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六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八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九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三十

  附錄阿毗達磨俱舍論本頌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六

  尊者世親造

  唐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分别根品第二之四

  如是已說不相應行前言生相生所生時非離所餘因緣和合.此中何法說爲因緣.

  且因六種何等爲六。頌曰.

  能作及俱有 同類與相應 遍行幷異熟. 許因唯六種。

  論曰.因有六種.一能作因.二俱有因.三同類因.四相應因.五遍行因.六異熟因.對法

  諸師許因唯有如是六種。且初能作因相云何。頌曰.

  除自餘能作。

  論曰.一切有爲.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爲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雖餘因性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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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因.然能作因更無别稱.如色處等總卽别名。豈不未知諸漏當起.由已知故諸漏

  不生.智於漏生能爲障礙.日光能障現覩衆星.如何有爲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爲能

  作因。應知此生時彼皆無障住.故彼於此是能作因。若於此生彼能爲障而不爲障

  可立爲因.譬如國人以其國主不爲損害.咸作是言我因國主而得安樂.若於此生

  彼無障用設不爲障何得爲因.且如涅槃及不生法普於一切有爲生中那落迦等

  有情相續.於無色界諸藴生中有如非有無能障用。雖無障用而亦爲因.如無力國

  王亦得如前說.此卽通說諸能作因.就勝爲言非無生力.如眼色等於眼識等生.飲

  食於身種等於[一]芽等。有作是難.若一切法無障住故皆能作因.何緣諸法非皆頓起.

  一殺生時何緣一切非如殺者皆成殺業。此難不然.但由無障許一切法爲能作因.

  非由於生有親作力。有餘師說.諸能作因皆於果生有能作力。且涅槃等於眼識生

  云何名爲有能作力。意識緣彼爲境而生或善或惡.因此意識後時眼識次第得生.

  注:

  [一]原刻作身.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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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轉因故彼涅槃等於眼識生有能作力.如是餘法由此方隅展轉應知有能生力。

  如是已說能作因相.第二俱有因相云何。頌曰.

  俱有互爲果. 如大相所相 心於心隨轉。

  論曰.若法更互爲士用果.彼法更互爲俱有因。其相云[一]何。如四大種更互相望爲俱

  有因。如是諸相與所相法心與心隨轉亦更互爲因。是則俱有因由互爲果徧攝有

  爲法如其所應。法與隨相非互爲果然法與隨相爲俱有因非隨相於法此中應辯。

  何等名爲心隨轉法。頌曰.

  心所二律儀 彼及心諸相. 是心隨轉法。

  論曰.一切所有心相應法靜慮無漏二種律儀.彼法及心之生等相.如是皆謂心隨

  轉法。如何此法名心隨轉。頌曰.

  由時果善等。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如大相所相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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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曰.略說由時果等善等.故說此法名心隨轉。且由時者.謂此與心一生住滅及墮

  一世。由果等者.謂此與心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應知此中前一後一顯俱顯共其義

  不同。由善等者.謂此與心同善不善無記性故。由此十因名心隨轉。此中心王極少

  猶與五十八法爲俱有因.謂十大地法.彼四十本相心.八本隨相.名五十八法.五十

  八中.除心四隨相.餘五十四爲心俱有因。有說爲心因唯十四法.謂十大地法.幷心

  本相。此說非善.所以者何.違品類足論所說故.如彼論言.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爲因

  非與有身見爲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汙苦諦.或有苦

  諦以有身見爲因亦與有身見爲因.卽所除法.有餘師不誦及彼相應法.迦濕彌羅

  國毗婆沙師言彼文必應作如是誦.或應準義知說有餘。諸由俱有因故成因彼必

  俱有.或有俱有非由俱有因故成因.謂諸隨相各於本法.此諸隨相各互相對隨心

  轉法隨相於心.此諸隨相展轉相對.一切俱生有對造色展轉相對.少分俱生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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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色展轉相對.一切俱生造色大種展轉相對.一切俱生得與所得展轉相對.如是

