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黨案 (全祖望補本)

  元祐黨案表

  曾任宰相者七  曾任執政者十  曾任待制以上 餘官三十九  又侍從官二人:

  人:      六人,內除鄭  者三十五人, 人:     岑象求上

  司馬光(別為  雍、李清臣:  內除楊畏:  秦觀(別見《 官均(別見《范呂

  《涑水學案》  梁燾(別見《  蘇軾(別見  蘇氏蜀學略》 諸儒學案》。)

  。)      泰山學案》。) 《蘇氏蜀學  。)     又餘官四人:

  文彥博(別見  王巖臾(別見  略》。)   湯馘     孫諤

  《泰山學案》  《范呂諸儒學  范祖禹(別  杜純(別見《 范柔中

  。)      案》。)    為《華陽學  范呂諸儒學案 鄧考甫

  呂公著(別為  王存      案》。)   》。)    江公望

  《范呂諸儒學  傅堯俞(別見  王欽臣    司馬康(別見

  案》。)    《涑水學案》  姚     《涑水學案》 又曾任執政一人

  呂大防(別為  。)      顧臨(別見  。)     蔣之奇(別見《

  《范呂諸儒學  趙瞻(別見《  《安定學案  宋保國(別見 廬陵學案》。)

  案》。)    涑水學案》。  》。)    《荊公新學略

  劉墊(別見《  )       趙君錫(別  》。)    又曾任待制以上

  泰山學案》。) 韓維(別見《  見《高平學  吳安詩    一人:

  范純仁     范呂諸儒學案  案》。)

  張耒(別見《 龔原(別見《荊

  韓忠彥(並見  》。)     馬默(別見  蘇氏蜀學略》 公新學略》。)

  《高平學案》  孫鞏(別見   《泰山學案  。)

  。)      《涑水學案》  》。)    歐陽棐(別見 又餘官九人:

  。)      孔武仲(別  《廬陵學案》 鄧忠臣

  范百祿(別見  見《濂溪學  。)     馬涓(別見《范

  《范呂諸儒學  案》。)   呂希哲(別為 呂諸儒學案》。)

  案》。)    王汾     《滎陽學案》 尹材(別見《涑水

  胡宗愈(別見  孔文仲(別  。)     學案》。)

  《廬陵學案》  見《濂溪學  劉唐老    李深(別見《范呂

  。)      案》。)   晁補之(別見 諸儒學案》。)

  蘇轍(別見《  朱光庭(別  《蘇氏蜀學略 李之儀

  蘇氏蜀學略》  見《劉李諸  》。)    范正平(並見《高

  。)      儒學案》。) 黃庭堅(別見 平學案》。)

  劉奉世(別見  吳安持    《范呂諸儒學 蘇■(別見《范呂

  《廬陵學案》  錢勰     案》。)   諸儒學案》。)

  。)      李玄純(別  黃隱(別見  周鍔(別見《士劉

  范純禮(別見  見《蘇氏蜀  《涑水學案》 諸儒學案》。)

  《高平學案》  學略》。)  。)     李昭(別見《安

  。)      孫覺(別見  畢仲游    定學案》。)

  陸佃(別見《  《安定學案  (附弟仲愈。

  荊公新學略》  》。)    常安民(別見 又不在碑目三人:

  。)      鮮于侁    《范呂諸儒學 晁說之(別為《景

  安燾(別見《  趙彥若    案》。)   迂學案》。)

  安定學案》。

  趙     孫平仲(別  李勉(附見《范呂

  孫升     見《濂溪學  諸儒學案》。)

  李周(別見  案》。)   家愿(別見《蘇氏

  《涑水學案  王鞏(別見  蜀學略》。)

  》。)    《蘇氏蜀學

  劉安世(別  略》。)

  為《元城學  張保源

  案》。)   汪衍

  韓川     余爽

  賈易     鄭俠(別見

  呂希純(別見 《荊公新學

  《范呂諸儒學 略》。)

  案》。)   常立

  曾肇(別見《 程頤(別為

  廬陵學案》。 《伊川學案

  )      》。)

  王覿     唐義問

  范純粹(別見

  余卞

  《高平學案》 李格非(別見

  。)     《蘇氏蜀學

  呂陶(別見《 略》。)

  蘇氏蜀學略》 商倚

  。)     張庭堅(別

  王古     見《范呂諸

  陳次升    儒學案》。

  豐稷(別見《 )

  范呂諸儒學案》李祉

  。)     陳祜

  謝文瓘    任伯雨(別

  鄒浩(別為《 見《蘇氏蜀

  陳鄒諸儒學案 學略》。)

  》。)    陳郛

  張舜民(別見 朱光裔

  《范呂諸儒學 蘇嘉

  案》。)   陳瓘(別為

  《陳鄒諸儒

  學案》。)

  龔夬

  呂希績(

  並見《范

  呂諸儒學

  案》。)

  歐陽中立(

  別見《涑水

  學案》。)

  吳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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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祐黨案序錄

  祖望謹案:元祐之學,二蔡、二惇禁之,中興而豐國趙公弛之。和議起,秦檜又禁之,紹興之末又弛之。鄭丙、陳賈忌晦翁,又啟之,而一變為慶元之錮籍矣。此兩宋治亂存亡之所關。嘉定而後,陽崇之而陰摧之,而儒術亦漸衰矣。其事跡已散見諸公傳,又放大事表之意,述《元祐》、《慶元黨案》,以至晚宋如周密之徒,凡詆詈諸儒者皆附之。(梓材案:《元祐》、《慶元黨案》為謝山所特立,其■無存,今照《序錄》完葺,俾覽者可攷兩宋道學之興廢所由。是卷先譜元祐黨籍,以紹興攻專門之學者附之。)

  元豐八年乙丑       元祐元年丙寅       元祐二年丁卯三月,神宗崩,哲宗即位,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高氏同聽政。  二月,修《神宗實錄》。    潞公、申公並相。

  五月,時相王珪卒,蔡確、 伊川至京師,授宣德郎、祕 詔蘇轍、劉攽編次神宗御製韓縝相。起司馬溫公光知陳 書省校書郎。

  州。           臺諫孫覺、劉摯、王巖叟、 二月,伊川差權同管句西京以宗正丞召程明道顥,未行 朱光庭上官均交論蔡確、章 國子監,伊川乞歸田里。

  而卒。          惇罪。閏月,蔡確罷。溫公 四月,詔潞公十日一議事都七月,以呂申公公著為尚書 相。           堂。

  左丞。          三月,章惇罷。以范純仁同 八月,孔文仲劾伊川。

  溫公、申公、韓康公絳等薦 知樞密院事。命韓維、呂大程伊川頤。        防、孫永、范純仁詳定役法十一月,除伊川汝州團練推 。

  官、西京國子監教授。   詔伊川為通直郎,充崇政殿十二月,開經筵。     說書。

  四月,韓縝罷。

  申公相。

  溫公請起文潞公彥博平章軍

  國重事。是月,故相王荊公

  安石卒。

  伊川受經筵之命。

  六月庚辰,以呂惠卿惡首罪

  魁,竄之。

  命伊川兼修國子監太學條制

  。八月,差判登聞鼓院。

  九月,溫公卒。

  是年,調楊龜山。時徐州司

  法以憂去。

  元祐三年戊辰       元祐四年己巳       元祐五年庚午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臨朝。

