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六 山东巡抚杨景素奏借抄原本及拣存未解书籍俱已给还原主折

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十六日

山东巡抚臣杨景素跪奏,为覆奏事。

案照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准办理四库全书处咨开,奉上谕:外省采访遗书,各设公局办理。交到后,有因重复琐小拣下不解,尚留局中未行给还者,着各督抚将各家呈出遗书,除已解京之书,俟发回本省另行给还外,先将各家拣存之书,令承办书局人员,逐一查验,按照所呈原单造册,先行发还。并饬该管官严行稽查,毋任胥役等从中取利。奉到此旨,先行出示晓谕,仍将如何还给及何日给完之处,具折覆奏。钦此。钦遵。当经刊刷誊黄,通颁各属,徧贴晓谕,并行布政司,严饬原办书局之升任济南府知府夏玢,将借抄各原本及拣下未解之书,逐一发还原主,仍将如何还给、何日给完之处详覆,并屡次饬催去后。

今据布政使国泰详据济南府知府李燕详称:初次进呈书籍一百七十四种,内有借抄原本一百一十八种;二次进呈书籍一百九十二种,内有借抄原本三十七种,同拣存未解之书五十二种,均经前任知府夏玢于乾隆四十年五月十四日,专差赍发各州县,转饬各原主收领。嗣据德州、历城、禹城、益都、海丰、博山等州县陆续申覆,均经分给各原主亲身领回,取领附卷。惟临邑县邢振干游学在外,无凭传倾;平原县张予定随任外出,俟回日给领;泰安县赵启鲁患病,呈请病痊亲领。今据申覆,赵启鲁于四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将原书领回,平原县张予定于六月十四日将原书领回,临邑县邢振干于九月初二日将原书领回,俱各取有领收附卷。声明初次、二次进呈借抄原本并拣存未解各书,俱已全行给还原主,并无遗漏,亦无胥役从中滋弊。等情。呈请覆奏前来。臣确查无异。

理合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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