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 谕内阁着总裁等将进到各书详核汇为总目并妥议给还遗书办法

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

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内阁奉上谕:

前经降旨博访遗编,汇为四库全书,用昭石渠美备,并以嘉惠艺林。旋据江浙督抚及两淮盐政等奏到购求呈送之书,已不下四、五千种,并有称藏书家愿将所有旧书呈献者,固属踊跃奉公,尚未能深谕朕意。方今文治光昭,典籍大备,恐名山石室,储蓄尚多,用是广为搜罗,俾无遗佚,冀以阐微补阙。所有进到各书,并交总裁等,同《永乐大典》内现有各种详加核勘,分别刊钞。择其中罕见之书,有益于世道人心者,寿之梨枣,以广流传,余则选派誊录,汇缮成编,陈之册府。其中有俚浅讹谬者,止存书名,汇为总目,以彰右文之盛。此采择四库全书本指也。

今外省进到之书,大小短长,参差不一,既无当于编列缥缃,而业已或刻或钞,其原书又何必复留内府?且伊等将珍藏缮(善)本,应诏汇交,深可嘉尚,若因此收存不发,转使躭书明理之人,不得保其世守,于理未为公允,朕岂肯为之?所有各家进到之书,俟校办完竣日,仍行给还原献之家。但现在各省取进书已属不少,日后自必陆续加多,其如何分别标记,俾还本人,不致淆混遗失之处,着该总裁等妥议具奏。仍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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