  二月,伊川父乞致仕,章五 潞公、申公、汲公、許公並 潞公、汲公並相。

  上不得命。        相。           伊川以父喪去官。

  四月,申公懇乞辭位。孔文 二月,申公卒。      二月,潞公致仕。

  仲卒。          三月,趙樞密瞻卒。    四月,詔講讀官御經筵。

  呂汲公大防、范許公純仁並 四月,孫樞密固卒。    自溫公卒後,王安石之徒多

  相。           五月,蔡確安置新州。   為飛語,以搖動在位。汲公

  轉孫固、劉摯門下中書侍郎 六月,許公出知潁昌府。  、許公畏之,欲參用其黨,

  ,王存、胡宗愈左右丞,趙 是年,李端伯籲卒。    以平舊怨,謂之調停。

  瞻簽書樞密院事。時元祐之              十一月,傅侍郎堯俞卒。

  治比隆嘉祐。無何,黨議復

  興,宗愈《進君子無黨論》

  。

  十二月,頒《元祐敕令式》。

  范蜀公鎮卒。 

  元祐六年辛未       元祐七年壬申       元祐八年癸酉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臨朝。      宣仁太后臨朝。

  二月,劉忠肅摯相。    三月,除伊川直祕閣、權判 正月,范祖禹上《仁皇訓典

  三月,汲公上《神宗實錄》。西京國子監。       》。

  十一月,忠肅罷。     六月,蘇子容頌相。    蔡確死于新州。

  行元祐《觀天歷》。    七月,詔修《神宗史》。  三月,蘇頌罷。

  是年,賜進士馬涓第一。               六月,中書省上《元祐在京

  通用條貫》。

  七月,許公復相。

  九月,宣仁太后崩。

  十月,哲宗始親政事。

  十一月,楊畏疏言神宗立法

  更制以垂萬世,乞賜講求用

  成繼述之道。

  十二月,除章惇資政殿學士

  、呂惠卿中大夫、王中正遙

  郡團練使。

  紹聖元年甲戌       紹聖二年乙亥       紹聖三年丙子

  二月,以李清臣為中書侍郎 章惇專政。        章惇專政。

  ,鄧潤甫為尚書右丞。   正月,詔國史院增補先帝御 二月,罷富鄭公弼配享。

  三月,來之邵疏罷汲公。  集。

  試進士,李清臣發策有誅元 十一月,貶故相許公。

  祐諸臣議,尹和靖焞不對而出,自是紹述之論大興。

  范淳夫乞復,召伊川還經筵。

  四月,章惇相,以曾布為翰林學士,張商英為右正言。

  布請改元,以順天意,明紹述。

  許公求罷,以蔡卞為國史修撰。

  是月,章惇以王安石配享神宗廟庭,追復蔡確原官,重修《神宗實錄》。

  五月,從張商英言,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鄧潤甫死。

  七月,奪溫公、申公贈諡。

  王巖叟贈官。貶呂汲公、劉忠肅、蘇轍、梁燾等。

  十二月,安置范祖禹、趙彥若、黃庭堅與汲公等。

  紹聖四年丁丑       元符元年戊寅       元符二年己卯

  章惇專政。        章惇專政。        章惇專政。

  哲宗心惡元祐宰執。    三月,同文館獄起,蔡京與二月,命追貶溫公、申公、 安惇同訊,極意羅織遠錮,王巖叟、趙瞻、傅堯俞、韓          宰執劉摯、梁燾子孫重徙。

  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 諫官范祖禹、劉安世殺內侍,安置汲公、許公、劉摯、 陳衍停,王巖叟,朱光庭諸蘇轍、梁燾于循、雷、化、 子不敘。

  永、新五州。又安置劉奉世 遣呂升卿、董必盡殺元祐流柳州。韓維再謫均州。安置 人。

  王覿、韓川、孫升、呂陶、 四月,梁況之燾卒于化州。

  范純禮、趙君錫、馬默、顧 七月,復竄鄭俠,除秦觀名臨、范純粹、孔武仲、王欽臣 ,編管雷州。重得罪者八百、呂希哲、希純、希績、姚 三十家。

  、吳安詩、秦觀十七人通 范淳夫祖禹卒于化州。、隋、峽、衡、蔡、亳、單 十一月,除元祐餘黨及特旨、饒、均、池、信、和、金 行遣者並與量移。

  、光、衢、連、橫等州居住。王汾、孔平仲落職。張耒、晁補之、賈易並監當官。

  朱光庭、孫覺、趙、李之純、杜純、李周、孔文仲並追貶。

  降潞公太子少保。

  伊川追毀出身以來文字,放歸田里。

  閨月,張君說坐上書詆訕先朝處死。

  徙蘇軾昌化軍,范祖禹、劉安世高、賓二州。

  三月,命蹇序辰編類司馬溫公等事狀及臣僚章疏,人為一帙,凡一百四十三帙來上,縉紳由是無得脫禍者。

  四月,復追貶溫公朱、申公昌化、王岐公萬安,皆司戶參軍。

  汲公卒于虔州。

  五月,潞公卒。

  十一月,伊川送涪州編管。

  十二月,劉忠肅卒于新州。

  元符三年庚辰       建中靖國元年辛巳     崇寧元年壬午

  正月,哲宗崩,徽宗即位。 正月,許公卒。趙挺之建議 三月,儀公罷。

  二月,進章惇特進,封申國 紹述,復攻元祐舊臣,罷范 五月,溫公以下四十四人復

  公。           純禮、豐稷、任伯雨、陳瓘 行追降。

  以韓儀公忠彥為門下侍郎, 、江公望、傅揖出、呂希純 伊川追所復官,依舊致仕。

  黃履為尚書右丞,敘復黨人 、晁補之。        令三省籍記貶降人四十四人

  ,范許公以下,劉奉世、呂 二月,章惇貶雷州司戶參軍 姓名,更不得與在京差遣。

  希純、王覿、吳安詩、韓川 五月,蘇子容卒。     敕榜朝堂并籍元祐、元符黨

  、唐義問並分司鄧、光、唐 十一月,復召蔡京為

  翰林學 人新舊合五十餘人。

  、和、澧、隨、安州,呂希 士承旨。         閏六月,曾布出知潤州。

  哲、希績、呂陶、陳祐並宮 十二月,詔復邢恕、呂嘉問 七月,蔡京相,禁元祐法,

  觀,蘇軾、蘇轍、劉安世、 、路昌衡、安惇、蹇序辰宮 創講議司,京自領之。

  秦觀、程頤移廉、衡、英、 觀。           九月,詔中書籍元符三年臣

  峽等州,王古、楊畏、王欽              僚章疏姓名,分正邪,各為

  臣、范純禮、純粹、晁補之              三等,中書奏:正上鍾世美

  和、潤、襄、兗、亳、信等              等六人,正中耿毅等十三人

  州、張耒河中府,劉唐老武              ,正下許奉世等三十二人,

  勝軍,鄒浩、黃隱、黃庭堅              邪上尤甚范柔中等三十九人

  、賈易、王回並與監當差,              ,邪上梁寬等四十一人,邪

  鄭俠任便居住。                   中趙越等一百五十人,邪下

  四月,伊川復宣德郎,任便              王鞏等三百十二人。立黨人

  居住。                       碑于端禮門:文臣任宰執文

  儀公相,許公等十九人再敘              潞公等二十四人,任待制以

  。                         上蘇文忠等三十五人,餘官

  曾布相。                      秦觀以下四十八人,內臣張

  五月,上從儀公言,元祐臣              士良等八人,武臣王獻可等

  僚,生者蒙恩,宜甄死者,              四人,皆御書深刻其罪狀,

  詔復文潞公、王岐公、司               列為姦黨。十月,追貶李清

  馬溫公、呂申公、汲公、               臣、黃履、竄曾肇以下十七

  劉忠肅、韓維、梁燾、孫               人于遠州,貶韓儀公忠彥、

  固、傅堯俞、趙瞻、鄭雍               梁燾、曾布、范純禮。

  、王巖叟、范祖禹、趙彥若、錢勰、顧臨、趙君錫、李之純、呂大忠、鮮于侁、孔文仲、武仲、姚、盛陶、趙、孫覺、杜純、朱光庭、李周、張茂則、高士英、孫升凡生前官爵、致仕、遺表、恩澤皆追還之。貶刑恕均州。安惇、蹇序辰除名放歸。