  等諸法雖名俱有而非由俱有因故成因.非一果異熟及一等流故.得與所得非定

  俱行或前或後或俱生故。如是一切理且可然.而諸世間種等芽等極成因果相生

  事中未見如斯同時因果.故今應說云何俱起諸法聚中有因果義。豈不現見燈焰

  燈明.[一]芽影同時亦爲因果。此應詳辯爲卽燈焰與明爲因.爲由前生因緣和合焰明

  俱起.餘物障光明而有影現.如何說此影用芽爲因。理不應然.隨有無故.善因明者

  說因果相言.若此有無彼隨有無者.此定爲因彼定爲果.俱有法中一有一切有.一

  無一切無.理成因果。俱起因果理且可然.如何可言互爲因果。卽由前說.此亦無違。

  若爾如前所說造色互不相離應互爲因.如是造色與諸大種心隨相等與心等法

  皆不相離應互爲因.若謂如三杖互相依住如是俱有法因果義成.此應思惟.如是

  三杖爲由俱起相依力住.爲由前生因緣合力令彼三杖俱起住耶.又於彼中亦有

  注:

  [一]原刻作互.今衣麗刻及藏本改.次文芽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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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物繩鉤地等連持令住。此亦有餘同類因等.是故俱有因義得成。如是已說俱有

  因相.第三同類因相云何。頌曰.

  同類因相似. 自部地.前生. 道展轉九地. 唯等勝爲果.

  加行生亦然. 聞思所成等。

  論曰.同類因者.謂相似法與相似法爲同類因.謂善五藴與善五藴展轉相望爲同

  類因.染汙與染汙無記與無記五藴相望應知亦爾。有餘師說.淨無記藴.五是色果.

  四非色因.有餘師說.五是四果.色非四因。有餘師說.色與四藴相望.展轉皆不爲因。

  又一身中羯刺藍位能與十位爲同類因.頞部曇等九位一一皆除前位與餘爲因.

  若對餘身同類十位一一皆與十位爲因.由此方隅外麥稻等自類自類應廣思擇.

  若不許色爲色同類因.彼執便違本論文所說故.本論說過去大種未來大種因增

  上等。爲諸相似於相似法皆可得說爲同類因。不爾。云何。自部自地.唯與自部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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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因.是故說言自部自地.部謂五部.卽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地謂九地.卽欲界爲

  一.靜慮無色八.此中見苦所斷法還與見苦所斷爲同類因非餘.如是乃至修所斷

  還與修所斷法爲同類因非餘.於中一一若欲界地還與欲界爲同類因.初靜慮地

  與初靜慮爲同類因.乃至有頂與有頂地爲同類因.異地相望皆無因義.又此非一

  切。何者。謂前生.唯諸前生與後相似生未生法爲同類因。云何知然。本論說故.如發

  智論說.云何同類因.謂前生善根與後生善根及彼相應法自界同類因. 故成因.如

  是過去與餘二世過去現在與未來等.皆應廣說。然卽彼論作是問言.若法與彼法

  爲因或時此法與彼非因耶。彼卽答言無時非因者。此依俱有相應異熟三因密說.

  故無有過。[一]有謂未來正生位法定能與彼爲同類因.是故彼文依最後位密作是答

  無時非因。彼於所難非爲善釋.以未來法正生位前非同類因.後方成故.又若爾者.

  彼復問言若法與彼法爲等無間.或時此法與彼非等無間耶.彼卽答言.若時此法

  注:

  [一]原刻作又.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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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至已生.若如彼釋應亦答言無時非緣.如何乃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然彼復釋

  爲現二門.如彼處說此亦應爾.如此處說彼亦應爾。如是作文獲何功德.唯顯論主

  非善於文.是故應知前釋爲善。若爾何故品類足[一]說.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爲因非與

  有身見爲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苦諦諸餘染汙苦諦.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爲

  因亦與有身見爲因.卽所除法。彼文應說除未來有身見相應苦諦.設有如彼說.由

  義應知非。復云何通施設足論.彼說諸法四事決定.所謂因果所依所緣。應知彼文

  因者.謂能作俱有相應異熟因.果者.謂增上士用異熟果.所依者.謂眼等六根.所緣

  者.謂色等六境。若爾同類因應本無而有。許故無過.約位非體.由和合作用位果.非

  體果。若同類因未來世有如異熟因.當有何過.未來若有本論應說。本論唯說能取

  與果諸同類因.故無有失。無如是義.以同類因引等流果.此未來有理必不然.無前

  後故.不應已生法爲未生等流.如過去法非現在果.勿有果先因後過失.故未來世

  注:

  [一]原刻作論.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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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同類因。若爾異熟因應未來非有.不應異熟果因前及俱故.未來世法無前後故。

  無如是失.不相似故.謂同類因與果相似.若無前後應互爲因.旣互爲因應互爲果.

