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一 寄谕江西巡抚海成等速将王锡侯解京严审并搜查其家及流传各省书板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江西巡抚海<成>、各省督抚,乾隆四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奉上谕:

海成奏据新昌县民王泷南呈首举人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实为狂妄不法,请革去举人,以便审拟等因一折。朕初阅以为不过寻常狂诞之徒,妄行著书立说,自有应得之罪,已批大学士、九卿议奏矣。及阅其进到之书第一本序文后凡例,竟有一篇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深堪发指!此实大逆不法,为从来未有之事,罪不容诛,卽应照大逆律问拟,以申国法而快人心。乃海成仅请革去举人审拟,实大错谬,是何言耶?海成既办此事,岂有原书竟未寓目,率凭庸陋幕友随意黏签,不复亲自检阅之理?况此篇乃书前第一页,开卷卽见,海成岂双眼无珠,茫然不见耶?抑见之而毫不为异,视为漠然耶?所谓人臣尊君敬上之心安在?而于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之义又安在?国家简任督抚,厚给廉俸,岂专令其养尊处优,一切委之劣幕,并此等大案亦漫不经意,朝廷又安藉此辈尸位持禄之人乎?海成寔属天良尽昧,负朕委任之恩,着传旨严行申饬。

至王锡侯身为举人,乃敢狂悖若此,必系久困潦倒,胸多牢骚,故吐露于笔墨。其平时所作诗文,尚不知作何讪谤!此等悖逆之徒,为天地所不容,故使其自行败露,不可不因此彻底严查,一并明正其罪。着海成卽速亲身驰往该犯家内,详细搜查,将所有不法书籍字迹卽行封固进呈。若再不详查,或有隐饰,是与大逆同党矣!一面选派妥干大员,将该犯王锡侯迅速锁押解京,交刑部严审治罪,务于十一月内解到。其犯属应行缘坐之人,亦着查明,委员分起解京。仍饬该员等沿途小心管押防范,如途中或有疎虞,致令自戕及兔脱等事,恐海成不能当其罪也。至书中所有参阅姓氏,自系出赀帮助镌刻之人,概可免其深究。朕于诸事不为已甚,此亦其一端也。至所有书版及已经刷印成帙者,并着查明,解京销毁。并恐此书或有流传各省者,着各督抚留心访查,如有此书刷印本及翻刻版片,均着卽行解京销毁。将此由六百里传谕海成,并于各督抚奏事之便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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