  十二月,復伊川通直郎、權判西京。國子監方提舉宙請還先年所奪伊川田土,未行。

  崇寧二年癸未       崇寧三年甲申       

  崇寧四年乙酉

  蔡京專政。        蔡京專政。        蔡京專政。

  正月,竄任伯雨等九人。  六月丁巳,詔元符姦黨通為 正月,蔡卞出知河南府。

  四月,范致明論伊川入山著 元祐姦黨,凡三百有九人, 三月,趙挺之相。

  書,覺察三十日,伊川追毀 上親書刻石于文德殿之東壁 五月,除黨人父兄子弟之禁

  出身以來文字,除名。   。又命蔡京書而頒之天下。 。

  八月,頒黨人姓名,下監司 八月,蔡京上《神宗史》。 六月,挺之罷。

  長吏廳刻石,凡九十有七。 十二月,安惇死。     九月,還流人貶謫者,以次

  十一月,言者論伊川聚徒傳              徙近地。

  授,乞禁絕,依之。                 十一月,章惇死。

  是年,有元祐學術政事之禁凡二十有四年,至金人圍京師乃罷。

  崇寧五年丙戌       大觀元年丁亥       大觀二年戊子

  正月,以星變,毀元祐黨人 正月,蔡京復相。     三月,依詳赦文,看詳到孫

  碑,劉忠肅摯以下二百有七 五月,詔自今凡總一路及監 固等四十五人,詔除孫固、

  人敘復有差。       司之任,勿以元祐學術及異 安燾、賈易外,餘並出籍。

  伊川復承務郎,依舊致仕。 議人充選。        又看

  二月,蔡京罷。      七月,伊川卒。      詳到葉祖洽等六人,詔並出

  三月,詔黨人許到畿縣。伊 八月,曾布死。      籍。

  川于餘官為第二等二十三人              六月,復依赦,看詳到韓維

  ,尋以通直郎致仕。                 等九十五人,詔並出籍。

  政和元年辛卯

  十一月,以上書邪等及曾經

  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

  大觀三年己丑       大觀四年庚寅       政和元年辛卯

  六月,蔡京罷。      三月,詔上書邪下等人,可 十一月,以上書邪等及曾經

  七月,詔謫籍人,除元祐姦 依無過人例,今後改官升任 入籍人,並不許試學官。

  黨及得罪宗廟外,餘並錄用 ,並免檢舉。

  。            閏八月,詔戒朋黨。

  政和二年壬辰       政和三年癸巳       政和四年甲午

  蔡京復相。

  正月,制上書邪等人並不除監司。

  十二月,蘇子由卒。

  政和五年乙未       政和六年丙申

  政和七年丁酉

  重和元年戊戌       宣和元年己亥       宣和二年庚子

  正月,應元符末上書邪中等 王黼自中書侍郎加特進少宰 六月,蔡京罷。

  人,依無過人例。     兼中書侍郎。

  九月,禁群臣朋黨。    十二月,召龜山為祕書郎。

  宣和三年辛丑       宣和四年壬寅       宣和五年癸卯

  王黼專政。        王黼專政。        王黼專政。

  正月,鄧洵武死。     二月,陳了齋瓘卒于楚州。 五月,楊龜山為崇政殿說書

  十二月,上書邪上等人特與 。

  磨勘。          七月,禁元祐學術,凡舉人

  傳習元祐學術者,以違制論

  。

  宣和六年甲辰       宣和七年乙巳       靖康元年丙午

  十一月,王黼罷。     四月,蔡京罷。      正月,金人犯邊。

  十二月,蔡京依前太師領三 劉器之安世卒。      以龜山為右諫議大夫兼侍講

  省事。          十二月,欽宗即位。    。

  張邦昌相。

  二月,詔元祐學術政事及元

  祐黨籍指揮更不施行。龜山

  兼祭酒。

  七月,除元符上書邪等之禁

  。

  種師道薦尹焞學行可備勸講

  ,召至京師,焞不欲留,賜

  號和靖處士。

  蔡京死于潭州。

  十月,種師道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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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山《宋元祐黨籍碑跋》曰:「《元祐黨人碑記》,世所見者,皆西粵重勒本。是刻為故相梁公燾曾孫律所重勒,而吉州饒祖堯跋之。其中注已故者六十餘人,則西粵本所無也。內臣之後,別書王珪之名,而繼之曰,『為臣不忠,曾任宰臣章惇』,亦與西粵本不同。王丞相雖具臣,故不應與章同列,當以梁碑為是也。」

  又《跋元祐黨人碑》曰:「張章簡公綱在紹興中奉詔看詳元祐黨人名籍狀云:『臣等看詳黨人碑刻,共有二本,一本計九十八人,一本計三百九人,雖皆出于蔡京私意,而九十八者,係是崇寧初年所定,多得其真,其後蔡京再將上書人及己所不喜者作附麗人添入黨籍,冗雜至三百九人。看詳九十八人內,除王珪一名不合在籍,自餘九十七人,多是名德之臣:曾任宰相者,司馬光、文彥博、呂公著、呂大防、劉摯、范純仁、韓忠彥七人;曾任執政者,梁燾、王巖叟、王存、鄭雍、傅堯俞、趙瞻、韓維、孫固、范百祿、胡宗愈、李清臣、蘇轍、劉奉世、范純禮、陸佃、安燾十六人;曾任待制以上者,蘇軾、范祖禹、王欽臣、姚、顧臨、趙君錫、馬默、孔武仲、王汾、孔文仲、朱光庭、吳安持、錢勰、李之純、孫覺、鮮于侁、趙彥若、趙、孫升、李周、劉安世、韓川、賈易、呂希純、曾肇、王覿、范純粹、楊畏、呂陶、王古、陳次升、豐稷、謝文瓘、鄒浩、張舜民三十五人;庶官,秦觀、湯馘、杜純、司馬康、宋保國、吳安詩、張耒、歐陽棐、呂希哲、劉唐老、晁補之、黃庭堅、黃隱、畢仲游、常安民、孔平仲、王鞏、張保源、汪衍、余爽、鄭俠、常立、程頤、唐義問、余卞、李格非、商倚、張庭堅、李祉、陳祐、任伯雨、陳郛、朱光裔、蘇嘉、陳瓘、龔夬、呂希績、歐陽中立、吳儔三十九人。所有三百九人,豁除九十七人,其餘更有侍從官上官均、岑象求,及餘官江公望、范柔中、鄧考甫、孫諤等六人,名德亦顯然可見。此外二百餘人,姓名有不顯者,及當時議論是非,年遠別無文字考究,難以雷同開具。』是後推恩指揮,止此一百三家,以章簡之奏也。予讀《元城語錄》云,元祐黨人只七十八人,則所謂九十七人者,已附益十九人矣。其中以予所知,如李清臣,豈應在元祐之內﹖鄭雍亦附章惇,而陸佃雖在荊公弟子中為較勝,然要不得云元祐之人也。楊畏之惡,當駕李清臣而上之,至庶官中,亦多庸人廁其間,然則章簡以前碑為定者,亦非不易之論也。後碑正自多賢人,特混入者,亦不可不考耳。」