  互爲因果與理相違.非異熟因與果相似.雖離前後而無上過.故同類因就位建立.

  未來非有.若異熟因就相建立.未來非無。言同類因唯自地者.定依何說。定依有漏.

  若無漏道展轉相望一一皆與九地爲因.謂未至定靜慮中間.四本靜慮三本無色.

  九地道諦皆互爲因.所以者何.此於諸地皆如客住不墮界攝.非諸地愛執爲已有.

  是故九地道雖地不同.而展轉爲因.由同類[一]故。然唯得與等勝爲因.非爲劣因.加行

  生故.且如已生苦法智忍還與未來苦法智忍爲同類因.是名爲等.又卽此忍復能

  與後從苦法智至無生智爲同類因.是名爲勝.如是廣說.乃至已生諸無生智唯與

  等類爲同類因.更無勝故。又諸已生見道修道及無學道.隨其次第與三二一爲同

  類因。又於此中諸鈍根道與鈍及類爲同類因.若利根道唯利道因.如隨信行及信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唯等勝爲果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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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勝解時解脫道.隨其次第與六四二爲同類因.若隨法行及見至非時解脫道.隨其

  次第與三二一爲同類因。諸上地道爲下地因.云何名爲或等或勝。由因增長及由

  根故.謂見道等下下品等後後位中因轉增長.雖一相續中無容可得隨信隨法行

  二道現起.而已生者爲未來因。爲唯聖道但與等勝爲同類因。不爾。云[一]何。餘世間法

  加行生者.亦與等勝爲因非劣。加行生法其體云[二]何。謂聞所成思所成等.等者.等取

  修所成等因.聞思修所生功德名彼所成加行生故.唯與等勝爲因非劣.如欲界繫

  聞所成法能與自界聞思所成爲同類因非修所成因.欲界無故.思所成法與思所

  成爲同類因非聞所成因.以彼劣故.若色界繫聞所成法能與自界聞修所成爲同

  類因非思所成因.色界無故.修所成法唯與自界修所成法爲同類因非聞所成因.

  以彼劣故.無色界繫修所成法唯與自界修所成法爲同類因非聞思所成因.以無

  故劣故.如是諸法復有九品.若下下品爲九品因.下中八因.乃至上上唯上上因.除

  注:

  [一]陳本藏本次牒頌文加行生亦然句.

  [二]二本次牒頌文聞思所成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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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劣故。生得善法九品相望展轉爲因.染汙亦爾。無覆無記總有四種.謂異熟生.威

  儀路 .工巧處.化心俱品.隨其次第能與四三二一爲因.又欲界化心有四靜慮果非

  上靜慮果.下靜慮果因非加行因得下劣果.如勤功力種稻麥等勿設劬勞而無所

  獲。因如是義故有問言頗有已生諸無漏法非未生位無漏法因。有.謂已生苦法智

  品.於未生位苦法忍品.又一切勝於一切劣。頗有一身諸無漏法前所定得.非後生

  因。有.謂未來苦法忍品.於後已生苦法智品.以果必無在因前故.或同類因未來無

  故。頗有前生諸無漏法非後已起無漏法因。有.謂前生勝無漏法於後已起劣無漏

  法.如退上果下果現前.又前已生苦法智得於後已生苦法忍得非同類因.以彼劣

  故。如是已說同類因相.第四相應因相云何。頌曰.

  相應因決定. 心心所.同依。

  論曰.唯心心所是相應因。若爾.所緣行相别者.亦應更互爲相應因。不爾.所緣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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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者.乃可得說爲相應故。若爾.異時所緣行相同者.應說爲相應因。不爾.要須所緣

  行相及時同者乃相應故。若爾.異身所緣行相及時同者應說相應.如衆同觀初月

  等[一]事。爲以一言總遮如是衆多妨難故說同依.謂要同依心心所法方得更互爲相

  應因.此中同言顯所依一.謂若眼識用此刹那眼根爲依.相應受等亦卽用此眼根

  爲依.乃至意識及相應法同依意根應知亦爾。相應因體卽俱有因.如是二因義何

  差别。由互爲果義立俱有因.如商旅相依共遊險道.由五平等共相應義立相應因.

  卽如商旅同受同作食等事業.其中闕一皆不相應.是故極成互爲因義。如是已說

  相應因相.第五遍行因相云何。頌曰.

