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竺沙门般剌蜜谛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授

温陵开元莲寺比丘戒环解

△五特标耳根。总诸圆通二十五门。此最当机。故特标也。文三。一叙本修证二。初叙圆证。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观音者。观世言音。圆悟圆应之号也。于音言观者。以观智照之。不以耳识闻之也。所谓入流亡所。则以观不以闻可知矣。所师之佛亦名观音者。因果相符古今一道也。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释从三慧入圆通也。达耳之谓闻。着心之谓思。治习之谓修。三者圆明。是名三慧。入流亡所者。不随声尘。顿入法流。而亡其所入也。音声之性。由动静显故。所入既寂。则动静不生。此闻慧也。既达乎耳。复著于心。如水之渐。如土之增。使能闻所闻情境俱泯。而尽闻之心亦复不住。以合真觉。此思慧也。既著于心。还以治习。使能觉所觉皆合妙空。则空觉不二。是谓极圆。能空所空亦复不立。乃为尽道。此修慧也。夫然后生灭灭生。情境俱尽。而真寂真灭圆通之体。于是现前。即所谓入三摩地也。以圆觉配之。入流亡所等。即应当远离幻妄境界也。如是渐增等。即心如幻者亦复远离也。觉所觉空。即远离为幻亦复远离也。空所空灭。即离远离幻亦复远离也。生灭既灭。则得无所离即除诸幻也。寂灭现前。即譬如磨镜垢尽明现也。造至于此。则圆通之体极矣。

△二叙圆用二。一总。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由根境圆融故。世出世法。不能限碍。而十方法界圆明洞达也。惟其圆洞。故上合诸佛下合群生无间然者。上合诸佛。故能愍物兴慈。应机与乐。即三十二应是也。下合群生。故知其悲仰。随与拔苦。即十四无畏是也。

△二别三。一三十二应。此现十法界身。圆应群机也。开有三十二。合惟四圣六凡。摄尽群类。文三。一总举。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幻人作为。本于无作。故此言如幻三昧。后言无作妙力。此之三昧。由闻慧熏修以成。而无能沮坏。故称金刚。依此三昧。随缘应化。凡皆如幻而已。

△二详列二。一四圣四。一佛。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修正定。取正果。曰进修无漏。境智双忘。情解俱泯。名胜解现圆。斯可以得佛。故现佛身为说果法也。第十地菩萨。坐华王座。垂成正觉。亦须别佛说教。断最后无明。方成佛道。

△二辟支。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有学小声闻也。独觉亦曰麟喻。喻麟之独也。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号独觉。乐独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静妙明。能妙万物。以明自性。故曰胜妙。

△三缘觉。

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知迷胜性。由十二缘。于是断之。自无明灭。至忧悲苦恼灭。则缘断而性现矣。性因缘断而现。故曰缘断胜性。由观缘悟道。名缘觉乘。

△四声闻。

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断四谛下粗惑。名得四谛空。依道谛修而证灭谛果。名修道入灭。此未能妙物。独证空性。故曰胜性现圆也。四圣不举菩萨者。兼在佛位。

△二六凡三。一天。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梵天超出欲界故。心能明悟。不犯欲尘。身根清净。即得生彼也。帝释为忉利天主。统三十三天。

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在游行。名自在天。即欲顶他化也。飞行虚空。名大自在天。即色顶摩醯也。初举梵王。至此乃自欲天色天。而超至色顶。意兼无色。以明无刹不现也。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上举正统。此举臣辅也。天将军。为帝释上将。统领鬼神。四天王。臣于帝释。统领世界。四天太子。即那吒之类。能驱鬼神。

△二人三。一王臣士庶。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自金轮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国小王。散于天下。如粟之多。长者具十德。谓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故为族姓之主世间推让也。隐居求志行义达道名居士。名言典雅之言也。

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剖判也。合和占相推步盈虚。皆数术也。

△二入道四众。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戒谓比丘戒二百五十。尼倍之。言律言禁者。比丘所持常律而已。尼则禁切尤详。优婆塞优婆夷。谓近事佛法男女。五戒。杀盗淫妄酒也。此为诸戒根本。万善枢机。五分真体。前四能具戒定慧解脱。后一能具解脱知见。盖使昏昏为昭昭故也。