  元祐黨籍

  曾任宰相者七人

  文正司馬涑水先生光(別為《涑水學案》。)

  忠烈文寬夫先生彥博(別見《泰山學案》。)

  正獻呂晦叔先生公著(別為《范呂諸儒學案》。)

  正愍呂微仲先生大防(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忠肅劉莘老先生摯(別見《泰山學案》。)

  忠宣范堯夫先生純仁

  僕射韓先生忠彥(並見《高平學案》。)

  曾任執政者十六人(內除鄭雍、李清臣二人。)

  左丞梁況之先生燾(別見《泰山學案》。)

  端明王彥霖先生巖叟(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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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書王先生存

  王存,字正仲,丹陽人。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文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慶歷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累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文忠公、呂正獻公、趙康靖公所知。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歷知太常禮院。先生故與王荊公厚,荊公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在三館歷年,不少貶以干進。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財費,不踰時告備,宰相乘間復徙之兵部。元祐初,還戶部,固辭不受。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歲餘,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寖熾,先生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人。」由是復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紹聖初,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既而降通議大夫。先生嘗悼近世學者,貴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循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先生性寬厚,平居恂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確不可奪云。(參史傳。)

  獻簡傅先生堯俞

  懿簡趙先生瞻(並見《涑水學案》。)

  少師韓持國先生維(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溫靖孫先生固(別見《涑水學案》。)

  資政范先生百祿(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尚晝胡先生宗愈(別見《廬陵學案》。)

  文定蘇潁濱先生轍(別見《蘇氏蜀學略》。)

  端明劉先生奉世(別見《廬陵學案》。)

  恭獻范先生純禮(別見《高平學案》。)

  右丞陸陶山先生佃(別見《荊公新學略》。)

  樞密安先生燾(別見《安定學案》。)

  曾任待制以上者三十五人(內除楊畏一人。)

  文忠蘇東坡先生軾(別見《蘇氏蜀學略》。)

  正獻范華陽先生祖禹(別為《華陽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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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制王先生欽臣

  王欽臣,字仲至,宋城人。文公洙之子。清亮有志操,以文贄歐陽兗公,兗公器重之。用蔭入官,文潞公薦試學士院,賜進士及第。歷陜西轉運副使。元祐初,為工部員外郎。奉使高麗,還,進太僕少卿,遷祕書少監。開封尹錢勰入對,哲宗言:「比閱書詔,殊不滿人意,誰可為學士者﹖」勰以先生對。哲宗曰:「章惇不喜。」乃以勰為學士,先生領開封。改集賢殿修撰、知和州。徙饒州,斥提舉太平觀。徽宗立,復待制、知成德軍。卒,年六十七。先生平生為文至多,所交盡名士,性嗜古,藏書數萬卷,手自讎正,世稱善本。(參史傳。)

  祭酒姚先生

  姚,字輝中,山陰人。舉進士,歷永康令。元祐初,召為左正言,奏御史中丞趙君錫雷同俛仰,無所建明。遷起居郎,改國子祭酒。紹聖初,言者論其阿附呂大防、范純仁,謫知信州,再貶水部員外郎,分司南京。(參《嘉泰會稽志》。)

  (雲濠謹案:先生名一作緬。紹聖四年,衢州居住。)

  學士顧先生臨(別見《安定學案》。)

  徽猷趙無愧先生君錫(別見《高平學案》。)

  轉運馬先生默(別見《泰山學案》。)

  待制孔先生武仲(別見《濂溪學案》。)

  侍郎王先生汾

  王汾,字□□,鉅野人。翰林學士禹偁曾孫。舉進士甲科,仕至工部侍郎。入元祐黨籍。(參史傳。)

  舍人孔先生文仲(別見《濂溪學案》。)

  學士朱先生光庭(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待制吳先生安持

  吳安持,字□□,浦城人。同平章事充次子。元祐時,為都水使者,遷工部侍郎。仕終天章閣待制。(參史傳。)

  龍圖錢先生勰

  錢勰,字穆父,吳越王之後知諫院彥遠之子也。生五歲,日誦千言。十三歲,制舉之業成。熙寧三年試應,既中祕閣選,廷對入等矣,會王荊公惡孔文仲策,遷怒罷其科,遂不得第。以蔭知尉氏縣,授流內銓主簿。判銓陳古靈襄嘗登進班簿,神宗稱之。古靈曰:「此非臣所能,主簿錢勰為之耳。」明日召對,將任以清要官。荊公使弟和甫來見,許用御史。先生謝曰:「家貧母老,不能為萬里行。」荊公知不附己,命權鹽鐵判官,歷提點京西、河北、京東刑獄。元豐定官制,先生方居喪。帝于左司郎中格自書其姓名,須終制日授之。奉使弔高麗。還,拜中書舍人。元祐初,遷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老吏畏其敏,宗室、貴戚為之斂手,雖丞相府謁吏干請,亦械治之。積為眾所憾,出知越州,徙瀛州。召拜工部、戶部侍郎,進尚書,加龍圖閣直學士,復知開封,臨事益精。哲宗政,翰林缺學士,章惇三薦林希,帝以命先生,仍兼侍讀。以嘗行惇謫辭,懼而求去。帝曰:「豈非『鞅鞅非少主之臣,硜硜無大臣之節』者乎﹖朕固知之,毋庸避也。」嘗侍經幄,帝留與之語曰:「臺臣論徐邸事,其辭及鄭雍,小人離間骨肉如此。若雍有請,當付卿以美詔慰安之。」既而雍章至,先生答詔。帝見之,謂能道所欲言者。惇因是極意排詆,諷全臺攻之,言不已。罷知池州,卒于官,年六十四。訃未至,帝猶即其從弟景臻問安否。元符末,追復龍圖學士。(同上。)

  尚書李先生之純(別見《蘇氏蜀學略》。)

  龍圖孫莘老先生覺(別見《安定學案》。)

  修撰鮮于先生侁

  鮮于侁,字子駿,閬州人。唐劍南節席使叔明裔孫也。性莊重,力學。舉進士,為江陵右司理參軍。慶歷中,天下旱,詔求言,先生推災變所由興,又條當世之失有四,其語剴切。調黟令,通判綿州,簽書永興軍判官,除利州路轉運判官。初,王介甫居金陵,有重名,士大夫期以為相。先生惡其沽激要君,語人曰:「是人若用,必壞亂。」至是,乃上書論時政,曰:「可為憂患者一,可為太息者二,其他逆治體而召民怨者,不可概舉。」其意專指介甫。介甫怒,毀短之。神宗曰:「侁有文學,可用。」介甫曰:「陛下何以知之﹖」神宗曰:「有章奏在。」介甫乃不敢言。凡居郡九年,治所去閬中近,姻戚旁午,待之無所私,各得其歡心。蘇文忠稱其上不害法,中不廢親,下不傷民,以為「三難」。徙京東西路。後兩路合為一,以先生為轉運使。時王、呂當路,正人多不容。先生曰:「吾有薦舉之權,而所列非賢,恥也。」故凡所薦皆守道背時之士。元豐二年召對,命知揚州。文忠自湖州赴獄,親朋皆絕交。過揚,先生往見。為舉吏所累,罷主管西京御史臺。哲宗立,念東國困于役,吳居厚掊斂虐害,竄之,復以先生使京東。士民聞其重臨,如見慈父母。召為太常少卿。拜左諫議大夫。見哲宗幼沖,首言君子小人消長之理甚備。在職三月,以疾求去。除集賢殿修撰、知陳州。詔滿歲進待制。居無何,卒,年六十九。先生刻意經術,著《詩傳》、《易斷》,為范景仁、孫之翰推許。孫泰山與論《春秋》,謂今學者不能如之。作詩平澹淵粹,尤長于《楚辭》,蘇文忠讀《九誦》,謂近于屈原、宋玉,自以為不可及也。(參史傳。)