  遍行謂前遍. 爲同地染因。

  論曰. 遍行因者.謂前已生遍行諸法與後同地染汙諸法爲遍行因.徧行諸法.隨眠

  品中遍行義處當廣分别。此與染法爲通因故同類因外更别建立.亦爲餘部染法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同依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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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故.由此勢力餘部煩惱及彼眷屬亦生長故。聖者身中諸染汙法豈亦用此爲遍

  行因。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言.一切染汙法見所斷爲因.故品類足說如是言.云何

  見所斷爲因法.謂諸染汙法及見所斷法所感異熟。云何無記爲因法.謂諸無記有

  爲法及不善法。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爲因非與有身見爲因.廣說乃至除未來有身

  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汙苦諦。若爾.云何通施設足論說.如彼論說.頗

  有法是不善唯不善爲因耶.有.謂聖人離欲退最初已起染汙思。依未斷因密作是

  說.見所斷法雖是此因.而由已斷故廢不說。如是已說遍行因相.第六異熟因相云

  何。頌曰.

  異熟因不善. 及善唯有漏。

  論曰.唯諸不善及善有漏是異熟因.異熟法故。何緣無記不招異熟。由力劣故如朽

  敗種。何緣無漏不招異熟。無愛潤故.如貞實種無水潤沃.又非繫地.如何能招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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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異熟.餘法具二.是故能招.如貞實種水所沃潤。異熟因義.如何可了爲異熟之因名

  異熟因.爲異熟卽因名異熟因。義兼兩釋.斯有何過。若異熟之因名異熟因.聖教不

  應言異熟生眼.若異熟卽因名異熟因.聖教不應言業之異熟。兩釋俱通.已如前辯。

  所言異熟其義云何。毗婆沙師作如是釋.異類而熟是異熟義.謂異熟因唯異類熟.

  俱有等因唯同類熟.能作一因兼同異熟.故唯此一名異熟因。熟果不應餘因所得.

  果具二義方得熟名.一由相續轉變差别其體得生.二由隨因勢力勝劣時有分[一]限.

  非彼俱有相應二因所生果體.要由相續轉變差别方乃得生.由取果時卽與果故.

  又非能作同類遍行三因之果.亦由隨因勢力勝劣時有分限.由善惡等窮生死邊

  果數數生時無限故.由此但應作如是釋變異而熟是異熟義.不應但異簡别餘因。

  於欲界中有時一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有記得及彼生等.有時二藴爲異熟因

  共感一果.謂善不善身業語業及彼生等.有時四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善不善

  注:

  [一]原刻作眼.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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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心所法及彼生等。於色界中有時一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有記得無想等至

  及彼生等.有時二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初靜慮善有表業及彼生等.有時四藴

  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非等引善心心所及彼生等.有時五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

  謂是等引心心所法幷隨轉色及彼生等。無色界中有時一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

  謂有記得滅盡等至及彼生等.有時四藴爲異熟因共感一果.謂一切善心心所法

  及彼生等。有業唯感一處異熟.謂感法處.卽命根等.若感意處定感二處.謂意與法.

  若感觸處應知亦爾.若感身處定感三處.謂身觸法.感色香味應知亦爾.若感眼處

  定感四處.謂感眼處及身觸法.感耳鼻舌應知亦爾.有業能感或五或六或七或八

  或九或十或十一處.業或少果或多果故.如外種果或少或多.種果少者如穀麥等.

  種果多者如蓮石榴諾瞿陀等。有一世業三世異熟.無三世業一世異熟.勿設劬勞

  果減因故.有一念業多念異熟.無多念業一念異熟.此中所以如上應知。然異熟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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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與業俱.非造業時卽受果故.亦非無間.由次刹那等無間緣力所引故.又異熟因

  感異類果.必待相續方能辯故。如是六因定居何世.因居世定義雖已說.而未頌攝.

  故應重辯.頌曰。

  遍行與同類. 二世.三世三.

  論曰.遍行同類唯居過現.未來世無.理如前[一]說.相應俱有異熟三因於三世中皆悉

  遍有.頌旣不說能作因所居.義準應知通三世非世。已說六因相别世定.何等爲果

  對彼成因。頌曰.

