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难曰。病有虚邪。有实邪。有贼邪。有微邪。有正邪。何以别之。然。从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为正邪。

此章详言五邪生克之义。病有虚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肝木传来。木生火。则木位居火之后。故曰从后来。病有实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脾土传来。火生土。则土位居火之前。故曰从前来。病有贼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肾水传来。水克火。心受克而不能胜。故曰从所不胜来。病有微邪者。如心脏属火。其病邪从肺金传来。火克金。金受克而火能胜。故曰从所胜来。正邪者。如心脏止有本经之病也。此以五邪互传之理。起下文举一心病而推也。

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木生火)伤暑得之。为正邪。(火传火)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火生土)伤寒得之。为微邪。(火克金)中湿得之。为贼邪。(水克火)此足上文病传五脏之生克。以起下章五脏传变之生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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