  學士趙先生彥若

  趙彥若,宗室子。官翰林學士。紹聖初,章惇當國,惡元祐黨人,以先生預修《神宗實錄》,謫澄州。(參《明一統志》。)

  (梓材謹案:先生臨淄人,《宋史》附其父《師民傳》,僅云「試中書舍人」。

  端明趙先生

  趙,字公才,邛州人。第進士,為汾州司法參軍。元祐初,累遷至樞密直學士。五年,拜端明殿學士,遷太中大夫。卒,贈右光祿大夫。紹聖四年,以其與元祐棄地議,係其名于黨籍。(參史傳。)

  待制孫先生升

  孫升,字君孚,高郵人。第進士,簽書泰州判官。哲宗立,為監察御史。朝廷更法度,逐姦邪,多所建明。嘗上疏曰:「自二聖臨御,登用正人,天下所謂忠信端良之士,豪傑俊偉之材,俱收並用,近世得賢之盛,未有如今日者。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正道日長,而邪慝日消,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此首開言路之效也。願于耳目之臣,論議之際,置黨附之疑,杜小人之隙;疑問一間,則言者不安其職矣。言者不安其職,則循默之風熾,而壅蔽之患生,非朝廷之福也。」遷殿中侍御史。出知濟州。踰年,提點京西刑獄,召為金部員外郎,尋拜殿中侍御史,進侍御史。由起居郎擢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董敦逸、黃廷基摭其過,改集賢院學士。紹聖初,翟思、張商英又劾之,削職,知房州、歸州;貶水部員外郎,分司;又貶果州團練副使,汀州安置。卒,年六十二。其在元祐初,嘗言:「王安石擅名世之學,為一代文宗。及進居大位,出其私智,以蓋天下之聰明,遂為大害。今蘇軾文章學問,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為翰林學士,極其任矣;若使輔佐經綸,願以安石為戒。」世譏其失言。(同上。)

  修撰李先生周(別見《涑水學案》。)

  忠定劉元城先生安世(別為《元城學案》。)

  待制韓先生川

  韓川,字元伯,陜人。進士上第,歷開封府推官。元祐初,用劉忠肅摯薦,為監察御史。極論市易之害。遷殿中侍御史。張舜民論西夏事,乞停封冊,朝廷以為開邊隙,罷其御史。梁燾及舜民爭之。先生與呂陶、上官均謂舜民之言,實不可行。燾等去,先生亦改太常少卿,不拜,加集賢校理,知潁州。進為侍御史、樞密都承旨,進中書舍人、吏禮二部侍郎,以龍圖閣待制復守潁,徙虢州。與孫君孚升同受責,由坊州、郢州貶屯田員外郎、分司、岷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徽宗立,得故官,知青、襄二州卒。(參史傳。)

  待制賈先生易

  賈易,字明叔,無為人。七歲而孤。母彭,以紡績自給,日與十錢,使從學。先生不忍使一錢,每浹旬,輒歸之。年踰冠,中進士甲科,調常州司法參軍。自以儒者不閑法令,歲議獄,惟求合于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訖去,郡中稱平。元祐初,為太常丞、兵部員外郎,遷左司諫。宣仁后怒其訐,欲謫之,呂申公救之力,出知懷州。御史言其謝表文過,徙廣德軍。明年,提點江東刑獄,召拜殿中侍御史。改度支員外郎,孫升以為左遷。又改國子司業,不拜,提點淮東刑獄。復入,為侍御史。上書言:「天下大勢可畏者五:一曰上下相蒙,而毀譽不得其真。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責。三曰經費不充,而生財不得其道。四曰人材廢闕,而教養不以其方。五曰刑賞失中,而人心不知所向。」其言頗切直,然志于抵阨時事,無他奇畫。出知宣州。除京西轉運副使,徙蘇州、徐州,加直祕閣。元符中,累謫保靜軍行軍司馬,邵州安置。徽宗立,召為太常少卿,進右諫議大夫。陳次升論其為曾布客,改權刑部侍郎,歷工部、吏部,未滿歲為真。以寶文閣待制知鄧州,尋入黨籍。卒,年七十三。(同上。)

  待制呂先生希純(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文昭曾曲阜先生肇(別見《廬陵學案》。)

  學士王先生覿

  王覿,字明叟,如皋人。第進士。熙寧中,為編修三司令式刪定官。不樂久居職,求潤州推官。除司農寺主簿,轉為丞。司農時為要官,進用者多由此選。先生拜命一日,即求外,韓絳高其節,留檢詳三司會計。絳出潁昌,辟簽書判官。坐在潤公闕免,屏居累年,起為太僕丞,徙太常。哲宗立,擢右正言,進司諫。先生在言路,欲深破朋黨之說。朱公掞光庭訐東坡試館職策問,呂陶辯其不然,遂起洛、蜀二黨之說。先生言:「蘇某之辭,不過失輕重之體耳。若悉攷同異,深究嫌疑,則兩歧遂分,黨論滋熾。夫學士命詞失指,其事尚小;使士大夫有朋黨之名,大患也。」帝深然之。尋改右司員外郎,未幾,拜侍御史、右諫議大夫,出知潤州、蘇州。徙江、淮發運使,入拜刑、戶二部侍郎。紹聖初,知成都府。徙河陽,貶少府少監,分司南京,又貶鼎州團練副使。徽宗即位,還故職,知永興軍。過闕,留為工部侍郎,遷御史中丞。改翰林學士。知潤州,徙海州,罷主管太平觀,遂安置臨江軍。先生清修簡澹,人莫見其喜慍。持正論始終,再罹譴逐,不少變。無疾而卒,年六十八。紹興初,追復龍圖閣學士。(參史傳。)

  安撫范先生純粹(別見《高平學案》。)

  修撰呂先生陶(別見《蘇氏蜀學案》。)

  尚書王先生古

  王古,字敏仲,莘縣人。文正公旦曾孫,太常少卿靖之子也。第進士。熙寧中,為司農主簿,使行淮、浙賑旱菑,連提舉四路常平。王和甫安禮欲用為太常丞,神宗謂其好異論,止以為博士。出為湖南轉運判官,提點淮東刑獄。歷工部、吏部右司員外郎、太府少卿。紹聖初,遷戶部侍郎,詳定役法。與尚書蔡京不合,詔徙兵部,尋為江淮發運使,進寶文閣待制、知廣州、袁州。徽宗立,復拜戶部侍郎,遷尚書,與御史中丞趙挺之偕領放欠。挺之言其蠲除太多,欲盡傾天下之財,不可用,遂改刑部。攻不已,以寶文閣直學士知成都。墮崇寧黨籍,責衡州別駕,安置溫州。復朝散郎,尋卒。(參史傳。)

  (梓材謹案:黨籍碑之為三百九人者有兩王古,其一在餘官,《宋史》無傳;《茅山志》所云「崇寧五年,為朝散郎,簽書榮州軍州事判官廳公事」者,當是也。)

