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1]。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2],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3],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4],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5]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注释】

[1]隶耕:耕田的人。

[2]收族:团结同族的人。

[3]环谒:到处拜访别人。

[4]先人:这里指王安石已故的父亲。

[5]泯然:消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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