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 两江总督高晋奏遵旨查访《永乐大典》佚本情形折

乾隆三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太子太傅 内大臣 大学士 仍留两江总督统理河务革职留任臣高晋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窃臣接准大学士刘统勋字寄内开,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奉上谕:近因访求载籍,以翰林院所贮之《永乐大典》内多有人未经见之书,派员查核,约缺一千余本,较原书少什之一,不知何时散佚。闻此书当时在内阁收存时,卽有遗失,似系康熙年间开馆修书总裁官等取出查阅,未经缴回。彼时如徐干学、王鸿绪、高士奇等皆在书局最久,其家或尚有存留此书剩本,亦未可定。着高晋、三宝札知各本籍地方官,令向各家访问。倘果有其书,无论本数多寡,卽为缴出送京。并谕以此书虽系官物,然在当时原无稽核,偶尔取携翻阅,无意收存,本无关碍。此时亦并不追究从前遗失之故,惟是藏书家留此残编剩帙,实为无用之储,若归之中秘,裒辑完全,颇有裨于四库。用是广为谘访,令其家不必惊惶。又或此书别经流播,因而散落人间,以及书贾坊林视为前朝旧书,转相售易,亦属事理所有,并着高晋等留心体访,如见有此书,卽官为收买缴送。但须谕有司不动声色,善为搜求,断不可假手吏胥,致令藉端滋扰。将此遇奏事之便,传谕知之。此并非特交查办事件,祇须随便覆奏。钦此。遵旨寄信到臣。臣钦承之下,仰见我皇上万几兢业,弥勤典学之功,四库精研,益溥观文之化,虽载籍已征其完备,而陈编不废夫搜罗,乃犹以体访不得其宜,转致惊惶滋扰,勅令不动声色,善为搜求,睿虑周详,无微不至。

臣遵查徐干学籍隶江苏昆山县,闻其后裔虽已式微,尚有读书之人。王鸿绪籍隶江苏华亭县,其曾孙原任礼科给事中王显曾,现在告病回籍。是此书之有无,可以一询而知。当卽札饬苏州布政使增福,转饬苏州府知府孔传炣、松江府知府韩锡胙,各亲至其家,宣布圣意,善为传谕,使其家不必惊惶,悉心检查,如有此书,无论本数多寡,卽为缴出。第恐此书别经流播,散落人间,或书贾坊林转相售易,一时未能卽得,更应恪遵上谕,广为谘访,给价收买。复经臣遴委办事勤慎之常州府学训导孙凤鸣,给发银两,令其在于扬州、苏州收买旧书各铺,访求购觅。并传谕藏书之家,俾知留此残编剩帙,实为无用之储,理应速行缴出,将来得见圣世,订正全书,共深庆幸。并饬地方官不许假手胥吏,致滋扰累,有干参究。一俟购得此书,不拘本数,卽行敬谨呈缴,以仰副圣主稽古右文、表章典策之至意。

所有臣遵旨办理缘由,适有奏事之便,理合先行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

(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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