  待制陳先生次升

  陳次升,字當時,仙遊人。入太學,時學官始得王介甫《字說》,招諸生訓之,先生作而曰:「丞相豈秦學邪﹖美商鞅之能行仁政,而謂李斯解事,非秦學而何﹖」坐屏斥。既而第進士,知安丘縣。御史中丞黃履薦,為監察御史。哲宗立,使察訪江、湖。提點淮南刑獄。紹聖中,復為御史,轉殿中。論章惇、蔡卞植黨為姦,乞收還威福之柄。時方編元祐章疏,毒流搢紳。先生言:「陛下初即位,首下詔令,導人使諫;親政以來,又揭敕牓,許其自新。今若考一言之失,致于譴累,則前之詔令適所以誤天下,後之敕牓適所以誑天下,非所以示大信也。」惇、卞乘間白為河北轉運使,帝曰:「漕臣易得耳,次升敢言,不當去。」更進左司諫。呂升卿察訪廣南,先生言:「陛下無殺流人之意,而遣升卿出使。升卿資性慘刻,喜求人過,今使遂志釋憾,則亦何所不至哉﹖」乃止不遣。先生累章劾章惇,皆留中。蔡卞誣其毀先烈,擬謫監全州酒稅,帝以為遠,改南安軍。徽宗立,召為侍御史。極論惇、卞、曾布、蔡京之惡,竄惇于雷,居卞于池,出京于江寧。遷右諫議大夫。獻體道、稽古、修身、仁民、崇儉、節用六事,言多規切。崇寧初,以寶文閣待制知潁昌府,降集賢殿修撰,又落修撰,除名徙建昌,編管循州,皆以論京、卞故。政和中,用赦恩復舊職。卒,年七十六。先生三居言責,建議不苟合,劉元城安世稱其有功于元祐人,謂能遏呂升卿之行也。(同上。)

  清敏豐相之先生稷(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修撰謝先生文瓘

  謝文瓘,字聖藻,陳州人。進士甲科,教授大名府。哲宗時,御史中丞黃履薦為主簿,三年不詣執政府。召對,除祕書省正字,考功、右司員外郎。徽宗立,擢起居舍人、給事中。崇寧元年,出知濮州。尋治黨事,坐元豐上疏及嘗貽呂申公書,再調邵武軍,移處州。帝披黨籍曰:「朕究知文瓘本末。」命出籍,迺以為集英殿修撰、知濟州,卒。(參史傳。)

  忠公鄒道鄉先生浩(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待制張浮休先生舜民(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餘官三十九人

  宣德秦太虛先生觀(別見《蘇氏蜀學略》。)

  庶官湯先生馘

  湯馘。

  (梓材謹案:先生《宋史》無傳。)

  侍郎杜先生純(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諫議司馬先生康(別見《涑水學案》。)

  庶官宋先生保國(別見《荊公新學略》。)

  諫官吳先生安詩    

  吳安詩,字傳正,浦城人。同平章事充長子。在元祐時,為諫官、起居郎。(參史傳。)

  龍圖張先生耒(別見《蘇氏蜀學略》。)

  直閣歐陽先生棐(別見《廬陵學案》。)

  待講呂滎陽先生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校理劉先生唐老

  劉唐老,官祕閣校理。紹對四年落職,監桂陽鹽稅務,以其為元祐  姦黨故也。(參《續資治通鑑》)。

  (梓材謹案:先生《宋史》附見《陳忠肅傳》。)

  知州晁濟北先生補之(別見《蘇氏蜀學略》。)

  文節黃涪翁先生庭堅(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司業黃先生隱(別見《涑水學案》。)

  郎中畢先生仲游(附弟仲愈。)

  畢仲遊,字公叔,鄭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士安曾孫。與兄仲衍同登第,調壽丘柘城主簿、羅山令、環慶轉運司幹辦公事。元祐初,為軍器衛尉丞。召試學士院,同策問者九人,乃黃魯直、張文潛、晁無咎輩。東坡為考官,異其文,擢為第一。加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出提點河東路刑獄。召拜職方、司勳二員外郎,改祕閣校理、知耀州。徽宗時,知鄭、鄆二州,京南、淮南轉運副使。入為吏部郎中,言孔子廟自顏子以降,皆爵命于朝,冠冕居正;而伯魚、子思乃野服幅巾以祭,為不稱。詔皆追侯之。先生早受知于司馬溫公、呂申公,不及用;范堯夫尤知之,當國時,又適居母喪,故未嘗得尺寸進。然亦墮黨籍,坎凜散秩而終,年七十五。弟仲愈,歷國子監丞、諸王府侍講、知鳳翔府,坐先生陷黨籍,例廢黜,徽宗曰:「畢仲衍被遇先帝,可除罪籍。」以為都官郎中,擢祕書少監,卒。(參史傳。)

  諫議常先生安民(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郎中孔先生平仲(別見《濂溪學案》。)

  宗丞王先生鞏(別見《蘇氏蜀學略》。)

  庶官張先生保源

  張保源,字澄之,□□人。元符元年,三省言其與王定國鞏累上書議論朝政,詔特勒停,峽州居住。(參《續資治通鑑》。)

  朝散汪先生衍

  汪衍,□□人。官朝散郎。元符元年,詔除官勒停,永不收敘,送昭州編管。(同上。)

  校書余先生爽

  余爽,字荀龍,分宜人。知宣州良肱子。與兄卞,皆以任子恩試校書郎。先生尚氣自信,不少貶以合世。應元豐詔,上便宜十五事,言過剴切。元祐末,復極言,請太皇太后還政,章惇憾其不附己,乃摘其言為謗訕,以瀛州防禦推官除名,竄封州。久之,起知明州,未行,以言者罷,監東嶽。崇寧中,與卞俱入黨籍。(參史傳。)

  朝奉鄭一拂先生俠(別見《荊公新學略》。)

  諫官常先生立

  常立,字□□,汝陰人。秩之子。始為天平推官,校書崇文院。紹聖中,蔡卞薦為祕書正字、諸王府侍講、崇政殿說書,召對,以為諫官。曾布欲傾卞,貶監酒稅而卒。(參《宏簡錄》。)

  正公程伊川先生頤(別見《伊川學案》。)

  修撰唐先生義問

  唐義問,字士宣,江陵人。質肅公介之次子。善文辭,試禮部,用舉者召試祕閣,質肅引嫌罷之。熙寧中,辟京西轉運司管勾文字。累擢湖南轉運判官。免歸。元祐中,起知齊州,提點京東刑獄、河北轉運副使。用文潞公薦,加集賢修撰,帥荊南,請廢渠陽諸砦。蠻楊晟秀斷之以叛,即拜湖北轉運使,討降之,復砦為州。進直龍圖閣,以集賢殿修撰知廣州。章惇秉政,治棄渠陽罪,貶舒州團練副使。後七年,復故官,知潁昌府,卒。(參史傳。)

  奉議余先生卞

  余卞,字洪範,分宜人,校書爽之兄也。博學多大略,累為唐州判官、湖北安撫使司句當機宜文字。討叛蠻有功,知沅州。蠻殺沿邊巡檢,設方略復平之。五溪蠻叛,斷渠陽道。先生適使湖北,節制諸將。伐山開道,入渠陽,蠻遂 降。尋有詔廢渠陽軍為砦,盡拔居人護 出之。紹聖初,治棄渠陽罪,免歸。徽宗即位,復奉議郎,管句玉隆觀。未幾,復渠陽為靖州,又論前事免,終于家。崇寧中,入黨籍。(同上。)

  員外李先生格非(別見《蘇氏蜀學略》。)

  博士商先生倚

  商倚,字□□,淄川人。官太學博士。入元祐黨籍。有詩,見《同文館集》。(參《宋詩紀事》。)

