任法;虽循资格,而又不妨特简,具见经济弘猷。着为令典,昭示来兹。”随拜李希颜为少师,赵天泰为少傅,梁田玉为少保。遥晋叶希贤为太师,程济为太傅,杨应能为太保。正军师吕律,以大司马兼知军国重事。亚军师高咸宁,以少司马参知军国重事。王琎为冢宰,郭节为司徒,梁良玉为宗伯,冯榷为司寇,宋和为司空,周辕为司成,铁鼎为都御史,胡传福为紫薇省大学士,王之臣加少司空衔,仍为灵台监正,黄贵池为黄门侍郎,高不危为京尹,王钺为掌奏监。余听冢宰量材授职。至京营五军,以董彦杲为中军大将军,宾鸿为左军大将军。前营大将军以刘超充之,右营大将军以阿蛮儿充之,后营大将军以瞿雕儿充之,皆兼旧职。金山保、小咬住,赴京营练习,暂授冠军之职。张伦、倪谅,均授值殿将军,兼前侍卫。其余武员,悉听军师分别任用。正是:猛将如云,直使淮南皆丧胆;谋臣如雨,已闻济北早倾心。下回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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