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第十六.稽传令

第十六.稽传令
  凡发放过话,候大小将领发放毕,主将抽队下一军向前。问今日所发放何事。若能知其大略则已,如全不知,则取队总问之。队总能言之,则治军以不听受之罪;队总不能言,则取本旗总问之。旗总能言之,则治队总以罪,军则免究,是队总传不明也;如旗总不能言,则取本百总问之。百总能言,则治旗总以罪;百总不能言,则取本管把总问之。上至哨将,一体皆然。每次发放过听,哨将于各千总下,取一军千总,于各把总下,取一军把总;于各百总下,取一军百总;于各旗总下,取一军问之。不明者千、把总听营将官发落,百总以下所抽问者,记过一次。即仍于上一等头目,再照发放之法,挨次说谕一遍,通毕赴台报。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