  果有爲離繫. 無爲無因果。

  論曰.如本論說果法云何.謂諸有爲及與擇滅。若爾無爲許是果故則應有因.要對

  彼因乃可得說此爲果故.又此無爲許是因故亦應有果.要對彼果乃可得說此爲

  因[二]故。唯有爲法有因有果.非諸無爲.所以者何.無六因故.無五果故。何緣不許諸無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三世三一語.

  [二]三本次牒頌文無爲無因果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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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間道與離繫果爲能作因。於生不障立能作因.無爲無生道何所作。若爾誰果.果義

  如何。謂是道果道力得故。若爾.道果應唯是得.道於得有能.非於擇滅故。不爾.於得

  於擇滅中.道之功能有差别故。云何於得道有功能。謂能生故。云何於滅道有功能。

  謂能證故.由此理故.道雖非滅因.而可得說擇滅爲道果.旣諸無爲無增上果.如何

  可說爲能作因。以諸無爲於他生位不爲障故立能作因.然無果者由離世法無能

  取果與果用故。經部師說.無爲非因.無經說因是無爲故.有經說因唯有爲故。何處

  經說。如有經說.諸因諸緣能生色者皆是無常.無常因緣所生諸色如何是常.廣說

  乃至識亦如是。若爾無爲亦應不與能緣識等作所緣緣。唯說能生故得作所緣緣.

  謂經唯說諸因諸緣能生識者皆是無常.不說一切爲識緣者皆是無常.故不成難.

  [一]豈不亦說唯能生因是無常故.不撥無爲.唯不障故爲能作因。有契經中說無爲法

  爲所緣緣.無契經中說無爲法爲能作因.故不應立爲唯不障因性。雖無經說.亦無

  注:

  [一]陳本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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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遮.又無量經今已隱沒.云何定判無經說耶。若爾何法名爲離繫。卽本論中所說

  擇滅。豈不先問何謂擇滅答是離繫.今問何法名爲離繫答是擇滅.如是二答更互

  相依於此自性竟不能顯.故應别門開顯自性。此法自性實有離言.唯諸聖者各别

  內證.但可方便總相說言是善是常.别有實物名爲擇滅亦名離繫。經部師說.一切

  無爲皆非實有.如色受等别有實物.此所無故。若爾.何故名虚空等。唯無所觸說名

  虚空.謂於暗中無所觸對便作是說此是虚空.已起隨眠生種滅位由揀擇力餘不

  更生說名擇滅.離揀擇力由闕緣故餘不更生名非擇滅.如殘衆同分中夭者餘藴。

  餘部師說.由慧功能隨眠不生名爲擇滅.隨眠緣闕後苦不生不由慧能名非擇滅。

  離揀擇力此滅不成.故此不生卽擇滅攝。有說諸法生已後無.自然滅故名非擇滅。

  如是所執非擇滅體應是無常.未滅無故。豈不擇滅擇爲先故.先無後有應亦無常。

  非擇爲先方有擇滅.如何擇滅亦是無常.所以者何.非先有擇後未生法方有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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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者。不生本來自有.若無揀擇諸法應生. 揀擇生時法永不起.於此不起擇有功能.

  謂於先時未有生障今爲生障.非造不生。若唯不生是涅槃者.此經文句當云何通.

  經言.五根若修若習若多修習.能令過去未來現在衆苦永斷.[一]此永斷體卽是涅槃.

  唯於未來有不生義.非於過現.豈不相違。雖有此文而不爲違義.此經意說.緣過現

  苦煩惱斷故名衆苦斷.如世尊言汝等於色應斷貪欲.貪欲斷時便名色斷及色遍

  智.廣說乃至識亦如是.過現苦斷義亦應然.設有餘經言斷過去未來現在諸煩惱

  者.準前理釋義亦無違.或此經中别有意趣.過去煩惱謂過去生所起煩惱.現在煩

  惱謂現在生所起煩惱.如愛行中十八愛行.過去世起者依過去生說.未來現在應

  知亦爾.如是二世所起煩惱.爲生未來諸煩惱故於現相續引起種子.此種斷故彼

  亦名斷.如異熟盡時亦說名業盡.未來衆苦及諸煩惱由無種故畢竟不生說名爲

  斷.若異此者過去現在何緣須斷.非於已滅及正滅時須設[二]劬勞爲令其滅。若無爲

  注:

  [一]原刻作斷.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二]原刻次二字互倒.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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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其體都無.何故經說所有諸法若諸有爲若諸無爲.於中離染最爲第一.如何無