△三主妇童真。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天子三公九卿等掌外政。三后九妃等掌内政。所以修治家国。女主即后妃也。命妇即公侯之妻。受锡命者。汉班惠姬为皇后傅。号称大家。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三神。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度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此天龙八部等类也。乐人修人者。此类似人而非。故乐生人道。诸非人。指有形无形有想无想。即休咎精明空散消沉类也。六凡不举狱鬼畜者。此类方沉幽昏。未能闻法。则以施无畏力拔之。

△三结。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迹示同类。心绝爱见。名妙净。依无作智起大神用。名妙力。无作无为随缘泛应。名自在成就。

△二十四无畏三。一总举。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由我不自观音。而彼获脱苦。由我知见旋复。而彼能不烧。故曰于我身心获无畏德。

△二详列三。一脱外业七。一脱众苦。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不自观音者。不随闻尘所起知见也。以观观者。谓旋倒闻机反照自性也。不起知见。则无所妄反照自性。则一切真寂。无复苦恼可得。此则真观。净观。大智慧观。能破痴暗。能伏灾难。故令苦众生蒙我真观。即得解脱。

△二脱三灾。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内外四大。常相交感。见觉属火。闻听属水。故见业交则见猛火。闻业交则见波涛。今知见旋复。则无见业。观听旋复。则无闻业。故水火不能烧溺也。于听言观。犹于音言观也。大水所漂。意兼风灾。

△三脱鬼害。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自此至脱囚离怨之事。皆由六根消复。心无所召。故境不能为也。

△四脱形戮。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消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以闻慧熏其闻根。以成圆闻。一根既圆。则六根消复。同于声听。无复形碍。故如割水吹光也。

△五脱幽邪。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

闻熏精明。烁彼幽暗。故不能视。

△六脱囚系。

七者音性圆消。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音性圆消。则内无所系。观听返入。则外无所累。故枷锁自脱。

△七脱冤贼。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音闻两立。则物我成敌。灭音圆闻。则内外无待。故能遍生慈力。无复怨敌矣。

△二脱内业三。一脱欲。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众生以欲习合尘。故为色劫。能以金刚三昧熏闻成性。遂能离尘。性成则欲爱干枯。离尘则根境不偶。故虽有妖色。不能劫动。

△二脱恚。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瞋由违情而起。对境而生。音性纯净。无复妄尘。故圆融无违。无能所对。无违无对。则不嗔矣。

△三脱痴。

十一者消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性障即痴也。阿颠迦云无善心。内业有十。而坏灭法身。唯淫怒痴为甚。故举三以兼余。

△三示福应。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融形则碍灭。复闻则性真。故涉入世间而无动无坏。能遍十方。供微尘佛。禀承其法。各为法子。供佛足福。禀法足慧。而继绍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应其求也。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圆故无二。通故含界。明照则大圆镜智之质也。含界则空如来藏之体也。具此故。能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承顺即坤仪柔德。受领即闺门能事。有女之道。故能应其求也。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亿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

先举多佛。次显多福也。一刹一日月。百亿日月即百亿刹土也。

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亿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世尊。我一名号。与彼众多名号无异。由我修习得真圆通。

圆通本根。妙含法界。一多平等。彼我无二。故令持我名福等于彼。当知。修习得真圆通。则一身多身。他方此界。一福德一名物。各各圆遍。无复涯异也。

△二结。

是名十四施无畏力。福备众生。

△三四不思议二。一总举。

世尊。我又获是圆通修证无上道故。又能善获四不思议无作妙德。

现众多容。诵一一咒。摄化众生。圆应所求。理出于无为。神应于不测。名不思议无作妙德。然前亦现形应求。独此名不思议者。前则略显。此复深明。如于一身现八万首臂。固莫得而思议也。

△二详列四。一现容。

一者由我初获妙妙闻心。心精遗闻。见闻觉知不能分隔。成一圆融清净宝觉。故我能现众多妙容。能说无边秘密神咒。

从真妙圆。重发真妙。曰妙妙闻心。旋闻脱声。独返真源。曰心精遗闻。由获妙遗闻故。众尘不隔。一觉圆融。而应现无滞矣。言初获者。指本因也。

其中或现一首三首五首七首九首十一首。如是乃至一百八首。千首万首。八万四千烁迦罗首。二臂四臂六臂八臂十臂十二臂。十四十六十八二十至二十四。如是乃至一百八臂。千臂万臂。八万四千母陀罗臂。二目三目四目九目。如是乃至一百八目。千目万目。八万四千清净宝目。或慈或威。或定或慧。救护众生。得大自在。

