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包拯包孝肃知天长县,有诉盗割牛舌者,公使归屠其牛鬻之,既有告此人盗杀牛者,公曰:“何为割其家牛舌,而又告之?”盗者惊伏。

译注:

译文

宋朝人包孝肃治理天长县时,有位县民向官府报案,声称所养的牛只遭人割断舌头,包公要他回去把牛宰杀后,再运到市集出售。不久,有人来县府检举某人盗牛贩卖,包公却对他说:“你为什幺先前割断那人所养牛只的舌头,现在又想诬告他是盗牛者呢?”那人一听,知道无法隐瞒,只好低头认罪。

注释

①包孝肃:包拯,谥孝肃。

②告此人盗杀牛:当时不许民间私自杀牛,所以杀牛是要被告发的。

集海阁网站拥有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源,涵盖了各个领域的经典著作,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宝库。
本站非营利性站点,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
京ICP备202102730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