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本通讯登记册上,我看到了现时很常见的一些通讯地址。比如,“二一八工区十四段第六幢住宅三楼一○七号”,这样的地址一个挨一个,出现在眼前,不禁令人感到头昏眼花。

“干么要这么多数字号码?真难记!”收发室的同志向我表示了他的意见。据他说,现在用数字号码的太多了,除了有一些部队的番号、保密的工厂必须用数字号码代替真名以外,还有一大批数字号码是很不必要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单位,甚至许多零售店、缝纫社等等也都用起数字号码来了。把这么一堆数字号码登记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简直没法记,常常弄错了。

“你说,这一套办法是从哪儿来的呀?是从外国学来的吧!我们中国也有这一套吗?”他问。显然,他对于这许多以数字号码代名的现象很不满意。我觉得这个问题虽然不大要紧,倒也有加以考虑的必要。

应该肯定,以数字号码代名,如果使用得当,并无不可。因为无论什么人的姓名以及工厂、学校、机关、部队、街道、商店等等的命名,本来都不过是一些符号而已。况且,我们知道有许多古人的姓名,就是数字号码。从一到万,历代曾经出现过不少的著名人物。翻开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和廖用贤的《尚友录》,就能找到很多例子。

由一字说起吧。不论是一、乙或壹,都有人用以为姓。明代成化年间,河北定州有人姓一名善,曾任嵩明县丞。宋代嘉熙年间,福建宁化的知县便是姓乙名太度。明代永乐年间,兴化府经历是壹震昌。还有姓第二的。唐玄宗的中尉就有一个姓名是第二从直。至于姓三的,元代有一个三旦八,官居云南行省右丞,相当出名;姓四的也有一个著名人物,他是越王勾践的臣子,叫做四水。

也有姓五、伍和第五的。三国时代蜀汉后主朝中,有一位谏议大夫,姓五名梁。据宋代郑樵《通志》载:“五氏本伍氏,避仇改为五。”可见五和伍本来相通。姓伍的如伍子胥,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了。至于姓第五的就更多了。后汉时会稽太守第五伦比较有名,他的曾孙第五种,官居衮州刺史,也很知名。后来魏有第五文体,晋有第五猗,唐有第五峰,宋有第五宁远,元有第五居仁,明有第五规等等,就不必一一介绍了。

这些还只是前五个数字的大略情形,后面几个数字,包括六、陆、七、AE*、八、捌,九、百、千、万等的情形也差不多。其中有的姓,如姓陆、姓千和姓万的,至今仍然十分常见,完全用不着举例,需要引用例证的是:明代正德年间永春县训导,姓七名希贤;弘治年间宣化府举人有一个姓AE*名文伦;正统年间有个礼部主事姓八名通;宣德年间有个利港巡检姓捌名忠。还有,早在汉代王莽篡位时期,有一个讲学大夫叫做第八矫。唐高祖武德年间有一个翰林应诏姓九名嘉。此外,据郑樵《通志》载:“代县有九百里,为小吏。”这是姓九百的重要例证。明代福建泉州还有一个学者姓百名坚。

也许可以说,这些例子虽然都是以数字为姓,但是并没有以数字为名的呀!其实不然。古人的确有姓名全用数字号码的。清代有几个最好的例证:

六十七,字居鲁,官至给事中,著有《游外诗草》、《台阳杂咏》。

七十一,字椿园,乾隆进士,著有《西域闻见录》。

七十五,乾隆时正黄旗武将。

八十六,乾隆时江宁将军。

九十,嘉庆时广西提督。

“如果照这些例子推广起来,好不好就干脆把人名、地名、厂名、店名等等一律用数字号码来代替呢?”那位收发同志似乎对我有点生气了。我的意见当然并非如此。我认为数字号码可以用,但是不要滥用。有时用一些数字号码会给人以新鲜的感觉,增强人们的印象,更好地起一种符号的作用;滥用数字号码,以致千篇一律,到处雷同,结果必然使人无法辨认,也无法记忆,势将丧失符号的作用。

那末,用老一套的命名方法,难道就不怕千篇一律吗?我说:不怕!理由很简单,因为数字号码顶多不过十几个,无论如何摆布,变化总是有限,不可避免会发生雷同。汉字数量很多,如果安排得法,绝大多数则不至于雷同,即便有的雷同了,也能够设法区别。

尤其是用文字命名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具体对象的具体特点,挑逃恰当的字眼,力求确切、生动、富有吸引力,使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记。这不是比干巴巴的数字号码要好得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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