首为六用之总。臂表提接之悲。目表照了之智。各依本数充之。以至八万四千者。表依根本六用根本智悲。而泛应尘劳。得大自在。此十一地等觉妙行也。华严十地已前。犹依本智。长养大悲。至十一地。长养功终。纯是大悲。为法界体。与智圆现故。观音手眼通身遍身。而以大悲称也。一体之中。尘劳万法。慈威定慧。无所不备。而继二十四圣示现者。明彼所现。虽各一端圆。而会之咸极于此。使悟入者。不止二十五门。顿了八万尘劳。法界理事。曾不离吾一圆融净觉之体。能同能异。即一即多。无边刹海德用遍周。十方身土境相相入。邪正吉凶之术。养生安物之方。法法圆通。尘尘具足矣。或曰八万四千特表法耳。一身何所施乎。是特以有思惟心。测度菩萨圆通境界也。夫身含十虚。毛端现刹。彼空与刹。又不啻如首臂而已。彼现八万四千首臂。犹人之八万四千毛孔耳。未足异也。圣人之言。即理即事。既曰不思议德。无以限意思之议之。烁迦罗云金刚坚固不坏也。母陀罗云印。各有妙印也。清净宝目。离尘合觉也。慈以摄化。威以折伏。定以复湛。慧以开觉。通指众多妙容也。

△二说咒。

二者由我闻思脱出六尘。如声度垣。不能为碍。故我妙能。现一一形。诵一一咒。其形其咒。能以无畏施诸众生。是故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为施无畏者。

以闻思慧脱尘不碍故。现形诵咒。神变妙力。一一无碍。是谓妙能。

△三摄化。

三者由我修习本妙圆通清净本根。所游世界。皆令众生舍身珍宝求我哀愍。

本根清净。则一切无著故。能令众生舍诸悭着也。求我哀愍者。哀愍为受。而施作佛事也。

△四应求。

四者我得佛心。证于究竟。能以珍宝种种供养十方如来。旁及法界六道众生。求妻得妻。求子得子。求三昧得三昧。求长寿得长寿。如是乃至求大涅槃得大涅槃。

得佛心证。慧足也。珍宝供养。福足也。福慧两足故。余波傍及。使彼所求世出世法无不随愿。

△二结答圆通。

佛问圆通。我从耳门圆照三昧。缘心自在。因入流相。得三摩提。成就菩提。斯为第一。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是从耳门得圆照也。由得圆照故。随缘应化得大自在。次又渐增以至圆空觉证寂灭。是因入流相。成就菩提也。

△三结显圆号。

世尊。彼佛如来。叹我善得圆通法门。于大会中。授记我为观世音号。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

因能观听故果号观音。实洞十方故名亦遍界。

△三瑞应。

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从其五体同放宝光。远灌十方微尘如来及法王子诸菩萨顶。彼诸如来。亦于五体同放宝光。从微尘方来灌佛顶。并灌会中诸大菩萨及阿罗汉。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如宝丝网。是诸大众得未曾有。一切普获金刚三昧。即时天雨百宝莲华。青黄赤白。间错纷糅。十方虚空成七宝色。此娑婆界大地山河俱时不现。唯见十方微尘国土合成一界。梵呗咏歌。自然敷奏。

前说圆通之法。此显圆通之瑞而应之也。诸佛五体同放宝光者。表证性明极。则宝觉圆融全体发现也。互相灌顶者。顶为圆极之相。表诸佛证性圆极。于此会中菩萨罗汉。即二十四圣之俦。佛光亦灌其顶者。印其修证等无优劣也。林木池沼皆演法音交光相罗者。圆通现前。则一切声是佛声。一切色是佛色。无非悟入之处。无非圆通之理也。大众普获金刚三昧者。因此皆能破惑障悟圆通也。天雨宝华。空现宝色。地隐山河。界含尘刹者。表证圆通性。则无作妙行自然分披。宝明空觉自然发现。有为习漏。当不复生众尘廓然。无复隔越也。梵呗咏歌自然敷奏者。能使法界永离众苦。常得妙乐也。圣人所演圆通法门。奥旨妙利。详悉若是。故众瑞详而应之。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要解卷第十一

音切

(丘于切)。

(簿报切)。

(音葛)。

忿

(敷蕴切)。

(胡官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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