  法可於無中立爲第一。我亦不說諸無爲法其體都無.但應如我所說而有.如說此

  聲.有先非有有後非有.不可非有說爲有故.有義得成.說有無爲應知亦爾.有雖非

  有而可稱歎.故諸災横畢竟非有名爲離染.此於一切有非有中最爲殊勝.爲令所

  化深生欣樂.故應稱歎此爲第一。若無爲法唯非有者.無故不應名滅聖諦。且言聖

  諦其義云何。豈不此言屬無倒義。聖見有無皆無顛倒.謂聖於苦見唯是苦.於苦非

  有見唯非有.此於聖諦義有何違。如何非有而可立爲第三聖諦。第二無間聖見及

  說故成第三。若無爲法其體唯無.空涅槃識應緣無境。此緣無境亦無有過.辯去來

  中當廣思擇。若許無爲别有實體當有何失。復有何德。許便擁護毗婆沙宗是名爲

  德。若有可護.天神定知自當擁護.然許實有[一]朋虚妄計.是名爲失。所以者何。此非有

  體可得.如色受等.亦非有用可得.如眼耳等.又若别有.如何可立彼事之滅第六轉

  注:

  [一]原刻作明.今依麗刻及藏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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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由滅與事非互相屬.此彼相望非因果故.[一]唯遮彼事第六可成.彼事之無名爲滅

  故。滅雖别有.而由彼事惑得斷時方得此滅.可言此滅屬於彼事。何因此滅定屬此

  得。[二]如契經言苾芻獲得現法涅槃。如何非有可言獲得。由得對治.便獲永違煩惱後

  有所依身.故名得涅槃.復有聖教能顯涅槃.唯以非有爲其自性.謂契經言.所有衆

  苦皆無餘斷.各别捨棄.盡離染滅.靜息永沒.餘苦不續.不取不生.此極寂靜.此極美

  妙.謂捨諸依及一切愛.盡離染滅.名爲涅槃。云何不許言不生者依此無生故言不

  生。我等見此第七轉聲.於證滅有都無功力.何意故說依此無生.若依此言屬已有

  義.應本不生.涅槃常故.若依此言屬已得義.是則應許依道之得.故唯依道或依道

  得令苦不生.汝應信受.由此善釋.經說喻言.如燈焰.涅槃心解脫亦爾.此經意說如

  燈.涅槃唯燈焰謝.無别有物.如是世尊心得解脫.唯諸藴滅更無所有.阿毗達磨亦

  作是言.無事法云何.謂諸無爲法.言無事者.謂無體性。毗婆沙師不許此釋。若爾彼

  注:

  [一]原刻作雖.今依麗刻及陳本改.

  [二]原刻次二字作比丘.今依麗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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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事義云何。彼言事者略有五種.一自性事.如有處言若已得此事彼成就此事.二

  所緣事.如有處言一切法智所知隨其事.三繫縛事.如有處言若於此事愛結所繫

  彼於此事恚結繫耶.四所因事.如有處言有事法云何謂諸有爲法.五所攝事.如有

  處言田事宅事妻子等事.今於此中說因名事顯無爲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爲雖實

  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總論已竟.於諸果中應說何果.何因所得.頌曰。

  後因果異熟. 前因增上果. 同類遍等流. 俱相應士用.

  論曰.言後因者.謂異熟因.於六因中最後說故.初異熟果此因所[一]得。言前因者.謂能

  作因.於六因中最初說故.後增上果此因所得.增上之果名增上果。唯無障住有何

  增上。卽由無障得增上名.或能作因亦有勝力.如十處界於五識身.諸有情業於器

  世界.耳等對於眼識生等亦有展轉增上生力.聞已便生欣見欲故.此等增上如應

  當思。同類遍行得等流果.此二因果皆似因[二]故。俱有相應得士用果.非越士體有别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前因增上果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俱相應士用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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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用.卽此所得名士用果。此士用名爲目何法。卽目諸法所有作用.如士用故得士

  用名.如世間說鴉足藥草醉象將軍。爲唯此二有士用果.爲餘亦然。有說餘因亦有

  此果唯除異熟.由士用果與因俱生或無間生.異熟不爾。有餘師說.此異熟因亦有

  隔越遠士用果.譬如農夫所收果實。異熟等果其相云何。頌曰.

  異熟無記法. 有情.有記生. 等流似自因. 離繫由慧盡.

