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 洄集)王安道曰。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以常情观之。则曰心火实。致肝木亦实。此子能令。法当泻心补脾。则肝肺皆平矣。越人则不然。其子能令母实。子谓火。母谓水。固与常情无异。其母能令子虚。母谓水。子谓木。则与常情不同矣。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实。

一句言病因也。母能令子虚一句言治法也。盖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水为本之毋若补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木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此虚谓抑其过而欲虚之也)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虽泻火补水并言。而其要又在于补水耳。然水不虚而火独暴旺者。固不必补水也若先因水虚而致火旺者。不补水可乎。且夫肝之实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实之一因也肺不能制肝。肝实之二因也。肺之虚也。其因亦有二。心克肺。肺虚之一因也。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虚之二因也。今补水而泻火。火退则木气削。又金不受克而制木。东方不实矣。金气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虚矣。

若以虚则补母言之。肺虚则当补脾。岂知肝势正盛。克土之深。虽每日补脾。安能敌其正盛之势哉。纵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偿所失矣。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或疑木旺补水。恐水生木而木愈旺。殊不知木已旺矣。何待生乎况水之虚。虽峻补尚不能复其本气。

安有余力生木哉。若能生木。则能胜火矣。泻火补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谓能治其虚不补土。

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晓此法。而不能治此虚。则不须问其他。必是无能之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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