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九 江西巡抚海成奏呈续得应选应毁书籍清单折(附清单一)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五日

江西巡抚臣海成谨奏,为恭进续得应选及应毁书籍,仰祈睿鉴事。

窃臣钦奉谕旨,饬属购获遗书,分别应选应毁,节次进呈在案。

兹据各属购获遗书,陆续呈缴前来。当卽饬令局员南昌府同知杜一鸿等公同校核,选得堪备甄择者九种,又新查出《何文毅集》,,《静悱集》、《陈鉴韦集》、《英互集》、《甬东集》、《春草楼集》六种,语多狂吠,应请销毁。呈送到臣。臣与司道公同复核无异。将堪以备选书封固,俟有便员另行赍解四库馆查收外,谨先摘录简明指要清单,同新获应毁书六种标贴黄签,一并开单恭呈御览。仍将新获应毁之书开单行文各省,一体严行查禁外,臣仍加意督率购觅,务期净尽。俟积有卷帙,再行奏进。

臣谨会同大学士仍管两江总督臣高晋、江西学政臣蒋元益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七日奉朱批:览。钦此。

附 新获应毁书目清单

《何文毅集》 系明代金溪人何宗彦所作诗文。其人于泰昌、天启年曾任阁臣,时值用兵,语多违碍,应请销毁。

《静悱集》 系明代临川人吴之甲所作诗文。其人于天启年曾入仕籍,妄言兵事,语多指斥,应请销毁。

《陈鉴韦集》 系明代高安人陈儒所作诗文。板已漫灭。其中抵触狂吠之语不胜指摘,应请销毁。

《英宏》 系明代临川人傅朝佑所作诗文。其人于崇祯时曾任言官,《明史》有传。但私集语多违碍,应请销毁。

《甬东集》 《春草楼集》 以上二种抄作一本,前后姓名俱经墨笔涂去,无从稽考。查阅诗词,于前明曾经出仕,每因宽奠一事抒词狂妄,应请销毁。

(军机处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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