  正言張先生庭堅(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庶官李先生祉

  李祉。

  (梓材謹案:先生《宋史》無傳。)

  正言陳先生祜

  陳祜,(雲濠案:碑刻作「祜」,史作「祐」。)字純益,仙井人。第進士。元符末,以吏部員外郎拜右正言。上疏徽宗曰:「有旨令臣與任伯雨論韓忠彥援引元祐臣僚事。按賈易、岑象求、豐稷、張耒、黃庭堅、龔原、晁補之,劉唐老、李昭人才均可用,特近嫌疑而已。今若分別黨類,天下之人,必且妄意陛下逐去元祐之臣,復興紹聖政事。今紹聖人才比肩于朝,一切不問;元祐之人數十,輒攻擊不已,是朝廷之上,公然立黨也。」遷右司諫。又論章惇、蔡京、蔡卞、郝隨、鄧洵武,忤旨,通判滁州。卞乞貶伯雨等,先生在數中,編管澧州,徙歸州。復承議郎,卒。(參史傳。)

  忠敏任先生伯雨(別見《蘇氏蜀學略》。)

  朝請陳先生郛

  陳郛,字彥聖,建陽人。第進士。知崑山縣,歲饑,屬邑希部使者意不敢蠲賦,先生曰:「歲歉而賦不蠲,饑莩滿壑,何以奉公!」竟蠲之。後為司農丞,未嘗謁政府,遷太府丞。請外,除閩漕。以元祐黨坐廢。復朝請大夫卒。先生性清鯁,歷官五十年,猶為寒士。(參《姓譜》。)

  通判朱先生光裔

  朱光裔,字公遠,河南人。紹聖二年,通判府事。(參《草堂寺題名》。)

  (梓材謹案:先生疑是公掞光庭兄弟行。)

  庶官蘇先生嘉

  蘇嘉。

  (梓材謹案:先生《宋史》無傳。)

  忠肅陳了齋先生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諫議龔先生夬

  庶官呂先生希績(並見《范呂諸儒學案》。)

  節孝歐陽先生中立(別見《涑水學案》。)

  承議吳先生儔

  吳儔,建安人,正肅公育之孫。官承議郎,名在黨籍。紹興五年,贈直祕閣,官其家一人。(參《續資治通鑑》。)又侍從官二人

  待制岑先生象求

  岑象求,字巖起,梓州人。終寶文閣待制,入黨籍。(參《宋詩紀事》。)

  待制上官先生均(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又餘官四人

  司諫孫先生諤

  孫諤,字元忠,睢陽人。父文用,以信厚稱鄉里,歿諡慈靜居士。少挺特不群,為張文定方平所器重。登進士第,調哲信主簿,選為國子直講,陷虞蕃獄,免。元祐初,起為太常博士,遷丞。出為利、梓路轉運判官,召拜左正言。紹聖治元祐黨,先生言:「漢、唐朋黨之禍,其監不遠。」蹇序辰編類章疏,先生又言:「朝廷當示信,以靜安天下,請如前詔書,一切勿問。」章惇惡其拂己,出知廣德軍,徙唐州,提點湖南刑獄。徽宗立,復為右司諫,遷左司諫,俄以疾卒。(參史傳。)

  博士范先生柔中

  范柔中,字元翼,南城人。舉進士,官至宣德郎、太學博士。其學長于《春秋》,著《春秋見微》十卷行于世,折衷《三傳》,去取諸家,深得聖人之意。元祐間,上書言事,後被禁錮遷謫死。紹興初,朝廷崇尚節義,追贈直祕閣,得官一子。(參《江西人物志》。)

  提點鄧先生考甫

  鄧考甫(雲濠案:碑刻作「考甫」,史作「孝甫」。)字成之,臨川人。積官提點開封府界河渠,坐事去官。元符末,詔求直言。先生年八十一,上書云:「亂天下者,新法也,末流之禍,將不可勝言」云云。蔡京嫉之,謂為詆訕宗廟,削籍羈筠州。崇寧去黨碑,釋逐臣,同類者五十三人,其五十人得歸,惟先生與范柔中、封覺民獨否,遂卒于筠。(參史傳。)

  諫議江先生公望

  江公望,字民表,睦州人。舉進士。建中靖國元年,由太常博士拜左司諫。出知淮陽軍。未幾,召為左司員外郎,以直龍圖閣知壽州。蔡京為政,編管南安軍。遇赦還家,卒。建炎末,與陳了翁瓘同贈右諫議大夫。(同上。)又曾任執政一人

  文穆蔣穎叔之奇(別見《廬陵學案》。)

  又曾任待制以上一人

  侍郎龔先生原(別見《荊公新學略》。)

  又庶官九人

  考功鄧玉池先生忠臣

  鄧忠臣,字謹思,長沙人。熙寧二年進士。仕至考功郎,坐元祐黨廢。(參《宋詩紀事》。)

  (梓材謹案:《范忠宣文集補編》,載先生覆忠宣諡議跋云:「因覆諡忠宣,遂入黨籍。出守彭門,改汝海,以宮祠罷歸,終于家。後贈直祕閣。所居玉池峰,自號玉池先生。」)

  臺諫馬先生涓(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學官尹先生材(別見《涑水學案》。)

  朝散李先生深(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朝請李姑溪先生之儀

  縣尉范先生正平(並見《高平學案》。)

  博士蘇先生■(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銀青周鄞江先生鍔(別見《士劉諸儒學案》。)

  舍人李先生昭(別見《安定學案》。)

  又不在碑目三人

  詹事晁景迂先生說之(別為《景迂學案》。)

  縣令李先生勉(附見《范呂諸儒學案》。)

  知州家先生愿(別見《蘇氏蜀學略》。)

  附攻元祐之學者

  章惇(字子厚,浦城人。左僕射。專以紹述為事。)

  安惇(字處厚,廣安人。同知樞密院事。議閱訴理書牘。)

  蔡京(字元長,浦城人。左僕射。等元祐黨籍自書其碑。)

  蔡卞(字元度,京弟。知樞密院事。章惇引居要地。)

  邢恕(字和叔,陽武人。待制。與惇、卞謀陷元祐舊臣。)

  曾布(字子宣,南豐人。右僕射。贊章惇紹述。)

  鄭雍(字公肅,襄邑人。尚書左丞。附章惇。)

  李清臣(字邦直,魏人。中書侍郎。發策絀元祐之政。)

  楊畏(字子安,洛陽人。禮部侍郎。陰結章惇。)

  趙挺之(字正夫,諸城人。右僕射。建議紹述,復排擊元祐諸人。)

  黃履(字安中,邵武人。尚書右丞。附章惇,排擊元祐之臣。)

  張商英(字天覺,新津人。右僕射。力攻元祐大臣。)

  林希(字子中,福州人。同知樞密院事。)

  來之邵(字祖德,延平人。御史。)

  周秩(字□□,秦州人。京西轉運使。)

  翟思(字□□,□□人。□□□□。以上四人,章惇引居要地。)

  蹇序辰(字授之,雙流人。蘇州守。議閱訴理書牘。)

  吳材(字聖取,處州人。□□□□。)

  王能甫(字□□,□□人,□□□□。以上二人,排斥元祐諸賢。)

  強浚明(字□□,錢塘人。□□□□。)

  葉夢得(字少蘊,吳縣人。戶部尚書。以上二人,為蔡京客,與定黨籍。)

  呂惠卿(字吉甫,晉江人。參知政事。阿附新法,攻擊善類。)

