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言语学教授尼洛普博士(Dr.C.Nyrop)在所著《接吻与其历史》第二章中说:

“这是多么近于人情,摆伦如是愿望说,

我愿女人只有一张朱唇,

可以同时亲遍了她们。”

“That womankind had but one rosy mouth,

To kiss them all at once from north to south.”

但是我实在不很喜欢摆伦的这两行诗,也不喜欢这一句话。诗我是不懂,但“自北至南”这种趁韵我觉得没有趣味;他的意思呢,不但是太贪,也有点儿无聊——这差不多是“登徒子”的态度。据说在文艺复兴时代欧洲有这样一种习惯,凡绅士与贵妇人相见,无论识与不识均接吻为礼。但有些人很不以为然,法国蒙丹纳(Montaigne)说得最妙,“这是一件很可非难的习俗,贵妇人当以唇吻敬客,只要他有一对长班跟在后头,不管他怎样讨厌;就是在我们男子也并不上算,因为须得亲上五十个丑的才能亲到三个美丽的女子。”可惜我们的诗人没有知道。倘若因此种风俗引申,同性也当行“友情的接吻”,如罗马王朝所行,那就更要不得了。罗马诗人Martialis(40—104)曾说:

“外出十五年后,回到罗马来,它给我这许多接吻,比勒思比亚(Lesbia)给加都路思(Catullus)的还要多。各个邻人,各个毛脸的农夫,都来亲你一个气味不佳的嘴。织布匠来逼你,还有洗染店和刚才亲过牛皮的皮匠;胡子,独眼的绅士;烂眼边的,和有稀臭的嘴的朋友。这真不值得回来。”

他做的小诗里有好些都是说这件事的,现在抄译一章于下:

“我的颊上贴上一张膏药,

两唇涂药虽然没有冻裂,

菲拉尼思,你知道为什么?

这就为的是省得亲你的嘴。”

附记,这一篇是看了《接吻与其历史》而作,所引诗文也都出在那本书里。

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日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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