  若因彼力生. 是果名士用. 除前有爲法. 有爲增上果。

  論曰.唯於無覆無記法中有異熟果。爲此亦通非有情[一]數。唯局有情。爲通等流及所

  長養。應知唯是有記所生.一切不善及善有漏能記異熟故名有記.從彼後時異熟

  方起.非俱無間名有記生.如是名爲異熟果相。非有情數亦從業生.何非異熟。以共

  有故.謂餘亦能如是受用.夫異熟果必無有能共受用義.非餘造業餘可因斯受異

  熟果。其增上果亦業所生.何得共受。共業生[二]故。似自因法名等流果.謂似同類遍行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有情一語.

  [二]三本次牒頌文等流似自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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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因。若遍行因亦得等流果.何不許此卽名同類因。此果但由地等染故與因相似.

  不由種類.若由種類果亦似因.此果所因乃名同類.故作是問.若是同類因亦遍行

  因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者非遍行法爲同類因.第二句者他部遍法爲遍行因.第三

  句者自部遍法爲遍行因.第四句者除前諸相。由慧盡法名離繫果.滅故名盡.擇故

  名慧.卽說擇滅名離繫[一]果。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卽說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

  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變化心生.如是等類擇滅.應言由道

  力[二]得。諸有爲法除前已生.是餘有爲之增上果。士用增上二果何殊。士用果名唯對

  作者.增上果稱通對此餘.如匠所成對能成匠.具得士用增上果名.對餘非匠.唯增

  上果。於上所說六種因中.何位何因取果與果。頌曰.

  五取果唯現. 二與果亦然. 過現與二因. 一與唯過去。

  論曰.五因取果.唯於現在定非過去彼已取故.亦非未來彼無用故.亦應如是說能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若因彼力生二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除前有爲法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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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因.非定有果故此不[一]說。俱有相應與果亦爾.唯於現在.由此二因取果與果必俱

  時[二]故。同類遍行二因與果通於過現。過去可然.如何現在與等流果。有等流果無間

  生故.若果已生因便過去名已與果.不應更與。善同類因有時取果而非與果.應作

  四句.第一句者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續善根時最初所得得應說

  爾時續者前得.第三句者謂不斷善根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除前相。又於不善

  同類因中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離欲貪時最後所捨得.第二句者謂退欲貪時最

  初所得得應說爾時退者前得.第三句者謂未離欲貪於所餘諸位.第四句者謂除

  前相。有覆無記同類因中亦有四句.於阿羅漢得時退時未得及餘.如理應說。無覆

  無記同類因中有順後句.謂與果時必亦取果.或時取果而非與果謂阿羅漢最後

  諸藴。約有所緣刹那差别善同類因亦有四句.第一句者謂善心無間起染無記心.

  第二句者謂與上相違.第三句者謂善心無間還起善心.第四句者謂除前相.不善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二與果亦然句.

  [二]三本次牒頌文過現與二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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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等如其所應亦有四句.準例應說。取果與果其義云[一]何。能爲彼種故名取果.正與

  彼力故名與果。異熟與果唯於過去.由異熟果無與因俱及無間故。復有餘師.前五

  果外别說四果.一安立果.謂如水輪爲風輪果乃至草等爲大地果.二加行果.謂如

  無生智等遠爲不淨等果.三和合果.謂如眼識等爲眼根等果.四修習果.謂如化心

  等爲諸靜慮果。如是四果.皆是士用增上果攝。說因果已.復應思擇此中何法幾因

  所生。法略有四.謂染汙法.異熟生法.初無漏法.三所餘法。餘法者何。謂除異熟餘無

  記法.除初無漏諸餘善法.如是四法.頌曰。

  染汙異熟生. 餘初聖如次. 除異熟遍二. 及同類餘生.

  此謂心心所. 餘及除相應。

  論曰.諸染汙法.除異熟因.餘五因生.異熟生法.除遍行因.餘五因生.三所餘法.雙除

  異熟遍行二因.餘四因生.初無漏法.雙除前二及同類因.餘三因生。如是四法爲說

  注:

  [一]三本次牒頌文一與唯過去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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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等。謂心心所。不相應行及色四法復幾因生。如心心所所除因外及除相應.應知

  餘法從四三二餘因所生.此中染汙異熟生法餘四因生.三所餘法餘三因生.初無

  漏法餘二因生.一因生法決定無有。

  阿毗達磨俱舍論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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