  建炎元年丁未       建炎二年戊申       建炎三年己酉

  四月,欽宗北歸。     十二月,黃潛善、汪伯彥並 二月,潛善、伯彥俱罷。

  五月,高宗即位,改元。  相。           三月,朱勝非相。

  十二月,擢楊龜山時工部侍              四月,呂頤浩相。

  郎兼內殿侍講。取《孟子》論治道之語,書之座右。正誣謗宣仁太后之罪,追貶蔡確、蔡卞、邢恕等官,子孫不許入朝仕宦。

  建炎四年庚戌       紹興元年辛亥       紹興二年壬子

  五月,范宗尹相。     七月,高宗諭張守、秦檜: 四月,賜進士張橫浦九成第十一月,詔追封贈故相呂汲 「黨籍至今,追贈未畢,程 一。

  公、申公、范許公。    頤、任伯雨、龔夬、張舜民 八月,秦檜罷。

  四人名德尤著,宜即褒贈。 九月,朱勝非復相。

  」

  八月,秦檜相。

  贈伊川直龍圖閣,召其孫

  將仕郎晟赴行在。

  紹興三年癸丑       紹興四年甲寅       紹興五年乙卯

  四月,朱勝非以母憂去位。 四月,范元長沖直史館。五 二月,張魏公浚相。

  七月,勝非復相。     月,元長薦尹和靖。授和靖 四月,魏公出行邊。

  九月,呂頤浩罷。     右宣教郎,充崇政殿說書。

  楊龜山卒。

  九月趙豐公鼎相。     九月,賜進士汪玉山應辰第

  十一月,邵伯溫卒。    一。

  紹興六年丙辰       紹興七年丁巳       紹興八年戊午

  魏公、豐公並相。     魏公、豐公並相。     二月,除和靖祕書少監,進

  朱內翰震論孔、孟之學傳于 正月,周祕劾董弅沮格詔令 除太常少卿。

  二程。          。九日,董弅除集賢殿修撰 三月,秦檜復相。

  五月,謝上蔡良佐子克念特 、提舉江州太平觀。呂祉論 六月,以呂東萊本中直學士

  補右迪功郎。十二月,豐公 君子小人之中庸。     院。

  免相。          三月,胡文定安國乞封爵邵 十月,豐公免相,秦檜專政

  陳公輔論伊川之學惑亂天下 、張、二程列于從祀。魏公 。

  ,乞屏絕。自崇寧後,伊川 奏入,報聞,陳公輔、周祕 十一月,和議起,直學士院

  之學為世大禁者二十有五年 、石公揆共劾文定學術頗僻 曾開與從官張燾、晏敦復、

  ,靖康初乃罷之,至是僅十 ,行義不修,改文定提舉太 魏矼、李彌遜、尹焞、梁汝

  年而復禁。        平觀。          嘉、樓炤、蘇符、薛徽言、

  四月,和靖以師程子之久辭 御史方廷實、館職胡珵、朱

  經筵。          松、張擴、成景夏、常明、

  九月,朱漢上震卒。    范如圭、馮時中、趙雍皆極

  和靖至國門,命為祕書郎兼 言不可和,許吏部忻、胡忠

  說書,力辭詔不受。    簡銓並抗疏。

  魏公罷,謫居永州。

  豐公復相。

  紹興九年己未

  紹興十年庚申       紹興十一年辛酉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正月,和靖辭免待制、侍講 四月,錄用伊川孫陽補將仕

  ,差提舉江州,太平,待制 郎。

  如故。          八月,貶梗和議者,張九成

  四月,呂頤浩卒。     知邵州,喻樗知懷寧,陳剛

  中知安遠,凌景夏知辰州,

  樊光遠閬州教授,毛叔度嘉

  州司戶參軍。

  紹興十二年壬戌      紹興十三年癸亥      紹興十四年甲子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十一月,和靖卒。     五月,張橫浦坐豐公黨,南 四月,秦檜請禁野史。

  安軍居住。        八月,汪勃乞戒科場主司去

  專門曲說。

  十月,何若乞申戒師儒黜伊

  川、橫渠之學,自是又設專

  門之禁者十有餘年,逮檜死

  乃已。

  十一月朱勝非死。

  紹興十五年乙丑      紹興十六年丙寅      紹興十七年丁卯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四月,秦檜入居賜第,是夜              八月,豐公卒于吉陽軍。

  ,彗出東方,乃封天下赦書,內一項云:「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今當禁雅黜浮,抑其專門議者,以

  為祖宗以來未有此比,蓋欲天下戶知之也。」

  六月,呂東萊本中卒于上饒。

  紹興十八年戊辰      紹興十九年己巳      紹興二十年庚午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四月,賜進士得朱晦庵熹。 九月,劉白水勉之卒。   正月,竄胡致堂寅于新州。

  十二月,竄胡忠簡于海南。              九月,曹筠論考官取專門之

  潘舍人良貴卒。                   學者令御史彈劾。

  紹興二十一年辛未     紹興二十二年壬申     紹興二十三年癸酉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十一月,鄭仲熊論豐公立專

  門之學可為國家慮。

  紹興二十四年甲戌     紹興二十五年乙亥     紹興二十六年丙子

  秦檜專政。        秦檜專政。        六月,葉伯益謙論程學不當

  鄭仲熊復論。       十月,張震乞申劾天下學校 一切擯棄。詔取士毋拘程頤

  禁專門之學。秦檜死,士大 、王安石一家之說。自檜專

  夫之攻伊川者自是少息。  國柄,程學為世大禁者凡十

  有二年,至是始解。

  十月,安置魏公于永州。

  紹興二十七年丁丑     紹興二十八年戌寅三月,賜進士王梅溪十朋第一。

  秦檜字會之,江甯人。左僕射,首唱和議。

  陳公輔字國佐,臨海人。吏部員外郎,乞屏程學。

  謝山跋《宋史?陳公輔傳》後曰:「玉山汪愨,文定公曾孫也。其跋《王信伯集》云:『《尹和靖年譜》但載陳公輔之見詆,而不察其反覆。蓋自趙忠簡公進朱子發、范元長于資善堂,朱嘗奏疏,以為伊川實繼孔、孟不傳之緒,又乞宦謝顯道之子;而尹之召,陳公輔之除吏部郎,皆范所薦。公輔首對,論王安石學術之害,宜行禁止。且言:「臣初無知,未免從事王氏學,既而心知其非,遂自感悔。」遂除司諫。又言:「有見今被舉行誼可稱而尚在遠方未至者,乞下有司,多方禮請。(蓋指和靖。)已而忠簡去位,所引用多罷去,惟朱以上眷獨存。公輔遂上言:「伊川之徒,偽為大言,皆宜屏絕。」于是朱公震求去,上堅留之。和靖亦辭召命,有旨促赴闕陳,尋除禮侍。既嘗上意,知不能,則又請「明詔多士,今次科舉,將安石《三經義》與諸儒之說並行,以消偏黨」。可為嗟歎。』案,公輔之為小人至此,《宋史》未能盡抉其前後情狀,予故特表而出之。」

  周祕(字□□,秦州人。秩弟。中丞。)

  石公揆(字道任,新昌人。侍御史。以上二人劾胡文定。)

  汪勃(字彥及,黟縣人。簽書樞密院事。乞去專門。)

  何若(字□□,□□人。右正言、簽樞。乞黜程、張之學。)

  曹筠(字□□,□□人,□□□□。請劾專門之學。)

  鄭仲熊(字行可,西安人。權參知政事。論專門之學。)

  張震(字真父,□□人,□□□□。乞申劾專門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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