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第十八.恤病伤

第十八.恤病伤
  凡军士有疾病,同伙房即报本管队总,队总报旗总,同到歇处验过,即报百总,径赴本营将官并主将处报知,遣医诊看病形轻重。百总一面再报该管把总,把总报千总,千总报营将知会。所以百总即报主将者,盖病人一时感患,立待救济,若循资挨报七八处衙门,何时报达得遍也。凡报病者,不论大小衙门,启闭冗暇,即时投入。如有把门人阻拦,及将官施行迟误者,罪坐所由。报病迟过一日者,罪在报迟之官。若因迟报致病兵身死者,究其迟误之人。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