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五 寄谕高晋等查缴《徧行堂集》《皇明实纪》《喜逢春传奇》书版

乾隆四十年闰十月十八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大学士管两江总督高<晋>、大学士管两广总督李<侍尧>、江苏巡抚萨<载>、广东巡抚德<保>,乾隆四十年闰十月十八日奉上谕:

朕昨检阅各省呈缴应毁书籍内,有僧澹归所著《徧行堂集》,系韶州府知府高纲为之制序,兼为募资刊行。因查澹归名金堡,明末进士,曾任知县,复为桂王朱由榔给事中,当时称为五虎之一,后乃托迹缁流,藉以苟活。其人本不足齿,而所著诗文中多悖谬字句,自应销毁。高纲身为汉军,且系高其佩之子,世受国恩,乃见此等悖逆之书,恬不为怪,匿不举道,转为制序募刻,其心实不可问。使其人尚在,必当立置重典。因令查阅其家收存各种书籍。今于高纲之子高秉家,查有陈建所著《皇明实纪》一书,语多悖谬,其书板自必尚在粤东。着传谕李侍尧等,卽速查明此书板片及所有刊印之本,一并奏缴。

又,查出《喜逢春传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系江宁清笑生所撰。曲本既经刊布,外间必尚有流传。该督抚等从前未经办及,想因曲本搜辑不到耳。一并传谕高晋、萨载,于江宁、苏州两处,查明所有刷印纸本及板片,槩行呈缴。

高纲为澹归作序,朕于无意中阅及,可见天理难容,自然败露。其子高秉收藏应毁之书,即或前此未经寓目,近年来查办遗书,屡经降旨宣谕,凡缴出者,槩不究其已往。今高秉仍然匿不仍(呈)缴,自有应得之罪,已交刑部审办。此专因高纲为八旗大臣子孙,其家藏有应毁之书,不可不示惩儆。至陈建在明天启间,即清笑生似亦明末时,其两家卽有子孙,均可不必深究。设或民间尚有藏者,但经献出,均可免罪。将此由四百里一并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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