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乩,乃灵鬼作用,其言某佛、某菩萨、某仙,皆假冒其名。真仙,或偶尔应机,恐千百不得其一,况佛菩萨乎?以乩提倡佛法,虽有小益,根本已错,真学佛者,决不仗此以提倡佛法。何以故?以是鬼神作用。或有通明之灵鬼,尚可不致误事。若或来一糊涂鬼,必致误大事矣。人以其乩误大事,遂谓佛法所误,则此种提倡,即伏灭法之机。汝以为失利益,而问有罪无罪,是知汝完全不知佛法真义,可叹孰甚[1]?(复江景春居士书二)

  [1] 可叹孰甚:有什么比这更可叹的。

扶乩一事,皆灵鬼依托扶者之智识而为。亦或多由扶者自行造作而成者。且非全无真仙,殆百千次偶一临坛耳。至言佛菩萨则全是假冒。但扶乩者多是劝人为善,纵不真实,因其已挂为善之名,较之公然为恶者,当胜一筹。又可证明有鬼神祸福等事,令人有所畏惧。所以吾人亦不便故意攻击。奈因其所说,不拘[1]与佛法合不合(稍知佛法之人扶之,即能常说浅近相似之佛法。不知佛法之人扶之,则全是胡说巴道),终多是以鱼目为明珠,坏乱佛法,其害甚大(真知佛法之人,决不附和扶乩。佛制三皈,即已分明详切告诫,何况深义)。故凡真佛弟子,切不可随便赞同。(复李慰农居士书一)

  [1] 不拘:不论,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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